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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梳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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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梳理总结


('地下水导则梳理总结1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1、潜水含水层2、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2地下水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搜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4、结论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工作流程图3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类别内容要求基本要求阶段划分1、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2、对于随着生产运行时间推移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有可能加剧的建设项目,还应按运营期的变化特征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状况划分正常状况、非正常状况识别方法识别行业类别1、根据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2、IV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3、I类项目:37-石油开采;39-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42,47-黑色金属及有色金属采选(含单独尾矿库)-排土场、尾矿库;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锰、铬冶炼;48--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55--化学矿采选;L石化、化工中大多数;9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皮革;120--纺织品制造;127--机场—地下油库;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15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154--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危废I类;地下水敏感程度敏感、较敏感、不敏感识别内容装置、设施、污染途径1、识别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装置和设施(位置、规模、材质等)2、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途径特征因子1、建设项目污废水成分(可参照HJ/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2、液体物料成分3、固废浸出液成分等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Ⅰ类项目Ⅱ类项目Ⅲ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其他特殊要求:1、对于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洞穴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人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地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2、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时,各场地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开展评价工作;3、线性工程根据所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场位置(如输油站、泵站、加油站、机务段、服务站等)进行分段判定评价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评价要求类别一级评价要求二级评价要求三级评价要求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各含水层之间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等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其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等了解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评价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了解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基本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基本查清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勘察试验,确定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根据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补充必要的现场勘察试验/环境影响预测采用数值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对于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预测方法。预测评价应结合相应环保措施,针对可能的污染情景,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情况,选择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影响预测,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和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环保措施与跟踪监测计划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5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调查与评价原则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查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5.2调查评价范围1、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参照HJ执行。2、调查评价范围确定(1)公示计算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当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且所掌握的资料能够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应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L=α×K×I×T/neL——下游迁移距离,m;α——变化系数,α≥1,一般取2;K——渗透系数,m/d,依据HJ610-2016附录中渗透系数经验值表取值;I——水力坡度,无量纲;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d;ne——有效孔隙度,无量纲;依据HJ610-2016附录中给水度参考值表取值;调查评价范围示意图(2)查表法当不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查表法确定。表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评价等级调查评价面积(km2)备注一级≥20应包括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必要时适当扩大范围二级6~20三级≤6(3)自定义法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需说明理由。当计算或查表范围超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时,应以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为宜,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定。5.3水文地质条件调查1.1.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内容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开展调查工作: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序号调查要素1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2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3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分布及垂向渗透系数等(场地范围内应重点调查)4含水层岩性、分布、结构、厚度、埋藏条件、渗透性、富水程度等;隔水层(弱透水层)的岩性、厚度、渗透性等5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径排条件6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地下水化学类型7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8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9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10地下水环境现状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1.1.2环境水文地质勘查与实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是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需要进一步查明的地下水含水层特征和为获取预测评价中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工作。