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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物业管理合同,银行物业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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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物业管理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物业管理合同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篇一:物业管理协议(银行等使用)物业管理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楼保洁、绿化、客服、工程及安全协防业务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楼地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楼目前实际使用层面共层,地下室层,其中大型会议室间,会议室间。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1、保洁、绿化服务办公楼内部公共部位设施保洁。包括:行长办公室(玻璃、办公桌椅)、敞开式办公室地面、会议室、公共洗手间、指示牌、不锈钢垃圾箱、不锈钢楼梯扶手和电梯轿厢等。除以上日常保洁外,乙方每月一次对全大楼进行集中保洁。卫生保洁物料由甲方负责提供。包括:拖布、抹布、静电水、玻璃水、全能水、84消毒剂、洗洁精、吸尘器、扫把等。楼梯过道及大院停车场的清扫保洁服务。包括:一至六层办公区过道,公共过道区域内的窗户、地面等。行长办公室、会议室提供茶水。每年一次对楼外墙进行清洗保洁。(聘请有专业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对办公楼内绿化租摆进行养护与管理。包括节假日增补楼内花卉摆放。2、办公楼安全协防员服务安全协防员佩挂“楼办公区域、营业大厅、后院及停车区域的安全协防工作,有效的预防一般性治安违规等现象,对办公楼内的安全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负责营业大厅营业时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密切观察场所内外安全动态。重点做好防抢劫、抢夺工作。坚持每日对ATMM不低于三次巡查,做好记录。维护场所安全秩序、营业秩序,做到无离岗、脱岗、睡岗等责任事故的发生。营业厅内闲杂人员要进行清理,指导场所门口车辆在指定位置存放,门口台阶上不许摆摊设点、乱放杂物或睡卧闲杂人员;看护好大厅内的各种物品,防止丢失和损坏。做好营业时间内的客户服务和业务引导工作。客户办理业务。要给予积极的引导,发生业务纠纷,要协助单位领导和柜员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安全协防员上岗后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行有关保安执勤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3、客户服务体现徽行满意服务的形象。做好工作时间内来访人员的登记及报纸信件的分发工作。做好引导客户工作。做好领导客户接待及会议服务工作。4、工程服务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卫生间、茶水间、共用照明、消防栓/箱、泵等。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停车场、配电设施。乙方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执行大、中型物业维修、更新改造事务。电梯维护甲方将)电梯交由乙方负责年检、维保;甲方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操作和使用电梯并为乙方维修保养提供方便;甲方若针对电梯实施改造、大修、装饰、更换等工程须提前通知乙方,若由此产生的影响电梯正常工作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监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电梯定期维护,并将检修维保记录存档备查;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期内维护保养的电梯实施年检工作,并对因维护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保证年检合格;电梯运行期间出现临时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指派专业持证人员20分钟内赶到现场,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电梯所需油料辅料和照明灯管易耗品由乙方负责提供,更换老化、损坏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更换零部件时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再与更换。在服务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赔偿。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第三条:管理服务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总计人民币元,每季度支付人民币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务费用(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准)。甲方如增加服务需求,双方另行协定费用。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经与甲方协商可适当调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中的费用(如社保基金、薪资、税费等)发生相应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实后,当月开始按照变化后的数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含:客户服务会议辅材、保安保洁工程人员日常物耗、垃圾外运、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如水电费,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空调维护等费用第四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委托服务期限年,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乙方工作不力者,甲方随时可以提请更换,或提请乙方进行经济处罚。2、帮助协调乙方工作开展中的困难及有关事宜。3、甲方如有重大活动有权调动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须全力配合工作开展。4、乙方须尊重甲方用人意志,确保甲方工作顺畅。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2、在甲方参与指导下,制定安全协防、保洁、客服服务管理制度。3、严格按合同有关条款,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4、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聘请专营公司承担外墙清洗、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维修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以承包、租赁或其他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聘人员证实劳务合同复印件。篇二:北京银行物业管理协议新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甲方:北京广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类型:商业座落位置: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半坊店路21号瑞海大厦首层租赁的总计面积:654平米甲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本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电梯、消防系统、供电线路、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绿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三、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公共环境、共用部位的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四、绿化管理公共绿地、园林小区的管理和养护。五、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安全监视和巡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建立消防责任制,维护消防设备和设施。车辆存放有序,交通基本通畅,依据车辆专项合同实施管理。六、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乙方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本协议自20XX年8月20日执行至2020年10月19日终止。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分包单位如果不能达到规定的服务标准,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建议,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分包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若整改后依然不能达到服务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合作单位。