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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物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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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物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制度1总则1.1公司实行法律事务集中管理制度,并实施法律事务三级管控体系。本规定中“法律事务”包括:合同、范本制订及执行、诉讼(含仲裁)、新项目尽职调查、商务谈判、各公司及项目(含土地)的资质/证照合规性审查、法律意见、风险防控、外聘律师、商标保护、法律培训及其他涉及法律问题的事物。本规定中“合同”包括:意向书、框架协议、备忘录、协议、协议书、合同、合同书、契约、契据、承诺函、保证函及其他所有包含权利义务内容的书面文件。1.2公司法律事务三级管控体系:1.2.1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及所属各地公司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重大法律事务的管控。1.2.2法律事务部分别向酒店管理部、商管总部派驻法务专员,分别负责酒店管理部和商管总部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并与外聘律师(如有)对接。法务专员隶属法律事务部。1.2.3各地公司应聘请律师,负责各地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并由法律事务部组织对外聘律师进行年度考核。1.3公司范围内的如下法律事务,须事先报法律事务部审批与参与。1.3.1公司各部室直接经办的法律事务,包括:1)所有合同(如项目合同、集中采购框架合作合同、规划设计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各类保函、保密合同、劳动合同、捐赠合同、挂牌公告及挂牌文件等);2)合同范本制定;3)授权委托书(含公司或公司领导对公司部室人员、各地公司或其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公司对非公司或人员的授权委托书等);4)诉讼、纠纷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5)重大商务谈判,包括项目(发展、合作、交易等)谈判、总承包合同谈判、与外方(或港澳台)谈判、非常规融资贷款谈判等;6)外聘律师;7)其他涉及法律问题的业务。1.3.2各地项目公司经办的法律事务,包括:1)土地出让合同(含补充协议);2)总承包合同;3)销售广告(含楼书、3D文案、海报、媒体软硬广告、沙盘、围挡、路媒、道旗等各类广告及销售统一说辞等);4)销售文件(含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5)担保合同、各类保函;6)捐赠合同;7)与银行的按揭合作合同;8)授权委托书(含公司或公司领导对各地项目公司或其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项目公司对非公司或人员的授权委托书等);9)涉外(或港澳台)合同;10)与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合同;11)按公司制度需上报公司业务部室审批的其他合同;12)诉讼、纠纷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13)外聘律师。1.3.3酒店系统经办的法律事务,包括;1)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2)酒店管理部经办的合同范本制订;3)担保合同、各类保函;4)捐赠合同;5)授权委托书(含公司或公司领导对酒店管理部、各地酒店或酒店系统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公司或酒店系统对非公司或人员的授权委托书等);6)酒店管理合同(含管理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商标许可合同等);7)各地酒店由自行负责招商区域的租赁合同;8)涉外(或港澳台)合同;9)带有全局性(指影响到两家或两家以上酒店权益)的合同;10)与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合同;11)诉讼、纠纷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12)重大商务谈判,包括:与外方(或港澳台)谈判、酒店管理合同谈判等;13)外聘律师。1.3.4商管系统经办的法律事务,包括:1)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2)商管总部经办的合同范本制订;3)担保合同、各类保函;4)捐赠合同;5)授权委托书(含公司或公司领导对商管总部、各地商管公司或商管系统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公司或商管系统对非公司或人员的授权委托书等);6)招商类广告;7)自持物业的租赁合同(含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商铺租赁合同);8)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规约;9)涉外(或港澳台)合同;10)带有全局性(指影响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权益)的合同;11)与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签订的合同;12)诉讼、纠纷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13)重大商务谈判,包括:与外方(或港澳台)谈判、主力店及小商铺租赁合同谈判、处理严重的与业主或租户纠纷的谈判等;14)外聘律师。1.3.5对于劳动合同、项目合同、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销售广告、销售文件、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招商类广告等重大的、具有重复使用性质的文件,由公司业务主管部室与法律事务部一起制定范本,范本最终文本需报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批,并按照公司制度相关业务分管副总裁和法律事务分管副总裁批准(其中,招标文件范本还需要报财务分管副总裁批准)。经批准的范本下发后,各地公司必须予以严格执行,不得修改。如各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对前述范本进行任何文字修改的,均须要事先上报法律事务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1.3.6公司范围内的商标保护工作,有法律事务部牵头组织;工商、保险、税务、公证等工作,由法律事务部参与协助处理。1.3.7公司范围内的法律培训,由法律事务部组织、实施。1.3.8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由法律事务部处理的业务及公司领导批示需报法律事务部的其他法律事务.1.4法律事务部向酒店管理部、商管总部分别派驻法务专员现场办公,分别负责酒店管理部和商管总部除本规定1.3条规定范围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审批。1.5各地公司应聘请律师,负责各地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但属于本规定1.3条规定范围内的法律事务,还应报法律事务部审批。1.6法律事务部根据需要,有权对公司部室及各地公司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2合同管理规定2.1除差旅费、招待费支出及公司制度中明确规定可以不签订合同的业务外,公司及各地公司对外发生经济业务的,原则上均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经办人必须确保每一合同的原件,方至少持有三份。公司部室及各地公司下设部室,不得以本部室名义对外签订合同。2.2公司实施合同签署盖章前的会签审批制度。2.2.1下列合同文本在签署盖章前必须进行会签审批,合同经办人按照会签顺序进行报批;经办人申请→经办部室/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部室总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业务分管副总裁审批→相关副总裁审批(如相关制度需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审批→总裁审批→董事长批准(见法表1)。