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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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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文章属性\uf0b7【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uf0b7【公布日期】2021.10.21\uf0b7【文号】\uf0b7【施行日期】2021.10.21\uf0b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uf0b7【时效性】现行有效\uf0b7【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同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中国证监会2021年10月21日',)


  • 编号:1700848246
  • 分类: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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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格: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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