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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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幕墙工程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外立面幕墙工程事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外立面面积:约㎡(投影面积)1.4.工程概况:1.5.工程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对原结构预埋件进行复核、校正、补充,图纸范围内的外立面玻璃幕墙、玻璃采光顶、锅炉房防爆玻璃顶、石材幕墙、自行车库入口处真石漆、车库及人防出入口地上部分外立面干挂石材等幕墙、铝单板幕墙、室外铝板吊顶,幕墙保温、防水,幕墙门窗施工,与幕墙相关(如有)的首层出入门、雨棚、百叶窗、遮阳板、透气孔板、格栅、上人屋面的玻璃栏板,室外玻璃栏板(车库出口)等相关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幕墙与结构间的打胶、收口、幕墙清洗等所有工作(工程范围详见附件一:项目幕墙施工范围、技术要求及界限划分)。(1)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物料包括所有设备、材料、构配件、备用配件、所有物料的合理损耗、保修期内需要的正常替换物料、安装用的临时材料等上述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第1页/共49页应、加工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测试、检测、调试、保险、管理、清洁、产品维护、验收、直至交付并维修保养、售后服务。同时工程所需的零配件及五金配件、防雷接地等有关内容均由乙方负责,且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2)乙方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所需的所有测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幕墙五性实验(含风压变形性能测试、雨水渗透性能测试、空气渗透性能测试、平面内变形性能测试、拉拔测试)、现场螺栓拉拔试验,以及钢材、挂件、胶各种材料进场抽验检验及报告。外墙保温岩棉、防火岩棉需提供能够满足质量监督站和消防局验收的保温性能、防火性能等相关材料复试报告等。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附件、图纸内要求需进行之其它所有测试。(3)乙方需做好与总包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与其他承包商的协调工作与分工配合工作。完成幕墙供货及安装,也包括各种幕墙之间及与相邻的其他方施工的材料之间的密封和连接。组织完成幕墙节能验收并提供相关的材料、现场实体检验报告;提供幕墙维护保养手册和提交质量保证书,负责文件报送并通过,完成清理及清洁工作,完成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并配合甲方、总包及其它专业完成项目防火、节能以及整体竣工验收。(4)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将本工程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或工序抽出,并交由甲方另外指定分包方施工,抽出部分工程或工序的价款须从乙方合同总价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及提出任何索偿及工期要求。1.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工具、包工期、包深化设计、包加工制作、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及包安全文明、包验收交付、包保修等。1.7.本合同工期本合同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样板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1.8.工程款1.8.1.本合同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第2页/共49页1.8.2.合同单价及总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除甲供设备外的所有设备)、机械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也包含对原结构预埋件进行复核、校正、补充费用、含二次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工艺及图纸费用、材料样品费、竣工图纸及资料费用、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费、抢工费、成品保护费、夜间施工、水电费、场地费、夜间照明、测量、监测、各种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安拆、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措施费用,所需剔凿及修补,甲供设备/材料的现场保管、二次搬运、试验检测费、调试费、垂直运输费用、垃圾清运费等,与总承包商及其它各专业承包商的协调、配合费用及其它相关风险费用,在工程交付业主之前的配合整改费用等。甲方不再就本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不会因人工、材料、机械费的上涨而调整。1.8.3.本工程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若图纸深化设计后,成本增加,结算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若图纸深化设计后,成本减少,结算时按最终竣工图工程量据实结算。1.8.4.本工程合同价款计价方式:1.8.4.1.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计算规则(定额)。1.8.4.2.主要费用构成:(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龙骨、连接件、挂件、螺栓、结构胶、密封胶、防水、防火、防雷等材料费及人工费、使用机械及工具费、管理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2)措施项目清单是为完成实体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工程非实体项目,乙方须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所有措施项目,并将各项费用分别列明于合同总价内。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未列入措施清单的项目,视为乙方已综合考虑在其他措施项中,该费用不予增加,若实际该项措施未发生,甲方可于结算时予以扣除。第3页/共49页2.施工图纸设计2.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图纸,施工前会同乙方、监理方对图纸进行会审,施工交底。图纸如需深化设计,由乙方免费进行,乙方的深化设计图纸应经过甲方及设计单位确认。(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2.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2.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3.甲方工作3.1.甲方向乙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指定接点位置,由乙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及部分堆放材料场地,所发生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3.2.甲方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文件的接收与送达,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3.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范围内的任何工程项目或另行安排分包,相关价款从合同总价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或因协议施工项目的减少而要求发包人补偿或额外支付任何费用。3.4.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签字确认完成工程量。4.乙方工作4.1.乙方确认已对本合同工程内容、工程范围、工程概况等所有内容及要求完全理解。4.2.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4.3.乙方应服从现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并遵守本合同附件五《工程分包管理规定》的现场管理要求。乙方进场后,需提供详细的符合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工程设计图纸第4页/共49页的施工组织设计,签字并盖公章后报甲方及监理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施工方案、劳动力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确保进度与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方案等内容。4.4.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负责合同的履行。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定期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参加工程协调会。乙方在进场后三日内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乙方项目经理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乙方所指派项目经理或其它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对甲方指令执行不力或不服从监理或甲方的统筹指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项目经理或其它相关管理人员。4.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使用,乙方须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型号及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同时乙方承担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所需的检测费用。4.6.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乙方发现图纸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疑问,甲方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予以解决。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擅自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4.7.乙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相应有效上岗证书上岗,同时报甲方备案。4.8.乙方必须对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负责,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乙方进场前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乙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质量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9.工程竣工未正式移交前,乙方负责对本合同工程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及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一切材料安装完毕后如有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第5页/共49页4.10.乙方须注意本合同工程是甲方所建造整体工程的一部分。乙方及其它专业分包方均有工程同时在工地进行。乙方须与其它专业分包方协调合作,配合总工程进度计划达到甲方满意并准时完成工程。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其他专业分包方的工期、窝工等一切损失并引起索赔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11.施工及生活等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如现场发现乙方浪费水、电,监理及甲方有权及时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次500~2000元的违约金。4.12.