1)公司资本运作相关合同;2)股权变动合同(含公司及各地公司股权变动合同、工商文件等);3)项目合同(含意向书、框架合同、招商合同、项目发展合同、项目收购合同、挂牌公告、挂牌文件等);4)土地合同(含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5)贷款类合同;6)担保合同(含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函等);7)捐赠合同(捐赠额在100万或100万元以上的)。2.2.2下列合同文本在签署盖章前必须进行会签审批,合同经办人按照会签顺序进行报批:经办人申请→经办部室/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部室总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业务分管副总裁审批→相关副总裁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审批→总裁批准(见法表2)。1)酒店管理合同(含管理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商标许可合同等);2)各地酒店由自行负责招商区域的租赁合同;3)超出租赁决策文件规定期限的租赁合同;4)除股权变动合同外的其他工商变更登记文件;5)捐赠合同(捐赠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2.3公司一类标合同文本在签署盖章前必须进行会签审批,合同经办人按照会签顺序进行报批:1)集中采购框架合作合同:经办人申请→相关部室总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审批→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批准(见法表3)。如合同条件(指付款条件、法律责任等关键性条款)相对于定标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报成本分管副总裁审批。会签顺序在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之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之前。2)规划设计类一类标合同:各地项目公司经办人申请→项目公司开发设计部经理、开发设计副总审批→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经理、成本副总审批→项目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审批→外聘律师审批→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规划院院长审批→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批准(见法表4)。合同条件(指设计要求、付款条件、法律责任等关键性条款)相对于定标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如定标金额在目标成本范围内的,应报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项目前期分管副总裁审批;如定标金额超目标成本的,还应该报成本分管副总裁审批。会签顺序在规划院院长之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之前。3)其他一类标合同:各地项目公司经办人申请→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经理、成本副总审批→项目公司工程(配套)部经理、工程副总审批→项目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审批→外聘律师审批(单项集中采购合同除外)→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审批→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批准(见法表5)如合同条件(指付款条件、法律责任等关键性条款)相对于定标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报成本分管副总裁审批。会签顺序在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之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之前。2.2.4列入年度计划内开支(以及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的年度计划外开支)的下列合同文本在签署盖章前必须进行会签审批,合同经办人按照会签顺序进行报批:经办人申请→经办部室/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部室总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业务分管副总裁审批→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批准(见法表6)。1)公司部室购置单件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下固定资产所涉合同;2)规划院、酒店管理部、商管系统、各地项目公司购置单件金额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固定资产所涉合同。2.2.5列入年度计划内开支(以及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的年度计划外开支)的下列合同文本在签署盖章前必须进行会签审批,合同经办人按照会签顺序进行报批:经办人申请→经办部室/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部室总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业务分管副总裁审批→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批准(见法表7)。1)商管系统年度计划内费用支出单笔50万元(含)以上所有涉及合同;2)在租赁决策文件规定期限内,但期限超过三年的租赁合同;3)商管系统标的额在100万(含)以上的合同。2.2.6公司部室经办的除本规定2.2.1-2.2.5项规定以外的、列入年度计划内开支(以及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的年度计划外开支)的下列合同文本在签署盖章前必须进行会签审批。合同经办人按照会签顺序进行报批:1)单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合同:经办人申请→经办部室总经理审批→相关部室总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业务分管副总裁审批→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审批→法律事务分管副总裁批准(见法表8),其中列入年度计划外开支的,最终由总裁批准(见法表9);2)单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的合同:经办人申请→经办部室总经理审批→相关部室总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业务分管副总裁审批→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审批→法律事务分管副总裁批准(见法表10);2.2.7本规定1.3条范围内的、除本规定2.2.1-2.2.6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合同文本在签署盖章前必须进行会签审批,经办人按照会签顺序进行报批:经办人申请→经办公司/部室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部室总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业务分管副总裁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审批→法律事务分管副总裁批准(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见法表7)。