除一级评价应进行必要的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外,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资料缺少的地区,二级、三级评价也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土化学分析以及室内外测试、试验等手段开展,具体参见相关标准与规范。环境水文地质试验项目通常有抽水试验、注水试验、渗水试验、浸溶试验及土柱淋滤试验等,有关试验原则与方法参见附录C。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可根据评价等级和资料掌握情况选用。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时,除采用常规方法外,还可采用其他辅助方法配合勘察。1.1.3其他技术要求一级评价要求场地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比例尺,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调查精度,建议一般以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为宜。5.4地下水污染源调查调查评价区内具有与建设项目产生或排放同种特征因子的地下水污染源。对于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对包气带进行分层取样,一般在0~20cm埋深范围内取一个样品,其他取样深度应根据污染源特征和包气带岩性、结构特征等确定,并说明理由。样品进行浸溶试验,测试分析浸溶液成分。5.5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应通过对地下水水质、水位的监测,掌握或了解评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地下水流场,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提供基础资料。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参照HJ执行。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要求类别一级评价二级评价三级评价潜水含水层不少于7个不少于5个不少于3个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3-5个2-4个1-2个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不得少于3个不得少于2个各不得少于1个管道型岩溶区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地下水现状监测点应视情况确定,并说明布设理由包气带厚度超过100m的评价区或监测井较难布置的基岩山区1、地下水质监测点数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可视情况调整数量,并说明调整理由;2、一般情况下,该类地区一、二级评价项目至少设置3个监测点,三级评价项目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监测点;布设原则1、控制性布点与功能性布点相结合;2、监测点应主要布设在建设项目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地下水污染源以及对于确定边界条件有控制意义的地点;3、当现有监测点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监测深度要求时,应布设新的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现状监测井的布设应兼顾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4、监测层位应包括潜水含水层、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5、监测点布设应尽可能靠近建设项目场地或主体工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宜大于相应评价级别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的2倍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序号类别内容备注1八大离子K++Na+、Ca2+、Mg2+、CO32-、HCO3-、Cl-、SO42-浓度必测2基本水质因子以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21项)及背景值超标的水质因子为基础可根据区域地下水类型、污染源状况适当调整3特征因子识别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特征因子应根据建设项目污废水成分(可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液体物料成分、固废浸出液成分等确定可根据区域地下水化学类型、污染源状况适当调整4其他要求1、地下水样品应采用自动式采样泵或人工活塞闭合式与敞口式定深采样器进行采集;2、样品采集前,应先测量井孔地下水水位(或地下水位埋深)并做好记录,然后采用潜水泵或离心泵对采样井(孔)进行全井孔清洗,抽汲的水量不得小于3倍的井筒水(量)体积。3、地下水水质样品的管理、分析化验和质量控制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执行;4、pH、Eh、DO、水温等不稳定项目应在现场测定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频率要求频次/分布区水位监测频率水质监测频率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山前冲(洪)积枯平丰枯丰一期枯丰枯一期滨海(含填海区)二期a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其他平原区枯丰一期一期枯一期一期黄土地区枯平丰一期一期二期一期一期沙漠地区枯丰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丘陵山区枯丰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岩溶裂隙枯丰一期一期枯丰一期一期岩溶管道二期一期一期二期一期一期a“二期”的间隔有明显水位变化,其变化幅度接近年内变幅●水位监测频率其他要求:1、一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内至少开展一期地下水水位监测;2、二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可不再开展现状地下水位监测;3、三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期的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不再进行现状水位监测;●水质监测频率其他要求:1、基本水质因子若掌握近3年至少一期水质监测数据,基本水质因子可在评价期补充开展一期现状监测;2、特征因子在评价期内需至少开展一期现状值监测;●包气带厚度超过100m的评价区或监测井较难布置的基岩山区: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期的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不进行现状水位、水质监测;若无上述资料,至少开展一期现状水位、水质监测;●对于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和评价工作等级为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分析包气带污染状况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GBT14848-2017)项目序号指标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5pH≤pH≤≤pH≤≤pH≤9pH〈pH>96总硬度(以CaCO3计)(mg/L)≤150≤300≤450≤650>6507溶解性总固体(mg/L)≤300≤500≤1000≤2000>20008硫酸盐(mg/L)≤50≤150≤250≤350>3509氯化物(mg/L)≤50≤150≤250≤350>35010铁(Fe)(mg/L)≤≤≤≤>11锰(Mn)(mg/L)≤≤≤≤>15挥发性酚类(以苯酚)(mg/L)≤17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10>1018氨氮(NH4)(mg/L)≤≤≤≤>微生物指标21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100>10022细菌总数(CFU/rnL)≤100≤100≤100≤1000>1000毒理学指标23亚硝酸盐(以N计)(mg/L)≤≤≤≤24硝酸盐(以N计〕(mg/L)≤≤≤20≤30>3025氰化物(mg/L)≤≤≤≤>26氟化物(mg/L)≤≤≤≤>28汞(Hg)(mg/L)≤≤≤≤>29砷(As)(mg/L)≤≤≤≤>31镉(Cd)(mg/L)≤≤≤≤>32铬(六价)(Cr6+)(mg/L〕≤≤≤≤>33铅(Pb)(mg/L)≤≤≤≤>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要求类别内容标准选择1、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2、对于不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地下水水质标准》DZ/T0290等)进行评价评价方法采用标准指数法统计分析指标1、最大值2、最小值3、均值4、标准差5、检出率6、超标率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序号类别内容1预测原则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应遵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中确定的原则;2、考虑到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复杂性、隐蔽性和难恢复性,还应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3、预测应为评价各方案的环境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提供依据;4、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均应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工程特征与环境特征,结合当地环境功能和环保要求确定;5、应预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产生的直接影响,重点预测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6、在结合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工程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选址(选线)方案可能引起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预测。