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设计变更、洽商,乙方必须及时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乙方所提所有设计变更、洽商必须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监理签字确认,否则在结算时甲方有权不予认可。4.1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乙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市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质量、数量、真实性及完整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在工程验收前,按市城建档案馆技术资料管理要求整理成册(一式四份)提供给甲方,并由乙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4.14.工程完工后乙方对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4.15.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4.16.乙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发生扰民与民扰事件并产生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4.1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驻现场代表与相关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按市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办理,但须先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报告。4.18.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需要,随时按甲方代表指令追加现场所需设备、器具、材料、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以达到甲方要求。乙方为达到上述要求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费用均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第6页/共49页4.19.乙方负责乙方所属员工务工手续、暂住证及员工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工作。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其工资、福利、医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20.施工完毕后,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清理及初次保洁。4.21.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外部检查整改等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5.工程变更5.1.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5.2.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发出的设计修改通知单进行施工,乙方没有甲方的书面通知,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内容。5.3.工程变更在工程实施变更前7天内,由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后,乙方方可施工,否则不能作为结算依据。5.4.工程变更具体如下:5.4.1.设计变更需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5.4.2.其他变更需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三方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5.4.3.工程变更中涉及经济部分必须以甲方成本部门确定为准。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成本部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成本部门确认后执行;(4)由于甲方提出对所封样材料进行更换调整,结算时总价只做材料价差及材料价差部分税金进行调整。5.4.4.单份变更签证单中单个分部分项清单项审定金额在±2000元范围内(含)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不计入结算工程款。第7页/共49页5.4.5.变更合同价款只计取分部分项清单费用、规费和税金,其他费用不再计取。5.4.6.变更合同价款不随进度款支付,竣工验收结算后随结算款支付。6.材料供应6.1.限定品牌材料表:本工程以下材料是由乙方负责采购,甲方给予限定品牌,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可任选其中一种品牌,提供至甲方进行封样确认,封样一旦确定,合同期内将不再调整。材料名称材料基本参数及要求材料品牌石材厚度满足设计图纸,款式及颜色见封样国产优质,由发包人封样确定中空玻璃、夹胶玻璃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原厂合成片,送样必须采取封闭式框架样式,如:,颜色及透光度见封样不低于金晶/耀皮/南玻/信义铝型材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不低于坚美/中旺/华建/和平铝型材氟碳或粉末喷涂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不低于威士伯/阿克苏/PPG结构胶、密封胶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不低于硅宝/白云/安泰/道康宁密封胶条三元乙丙不低于新安东/江阴海达铝合金门五金地弹簧,地锁,拉手不低于立兴/坚朗/多玛/盖泽铝合金窗五金锁点数量和规格满足图纸要求不低于立兴/坚朗/诺托不锈钢接驳件(单爪、三爪、四爪)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不低于立兴/坚朗/诺托第8页/共49页铝板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不低于彩山/大华/银三岩保温岩棉燃烧性能、容重、厚度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不低于洛科威/夏致/凯华/樱花/西斯尔防火岩棉燃烧性能、容重、厚度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不低于洛科威/夏致/凯华/樱花/西斯尔槽式预埋件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不低于喜利得/坚朗/哈芬次要钢结构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国产优质不锈钢板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太钢/宝钢/武钢点玻不锈钢件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不低于坚朗注:1.上述材料由甲方限定品牌范围,乙方按以上范围自行采购,价格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2.乙方根据品牌提交最终封样,以保证施工质量及品质,材料采用以最终封样为准。根据乙方投标文件、本合同、封样的一致性约定,材料最终确定后,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上述材料,施工中更不能以次充好,随意变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6.2.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持异议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材料提供方承担。6.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工期延误7.1.对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第9页/共49页(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7.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甲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开展施工工作。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7.3.进度计划控制过程中的工期: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经双方认可的进度计划完成阶段性工程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乙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7.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8.质量标准及保修约定8.1.本工程施工工艺、原材料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及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图集、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本合同中甲方规定、要求。工程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8.2.本工程验收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修改,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8.3.工程具备工程验收条件,乙方按现行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四套竣工资料(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8.4.竣工日期为乙方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的日期:(1)场地已完全清理好,可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2)完成本合同所有承包管理责任。第10页/共49页(3)工程验收合格,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符合本合同的各项要求。8.5.本工程竣工验收以市相关主管部门现行的验收手续或甲方、监理、使用单位验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最终依据。8.6.由于乙方采购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重新购置或修理,并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乙方须在2日内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验收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修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和违约责任。8.7.工程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即由乙方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保修期过后,乙方对本工程负有终身维护的义务,对于维护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乙方只收取适当的成本费。8.8.乙方对本工程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具体以质保书内容为准)。8.9.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整体工程未能在正常期限内通过验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9.工程验收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9.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9.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9.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工程保修期限为叁年。第11页/共49页10.工程款支付10.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2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15%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银行预付款保函;10.2.乙方完成所有龙骨安装后,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2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5%工程款;10.3.乙方完成所有面板安装后,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2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5%工程款;10.4.