1)与银行的按揭合作合同;2)保密合同;3)劳动合同;4)销售广告、销售文件;5)招商类广告;6)在租赁决策文件规定期限内,且期限在三年(含)以内的租赁合同;7)物业服务合同、业主规约;8)涉外(或港澳台)合同;9)与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签订的合同;10)带有全局性(指影响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权益)的合同;11)授权委托书;12)其他不涉及合同金额的合同文本等。2.2.8酒店管理部、商管总部经办的本规定1.3条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文本,在签署盖章前必须进行会签审批,合同经办人按照会签顺序进行报批:经办人申请→经办部室总经理审批→相关部室总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酒店管理部或商管总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法务专员审批→酒店管理部或商管总部总经理批准(见法表11)。2.2.9各地公司经办的本规定1.3条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文本,在签署盖章前必须进行会签审批,合同经办人按照会签顺序进行报批:1)各地项目公司经办的二类标和地方类招标合同(工程类、材料设备类、监理、造价咨询):各地项目公司经办人申请→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经理、成本副总审批→项目公司工程(配套)部经理、工程副总审批→项目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审批→外聘律师审批→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见法表12)。2)各地项目公司经办的二类标和地方类招标合同(规划设计类、营销类):各地项目公司经办人申请→经办部室经理、分管副总审批→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经理、成本副总审批→项目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审批→外聘律师审批→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见法表13)。3)其他合同:经办人申请→经办部室经理审批→相关部室经理审批(如相关制度规定需要)→各地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外聘律师审批→各地公司总经理批准(见法表14)。对于前述第1)-2)项合同,如果合同条件(指付款条件、法律责任等关键性条款)相对于定标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还需报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批准。2.3法律事务部、法务专员及外聘律师对和合同文本的会签审批意见,公司部室、各地公司应予执行。如果酒店管理部、商管总部、各地公司与法务专员及外聘律师的意见不一致的,应上报法律事务部,并按法律事务部最终审批意见执行。2.4公司范围内的合同签订及履行必须严格执行如下要求。合同经办人及合同履行部门对本条规定的执行承担责任。2.4.1原则上,一般性的合同只需加盖公章和法人名章即可;重要合同必须按程序报法定代表人签字。2.4.2合同签章页必须含有正文内容,不得单独成页。2.4.3合同签订前,应做好签约细节审查工作,包括;1)合同审批会签表是否已签批完整(合同审批会签表没有签批完整的,公章保管人一律不给予盖章);2)合同当事人公司名称与印章是否一致;3)如有授权代理人,则需查验是否有授权文件;4)合同内容是否完整;5)附件是否完整,签订时间是否填写等。2.4.4如合同双方不能同时加盖公章,应将签约文本交由对方先盖章,再由方盖章。不得发生方盖章后交给对方盖章情形。2.4.5合同文本(含附件)超过两页(含两页)的,必须“骑缝”盖章,确保每页均有印痕。2.4.6方持有的每一合同的三份原件,分别由合同经办部室/公司和合同签约公司的财务部、档案室各保管一份原件。经办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合同签约公司的财务部、档案室各移交一份原件;对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或因重大商务谈判形成的合同,还应向法律事务部移交一份复印件(详见6.2条规定)2.4.7合同履行中,应严格按照约定环节、时间发出有关催交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进场等书面通知,并通过签收、公证等方式留存发出书面通知的原件证据。3法律事务送审及处理程序规定3.1本规定1.3条规定的法律事务,属于公司各部室直接经办的,由经办部室直接报法律事务部审批;属于各地公司经办的,应按如下流程进行报批:3.1.1诉讼处理、外聘律师等两类法律事务,各地公司可直接上报法律事务部审批。3.1.2其他法律事务,各地公司应先上报给公司业务主管部室审批后,由该部室转报法律事务部审批。3.2经办部室/公司应填写内部联络单或发起OA审批流程(应选择可增添附件程序),经该部室/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批后,将完整的资料(包括相应的电子版)报法律事务部处理。有外聘律师的,外聘律师意见应一并上报。3.3法律事务部应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依据保护公司全局利益的原则,独立地提出法律意见或工作建议,并由总经理或相应业务分管副总经理签批。重大的法律事务(就涉及事项而言金额较大、引起责任较大等),应上报公司法律业务分管副总裁。需要交给公司外聘律师处理的事务,由法律事务部统一协调,移交处理。3.4法律事务部应严格及时作出审批意见,一般业务为两个工作日,范本编制或修订一般为四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等大型范本制订工作、商务谈判工作、其他需要持续处理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时间。3.5法律事务部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经办部室/公司对有关事实进行说明、补充提供资料等、经办部室/公司应给予配合,并如实地介绍相关事实,提供相关资料。3.6经办部室/公司在确定合同文件,以及处理具体业务时,应采取法律事务部意见,并执行其中的法律意见或工作建议。谈判、签约工作中,法律事务部人员有权独立法发表法律意见,并对所涉及的商务事项独立提出建议,不受他人干扰。4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程序规定4.1公司范围内所有新项目(包括房地产项目、酒店项目)的发展,经办部室/公司应实现及时联系法律事务部组织尽职调查,包括编制尽职调查清单、形成尽职调查报告等。经办部室/公司应配合提供全部相关资料,落实尽职调查清单中列明的所有事项,并执行尽职调查报告中的法律及风险控制建议。4.2各地公司应按照项目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约定及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各种批文、证照,并按如下规定报公司备查。4.2.1各地公司在取得下述证照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报项目管理中心计划部备案,计划部在收到该等证照复印件两个工作日内抄送法律事务部和资本运作部。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6)房屋所有权证。4.2.2各地公司在取得下述证照、批文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复印件报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应在收到该等批文、证照后两个工作日内抄送资本运作部。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立项批复(或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文件);3)环评审批意见;4)交通影响分析审批意见;5)消防设计审核意见;6)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7)维修基金缴纳凭证;8)有关优惠政策方面批文(报批报建费用减免、配套费用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4.3法律事务部自行或者与公司外聘律师共同对前述证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资本运作部予以配合。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证照办理时间及先后顺序,批文、证照等内容的完整性及前后一致性等。