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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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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性


('论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性摘要: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首要原则,也是保险法律体系的基石所在。根据最大诚信原则,保险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告知义务、保证义务、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保险人以及保险业均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最大诚信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是民法诚信原则在保险法领域的延伸,是保险法的首要原则,也是保险法的基石所在。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在保险活动中,人们应该尽最大的诚信和善意,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地位为了更好地说明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中的重要性,我们有必要深入考察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地位。(一)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首要原则保险法有很多原则,如合法保险原则、自愿原则,但是保险法的首要原则是最大诚信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保险合同的民事性质保险合同在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除了受保险法调整外,也受合同法的调整。保险双方订立保险合同在本质上是民商事合同。因此,适用于民商事活动的首要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同样适用于保险合同。2、保险活动的特殊性需要最大诚信原则作为首要原则保险活动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的射幸性,所谓的射幸性也指不确定性。因此,如果保险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不恪守最大诚信原则,则有可能使保险活动彻底落空,而且当事人受到损失。此外,保险合同的射幸性也经常被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因此必须把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的首要原则才能防范这些情况的发生。(二)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律体系的基石笔者认为,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地位还体现在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律体系的基石。如果没有最大诚信原则,保险法律体系便不能建立。原因是:1、保险合同的注意义务比较高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的注意义务非常高。如保险人要对投保人所投保的财产状况进行严格的审查,或者对被保险人的年龄、身体状况进行细致的审核。但是由于保险人财力、精力有限,因此可能无法完全审核这些事项,所以需要投保人尽完全的告知义务,在最大程度上做大最大诚信。2、保险经营中信息严重不对称保险业务的专业性很强,普通人一般很难理解保险经营中的格式合同。由于保险合同条款是专业人士拟定的,其内容往往很复杂并包括诸多保险专业术语,一般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特别是涉及专业性和技术性问题的条款很难准确理解。因此,如果没有对投保人和保险人最大诚信的要求,保险人以及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因受利益的驱动而可能发生的逆选择将大大增加,从而危及到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二、最大诚信原则下保险法律关系当事人的义务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中的重要地位不是空泛的,而是具体的。各国保险法根据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引申出了很多具体的义务,主要有:(一)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告知是指在保险经营活动中,保险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如实陈述应该说明的的重要事实,原因是这些重要事实可能会影响到对方决定是否愿意缔结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二)保证义务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对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保证是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承担保险责任所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义务的条件,其目的在于控制风险,确保保险标的及其周围环境处于良好的状态中。(三)弃权与禁止反言的义务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但保险人弃权的范围不得与社会公共利益冲突,不得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抛弃对于事实的主张)。禁止反言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既然已经放弃其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也称禁止抗辩,在保险实践中主要约束保险人。笔者认为,在最大诚信原则下引申出弃权和禁止反言的义务主要是为了限制保险人,因为在保险活动的实践中,保险人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并且利用格式合同来排除投保人的一些权利。为了平衡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做这样的制度设计是相当有必要的,有利于维护双方之间力量的平衡。三、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通过上文的论述以及笔者的整理归纳,本文认为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中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投保人的重要性对于最大诚信原则来说,投保人是受益的一方。在保险经营活动中,保险人在最大诚信原则下被苛以了很多义务,可以有效防止保险人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而作出一些对投保人不利的约定。因此,投保人在最大诚信制度下,既是享有权利的一方,也是承担义务的一方。(二)对保险人的重要性保险人在保险活动中虽然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如保险人拥有雄厚的资本、广泛的营销网络、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等等。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保险人为了从保险活动中取得利润,为社会创造价值,也需尽力控制成本,以有限的资源获取最大的利润。因此,最大诚信原则可以使保险人省去很多审查环节,实现成本的最小化和利润的最大化。(三)对保险业的重要性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也具有很大的重要性。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诚信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顺利交易。这对任何行业来说都是如此。保险业自身的属性要求保险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尽最大的注意义务、勤勉义务、告知义务等。因为保险业具有很强的射幸性,甚至还有一定的资金杠杠作用。保险诈骗活动等犯罪形式从保险业产生的那一天开始就一直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保险秩序。因此,坚持最大诚信原则,对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参考文献:[1]李玉泉.保险法[m].法律出版社,2003.50.[2]赵青.浅论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j].企业家天地,2008,(2):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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