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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规定用户密码需要多少天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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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1页共21页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配合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信息化管理,以期达到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稳定运行之目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公司所有部门的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网络设备及各用户端所安装的所有软件。第三章信息化管理部门的职能第三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审批公司整体信息化规划方案;负责签发公司整体信息化管理制度与各项信息化管理办法;审批IT项目可研报告、执行方案、招投标及合同签署。第四条信息管理部负责会签公司整体信息化规划方案、公司整体信息化管理制度与各项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公司整体信息化规划方案;负责公司整体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制定、各项信息化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负责编制公司IT项目可研报告;联合IT项目提出部门组成的项目小组对项目给予技术支持;负责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软件的统一采购和组织实施,公司总部所有IT软硬件(包括机房内设备、员工计算机及其他与IT相关的软硬件)的采购、分配,以及上述软硬件的日常维护、员工计算机异常处理,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作的义务。第2页共21页第四章信息化管理遵循原则第六条集中管理原则公司所有IT硬件架构设备与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软件由信息管理部统一集中管理。信息管理部应建立公司IT系统软硬件台帐,定期更新、核查;公司产生IT软硬件需求时,应按照本制度第三章的规定向相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填写《XX公司IT项目需求申请单》。申请时需考虑综合成本、维护成本、工作效率、适用性、先进性,其中软件申请则有必要考虑合法性及安全性。第七条责任落实到人原则所有IT硬件及周边设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如人员发生调动或离职,应第一时间通知信息管理部。第八条优先处理原则在公司产生IT需求时,信息化管理部门应按照A-D逐级递减原则优先处理:A级:各业务系统的稳定及相关需求;B级:直接部门(直接产生效益的部门)需求;C级:间接部门(辅助及后勤部门)需求;D级:协外及私人电脑需求;第九条健壮原则各业务系统需要一个稳定的硬件及网络支持平台,所以在采购和维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关键设备的安全、抗干扰、冗余、容错、第3页共21页备用及灾难恢复。第十条安全及保密原则所有信息皆属于公司财产,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全体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同时有责任保证信息的安全,严防信息外泄。第五章计算机用户行为守则第一节总则第十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系统网络的正常运行,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守则。第十二条本守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人员,各办事处可参照执行。第十三条本守则引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二节安全守则第十四条公司总部是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的接入单位,所有用户必须高度重视网上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五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第4页共21页(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公司声誉和商业利益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十)对被动收到的上述不良信息,及时予以删除,严禁扩散,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第十六条所有用户在未采取适当保密措施与安全技术的情况下,不得将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信息如工作流文件、产品培训资料、招投标文件等数据资料上网传送交换或者采取其他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对外发布前应经过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采取用户身份验证等措施方可发布。第十七条凡通过网络对外宣传的产品信息、新闻稿件等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后交给专门人员,在指定的计算机上(服务器)统一发布上网。第十八条由于用户账号密码过于简单、密码泄露造成的各种网络安全事故,由账号所有者承担全部责任。第三节上网行为守则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第5页共21页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擅自修改网络参数,尤其是IP地址,多次制造地址冲突影响他人使用或服务器工作的;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第二十条严禁私自在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又没有实际意义的测试操作、广播通讯操作、游戏型或赌博型操作。