经审核发现的问题的,法律事务部可协同资本运作部向相应公司下发整改通知。4.4各地公司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将纠正结果上报法律事务部,如不及时整改或不按通知要求整改的,法律事务部与资本运作部通报项目管理中心,必要时上报分管法律事务副总裁及分管项目副总裁。5诉讼送审及处理程序规定5.1公司或各地公司提起诉讼的,经办部室/公司应事先报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范围内发生的诉讼,经办部室/公司应在诉讼发生当日,按照本规定第3条规定的程序报法律事务部。在前述业务处理过程中,法律事务部有权向相关部室/公司了解情况、索取相关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办人应予执行。5.2诉讼经办人应随时将处理进展情况向法律事务部汇报,并将过程中需报批的文件按照规定程序报法律事务部审核。5.3诉讼经办人应将处理过程中本公司作出的,或与他人签订的文件,以及诉讼处理结果文件,及时报法律事务部备案。5.4法律事务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影响比较大的或者比较典型的诉讼及其处理,牵头组织相应的总结工作,经办部室/公司及相关人员、律师应给予配合。法律事务部汇总形成总结报告,并可以据此提出法律意见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发给相关部室/公司执行。5.5法律事务部应在收到本条所述有关诉讼的文件、资料当日,拟定情况简要说明并书面通报资本运作部;并在每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公司范围内的诉讼进展情况汇报通报给资本运作部。6律师聘请程序规定6.1公司及各地公司聘请日常顾问律师的,聘请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应按照本规定报批。6.2公司部室直接经办的业务聘请律师的,该经办部室应联络法律事务部,提出聘请律师原因、聘请期限等。法律事务部将按照业务需要,初步选定约三家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并与该经办部室共同从初步选定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中选定一家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谈定律师聘请合同,上报公司法律事务分管副总裁(商管总部经办的,应上报商管分管副总裁)批准后签约。聘请合同应报法律事务部存档。6.3各地公司聘请律师的,应按如下程序报批:6.3.1经办公司应事先向法律事务部上报专题报告,内容应包括:聘请律师的原因,聘请期限,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至少三家),费用水平,本公司倾向性意见等。报告应同时附上相关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介绍资料,以及律师聘请合同文本。6.3.2法律事务部收到聘请律师的专题报告及所附资料后,重点审查聘请必要性、各意向性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专业水平、合同文本等,并由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签批意见。6.3.3法律事务部可以面试拟聘请的律师,经办公司应给予配合。6.3.4经办公司应在聘请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一套复印件报法律事务部备案。6.3.5各地公司续聘律师或重新聘请律师,应按照前述规定程序重新报批;续聘律师的,应同时提供律师在上一顾问年度的工作情况及本公司的评价意见。6.4各地公司应充分发挥聘请律师的作用,在上报公司审批事情中涉及法律事务的,应提前要求律师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且应一并上报。6.5公司部室及各地公司聘请律师的,应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本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及对律师工作的评价进行汇总,并上报法律事务部进行评估考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7法律文件、资料的存档规定7.1公司部室和各地公司均应做好所经办业务而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件、资料及相关背景资料、合同审批会签表的存档工作。7.2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本规定1.3条规定的重大商务谈判形成的合同、以及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批的合同审批会签表,由经办部室/公司负责存档工作。经办部室/公司应将这些文件、资料的原件在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规定交给有关部室存档。并将一套复印件送法律事务部存档。法务专员和外聘律师签批的合同审批会签表,由经办部室/公司负责存档工作。经办部室/公司应将合同审批会签表原件在签批当日内交给酒店管理部、商管总部或各地公司的财务部存档。对法务专员签批的合同审批会签表,还应将一套复印件送法务专员存档。7.3移交部室/公司与接收部室/公司在文件、资料交接时,应签订交接单,一式两份,各存一份。7.4法律文件、资料的原件原则上应永久保留。如存档部室/公司需要销毁法律文件、资料原件的,应报法律事务部和存档部室/公司的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8法律事务检查程序规定8.1法律事务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或与公司其他部室一起,对公司部室和各地公司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部室/公司应给予配合。8.2法律事务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以及或改进意见,相应的部室/公司应给予采纳,并将相应的整改或改进情况报法律事务部。8.3如在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引起或可能引起其他责任的,法律事务部应将该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8.4法律事务部可以视实际情况,派人员到各地公司进行短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现场调研工作,各地公司应给予必要的配合。9罚则9.1对未按公司规定审批及复核流程使用印章,或事先未获得法律事务部审批及最终审批人批准(包括合同审批会签表没有签批完整)而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将视情节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晋级资格、通报批评、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2公司部室和各地公司有其他违反本规定情形的,产生责任由责任单位与人员自行承担。法律事务部有权就正并提出处理措施,责任单位及人员应予执行;情节严重的,法律事务部上报公司处理。10附则10.1本规定由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10.