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工经过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项目取得竣工备案手续并办理完成结算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工程款(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60日内甲乙双方完成工程结算);10.5.本工程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叁年,保温、防渗漏的保修期五年,若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叁年后十日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结算总价的5%)。质保期叁年期和保温、防渗漏保修期五年内凡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缺陷乙方无偿保修;10.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合规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若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且被要求按照增值税税收政策执行,则在甲方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乙方须于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得增加费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10.7.甲方在支付“10.4”所约定的工程款前,乙方须将“10.5”约定质保金(结算总价的5%)的发票提供给甲方。11.违约责任11.1.工期: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处罚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2‰/天;如超过15天,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及《项目外立面工程合同》,视乙方违约,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12页/共49页11.2.质量: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所报工程质量目标按合同总价款的10%处罚,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11.3.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满足合同规定技术质量要求及封样标准,若有缺陷应及时返工,并保证不耽误甲方工期,否则根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扣除乙方相应的工程款。(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使用投标文件、本合同要求及封样要求以外的材料,发现一次及一处,甲方有权力给予乙方10万元/次/处的处罚,并由乙方承担材料恢复、工期损失等一系列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及《项目外立面工程合同》,同时对乙方处以实际损失的1.5倍的罚款。11.4.乙方应按图纸、规范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工艺工序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有违规施工或偷工减料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部分全部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11.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管理人员,若乙方擅自更换管理人员,发现一人及一次,甲方有权力给予乙方10万元/人/次的处罚。11.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全额已付款项,并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11.7.合同终止前,如乙方未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11.8.因乙方管理不善已经对工程进度滞后十五天以上、质量经监理验收不合格、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及《项目外立面工程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场,甲方已支付的款项视为乙方最终结算款,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第13页/共49页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已付款项超出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部分,由乙方于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5日内返还甲方。11.9.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延期一天甲方按照未付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15天,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视甲方违约,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2.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附则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陆份,承包人叁份。14.其他约定事项14.1.乙方须满足甲方《施工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的要求并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制度的相关规定。14.2.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施工图纸。合同附件:附件一:幕墙施工范围、技术要求及界限划分附件二:廉政责任书附件三:承诺文件:关于工程质量承诺书附件四:承诺文件:关于施工安全承诺附件五:工程分包管理规定附件六:工程量清单报价第14页/共49页签署地点:省市区签署时间:年月日发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承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附件一:幕墙施工范围、技术要求及界限划分第一条幕墙范围及工期1.1施工范围:幕墙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对原结构预埋件进行复核、校正、补充,按幕墙所需放线、验线,对图纸的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应在不改变招标图纸立面分格、材料要求、工程作法要求、图纸及规范功能/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将招标图纸深化至施工图深度,并须第15页/共49页获得招标人的审批和按审批后的图纸执行施工,相关的费用视为均已包括在分包合同总价内),外立面玻璃幕墙、玻璃采光顶、锅炉房防爆玻璃顶、石材幕墙、自行车库入口处真石漆、车库及人防出入口地上部分外立面干挂石材等幕墙、铝单板幕墙、室外铝板吊顶,幕墙保温、防水,幕墙门窗施工,与幕墙相关(如有)的首层出入门、雨棚、百叶窗、遮阳板、透气孔板、格栅、上人屋面的玻璃栏板,室外玻璃栏板(车库出口)等相关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幕墙与结构间的打胶、收口及清洁交付工作,完成幕墙施工所需吊篮、防护的搭设、日常维护及拆除,与泛光照明、精装修、外部标志、标识等施工单位的配合,冬期施工措施,相关的一切检测检验和试验,资料提交等。完成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并配合招标人、总包及其它专业完成项目防火、节能以及整体竣工验收。1.2与其他合约范围及界面划分1.2.1与总包合约分界:(1)预埋件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幕墙单位对原结构预埋件进行复核、校正、补充;(2)外墙饰面(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均由幕墙单位施工;(3)幕墙负责幕墙背面与墙基面的保温、防水施工及收口;(4)幕墙构造自身内部的防水亦由幕墙完成;(5)所有幕墙与结构板、梁、墙间的封堵由幕墙完成;(6)所有外墙伸缩缝若有饰面装饰则饰面由幕墙完成;(7)总包单位提供防雷接地接驳点,幕墙单位完成连接;(8)幕墙施工所需双排外架或吊兰由幕墙单位自行解决,幕墙单位负责自行提供幕墙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9)幕墙施工单位完成外门窗安装洞口及层间防火板安装及防火封堵及打胶收口工作;(10)总包单位完成室外屋顶电梯机房外墙涂料工程;(11)幕墙施工单位负责幕墙所有保温。1.2.2与精装修合约分界:(1)幕墙与室内精装修交界处的装修收口由精装修实施;第16页/共49页(2)入口旋转门的供应及安装不属于幕墙施工范围,其余入口门均由幕墙负责供应及安装;(3)与幕墙交界处内部由精装修单位收口。(4)幕墙施工单位完成幕墙与结构间的打胶收口工作1.2.3其他单位(1)与外部标志标识安装的配合工作。(2)与泛光照明单位的配合工作:在幕墙单位施工周期内提供脚手架或吊篮供泛光照明单位免费使用;幕墙单位预留进出幕墙的套管及防水处理,负责泛光照明所需的安装件、挡板安装及所有的防水处理等。第二条工期要求本合同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样板工程: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2.1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主体施工时,幕墙单位应配合、指导总包进行连接件预留预埋工作。2.2竣工日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1)通过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监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第三条材料技术要求按不同种类的建筑幕墙,各种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颁发的规范中对材料的选订。第四条工程用料要求4.1工程用料要求(1)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提前进行样板封样,经规划设计中心、工程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材料加工订货。第17页/共49页(2)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在经甲方、监理方书面批准的前提下,符合有关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书,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3)材料的采保费、卸货费及按规定要求的对有关材料抽样检测费、试(实)验、检测费、五性试验费等,已包含在合同价中。(4)施工合同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改相关主材的品牌、规格或系列,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的价格为准,不考虑任何利润。若主材改动,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其中的主材价格及与主材对应的税金和总费用。4.2玻璃幕墙材料要求4.2.1金属:铝合金挤压型材和板材,应符合规范要求。碳钢:型材、板材符合JISG3131,紧固件符合JISG3101规范。不锈钢:紧固件符合JISG4304,型材、板材应符合JISG4305规范。4.2.2密封胶:按设计确定各种密封胶,并进行鉴定。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硐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硐结构密封胶》GB16766的规定;硅硐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4.2.3幕墙所用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均应作防腐处理4.2.4幕墙上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质量规定,并附有出厂合格证,符合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的要求。4.2.5幕墙上使用的密封材料(如密封条、密封胶等)应均为耐水、耐溶剂、耐老化和低温弹性、低透气率的特点。4.2.6结构硅硐密封胶应与所接触的材料间有相容性试验报告,并具有质量使用保证书。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4.2.7在主体结构与玻璃幕墙的构件之间,应使用耐热的硬质有机材料垫片。在立柱与横梁间的连接件,宜使用橡胶垫片。