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标准规范 > 工业和信息化部、XXX、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XXX、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XXX、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格式为 docx ,大小 38015 KB ,页数为 6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XXX、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XXX、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XXX、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并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本规定将中小企业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标准。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各行业的划型标准如下: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的企业分类标准如下:营业收入不超过万元或资产总额不超过万元的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不足300万元或资产总额不足300万元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的企业分类标准如下:从业人员不超过2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万元的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达到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达到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不足5人或营业收入不足1000万元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的企业分类标准如下: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万元的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达到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不足1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的企业分类标准如下:从业人员不超过10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万元的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不足2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200万元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的企业分类标准如下:从业人员不超过2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万元的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达到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不足2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的企业分类标准如下:从业人员不超过10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万元的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不足2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的企业分类标准如下: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万元的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达到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不足1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的为微型企业。餐饮业的企业规模分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的企业规模也分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在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也是如此。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在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规模则是根据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来划分。营业收入在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的企业规模则是根据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来划分。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编号:1700828919
  • 分类:标准规范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6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38015 KB
  • 标签:

广告位推荐

相关标准规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