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标准规范 > 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格式为 doc ,大小 29736 KB ,页数为 1页

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分支(代表)机构的管理,依据《佛山市禅城区XX行业协会章程》、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级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会分支机构,是根据行业的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需求,依据专业领域的划分或依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本会专项业务活动的机构。第三条:分支机构的任务:(一)团结同业,加强相互沟通、交流与合作,促进本地区行业发展,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二)维护会员合法利益,反对不正当竞争,制定行规行约,形成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自律协调机制。(三)研讨产业与市场发展,积极提出相关发展建议,探讨并实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自律协调机制。(四)开展技术交流,培训和咨询服务。(五)接受政府委托统计行业数据及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六)承办本会交办的事项或负责协会某项职能工作。第四条分支(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代表)机构在本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五条分支(代表)机构不另制定章程,依据本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及规定制定分支(代表)机构工作条例,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第六条分支(代表)机构在自身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分支机构不得再设分支机构。第七条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置,变更及撤销需经理事会批准并形成决议后向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批转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分支(代表)机构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的,经理事会批准予以调整或注销。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置,变更及注销的相关工作由协会秘书处办理。第八条分支机构注销后,其原有印章须及时上交协会处理。第九条分支机构的成员为协会相关的会员,不另收取会费。第十条分支(代表)机构的财务管理依照《禅城区药品行业系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须接受本会的指导及监督。第十一条本会不得向所属分支(代表)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第十二条分支机构的印章须专人保管,使用印章要登记备案。第十三条分支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及举办的各种行业性活动报本会秘书处,经理事会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第十四条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发布信息,需事先向本会请示,经理事会或常务副会长批准后实施。第十五条分支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或违法开展活动的,本会除责令其改正外,视情节严重情况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撤换主要负责人,还应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及业务指导单位反应事实,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后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 编号:1700846190
  • 分类:标准规范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1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29736 KB
  • 标签:

广告位推荐

相关标准规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