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7、保证所服务物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保证自身具有相应的资质及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协议,能够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8、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应当对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乙方及乙方客户的一切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及乙方客户的全部损失;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承租物业的各项权利;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中规定的内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管理;4、乙方在进场前需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办理出入证,同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乙方需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严格贯彻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6、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悬挂广告牌,需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不得侵犯其他人权利,乙方应确定广告的张贴位置及内容,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到当地“工商局广告科”备案方可悬挂广告牌;7、乙方张贴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如乙方张贴广告导致其他第三方权利受损,则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方的投诉要求乙方撤销该广告,若甲方因此受到实际经济损失,乙方应予承担;8、乙方若要组织促销宣传活动,需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如需占用场地或张贴宣传广告的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活动期间客户应保持良好的秩序,活动完毕应立即恢复原状;9、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大厦内客户单元,不得上门进行推销;10、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11、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需遵守《装修手册》中规定的内容,签订《装修承诺书》,按甲方要求办理装修手续后方可开工;12、乙方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13、乙方每日所产出的干、湿垃圾由乙方自行运送至甲方指定位置;1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不得对楼内其他客户产生影响,若出现投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1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1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一、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二、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天每平方米0元人民币(按乙方租赁的建筑面积654平方米),年物业管理费为0元/年。空调费(供冷、供暖和新风)为每天每平米元,共计人民币119355元/年(大写:壹拾壹万玖仟参佰伍拾伍元整)。计费时间自20XX年3月1日起。乙方应于付款期到达之日前10日内支付,支付方式按季付人民币元/季。(大写:贰万玖仟捌佰参拾捌元渠角伍分)。三、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物业管理费汇往北京广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列帐号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付款义务。单位名称:北京广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西客站支行营业部帐号:020XX66009020706138北京广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如变更付款帐号,则北京广上物业服务有限司应在乙方付款日10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按本条上述约定的账户信息顺付物业管理费,直到收到北京广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的付款帐号止,帐号变更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北京广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四、如遇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出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予以调整六、乙方退租物业时,需缴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七、其他有偿服务费用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按照车位相关管理规定收取;2、客户特约的有偿服务按照乙方所确定标准收取;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有偿服务按照双方协商价格收取。第六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咐纳违约金(物业管理公司代专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款项滞纳金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二、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虽约定目标或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或者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甲方应予以配合。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必要措施造成乙方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八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九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应交由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篇三: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甲方: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盐城市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美丽居委会行政办公楼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类型:政府办公楼座落位置:美丽居委会建筑面积:15477m2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一、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一年,自年月日零时起到年月日零时止(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费用按实际委托管理期限结算)。二、乙方自本合同正式接管后起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届满时由甲方组织专家和有关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质H进行逐项考核,如考核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考核办法,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三、本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甲、乙双方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续签合同;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方可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在一周内按相关规定完成移交工作(乙方应移交所有的物管档案资料和电子文档以及甲方提供的用房、用具等,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新物管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场)。第三条委托物业管理范围及工作虽一、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5477仃,地上层,地下一层。该大楼属于综合型智能化大楼,以办公为主,同时乂有其他多种功能,如会议厅、接待厅、多功能厅。智能为通信、电脑、电气、管道、监控等分散的布线系统连成一个综合体,达到高效优化的集中自动管理,为办公人员能够达到所需要的高效率的工作。二、物管工作虽1、管理处主任1人,全面负责管理处工作;秩序维护员9人(必须为40周岁以下的男性),监控操作室2人,负责行政办公楼大厅、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巡查值班,且白天保证12小时人在岗,夜间12小时人值班。水电1名,负责日常电气维修、管道给排水系统的维护。2、保洁3人(必须为35岁以下女性):楼建筑面积15477m2o3、绿化人员1人:日常绿化养护。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①本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主楼建筑本体(不含室内办公电器)、机电设备设施(包含暖通系统、给排水、强弱电灯照明、室内外照明等各种专业的整个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弱电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操作和管理。②本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四害”灭杀、办公垃圾的处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厅、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和室外亮化等;③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泵房、水箱、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监控设备等;④本物业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等;⑤本物业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的疏通;⑥区域内和门前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⑦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进出人员的管理和消防报警等。⑧本物业管理范围内24小时保安维护以及公共秩序管理。⑨本物业管理范围内24小时交通、车辆行驶、停泊以及管理。⑩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建立严格规范的应急体系,以便应对突发的传染性疾病、火灾、治安等紧急情况。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地配合甲方相关工作2、服务要求客服工作接待问询和会议保障服务,接待热情周到,问询答复准确,会议服务及时到位。①会议服务时间、场次不定,随时有会议随时服务,每场会议必须有专职服务人员不离场服务。②会议室设施及会议用具必须保持临会状态,清洁标准:无会期间每天不少于一次清洁,保持会议室内墙面、灯具、窗户、会议桌椅、会议用具、隐蔽地方等白纸擦拭无灰,地面光亮无灰尘。③会前一个小时调试好室温、排风等,准备好茶杯、毛巾等,根据使用人意见进行会场布置,重要会议实行礼宾引导。④茶杯、毛巾等不过夜清洗并消毒,使用前再一次清洗并消毒,话筒、室内用具一星期两次消毒。⑤每天白天不少于12小时大厅客服接待、报修、协调等,保持在这期间面见到人,电话三声之内应答。会议席卡、横幅、宣传标语制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按实支付。