第18页/共49页4.2.8玻璃幕墙采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2)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3)幕墙中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4)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5)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4.2.8.6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4.2.9玻璃四周橡胶条的材质、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镶嵌应平整,橡胶条长度应比边框内槽长1.5%—2.0%。橡胶条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应用粘结剂粘结牢固后嵌入槽内。4.2.10高度超过4m的全玻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胶填嵌严密。4.3石材幕墙材料要求:(1)石材幕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sample/标准及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石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吸水率应小于0.8%。石材幕墙的铝合金挂件厚度不应小于4.0mm,不锈钢挂件厚度不应小于3.0mm。石材要求厚度一致,无裂纹,颜色一致并且无其他质量缺陷,为降低外界对饰面的污染,所选石材一般要做防护处理。(2)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铝合金型材骨架表面必须经阳极氧化处理,型钢骨架则必须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工程焊接处必须重新做防锈处理,工程特殊部位要采用不锈钢骨架。(3)锚固件:必须通过现场拉拔试验确定其承载力。(4)金属挂件:挂件主要有不锈钢类和铝合金类两种,挂件要有良好的抗腐蚀能力,挂件种类要与骨架材料相匹配,不同类金属不宜同时使用,以免发生电化学腐蚀。第19页/共49页(5)石材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6)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层与玻璃不应直接接触,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7)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8)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9)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4.4金属幕墙材料要求:(1)金属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和配件,应符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sample/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2)金属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光泽及安装方面应符合设计要求。(3)金属幕墙主体结构上的预埋件、后置埋件的数量、位置及后置埋件的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金属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5)金属框架及连接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6)预埋件及连接件:骨架锚固一般采用预埋件或后置埋件,后置埋件形式要符合设计要求,并在现场做拉拨试验;钢板连接件与非同质骨架连接时,中间要垫有机材质垫块,以免发生电化学腐蚀。第20页/共49页(7)隐框、半隐框幕墙构件板材与金属框之间硅硐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应分别计算风荷载标准值和板材自重标准值作用下硅硐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并取最大值,且不得小于7.0mm。4.5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硐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硐结构密封胶》GB16766的规定;硅硐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4.6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它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防松动措施。4.7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0mm,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5mm。4.8隐框、半隐框幕墙构件板材与金属框之间硅硐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应分别计算风荷载标准值和板材自重标准值作用下硅硐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并取最大值,且不得小于7.0mm。4.9硅硐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应温度15℃~30℃、相对湿度50%以上、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墙上打注。4.10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并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2)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3)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用防火密封胶。(4)防火层与玻璃不应直接接触,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4.11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12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第21页/共49页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5.1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5.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5.3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负。5.4严格遵守工地及总包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5.5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四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5.6乙方负责该工程的报验,并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而迟延交工,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质量要求6.1施工前,监理单位组织甲方、乙方及钢结构施工方对移交工作面质量及完成尺寸标准的验收,验收后发生的问题,须整改返修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6.3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图、施工方案以及计划进度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监理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规范部分,甲方或监理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6.4乙方应充分考虑冬期施工措施及方案,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计取。第22页/共49页6.5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三年,保温、防渗漏的保修期不低于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6.6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与相关资料,保证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6.7玻璃幕墙中的明龙骨幕墙的框料和隐框幕墙的拼缝应横平竖直,隐框幕墙的缝宽应均匀,并符合设计要求。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6.8玻璃的品种,规格与颜色应与设计相符,整个幕墙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不得有颜色变色,镀膜脱落现象。6.9幕墙中的铝合金型材表面不应有脱膜现象。明龙骨幕墙的装饰扣板表面应平整,不应有变形,波纹或局部压碰等肉眼可观察到的质量缺陷。6.10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及防雷体系应符合设计要求。6.11铝合金骨料及玻璃的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污物;玻璃应安装或粘结牢固,橡胶条和密封条应镶嵌密实,填充平整。6.12严格控制石材板质量,材质和加工尺寸都必须合格。6.13要仔细检查每块石材板有没有裂纹,防止石材板在运输和施工时发生断裂。6.14测量放线要十分清确,各专业施工要组织统一放线、统一测量,避免各专业施工因测量和放线误差发生施工矛盾。6.15预埋件的设计和放置要合理,位置要准确。6.16根据现场放线数据绘制施工放样图,落实加工尺寸。6.17安装和调整石材板位置时,可用垫片适当调整缝宽,所用垫片必须与挂件是同质材料。6.18固定金属挂片的螺栓要加弹簧垫圈,或调平调直拧紧螺栓后,在螺帽上抹少许石材胶固定。第23页/共49页锚固件及骨架连接件等采用焊接的部位,焊接质量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焊口涂刷防锈漆前要将焊渣焊药清理干净,防锈漆涂刷要到位,不能有漏刷漏涂等现象。6.19面板固定方法、固定点间距要符合设计要求,固定要牢固无松动。6.20饰面板运输安装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不能损坏划伤,影响饰面效果。6.21胶缝要宽窄、深浅一致,表现要光洁,不能有凹凸不平或剥裂等现象。6.22幕墙施工前应先做样板,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第七条成品保护7.1玻璃幕墙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前,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杜绝利器划伤铝型材和玻璃表面,并应防止电气焊火花烧伤或烫伤面层。7.2已安装好的玻璃幕墙骨架的洞口,不得再做运料通道。7.3严禁在铝合金框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脚手架不得搭在横框上,并严禁蹬、踩横框,和在横梁上系安全带。7.4清洗有污染玻璃和铝型材时不得用碱性或酸性有损外观质量的清洗剂,宜用中性清洁剂。7.5幕墙上方如有动火操作,作业面下应设接火斗,以免火花灼伤饰面板或其他材料。第八条安全措施8.1操作前按照搭设脚手架的操作规程,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操作层兜网是否张挂齐全;围网是否已挂满;隔三层是否另设一道兜网。脚手操作层护拦是否已经安设。8.2在脚手架上操作的人数不能集中,堆放的材料应散开,要放稳,木制杠尺不能一端立在脚手板上一端靠墙,要平放在脚手板上。脚手板严禁有探头板。8.3脚手架妨碍操作时,应由架子工处理,严禁非架子工翻脚手板或搭设临时架子。8.4移动式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机电设备(钻台、切割机、手电钻等)应固定专人或电工操作。小型卷扬机的操作人员需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现场一切机电设备非操作人员一律禁止乱动。8.5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应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第24页/共49页8.6在使用悬吊脚手时,悬吊架应固定牢固,吊环,钢丝卡具应紧固,吊兰应有保险绳,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8.7冬期施工,室内热作业应防止煤气中毒。热源应设专人管理防止引起火灾。外架应及时扫雪防滑,化冻时应检查外脚手架防止下沉。8.8射钉枪或风动工具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人负责操作。8.9电动工具应安设漏电保护装置。8.10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8.11加强班组建设,做好班前安全教育。