第二十一条所有用户禁止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包括MP3、RM、AVI等后缀的文件内容。第二十二条所有用户禁止使用P2P软件(例如:电驴、迅雷、BT等软件)下载各类文件。(限流量除外)。第二十三条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严禁在上班时间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一经发现立刻冻结上网,造成一切后果由该员工负责。第二十四条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及时升级病毒库查杀病毒,不随意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不打开与工作无关的网页,防止病毒入侵;用户在外发邮件或上传文件时,应提前查杀病毒。第四节办公计算机守则第6页共21页第二十五条所有用户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名称、本机与地插之间的网线。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过系统管理员的许可下安装操作系统等软件。第二十七条由于用户个人自行安装其他软件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问题,由个人用户自行负责;如果此类软件给公司网络安全或网络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应给予相应处罚。第二十八条所有用户不得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第二十九条不得私自卸载公司统一安装的杀毒等管理软件。第三十条所有用户如发现计算机运行异常,请及时杀毒,如执行杀毒操作后问题仍没有解决,请先断开网络连接,然后通知系统管理员解决,如没有安装公司购买的杀毒软件或私自卸载公司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而引起的计算机瘫痪后果自负。第三十一条对于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网络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三十二条为规范计算机网络管理,保障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特制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负责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第7页共21页的人员、系统管理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各办事处可参照执行。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所指的网络包括,信息管理部负责运行和维护的公司局域网和广域网范围内的所有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线缆等第二节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公司网络内私自架设服务器系统,并禁止运行DHCP、DNS等网络服务。如确有必要,须在信息管理部登记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十六条向机房中添加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前,必须以书面方式报信息管理部批准。第三十七条如需要进入机房更改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及线缆的相关设置,必须事先征得信息管理部信息化经理级以上负责人同意,必要时需报信息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十八条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活动前三天,计算机网络封闭运行,所有对网络系统的配置更改和调整暂停。第三十九条机房内的所有设备、线缆未经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动用。对擅自动用设备、线缆所造成的损坏或引发的问题,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第四十条系统管理员有责任对所负责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线缆等建立档案并标识。档案内容应包括摆放位置、功耗、体积、购买时间、功能、名称、内外网IP、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第8页共21页第四十一条系统管理员有责任对所负责的服务器系统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及升级,以避免影响整个网络的正常运行。第四十二条严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办公网络进行试探、扫描、侦听等行为。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中安装,运行黑客软件或病毒程序。第三节相关惩戒措施第四十三条如发现公司职员盗用、修改IP地址或私自接入互联网一经发现,将给与书面警告,并通告全公司。第四十四条如电脑使用异常或已经中毒,不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而影响公司网络安全,(上报行政人事部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第四十五条如发生管理规定范围内行为,操作人负权责,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第四十六条以上措施根据实际使用状况进行补充更新。第七章计算机房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四十七条为规范计算机房管理,保障公司计算机房的安全,特制本规定。