保卫工作:采取站岗执勤与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行政大楼门岗任务: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对外车辆和人员进行验证、登记和换证,制止身份不明人员、衣冠不整者和闲杂人员进入大厦,夜间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和登记。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服务,必须保证办公楼的设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并有书面记录。①一楼大厅人12小时白班值班,巡查地面、地下停车场,并保持车辆停放有序,夜间人12小时值班,保持24小时不被人为损坏、被盗等,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②重大节日等前后时间服从公安要求上述岗位双人双岗,所增加的人员费用甲方不再另支付。绿化保洁工作1、绿化养护:绿化工应做到管理日常化、养护科学化。(1)根据气彳,给花木适虽浇水;(2)根据花木长势,给花木适虽施肥,适当松土;(3)制定预防措施,防治病虫害;(4)及时清除杂草、枯枝,春秋两季定期修剪花木,对遭受损坏的花木及时扶正,整修或补种合适的苗木、花草;(5)对大厦内部公共场所进行绿化布置和养护;(6)定期对建筑小品进行修饰;(7)做到大厦周围绿地和花草植被养护完好。2、清洁卫生:通过日常保洁工作,使大厦公共环境和公共部位整洁,公共设施洁净、无异味、无破损。(1)根据材质选择最佳保养方法,保持材质表面光亮整洁;(2)公共卫生间设专人巡回清洁,保持整洁无异味;(3)楼层公共烟缸每天擦试两次,巡田清理,无烟蒂堆积(4)大堂设专人巡回保洁,玻璃门窗保持光亮,无明显印渍;(5)大厦各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公共场所现象,随时清除各类污渍、积水;(6)每天定时(正常上班时间前)收集垃圾一次,确保垃圾袋装化,并扎紧袋口,以免渗漏,每周对垃圾桶清洁、消毒,清洁垃圾房内外墙壁及地面;(7)定期进行外墙清洗;(8)各类公共照明、消防等设施,每月保洁一次;(9)定期对下水道等排污管道清理一次;(10)告示牌、指示牌等每天保洁一次;(11)电梯轿厢每天保洁二次,每月对电梯门糟进行一次清洁;(12)春夏秋季每周在害虫滋生地用药灭虫一次(冬季每月一次):(13)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3、管理措施(1)建立绿化保洁制度,按月制订养护计划,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2)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技能,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养护;(3)落实“三查”(绿化清洁工自查、管理员巡查、管理处主任抽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月考核,确保绿化服务满意率95%保洁服务满意率95处(4)强化行为规范管理,服装统一、标识齐全、言行文明。工程运行维护工作①小修不超过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30分钟维修完。②所有强电间、弱电间、电梯机房、水泵房、机房等地、墙面、设施等定期清洁一次,巡视两次并有书面记录。③每年两次清理下水管道、污水井等,每天一次检查落水口并清理堵塞物。④每天对空调、电梯、电器、污水泵等巡检不少于两次并有记录。⑤一年两次对水箱消毒,保持水质良好。⑥每天两次检查消防设施,三天一次清洁消防设施。⑦维护保养工作,应保持房屋建筑的完好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注:以上维护项目中,材料更换的购置费,乙方应出具书面申请,甲方负责购置或委托乙方代为购置。无论是哪种形式更换的材料,其性能和档次均不得低于原产品。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组成1、本物业管理费用支付时,乙方应提供税务发票。所有服务人员的人力资源费(工资、社保福利费、法定假日加班费等);行政办公费(办公耗材、通讯、精神文明建设费等);保洁费(低值易耗工具、垃圾外运、化粪池处理、各种清洁剂、清洁药水等);给排水消防水电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养护费;电梯年检费;不可预见费;国家法定税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会议茶叶、水果、外墙清洗或高位清洗、灭鼠及节日鲜花摆放工作由甲方提出要求,据实另行支付费用。篇四:物业管理合同文本XXXXXXXXX创新产业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项目名称:XXXXXXXI业管理项目地点:XXXXXXXXXXXXXXX委托单位:XXXXXXXXXXXX受托单位:二。一四年八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深圳市物业类型:园区物业管理类型座落位置: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为安保、清洁、宿舍管理(含商业承租)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甲方委托物业区域的安保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防盗、应急事件(防风、防雨、防火、外来事件等)的紧急处理。第五条交通引导,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六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第七条安防、消防系统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安防控制室、消防中控室、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第八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生活区、厂区、厂房共用部位(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用部分)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第十条宿舍管理,包括宿舍安全防卫,公共区域清洁,依据住宿标准对宿舍、床位进行分配及住宿入职手续办理、退房、退租手续办理;水电表抄录、并依据价格计算出宿舍人均费用报甲方行政部门。第十一条承包甲方少虽物业商业项目,用于园区生活配套的出租或经营。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三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第四章履约保证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金额为年合同总价的10%,担保期限为合同工期后延60天。甲方将于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担保。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没收此履约担保;若不按期、足额缴纳履约担保,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账户详见本合同尾页。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成立物业管理评审委员会,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不定期地检查监督乙方物业服务的实施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4、检查监督乙方的合法用工情况,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本合同或要求调换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日起3日内调换人员或采取其他改进措施并经甲方书面认可。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物业管理专题会议,沟通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必须安排管理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6、在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供乙方无偿使用;7、负责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8、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遗留问题。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第十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7、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30日内,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管理目标向甲方提交细化的日常工作质虽标准及工作流程以满足甲方实际使用需求。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质H及考核第十七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并接受业主考核。物业公司进驻后,甲乙双方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准规定制定甲乙双方都认同的物业管理规定及服务质虽考核相关标准,对在园区开展的所有工作须接收我司管理部门的监督与考核。如有违反,须无条件接受处罚。1、房屋外观:保持外观完好、整洁,无违反规划的私搭乱建、乱涂乱画现象,无明显污迹或墙面脱落现象。2、设备运行:安防、消防设备正常运行、使用及维护,并按规定进行记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公共环境:整洁、统一、美观、无污损,保证园区内公共环境的清洁和舒适;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定期杀虫灭鼠、做到无卫生死角;在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2、交通秩序:制定完善的交通管理制度和车辆疏导方案,保证园区内车辆通行自如,交通秩序井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区存放,车辆停放有序。对进入园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和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管理。3、公共秩序维护:园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凡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之处,乙方应负责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24小时专业秩序维护人员执勤和巡逻;做到物业内无责任内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发生。4、紧急事件:建立24小时紧急事件报告中心,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应急处理。5、消防管理: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管理方案,与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并每月定期检查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定期进行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每年提供一次或以上之客户消防安全检查服务;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8、人员按中标要求之规定,各类人员统一服装,精神面貌良好,责任性强、积极主动。