附件二: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25页/共49页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26页/共49页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五条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六条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玖份,发包人陆份,承包人叁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监督单位:(盖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第27页/共49页帐号:邮政编码:监督单位:(盖章)附件三:承诺文件:关于工程质量承诺书关于工程质量承诺郑重承诺:一、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一次性达到)标准。二、我公司承建范围内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贵公司对购房客户的赔偿、补偿费及相关费用,贵公司可先行扣除,但贵公司扣除费用后须通告我公司,该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我公司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我公司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我公司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维修,由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贵公司可另行组织维修,其费用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由他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我公司可以组织维修,但不承担费用。本段承诺具有不可撤消性、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是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特此向承诺。签署时间:年月日承诺人(盖章):附件四:承诺文件:关于施工安全承诺施工安全承诺书(乙方)郑重承诺:第28页/共49页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环境卫生,本公司做出本施工安全生产包保承诺。一、乙方按《项目幕墙工程合同》的要求进场后应熟悉并严格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严格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二、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人员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三、乙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乙方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四、乙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六、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工程管理部、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七、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遵守下列规定:1.设立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监护。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施工证,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物体坠落事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第29页/共49页3.施工机器进出场或在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施工人员场内作业或场外活动应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进场应降低车速,应不大于15km/h;需要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须有专人引导,施工用料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4.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5.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6.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7.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具备一定水平的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8.搬运梯子和长物时,必须放倒搬运,防止触碰带电设备。9.进入旧有管线检查井工作时,应注意通风防止缺氧及有毒气体对人员造成影响或事故。在电缆通道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工具受潮造成漏电的措施,须做好消防措施。10.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11.乙方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HINI流感等传染性疾病,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12.乙方在雨季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应做好防暑降温,冬季采取冬施措施,保证生产人员健康安全,保证工程质量。八、完全响应甲方的三标体系认证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签署时间:年月日承诺人(盖章):附件五:工程分包管理规定一、分包人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的组成及要求1.针对该项目,分包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核心管理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至少2人(分管技术、生产、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经理部下设至少包第30页/共49页括负责施工、技术、质检、物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经营等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对口工作。2.为保证各单位工程管理到位,规定项目部人员要求如下:核心管理人员每一个标段核心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满足分包资质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50岁以下,分包专业工程专业,八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中级职称,大专以上学历,45岁以下,分包专业工程专业,八年以上工作经验生产副经理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45岁以下安全副经理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安全员资格,45岁以下其他专业人员数量配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建设单位、项目监理人、总承包人对分包项目经理部拟定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答辩,如通过考核,经三方确认后才能进驻现场工作。4.三方确定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名单后,分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裁减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否则建设、监理单位可对分包人进行合同款0.1%/(人次)的经济处罚;在工作过程中,分包人如需进行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调整,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否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分包人进行合同款0.1%/(人次)的经济处罚。5.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建设单位或监理人或总承包人发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不称职或出现了严重的失误,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可责成分包人调换项目经理部的组成人员,分包人在接到建设单位或监理人书面通知后3日内落实更换人选并上报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审批,如仍未达到要求则3日内继续落实,直至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审核同意为止。第31页/共49页6.项目工程阶段,项目经理部的组成人员只能担任该委托施工合同的项目工程管理工作,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一经发现建设单位可对总承包人进行合同款0.1%/(人次)的经济处罚。7.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常驻现场。8.项目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5天,否则少一天对项目经理处罚10000元/天。9.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及上岗证,若按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配置的人员不具备资格证及上岗证,建设单位和监理人有权要求总承包人撤换相应人员,同时建设单位可对总承包人进行合同款0.1%/(人次)的经济处罚。二、会议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会议包括:每周监理人例会,各专业专题会议,各专业协调会议,图纸会审,以及临时召开的由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组织的施工现场会议。监理人例会定期于每周按规定时间召开,其他会议临时通知召开。2.项目经理部在第一次监理人例会上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将参加例会人员的名单,呈报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备案,要求分包人每周参加监理人例会的人员为常住工地的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3.对分包人参加会议人员的要求: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4.每周监理人例会程序和内容:(1)由承包人指定负责人汇报上一周工程情况级下一周计划安排(含分包工作和各专业)具体内容:A:工程进度及周进度完成情况,并分析原因。B:汇报上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C:汇报一周质量、安全状况及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D:汇报提出下周进度计划及落实措施。第32页/共49页E:提出工程中需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和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事宜。(2)各专业负责人或分包单位对未尽事宜的补充。(3)由监理人单位各标段专业负责人提出一周现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4)由建设单位传达公司的指示和对工程的要求,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指示。5.为达到每周监理人例会短、精、好的效果,分包人必须提前组织进行一周工作总结和资料汇总,并认真编写工程周报(内容包括工程形象进度、质量、洽商签证、进场、材料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下周计划等情况),并于监理人例会前4小时报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若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发现分包人对待工作周报不重视、不编报,首次提出警告,并在当天将资料补报,对发现补报不及时或再次发生的现象,则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进行300元/次处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监理人例会时间原则上应不超过2小时。