2预测范围1、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范围一般与调查评价范围一致;2、预测层位应以潜水含水层或污染物直接进入的含水层为主,兼顾与其水力联系密切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3、当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小于1×10-6cm/s或厚度超过100m时,预测范围应扩展至包气带;3预测时段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段应选取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的关键时段,至少包括污染发生后100d、1000d,服务年限或能反映特征因子迁移规律的其他重要的时间节点4情景设置1、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须对正常状况和非正常状况的情景分别进行预测。2、已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正常状况情景下的预测5预测因子预测因子应包括:1、特征因子,按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类别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别中的各项因子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排序,分别取标准指数最大的因子作为预测因子;2、现有工程已经产生的且改、扩建后将继续产生的特征因子,改、扩建后新增加的特征因子;3、污染场地已查明的主要污染物;4、国家或地方要求控制的污染物。6预测源强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源强的确定应充分结合工程分析;1、正常状况下,预测源强应结合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相关设计规范确定,如《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等;2、非正常状况下,预测源强可根据工艺设备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因系统老化或腐蚀程度等设定;7预测方法1、预测方法的选取应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程度来确定,当数值方法不适用时,可用解析法或其他方法预测;2、一般情况下,一级评价应采用数值法,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除外;二级评价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适宜采用数值法时,建议优先采用数值法;三级评价可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3、采用数值法预测前,应先进行参数识别和模型验证;4、采用解析模型预测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扩散时,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a)污染物的排放对地下水流场没有明显的影响;b)评价区内含水层的基本参数(如渗透系数、有效孔隙度等)不变或变化很小;5、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过程中,对于采用非本导则推荐模式进行预测评价时,须明确所采用模式适用条件,给出模型中的各参数物理意义及参数取值,并尽可能的采用本导则中的相关模式进行验证;8水文地质根据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对边界性质、介质特征、条件概化水流特征和补径排等条件进行概化;9污染源概化污染源概化包括排放形式与排放规律的概化;根据污染源的具体情况,排放形式可以概化为点源、线源、面源;排放规律可以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或非连续恒定排放以及瞬时排放;10水文地质参数初始值的确定预测所需的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含水层渗透系数、给水度等参数初始值的获取应以收集评价范围内已有水文地质资料为主,不满足预测要求时需通过现场试验获取;11预测内容1、给出特征因子不同时段的影响范围、程度,最大迁移距离;2、给出预测期内场地边界或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处特征因子随时间的变化规律;3、当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小于1×10-6cm/s或厚度超过100m时,须考虑包气带阻滞作用,预测特征因子在包气带中迁移;4、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应给出污染物变化趋势或污染控制的范围;6.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评价原则评价应以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为依据,对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建设期、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不同环节及不同污染防控措施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时,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后再进行评价。应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的直接影响,重点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2、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与调查评价范围一致。3、评价方法采用标准指数法对建设项目地下水水质影响进行评价。对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对于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水质标准值(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地下水水质标准》DZ/T0290等)进行评价。4、评价结论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时,可采用以下判据评价水质能否满足标准的要求。地下水水质能否满足标准要求类别内容满足要求a)建设项目各个不同阶段,除场界内小范围以外地区,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或国家(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b)在建设项目实施的某个阶段,有个别评价因子出现较大范围超标,但采取环保措施后,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或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不能满足要求a)新建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改、扩建项目已经排放的及将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评价范围内地下水中已经超标的;b)环保措施在技术上不可行,或在经济上明显不合理的7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1、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原则确定。地下水环境环保对策措施建议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污染防控对策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提出需要增加或完善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HJ610-2016改、扩建项目应针对现有工程引起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提出“以新带老”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减轻污染程度或控制污染范围,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剧。给出各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实施效果,列表给出初步估算各措施的投资概算,并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提出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方案和定期信息公开等。2、建设项目污染防控对策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分区防控措施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提出优化调整的建议,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防控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a)已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水平防渗技术要求按照相应标准或规范执行,如GB16889、GB18597、GB18598、GB18599、GB/T50934等;b)未颁布相关标准的行业,根据预测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防渗技术要求;或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表7提出防渗技术要求。其中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参照表5和表6进行相关等级的确定。本项目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主要特征难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易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强岩(土)层单层厚度Mb≥,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中岩(土)层单层厚度≤Mb<,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单层厚度Mb≥,渗透系数10-7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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