第十八条具体虽化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条。第十九条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报告甲方等措施,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相关要求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相关事宜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及支付1、生产区域安保费用:本物业的管理安保费为元/月人,双方依据现场确认前期需要安保员名,合计费用:元/月;2、生产区域清洁费用:清洁费用元/月人,双方依据现场确认前期需要清洁员名,合计费用:元/月;如应甲方要求在生产区域对安保、清洁增加(减少)岗位/人员,按相同岗位增加(减少)相关费用,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3、宿舍管理费用:宿舍物业费元/平方,宿舍物业面积平方;合计每月总费用元。篇五:物业管理协议物业管理协议甲方(出租方):联络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联络地址:营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坐落位置: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铁炉庙村北建筑面积类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保养服务。2、本物业公用区域的保洁、安防、秩序维持、公共绿地养护等服务。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4、本物业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实施设备、公共绿化、公共环境卫生等项目维护、修缮;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除甲方直接责任原因外,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3、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4、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5、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或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6、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7、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8、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9、对乙方及其雇员及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为违章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支付违约金,但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者,有权依法终止或停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防、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照明、停车、供暖、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改措施;10、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管理经营质H保证金和促销费用等;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12、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13、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2、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3、遵守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4、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5、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6、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在甲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服从本物业统一时间安排;8、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时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0、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广告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11、依据本协议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经营质虽保证金及促销费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12、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13、乙方如需并依法且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转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完成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转租人承担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4、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及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它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与本物业有关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一)物业管理费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标准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2、物业服务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卫生清洁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保安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10)空调主机的运行维护及能源费用;(11)双方商定的其他费用。本物业服务费中不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3、物业服务费计收时间为乙方接收承租商铺之日起。乙方应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预缴结算,乙方需在每个缴租期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缴纳下个缴租期的物业服务费用。如当天为法定假日,则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期限可顺延至法定假期日后的第一天,乙方逾期交付的,按本协议第六条有关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其他费用1、已方应按照独立计虽核算并自行承担承租商铺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并按照其篇六:物业管理合同范本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托方):(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1.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2)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3)四至:东,南,西,北。(4)占地面积:平方米。(5)建筑面积:平方米°2.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I可、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球场、游泳池、商业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元;(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2)按每年%的幅度上调;(3)按每年%的幅度下调;(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2)由乙方承担;(3)在费用中支付。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1)机动车:;(2)非机动车:;2.有线电视:;3.。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元,合理支出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第九条风险抵押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十条奖罚措施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元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第^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甲方: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三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彳了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各方通讯地址如下:。