汇总资料内容:(各专业分开)(1)周进度计划(周进度必须服从月进度,否则说明原因和补救措施);(2)上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3)自检存在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施工情况;(4)需协调事宜等;(5)每月25日前的监理人例会,项目经理部再增报下月进度计划横道图(月进度要服从总进度计划,否则说明原因和补救措施),本月实际进度与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比较横道表,本月实际进度与总进度计划比较横道表,工、料、机动态表;(6)下周工作安排内容。6.施工现场会议实行签到制(另详签到表),要求参加会议有关单位的所有人员准时到会(特殊情况可提前告知监理人),凡是迟到15分钟以内的,则进行2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凡是迟到15分钟以外的,进行5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相关人员进行10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第33页/共49页7.每周监理人例会(或其他现场会议)所议定事项,项目经理部在没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必须按监理人限定时间落实。无任何理由又未执行的,监理人将对项目经理部(涉及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相应处罚)进行500元/次·天经济处罚。8.为保证每周监理人例会不受外界干扰,使会议顺利进行,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放置振动状态),对不关闭手机者,进行2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9.参加监理人例会的管理人员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进度、安全和下周工作安排提不出任何问题的(如开会不发言者),监理人将对相关人员进行500元/人·次的处罚,直至更换不允许参加会议。10.项目经理部必须参加由建设单位和监理人组织的技术交底会及相关的专项、专题会议;如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临时会议,需建设单位、监理人单位、设计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应提前通知。三、项目资料管理制度1.分包人中标后,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的要求调整施工组织计划,项目经理部必须在中标后10天内向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报调整过的施工组织计划、各专项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各应急预案措施、单项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网络计划及施工进度横道图表,每滞后一天监理人将给予项目经理部500元/次的经济处罚。2.工程技术资料应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划分和资料收集整理,要求编号划分清楚,字迹工整,内容准确,用统一资料软件进行打印。资料签字人员必须是提前在监理人单位已备案的持证人员本人签字,凡代签和未备案人员所签资料无效,资料将予以退回,并要求其整改。分包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由总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统一负责管理,其资料格式、填写内容、字迹大小、使用资料软件应符合总包单位统一要求。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由项目经理部报送给监理人,项目监理人不直接对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第34页/共49页保证分包单位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监理人和建设单位进行抽查,如分包单位资料完成进度滞后,则建设、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的经济处罚。3.项目经理部所有工程资料(包括所有隐蔽验收资料,分部、分项及检验批资料)的编写、填报及整理必须与实际工程进度同步完成,监理人和建设单位对工程资料进度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如资料进度滞后,则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的经济处罚。4.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及分包单位管理组织机构资料报验内容:(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2)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分工、职责、制度;(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4)分包工程进场前,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专业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业绩,拟分包的内容、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分包单位所选定的试验室要求报送:资质等级及测试范围、计量检定证明,承担有见证要求的试验室出示备案资料(选定一周后报)。(6)承担本工程商砼资料的商砼单位,报送单位资质和材料合格证明(选定一周后报)。以上资料在警告后2天内不能补报的,每滞后一天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200元/次的经济处罚。5.项目经理部必须认真编写工程周报(内容包括工程形象进度、质量、洽商签定、分包进场、材料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下周计划等情况)、工程月报、工程季报、工程阶段报告、工程工作总结,以上工程报告必须按时提交监理人审定,若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发现项目经理部不重视,不编报,则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的经济处罚。6.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物资、构配件的质量控制:(1)施工材料、物资、构配件在进场之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需要复试的必须复试合格。第35页/共49页(2)专业工程设备、主要材料定货前需经建设单位、监理人单位、总承包人相关人员对产品质量、生产厂家企业资质、生产能力等进行考察,一般不少于三个厂家,选出质量好、价格低,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的产品,并办理相关的订货前手续。(3)施工材料、设备进场前先检查资料,资料不全不准进场,设备与材料考察后留样本以便物资进场核对,发现进场物资与样本不符,则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的经济处罚,且此批材料不能用于工程中,。(4)设备要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原件提供给监理人,以便监理人统一归档。7.工程物质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由经办人签字和注明时间。8.外用电梯、塔吊安检资料、计量设备检定资料如有使用应于开始使用前报监理人审核,留存备案。资料未报审的不允许使用,自行使用的,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1500元/项·次的经济处罚,待资料补办后恢复使用。9.工程竣工前分包人要提前安排人员配合及提交总包人竣工资料和完善竣工图,并于备案后1个月内,由总承包单位或分包人单独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否则每滞后一天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3000元/天的经济处罚。10.项目经理部必须及时整理验收资料提交总包单位,保证总包总包单位竣工备案,否则视为分包人违约,建设单位对分包人进行合同款1%的经济处罚。11.分包单位对所有施工物资资料按分级管理要求进行汇集、整理,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四、项目材料管理制度1.工程进场物资按照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后,先报验后使用。需要复试的必须复试合格,对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责令补报或退场。当发现未经报验或报验不合格擅自使用的,施工部位应全部拆除返工,并对其违规操作行为,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300—500元/项·次的经济处罚。第36页/共49页2.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代换,应提前办理材料代换洽商,得到设计人、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单位三方认可后,再进行现场代换,未经许可发现私自代换的,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采取返工或补办洽商的处理,同时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300—500元/次·项的经济处罚。3.凡涉及安全、功能的进场物资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抽样复试,未作抽样复试的,所报资料不予签认,擅自使用的,施工部位应全部拆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单位自负。并对其违规操作行为进行1500元/项·次的经济处罚。4.凡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物质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合格材料处理和违规使用处罚同上。5.涉及装饰材料应做有害物检测(GB50205最新版强制条文),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材料处理和违规使用处罚同上。6.有见证取样要求的送检项目,必须通知监理人单位现场见证取样,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和违规使用处罚同上。(依据强制条文)五、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监理人每月20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已施工完的项目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质量观感,实测检查,检查结果在监理人例会上进行通报。检查质量未达标的,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300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进行限期整改,如在期限内未整改完或整改不合格,则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天的经济处罚;对质量优良的给予2000元/次的经济奖励。2.项目经理部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实行专职专责,不得无证上岗(持证人员包括:质检员、试验员、安全员、测量、钢筋工、焊工、脚手架工、塔吊司机、信号指挥、资料员、电工、防水工等),监理人将通过每天的安全巡视、旁站检查和每月两次的安全检查进行抽查,发现无证上岗的,除责令退场,并对项目经理部进行200元/次·项的经济处罚。第37页/共49页3.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检验评定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技术交底和施工操作,不得采取擅自修改图纸、方案违规施工。监理人一旦发现违规施工的,视情节严重采取拆除、返工处理,并同时给予项目经理部500元/次的经济处罚。4.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按照监理人规程要求逐项进行隐蔽报验,未经隐蔽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人将视现场情况提出警告,并对其违规操作行为给予500元/次的经济处罚。5.项目经理部对监理人在监理人例会和现场旁站检查验收中提出的质量等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对拖延不办的、扯皮的,监理人将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限时整改,要求返工的一定要进行返工,如项目经理部不执行监理人的整改或返工指令,过时不改的,监理人将给予项目经理部500元/天·项的经济处罚。6.分包单位对监理人发出的《监理人通知单》和《停工通知单》必须严格执行,并按时返回,不返回的每拖延一天监理人将给予300元/天·项的经济处罚;对不执行的,监理人将给予项目经理部600元/项的经济处罚。7.