第四十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负责各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的人员、系统管理员。第二节机房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计算机房是信息数据中心和企业信息化网络的中枢,第9页共21页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进入机房。第五十条进入机房时必须申报工作的内容,由系统管理员在场协助,并严格按照事先申报内容进行操作,工作结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记录并签字。第五十一条带入带出机房的设备必须详细登记,并由操作者和系统管理员签字确认。禁止将笔记本、移动硬盘、U盘等介质带入机房接入服务器。第五十二条机房设备只能由该项目的负责人操作,严禁未经授权操作设备。第五十三条如需进入机房变更网络跳线或服务器,必须事先征得信息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系统管理员许可,擅自变更设备、线缆所引发的问题,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第五十四条协作单位需要进入机房工作时,必须有公司相关部门人员陪同或系统管理员在场。第五十五条机房所有设备的档案、机房图纸、设备使用说明书、备件、耗材等,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第五十六条按照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查验消防系统和机房内设备是否有事故苗头,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必要的处理。第五十七条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活动前三天,机房禁止对所有网络系统的配置进行更改和调整,如有特别需求须经过信息管理部批准。在公司重大活动和重大会议之际,为了防止网络出现意外,第10页共21页机房原则上禁止任何人入内进行任何操作。第五十八条各系统负责人对所负责的设备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和杀毒软件的升级,确保公司网络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第五十九条系统管理员负责机房内设备(交换机、路由器、小型机、UPS等)的维护、配置和升级,以及机房防火、防雷等安全措施,同时应克尽职责,不得泄露超级用户登录口令,发现问题应及时和供应商联系予以解决。第六十条除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计算机设备供电电源、UPS电源、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的电源,未经信息管理部领导同意,不能更改各服务器、小型机的配置,不得私自改变配线架线序。第六十一条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整洁干净,物品不得随意摆放。第六十二条保卫部门负责机房防火、防盗的安全性。第八章计算机设备配备标准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六十三条为规范公司计算机设备的配备,控制固定资产采购经费,在满足公司各级成员使用需求的同时,使计算机设备配备有据可依,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本规定的各级成员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各终端、办事处、各专卖店等全体人员。第二节计算机设备购置管理第11页共21页第六十五条计算机设备配备标准规定由信息管理部制定和执行,各需求部门依据按对应标准提出配备需求,信息管理部负责出具具体计算机配置内容和采购建议,行政人事部审核是否可以进行采购,财务部负责采购费用预算的审核,由总经理对计算机设备增加进行最终审批。第六十六条计算机设备选型要求(一)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对所选择的设备性能要满足日常工作的需求,尽量选择市场上的主流设备,既不单纯为了节约成本选择价低质次的产品,也不为了追求高性能选择高配高价设备(但对于特殊岗位上的人员,在不超预算的前提下可酌情考虑增加配置或者选择不同的品牌)。(二)设备价格不超预算所选择型号的设备价格不能超出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根据岗位需求不同选择不同价格区间的设备。(三)设备选型动态管理由于计算机设备具有更新换代快、折旧期限短的特点,因此对设备选型进行动态管理。配置标准确定后,每半年时间,信息管理部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重新进行选型,制定新的计算机配置标准。第三节计算机设备配备标准第六十七条计算机设备配备标准如下:(一)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原则上配备普通办公用笔记本计算机;第12页共21页(二)因工作职责(如培训主管、信息主管等)原因,在日常工作需经常带计算机在公司以外场所使用,原则上配备普通办公用笔记本计算机(三)其它岗位人员均配备品牌台式计算机;(四)如因工作性质确需配备较高配置计算机,需以工作函形式呈送第六十五条中所列明的相关部门进行签批;(五)为方便工作(培训、出差、盘点等),公司信息管理部可以配备2台公用普通笔记本计算机。第四节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第六十八条计算机使用人必须爱护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不得随意拆卸部件,随机配置的软件由信息管理部负责保管,外设部件原则上留于信息管理部保管,使用者若需使用外设部件,需从信息管理部办理借出手续。第六十九条计算机使用者离职前须由信息管理部人员对计算机软、硬件进行检查,是否是原标准配置和固定资产登记,若无差异,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补充规定》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第七十条在申购计算机时,若有超出标准配置范围的需求,必须经过信息管理部确认批准后方可采购。第七十一条培训或出差人员若需用笔记本电脑,由申请人到信息管理部办理借出手续,并按信息管理部对借出计算机管理的要求执行,信息管理部需对归还的笔记本电脑进行检查,计算机配置是第13页共21页否有缺少。