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篇七:商业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商业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WYGLHT-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络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坐落位谿:区层号;租赁面积:平方米类型:商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易九国际(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质保期后的日常维护、保养2、本物业公用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4、本物业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并在质保期过后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清扫;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制止无效,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的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特约服务;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守则》,《租户管理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对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者,有权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照明、停车、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收措施;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商业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收取并管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等;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13、如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乙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虽问题被顾客在一个月内投诉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彳丁承担。14、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2、乙方应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在甲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乙方应服从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8、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时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9、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邻近物业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乙方应同意甲方人员或公用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本物业。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仓库、办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商铺内货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为非木质货架;11、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规划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及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12、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13、乙方如需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次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次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4、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在本物业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15、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16、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乙方经营范围内为餐饮,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乙方应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乙方所有因对物业进行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各类装修建筑垃圾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1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物业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18、乙方应保证其易九国际店内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三条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一)物业管理费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租赁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采用预付形式(按季度缴纳),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参个月物管费用,物业管理费为¥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币¥元,一个季度为人民币¥元(大写)整;2、甲方有权根据该商铺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清楚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的物业管理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的根据本合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日历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3、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小修)费用;(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公共责任险费用(9)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4、物业管理费计收时间为乙方计租日起。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支付篇八:委托物业管理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一、房屋管理(一)乙方根据市文件规定将新村住房共计套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二、房屋修缮(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三、托管费用(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y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四、其它(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三)其它约定: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委托物业管理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合同。(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经办人:经办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甲方(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方):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1.甲方将位于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2.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7)车辆行使及停泊;(8)物业档案管理;(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第六条风险抵押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委托物业管理合同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5.。6.。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时间:年月日1.«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2.«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篇九: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甲方:湖北XXXXXX公司乙方:武汉XX物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持续保障服务品质,创造出清洁、安全、优美的工作环境,达到专业的物业服务水平,甲方将办公区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乙方将以专业服务技术和公司信誉承担环境清洁、安全保卫的全方位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规范双方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湖北XXXX公司物业类型: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座落位置:武汉市XXXXX大道XX号总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第二章承包服务内容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在管项目办公区公共区域、办公室地面、办公桌椅、窗台玻璃、公共设施的日常清洁。办公区小时保安服务工作。第三章承包方式甲方按本合同第五章支付乙方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24何费用,乙方负责的日常清洁、保安服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章承包范围及服务标准乙方承包日常清洁保养及保安工作的范围及服务标准按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和服务内容执行。公共部位日常服务范围及要求和服务工作考核表以及考核方式按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五章承包费用根据乙方为甲方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范围,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XXXX兀(大写:人民币XXXX整),此费用为闭口包干价。第六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将物业内外属于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公用部位、场所、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承担。