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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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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煤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一、总则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3、本规程适用于赵家梁煤矿。二、名词解释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3、有毒有害气体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瓦斯及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赵家梁煤矿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防尘口罩;噪声源岗位带好耳塞。3、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工作二小时到进风流中休息15-20分钟。4、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装煤点、转载点等位置必须打开防尘系统洒水喷雾。5、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降低粉尘浓度。6、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必须等炮烟吹散后,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工作面的风量及风速严格控制在〈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执行。1综采队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综采队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2<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3.采煤时,必须打开回风巷防尘喷雾,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4.采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5.停止采煤作业后,立即回风巷防尘喷雾。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掘进队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掘进队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掘进时,必须打开喷雾设施。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止。4.掘进时同时打开迎头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3果。5.掘进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爆破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放炮前,爆破前后附近3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4.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15m地点安装压气喷雾器或者高压喷雾除尘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当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5.放炮后,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胶带输送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4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启动输送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4.胶带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5.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5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启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4.刮板输送机运行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5.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6.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机尾看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机尾看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6度见表一。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启动后,立即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立即通知跟班领导停机。4.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行时,机尾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5.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行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6.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矿井防尘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矿井防尘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1.2熟知矿井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安装标准和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1.3掌握岗位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1023.51750~<80≥8022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3.1总粉尘:3.1.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3.1.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3.2呼吸性粉尘:3.2.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3.2.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3.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3.4开采深度大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适当增加测定次数。3.5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矿主管单位和分管领导。对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地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4.安装维护矿井防尘设施和设备,确保矿井防尘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1防尘设施安装标准4.1.1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4.1.2井下所有转载点、煤仓口必须有完善的转载点喷雾装置和风流净化水幕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进风斜井及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雾化全断面。4.1.3矿井防尘供水管路应根据供水距离、水量、水压等因素合理选择管路直径,当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泵。4.1.4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4.2防尘设备安装标准综掘巷道应安装除尘风机,其标准如下:4.2.1除尘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4.2.2除尘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4.2.3除尘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严格按照矿井煤尘清扫冲洗周期清扫冲洗巷道煤尘。86.监督防尘设施、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防尘设施和设备。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其他接尘作业人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表一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总粉尘呼吸性粉尘<1010~<5050~<80≥80102223.510.50.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3.监督防尘实施、设备使用单位正确使用防尘设施、设备。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接触噪音作业人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9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卫生限值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但最高不能超过115dB(A)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1.4.1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1.4.2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隔音耳罩等。3.进入作业场所首先检查设备静音设备或隔音装置是否完好(包括设备减振装置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依然不能解决噪音超过规定时,停止作业并向相关部门如实反映。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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