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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照管理制度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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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照管理制度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证照管理制度公司证照管理制度规定为加强公司的证照,效劳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应制定标准的公司证照管理。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证照的管理第二条公司证照管理范围: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其它证件及证件复印件和扫描件。第三条财务部负责各种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建立证照统计表格(见附件图1);行政部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第四条各部门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领导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使用完毕后,用件人和证件管理人应在登记表上注明领取(交回)时间并签字(见附件图2)。第五条公司证照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第六条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第七条公司证照不得丧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丧失,除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第三章其它第八条证件主管人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岗位时,应填制“证件清单”,移交人和接交人在与证件清单核对数目后,二人均在“证件移交清单”上签字。1目的为加强公司的证照管理,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平安、有效、合法地使用,效劳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类证照。3责权部门行政部负责统筹组织、监视检查及协助各种公司证照的管理工作。4管理规定4.1证照种类证照种类包括根底证照和专业证照两类。4.1.1根底证照是指各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公司开业运营必须具备的证照。4.1.2专业证照是指各公司在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酒店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酒类零售许可证,建立集团的资质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专项工程设计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康平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学历证、职称证、专业资格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等。4.2证照办理4.2.1办理部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公司行政部统筹办理。(2)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由集团财务部统筹办理。(3)公司专业证照由行政部主要办理。4.2.2证照除正常的年审和换证外,凡涉及变更或注销的.,必须由董事会批准前方可办理。4.2.3证照的办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因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以致证照过期的,由经办人员负主要责任,经办人员的直接领导负连带责任,如被罚款的,所发款项全部由经办人及其直接领导共同承当。4.2.4所有证照办理完毕后,必须将复印件备案至行政部。4.2.5证照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凭票据办理报销手续。4.3证照保管及使用4.3.1公司所有证照原件由专人专柜负责保管,行政部登记、备案并保存复印件。4.3.2各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证照复印件,如因业务需要使用证照复印件的,由行政部同意提供,并做好登记,注明用途及有效期。4.3.3如因业务需要借用证照原件的,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表”,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保管员处借出,并在“证照借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4.3.4证照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刻归还,并在登记表上注销。4.4证照遗失处理4.4.1证照遗失必须马上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登报声明证照作废,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补办新证照。4.4.2遗失证照的,由遗失人承当全部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遗失人承当,并处以XXX元/次罚款。为标准公司证照的管理,明确证照管理权限和使用,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一、证照管理范围证照是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给公司/分公司的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资质证、房产证、土地证及其它证件。二、管理权责(一)总公司办公室为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种证照的申报,以及对分公司证照管理的监视与检查。(二)分公司负责办理分公司各类证照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保管与备案。三、管理要求(一)证照领用保管须填写《证照登记备案表》,经公司负责人授权同意后,移交给保管人保管。(二)分公司证照申报、注册、变更需报公司审批同意前方可办理。分公司证照在申报、注册、年检办理完毕后,将其相关文件和材料做好备份,并至办公室备案。(二)如需使用证照,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表》经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批准,说明借用事由和使用时间前方可外借。(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公司/分公司证照。(四)如遇证照遗失,须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登报声明作废,及时办理证照的补办手续,相应费用由当事人承当,并处分款。(五)证照保管人发生变动的,必须当天做好移交工作,新的保管人须经公司负责人授权同意,否那么不得随意转交给他人保管。(六)不得擅自使用公司/分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不得与印章一同保管,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发现有用证照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分,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 编号:1700844156
  • 分类: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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