2、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卫生守则,保安管理守则、做好宣传工作,引导项目业主遵守各项管理守则,共同维护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3、根据需要在楼宇内外设置适虽的废物箱、烟灰筒及明显标志。4、根据清洁质虽日查表,发现不合格的,按照《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处罚。5、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的清洁用水、用电和工具存放间,保安备勤室便于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但乙方之工具等财产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6、收到乙方按合同所规定的物业服务费发票后,并且在甲方书面确认满意乙方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工作后,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支票。甲方如不能按约支付上述费用,按应付未付部分每天彖付违约金(因乙方服务不能获得甲方满意或甲方按清洁扣款标准扣除违约金的,不受此款约束)。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纪律和制度,在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应考核中,如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纪律和制度甲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乙方物业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经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各项规定致使发生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相应扣减服务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等。第七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乙方注册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合法用工。2、乙方应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3、乙方必须选派素质较高,服务态度好的经培训的员工进驻项目工作,乙方选派的保洁员工、保安员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如需要适当调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动服饰(自备)统一,佩戴工牌,接受客户对工作的监督,以提高服务质虽,并教育员工严格遵守项目内的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4、乙方应向乙方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奖金及法定福利。5、乙方派出的人员,按合同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保质、保虽,不擅自进出与服务范围不相关的场所(经甲方相关人员同意的除外)。6、乙方要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乙方员工的劳动安全。7、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做出违法行为,其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8、乙方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负责,乙方负责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严格管理所属人员在清洁工作时爱护物业的各种财物。9、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所属人员,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包括特殊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如有安全事故,责任自负。10、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可靠的,由于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中含有虚假资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一个月保洁费用的违约金。11、乙方必须及时合理地解决与乙方员工的劳动纠纷,因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纠纷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2、因乙方在其员工的劳动纠纷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甲方可自行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若扣除不足时,甲方可向乙方另行索赔。1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考核项目,制定和接受各项相应工作计划,甲方根据计划实施监督检查。14、如遇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卫生检查,被认为承包范围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受罚款时,责任和款项由乙方承担。15、为确保工作质虽,乙方需确保现场清洁设备的正常使用;严禁使用有损环境和物业的药剂、清洁剂;乙方末经甲方许可,不得外借清洁设备及工具。16、如发生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管道堵塞),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安排充足的人员参加突击抢险清洁的工作,以确保物业能正常使用。第八章人员安排1、乙方按合同所定派出经专业培训的服务员工共7名作为该项目物业服务专职人员。其中:保洁员3人、保安员4人2、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当日员工岗位安排表以便甲方检查。3、乙方管理人员不定时地抽查该项目服务区域内服务质虽,根据提供服务标准的要求,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加强物业服务意识理念的培训,配合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并指定项目负责人为承包项目的执行人。乙方项目执行人不配合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第九章其他事项1、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中由甲方所付款项的各项清洁用品的清单,以便甲方对所付款项的检控。2、甲乙双方保持定期共同商讨有关工作问题,确保和提高日常物业服务水准。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安排时间派员与甲方商讨工作问题。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需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提出终止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4、乙方及其员工在进行本合同范围内的物业服务工作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受甲方指派,乙方人员仍必须遵守安全规则,否则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责任。5、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业务,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6、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含投标计划书。7、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8、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9、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物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章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下列各项:(1)保洁预算单(附件一)(2)清洁人员配备表及工作职责(附件二)(3)清洁质虽标准(附件三)(4)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日查表)(附件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署日期:年月曰签署日期:年月日篇十:物业协议范本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络地址:邮编: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联络地址:邮编: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坐落位置:;合同面积:平方米;类型:商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保养服务。2、本物业公共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绿化地养护等服务。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4、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卫生等项目维护、修缮。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除甲方存在过错外,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苞确定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和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手册》,《租户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对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者,有权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照明、停车、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改措施。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进行商铺装修管理,统一组织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管理经营质虽保证金和促销费用等。但双方特别明确,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13、如乙方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包括更换人员等。