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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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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办法


('-1-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第一时间解决网民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影响,为集团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网络舆情是指公众(网民)以网络为载体,以事件为核心,是广大网民情感、态度、意见、观点的表达、传播与互动,以及后续影响力的集合。第三条工作原则(一)主动应对原则。舆情涉及的单位作为舆情发现、应对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对相关的互联网舆情信息,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积极主动应对,抓住舆论先机,掌握主导权;(二)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外,要针对公众信息需求,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消除误解、化解矛盾,避免谣言和不实信息在网上蔓延;(三)实事求是原则。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要以事实为依据,迅速确定口径,统一表态,形成有效的对外沟通渠道;-2-(四)解决问题原则。以解决网民反映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坚持网上发现问题与网下解决问题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第四条本办法明确了集团网络舆情管理组织与职责、网络舆情信息分级、监控、处置及考核等。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单位。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拟订集团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二)负责集团网络舆情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网络舆情信息流转、报送等工作;(四)落实、协调上级部门网络舆情督办事项办理工作;(五)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及考核。第七条集团总部其它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职责业务范围内的网络舆情研判处置;(二)按要求参与集团网络舆情处置、舆论引导等工作。第八条集团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一)组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二)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控、研判、分析及处置工作;-3-(三)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信息报告、办理情况反馈;(四)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公开回复、舆论引导等;(五)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登记、存档、考核工作。第三章网络舆情分级和响应第九条网络舆情分级(一)特大网络舆情:人民网、新华网等20家以上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刊发转载的新闻或评论;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4家以上国内知名商业网站转发相关报道;微博、博客、论坛等转发300条以上信息;境外网站发表相关报道等;(二)重大网络舆情:10家以上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刊发转载相关新闻或评论;两家以上国内知名商业网站转发有关本单位的报道;微博、博客、论坛等转发100条以上信息等;(三)较大网络舆情:5家以上中央和地方商业网站转发有关本单位的报道;微博、博客、论坛等转发50条以上信息;(四)一般网络舆情:市内外少数网络媒体发表评论;微博、博客、论坛中出现相关信息。第十条网络舆情处置响应分级(一)对于一般网络舆情,由各单位应对处置;(二)对于较大网络舆情,立即报告集团,提报集团研究-4-处置;(三)对于特大或重大网络舆情,按照市委、市政府舆情处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第四章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置第十一条信息监测。各单位应安排专人,注册并全面监测网站、客户端、论坛贴吧、微博、微信、微视频等网络平台。第十二条监控时间及信息报告(一)工作日8:30—17:30,实时监控网络舆情,确保在1个小时内发现;较大、重大和特大网络舆情应填写《网络舆情提报单》(附件1),通过办公平台上报集团;办理结束后,续报主要负责人审签的落实反馈结果;(二)工作日17:30—次日8:30,以及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期间,出现的网络舆情信息,较大、重大和特大网络舆情应在4小时内发现,并于发现后2小时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报集团。第十三条跟帖回应。建立网络信息分析研判制度,监测发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研判筛选,对有实质性内容的意见、建议、咨询、投诉、批评等,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响应,通过相关平台官方账号,以“一句话”的回应形式跟帖,亮明身份、表明态-5-度、尽快受理。回应贴文原则上在监测发现信息后1小时内发布。第十四条发出正面声音,组织跟评引导。运用“网言网语”解读,抢占引导先机,引领网民讨论走向,让客观理性的声音成为主流。第十五条线下处置。责任单位发布回应贴文后,立即开展线下工作,核实有关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对客观真实存在的问题,需立即整改,及时回应。第十六条集团将视情况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督办,并下发《网络舆情督办单》(附件2),责任单位应在时限内形成反馈意见,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集团。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集团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办法工作要求,完成情况纳入集团组织绩效考核。第十八条网络舆情监控不力的、未按要求及时公开回复的,扣减2分/项次;负面舆情事件造成帖子置顶(自发现之时起超过8个小时仍居于首页),形成网上热点的,扣减4分/项次;被通报批评的,扣减8分/项次。第十九条网络舆情未及时提报的,扣减2分/项次;处置不当的、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情况的,-6-扣减4分/项次;造成恶劣影响的,扣减8分/项次。第二十条未建立网络舆情处置档案,扣减4分/项次。第二十一条未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的,扣6分。第二十二条网络舆情事件属责任事件的,扣减10分/项次;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事件,扣减20分/项次。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网络舆情管控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对网络出现的突发事件或敏感话题,要做到快速觉察、快速反应、快速上报、快速处理。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起施行。附件:1.网络舆情提报单2.网络舆情督办单-7-附件1网络舆情提报单填表单位:时间:年月日题目网址内容分级回应情况如未公开回应需填写调查处置情况及未公开回应原因。回应截图须以附件形式同时反馈。备注-8-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2网络舆情督办单编号:话题网址所在网站舆情来源转办时间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办理要求舆情内容是否公开回应回应方式回应时间联系人电话未公开回应原因-9-办理情况主要领导签字',)


  • 编号:1700805915
  • 分类:述职汇报
  • 软件: wps,office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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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格: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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