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法表1:(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1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各级审核意见经办部门/公司: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业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XX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董事长: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2:(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2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各级审核意见经办部门/公司: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业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XX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总裁:意见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3:(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3项1)小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各级审核意见经办部门/公司: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4:(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3项2)小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各级审核意见项目公司经办部门(开发设计部):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财务部:签字:日期:年月日外聘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规划院院长: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5:(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3项3)小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各级审核意见项目公司经办部门(成本控制部):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工程(配套)部: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财务部:签字:日期:年月日外聘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公司成本控制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6:(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4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是否年度计划内开支:口是口否各级审核意见经办部门/公司: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业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财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7:(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5项;2.2.6项3)小项;2.2.7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是否年度计划内开支:口是口否各级审核意见经办部门/公司: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业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8:(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6项1)小项,计划内开支)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是否年度计划内开支:口是口否各级审经办部门/公司: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业务分管副总裁:核意见签字:日期:年月日财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法律事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9:(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6项1)小项,计划外开支)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是否年度计划内开支:口是口否各级审经办部门/公司: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业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核意见财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律事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10:(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6项2)小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是否年度计划内开支:口是口否各级审核意见经办部门/公司: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业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法律事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11(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8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是否年度计划内开支:口是口否附件清单:各级审经办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核意见日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务专员: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12(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9项1)小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项目公司经办部门(成本控制部):签字:日期:年月日各级审核意见项目公司工程(配套)部: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财务部:签字:日期:年月日财务分管副总裁:签字:日期:年月日外聘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规划院院长: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13(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9项2)小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清单:各级审核意见项目公司经办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财务部:签字:日期:年月日外聘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公司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规划院院长: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法表14(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2.9项3)小项)合同审批会签表日期:年月日经办部门/公司: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是否年度计划内开支:口是口否附件清单:各级审核意见经办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XX部门:签字:日期:年月日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外聘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最终审批意见总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各部门/公司根据具体业务将“合同”和“部门/公司”等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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