第七十二条以上内容所述计算机设备在收回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原发出时的标准配置,且与固定资产登记不相符,一经查出,即对信息管理部有关人员和计算机使用者进行处罚,处罚依据《奖惩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九章终端商场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七十三条为了加强公司各终端商场计算机操作使用管理,确保公司业务系统正常使用,本规定适用与公司各业务终端商场所配备的笔记本电脑及业务系统使用管理。第二节终端计算机使用要求第七十四条使用要求总则:各终端必须严格按照如下使用要求执行,不得恶意操作。因未按使用要求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的将按照损坏程度进行赔偿,赔偿价格按损坏程度及维修费用照价赔偿,对于严重损坏者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罚。第七十五条其它软件及计算机操作具体使用要求(一)各商场终端人员请勿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将公司配备笔记本计算机带离公司柜台;(二)各商场终端人员请勿拷贝与工作无关软件、文件至公司配备笔记本计算机中;(三)各商场终端人员请勿利用公司配备笔记本计算机进行与办公无关工作,公司内部沟通请用RTX(企业内部通信软件)。第14页共21页(四)各终端商场配备笔记本的保管权及使用权由各终端店长负全责;(五)各商场终端人员务必在商场营业结束后将配备笔记本计算机存入柜台安全保管;(六)各商场终端人员请勿在公司未经许可下随意删除配备笔记本计算机里的任何程序及文件;(系统文件一般都装在C磁盘下,如:C盘根目录下任何系统文件及D、E盘公司备份的系统文件);(七)对于任何外来磁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在使用前未经过公司许可下请勿在计算机上使用;(八)除公司在职终端导购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请勿使用此电脑;(九)由于各终端的网络环境不同,在拨号上网的终端公司额定网络费用为80元。超出部分请自行承担;第三节日常使用与维护第七十四条注意保持计算机清洁,定期给笔记本电脑除尘,注意清洁除尘前必须先关机断电。第七十五条请勿在计算机前吃东西,喝水。第七十六条请勿经常插拔计算机上的设备插头。第七十七条对于各终端人员共用笔记本计算机电脑使用时需按本操作规范有关要求执行,共同维护。第七十八条请勿在系统盘(C盘)、“我的文档”、桌面放置或保存工作文件。第15页共21页第七十九条使用设备时要做到轻拿轻放,避免设备磕碰。第四节计算机报修及维护管理流程第八十条报修流程(一)当终端计算机或网络及软硬件问题造成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时,先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至公司信息管理部,由信息管理部先用电话沟通的方式指导排除。一般设备网络及软件问题以各终端电话沟通指导自行排除为先;(二)若出现当时电话沟通后无法解决故障情况,信息管理部将代其填写《XX公司IT设备维修申报单》并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同时给终端相应的完成维修时间,并根据完成维修时间给相关业务部门发出业务代理转单至完维修。进行处理过程将由以下几种方式:(1)上门维护: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信息管理部将安排人员上门处理。(2)备用设备调换: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信息管理部将安排人员将公司备用设备调换至各终端商场,待维修完成后反还至终端。(3)外埠终端由信息管理部确认后,由终端联系当地系统维护外包商确定上门维护时间并在维护时与信息管理部沟通现场维护情况。第八十条维修费用的报销管理(一)终端故障机,设备的维修费用在《XX公司IT设备维修申报单》单中体现。并按财务报销流程计入信息管理部费用预算。(二)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由公司信息管理部与专业设备第16页共21页维护商共同界定,维修费用将根据具体费用分摊到设备损坏当事人第八十一条相关奖惩制度(一)公司各商场终端需妥善保管配备笔记本电脑及相关计算机设备。相关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遗失、非自然损坏,经公司信息管理部门及设备专业维修厂商判断确认计算机损坏故障为使用者违规操作的维修,则设备的全部维修费、资产费用由使用当事者承担,并且将根据设备损坏情况由信息管理部出示经当事人确认情况说明单,并由人力资源部对该使用者第一次进行警告处理,第二次追究行政及经济的处罚。(二)对违反本规定其它事项,由信息管理部出示经当事人确认情况说明单,并由人力资源部对该使用者第一次进行警告处理,第二次追究行政及经济的处罚;第八十二条设备管理的检查(一)公司信息管理部不定期对所有终端店面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维护。(二)终端日常的使用管理由销售部与信息管理部共同管理第十章RTX、OA及企业邮箱使用管理规范第一节总则第八十三条为规范XX公司内部通信系统,使得日常工作开展更顺畅有序,提高办公效率,优化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范。第八十四条RTX、OA及企业邮箱为公司的公共办公平台,系统的管理由行政人事部和信息管理部共同负责。信息发布、及时登第17页共21页录等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系统、网络和服务器的维护工作由信息管理部负责。第八十五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第二节RTX使用管理规范第八十六条RTX为公司的即时通讯系统,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日必须登录RTX系统,以便能及时浏览到公司发布的各项信息并给予及时回复和处理。员工不能登录RTX系统需及时向信息管理部反映,不能以无法登录系统作为影响工作的借口。如发生因不查收信息,不处理留言而影响工作者,发出指令者有权向行政人事部进行举报。第八十七条员工入职时时由信息管理部负责为其办理RTX系统账号的申办手续,并负责指导新员工使用RTX系统;员工离职时在信息管理部签署《离职单》的同时办理该名员工RTX系统帐号销户手续。第八十八条RTX系统仅供员工工作使用,严禁员工在RTX系统上发布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同时在RTX沟通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不职业化的言论,如称呼昵称、发生争执等。