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按照内部三检制要求进行交接自检,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对所有隐蔽项目必须进行旁站检查,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人验收。隐蔽工程要求实行“一次验收合格制”,首次验收不合格的进行警告,当同样问题反复发生,达不到一次合格率的,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项的经济处罚,同时,监理人也将对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旁站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脱岗现象达半天的,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进行200元/次的经济处罚,直至更换不合格质检员。8.项目经理部要对每一工序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并针对施工质量问题,写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项目经理部要随时检查质量问题和通病,并拿出解决措施,不得任其质量问题和质量通病继续发展下去,对质量问题解决不力或任其发展下去的,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项的经济处罚,直至更换技术副经理。第38页/共49页9.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用赶进度为理由而降低质量,忽略对质量的管理或违反施工程序进行违规操作,一旦发现,对违规操作行为监理人将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因此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进行返工和整改外,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进行800元/次·项的经济处罚,直至更换项目经理。10竣工验收阶段,总包单位要成立各专业配套的验收整改小组并制定验收配合方案,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对提出的质量问题并立即整改。要求质量问题不过夜,当发现总承包人在验收阶段配合不利、拖延、扯皮的,每拖延一天,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项的经济处罚。11.如果由于分包人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建设单位对小业主的赔偿,分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12.对于工程实施阶段未进行系统整体调试的甩项工程(如采暖系统、小区供电系统等),分包人须在工程竣工后、条件具备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进行调试。六、项目进度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规定编制本标段切实可行的年、季、月、周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单位工程的年、季、月、周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分解到单项工程(单体楼座),报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审批执行。年施工进度计划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季施工进度计划应在每季度上一个月的25日前、月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上月25日前、周进度计划在每周监理人例会前报项目监理人,若施工进度计划报表申报延期一天,监理人将对项目经理部处以500元/天的罚款;若周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滞后一天,监理人将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天的处罚,同时责成本月进度应重新调整,并保证本月进度按照计划按时完成;若本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滞后一天,监理人将对项目经理部进行3000元/天的处罚;若每月进度计划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将对项目经理部进行3000元/天的奖励。第39页/共49页2.项目经理部应提前制定详细完善的人力、物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采购计划,并保证施工进度顺利进行,对发生停工待料、人力不足、机械设备配置不够等现象而影响施工进度和工期,监理人、总承包人将对项目经理部进行3000元/天处罚。3.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工程年、季、月、周阶段性及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审定执行,确保总进度计划的按时完成。4.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迟,项目经理部必须进行相应的考虑,延迟的工期必须制定赶工计划,报监理人和建设单位批准实施。5.为保证工程进度,针对一些特殊情况,监理人可要求某些关键部位整改验收时间以小时为单位限制,整改时间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发出的《监理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人通知单》等相关指令要求,项目经理部质检人员必须在现场督促整改,整改超时的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小时的罚款。七、项目成本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严格按图施工的同时,也应对认为设计中存在不足之处,积极的向建设单位、设计人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供设计工程师参考,施工单位无权直接修改设计,必须通过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同时做好工程变更工作;如施工单位的设计修改建议予以采纳,并有效节约了工程成本,则建设单位奖励项目经理部该项成本节约额度的10%。八、报验制度1.工程报验由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向总承包人报验,分包单位参与向监理报验,总包人项目经理部质检员要对分包单位的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再报验。对项目经理部未验收或未参加验收的,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项的经济处罚。2.项目经理部要指定在监理人已备案的专业质检员、材料员、试验员负责工程报验和材料报验及见证取样复试。施工过程中不得安排其他人临时替代和频频更换,否则对临时替代的人员监理人原则上不进行验收,对多次存在频繁更换报验人员的现象,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混乱进行500元/次的经济处罚。第40页/共49页3.隐蔽工程报验,项目经理部质检员要提前通知监理人(夜间报验,在下班前通知监理人单位),质检员自检合格后进行工程报验时,要同时递交报验表及附相关资料,否则监理人将拒绝验收。4.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执行工程见证取样规定,对工程的材料见证取样和材料的报验、取样复试等不得流于形式。必须每项都通知监理人进行见证取样和材料验收、抽样复试。否则监理人对未参加见证等项检查的资料不再签字,并对其进行警告,对再次发生的,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进行500元/次·项的经济处罚。九、相关管理制度1.分包单位是指总承包人分包单位和发包人分包单位。2.分包单位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报建设单位、监理人、总包人审定执行。3.分包人在选择专业劳务分包时,应选择整建制劳动力队伍,有较强的施工组织和管理能力,作业者具有相当的技术素质和完成相关施工作业的能力。并承建过同类优质工程项目,优秀劳务施工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若进场施工劳务分包与投标文件不符,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该劳务分包合同款额1%的罚款。4.《分包资格报审表》附有关的证明资料,经监理人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若分包单位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而进场施工,除责令总承包人对分包单位停止施工外,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应对分包人进行合同款额1%的罚款。5.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纳入总包人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部署。如有必要,分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施组设计进行调整,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人、总包人审定后执行。6.切实落实总承包人责任制。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等指标均由总包单位负责,如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计划不能落实,则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7.总包项目经理部可建立对分包单位申请处罚机制,如因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而影响其总体部署和目标的实现,总包单位可提出处罚申请,建设单位和监理人落实情况后,由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处罚。第41页/共49页8.分包单位负责自己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不利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9.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需总包人项目经理部签署付款意见。十、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1)分包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1500元。(2)分包人项目经理部要有安全生产指标,如无安全生产指标,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处罚1500元。(3)分包人项目经理部要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项目经理部没有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每项处罚1500元。(4)分包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安全员,具体人员多少根据有关规范决定,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到位,每少一人,每天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处罚300元。(5)建设单位或监理人每两周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责任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及格的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200元。2.目标管理(1)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项处罚500元。(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300元。(3)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300元。(4)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300元。3.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或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项处罚1500元。第42页/共49页(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或交底针对性不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2)对交底不全面或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200元。5.安全检查(1)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或安全检查无纪录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项处罚500元。(2)对检查出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次处罚800元。