如一个月内乙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虽问题被顾客在本物业的总服务台投诉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仍应缴纳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等费用,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没有异议15、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2、乙方自行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不得因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经营管理而要求甲方对商铺经营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共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在甲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7、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承担商铺经营相关的消防责任。乙方应在开业后每年与甲方签订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书》,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8、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货品堆放处、办公室等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等设施,商铺货品堆放处须符合消防要求,货架须采用金属材质。10、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经营质虽保证金及促销费与其他费用,并执行本物业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11、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和品牌从事有关经营活动。12、乙方如需并依法且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转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完成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转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3、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管理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与本物业有关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14、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15、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并按甲方规定时间自行运送至位于本物业内指定的公共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餐饮厨余垃圾由甲方代为联络,由公共垃圾站清运出本物业,乙方应按甲方及政府有关规定付费,其费用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乙方若有特殊需求,需与甲方协商,并以书面方式确认。1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内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任何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17、乙方应保证其营业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18、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方和物业使用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一)物业服务费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以租赁合同确定为准)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标准暂定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兀。甲方有权根据测算重新确定物业服务费标准,但在开业日起一年(365天)内执行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其后,甲方有权根据本物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乙方明白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应交纳物业服务费,应按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包括公告形式)载明收费标准执行(如甲方未发出通知,则按上一年标准执行)。2、物业服务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和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相关税费及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利润;(10)双方商定的其他费用。上述物业服务费中不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不含有偿服务费。3、物业服务费自免费装修期满后开始计收(说明:开业日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予以确定)。乙方应于自合同约定免费装修期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首期的物业服务费。除首期物业服务费外,物业服务费按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期,乙方应当在每个支付期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支付期的物业服务费(遇法定节假日延期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二)其他费用1、乙方应当独立计虽并承担所承租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含热水、采暖)等能源费用,以上费用在本协议中统称为公用事业费用。本物业水、电、燃气等能源在传送过程损耗所产生的能源费用,按如下约定处理:(1)用水单价为元/吨,已包含损耗能源费;(2)用电单价为元/度,已包含损耗能源费;(3)燃气费由乙方直接向燃气公司支付,乙方应按燃气公司规定承担能耗乙方应在缴纳相关能源费用的同时,将应分摊的能源损耗费用一并向甲方缴纳。如遇公用事业部门调价,能源费用单价应据实调整。2、乙方店内风机盘管的电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3、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乙方应单独向甲方交纳。4、乙方为餐饮承租商户的,应按当地有关规定交纳垃圾处理费,该项费用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5、如乙方经营政府对垃圾处理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如医疗服务等,则垃圾清运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6、为保障经营安全,达到防火要求,乙方为餐饮承租商户的,乙方承诺至少每日清洁一次罩面。至少每月清理一次抽油烟机、滤油器、油烟管道,并达到防火规范的要求;乙方可选择自行清洗、或由甲方统一清洗,有关清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自行清洗后未达到防火要求,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仅限于停止水、电供应及报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处罚等措施,直至乙方符合有关防火要求,由此而造成的经营损失由乙方承担。7、如乙方需要在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之外加时营业,应提前24小时书面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际产生的加时空调费及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向甲方据实支付。8、乙方应按照公用事业部门或甲方的收费通知按时足额交纳其他费用。(三)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两个月物业服务费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空调费或违约金,以及违反管理制度导致罚款、赔偿金,甲方有权以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交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前述欠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否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应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四)质H保证金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缴纳质虽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壹万元)整,作为乙方在经营期间按时开店营业、商品质虽、服务质虽、守法经营之担保。当发生商铺不按时开业,或者出售的商品质H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损于商业广场的整体声誉,或者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政府部门处罚,可能对本物业造成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非义务)以质虽保证金代为支付(具体金额以书面通知为准)对消费者、受损方的退货款、赔偿款,或政府罚款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质虽保证金补足,否则,应按本协议第六条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应在90日内将质H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五)乙方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在征得本物业业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转租,但应在签署转租协议前应缴清之前的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各项相关费用。第四条代收代缴费用如有关部门及乙方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等代收代缴服务,具体方式及收费标准按本协议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第五条保险(一)甲方负责协调为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广一切险、公共责任险等。(二)乙方负责在开业前对其自用部位(包括自行完成的装修等),自用设施设备,租赁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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