第八十九条每位员工必须将个人信息(分机、手机、邮箱等)在RTX上进行设置,以方便部门间工作开展时的即时联络。第九十条每位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通知或规章制度,须第一时间阅读并给予“收到”回执。第九十一条凡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情况者,行政人事部在检查过第18页共21页程中接到举报后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扣除个人品牌积分等处理,情节十分严重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经核查事实确凿,行政人事部将按公司《三级警告制度》给予相关处理。第三节OA系统使用管理规范第九十二条OA系统是公司办公管理平台,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日必须登录OA系统进行待办事项、公司通知、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的办理和浏览,并按照要求对待办文件、通知进行及时回复和处理。员工不能登录OA系统需及时向信息管理部反映,不能以“不能登录系统导致无法浏览到通知或其他规定”作为影响工作的借口。如发生此类导致延误工作造成损失的,每出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处理,由行政人事部依照公司《三级警告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处理。第九十三条禁止员工在OA系统上发布不文明、不健康或不正当的言论。第九十四条员工应及时处理OA系统中的待办任务,原则上待办区的工作任务不能超过一个工作日,如发生超过一个工作日不处理待办任务而影响工作者,每出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处理,由行政人事部依照公司《三级警告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处理。第四节OA系统中相关公文流转及批复管理规范第九十五条OA系统作为公司规范化办公的起点,将对公文写作的填写、提报、批复做如下规范:(一)下列表达不予工作函转单:1、有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申请不予转单;第19页共21页2、只针对单一部门进行工作协商的沟通不予转单(销售要求财务予以折扣、调价申请的除外);(一)所有公文提报方必须在提报的同时将可能用到的资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表单中,并在表单中注明有附件字样;(二)所有活动立项要求提报方内部、协作方之间经过充分地沟通后方可提报,对于内部意见不统一的公函,将进行无条件退回;(三)所有公文要求“文件标题”填写清楚明了,即时间、事件人物清楚,以便日后查询方便。任何填写不规范的表单,将无条件退回。简单举例如下:1、加班通知单填写,应为“张三20XX-9-18加班”,切忌不可写为“张三加班”或“加班”;2、工作函填写,应为“行政人事部关于公务车购买申请”,不可写为“公务车申请”;3、立项报告填写,应为“市场部关于活动的立项报告”,不可直接将活动主题单独填写,如“诺”;4、请假单填写,应为“张三20XX-9-18倒休申请”,切忌填写为“张三倒休”或“倒休”;5、其他表单填写遵从上述规律。第九十六条所有公文在提报时,“办理时限”务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如实填写。为更加明确各项公文的办理时间,根据公文内容不同及流转部门现做如下要求:(一)工作函办理时限,普通沟通性工作函在3个工作日内批第20页共21页复完成;加急的工作函需要1-2个工作日批复完成;特急工作函24小时内相关部门必须工作日批复完成,但要求提报方在提报前必须与协作方进行充分沟通取得同意;(二)开、闭店审批单因涉及多部门批复,除财务、市场两部门外,其余各部门的办理时限均需在接到表单3小时间内完成;(三)立项报告原则整体办理完成时限为3天,因涉及多部门批复,要求提报方事先要与协作方做好充分、有效沟通后进行提报,同时对报告的办理过程进行查看并跟进;(四)其他表单办理时限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第九十七条工作函作为日常运用最为频繁的沟通工具,将继续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一份工作函只能就一件事进行申请批复。第九十八条立项报告作为公司活动申请,要求各部门、各分公司提报时,务必将立项理由、费用等相关事宜填写清楚,以便日后跟踪。第九十九条任何表单的填写、提报,申请人务必按照上述要求正确进行填写,如发现有提报内容不清晰、格式不正确等现象行政人事部将进行无条件退回,并按照规定进行提醒、警告或品牌积分扣减等处理。第一百条任何表单的填写、提报、批复,部门负责人务必把好关,出现一次上述现象,将进行口头提醒,两次将严格按照《品牌积分管理规定》进行品牌积分扣减1-4分。第一百零一条各部门针对公文批复必须做好充分授权以避免公第21页共21页文流转环节重复、延后。原则上每份函件每部门不允许出现2人以上意见签批现象,如有发生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扣除品牌积分3分处理。第一百零二条任何对公文进行批复的人员,要求批复意见明确、定义清楚,不得使用含糊、提问、感叹性词语。涉及费用及出处的,要求一次性在批复中写明。第一百零三条任何对公文进行批复的人员,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公文进行实时意见签署。对不能及时签批的人员,一经发现,视延迟情节的长短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处以50-500元不等的处罚。第一百零四条部门负责公文签批的人员如有出差在外无法登陆OA系统的,需要及时对公文签批进行转代理处理或临时授权处理。如出现因外出不授权办理公文的现象,将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500元不等的处罚。第一百零五条本规范自执行之日起,之前与工作函流转、RTX管理相关的通知及规定自行作废,以本规范为准,请各部门遵照执行。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百零八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修改亦同。第一百零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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