(3)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2000元。6.安全教育(1)无安全教育制度或进入工地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300元。(2)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的或每有一人不懂得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300元。(3)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缺一项处罚800元。7.班前安全活动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或班前安全活动无纪录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缺一项处罚300元。第43页/共49页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对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或未持操作证上岗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9.工伤事故对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缺一项处罚300元。10.安全标志无现场安全标志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天。11.总承包人对安全施工管理严格,施工现场不存在各种安全问题隐患,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进行1000元/月的奖励。12.分包人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定期会同建设单位、监理人、总包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要求每月至少两次,如建设单位、监理人发现安全、文明施工出现问题,则可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进行相应的经济罚款。同时制定整改措施,分包人必须按时整改。13.建立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报建设单位、监理人审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必须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同时立即向建设单位和监理人汇报事故情况,并要求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十一、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现场围挡(1)对分包人施工边界周围未设置2.5m的围,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单位每缺一项处罚1500元。(2)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或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800元。2.封闭管理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缺一项处罚50元。第44页/共49页3.施工现场(1)分包人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缺一项处罚300元。(2)对施工现场随意吸烟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元/人.次。4.材料堆放(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的或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及堆放不整齐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次。(2)对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及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次。(3)施工现场要求设专人负责清理,对未达标的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200元/次。5.现场住宿(1)对分包工程兼作住宿的、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不能明显划分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项目分包人经理部每项处罚500元。(2)对宿舍无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缺一项处罚500元。(3)对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项处罚200元。(4)对工人宿舍内对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饭锅、电热水器、碘钨灯取暖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项处罚200元,并将其使用的相关电器没收。6.现场防火(1)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及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缺一项处罚600元。(2)对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缺一项处罚500元。第45页/共49页(3)消防器材不准擅自动用、或挪为它用,否则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200元/次。7.治安综合治理(1)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2)要求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对参与本项目的员工及劳务人员进行核查,严禁有涉案记录及不良人员进驻现场,要求进场人员证件齐全。(3)治安防范措施不力,常发生失盗事件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4)施工现场及住宿区内严禁赌博、看淫秽录像、打架斗殴的现象,如发现上述问题,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次,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8.保健急救无保健医药箱、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项目经理部每缺一项处罚3000元。9.社区服务(1)无防粉尘、防噪声措施的、夜间未经许可施工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项处罚800元。(2)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每项处罚1500元十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办法1.对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参照有关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200元。2.对深基坑支护的安全检查,参照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200元。第46页/共49页3.对模板的安全检查,参照模板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200元。4.对“三宝”、“四口”防护的安全检查,参照“三宝”、“四口”防护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100元。5.对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参照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200元。6.对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的安全检查,参照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的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7.对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的安全检查,参照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的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8.对塔吊的安全检查,参照塔吊的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9.对起重吊装的安全检查,参照起重吊装的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500元。10.对施工机具的安全检查,参照施工机具的安全检查评定表,对每一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处罚300元。十三、项目保修管理1.分包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2.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必须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进行交房工作,交房期间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同意部署和人员安排,对交房期间小业主提出的施工质量及施工缺陷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标准进行维修。3.保修期内分包人必须留驻现场部分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维保人员。在竣工备案后15天内编制完成《维保工作计划》,该计划应包括维保人员、人数、报修处理时限、质量问题处理措施、分包协调措施等,报建设单位审定后执行。第47页/共49页4.分包人项目经理部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必须积极主动的配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或小业主报修后,必须及时响应,各项质保金的支付均需物业公司的签认。5.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由于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由总承包人承担。十四、项目制度管理1.分包人进场后,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制订的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资料管理、信息管理、材料管理、现场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验收、保修环节控制、项目现场会议、分包管理等方面内容。2.分包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所确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落实制度条例。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制度条例落实不到位或执行无力,则监理人可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十五、激励约束机制1.分包人项目经理部进场前,必须针对项目经理部各岗位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和目标,并报建设单位、监理人、总承包人审定。2.分包人根据项目经理部各岗位职责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奖罚机制,报建设单位、监理人审定,由分包人和项目经理每月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监理人。后附:违反现场相关管理的处罚决定单致:(单位):事由:关于违反现场相关管理的处罚决定内容:根据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施工总承包与分包合同中《工程分包管理规定》第项第条的相同时,为确保工程项目的相关管理得以执行、维护现场良好的施工秩序;相关罚款将在贵单位(总包或发出单位名称:(章)第48页/共49页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间:总包单位确认:(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间:建设单位确认:(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间:注:可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发出;对分包单位,该决定需总包、监理、建设单位盖章确认;总、分包单位拒签收的,以监理、建设单位盖章为确认。第49页/共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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