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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合同:全面管理与技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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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XHLZ-2013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合同甲方(全称):甘肃空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全称):甘肃省地基基础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永新国际金融中心暨兰州国际酒店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工程地点:兰州市新城区S574#路以东,银滩大桥以西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满足图纸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内的一切施工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9月13日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及设计要求之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5.1合同包干金额(大写):,小写:元。5.2本合同价款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图纸及招标文件描述范围所需之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全部工序的人工费(包括加班费)、材料费(含辅材)、机械设备进出场费、施工生活水电费、辅材费(包括埋件)、机械使用费、现场措施费、检查检测费、运输费、二次转运费、不可预见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配套费、施工人员食宿费、临建费、竣工图纸费、沉降观测费(应不包含在此项内,1一般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并支付相关检测费用)、突发事件处理、工程内外清洁费(包括完工清场及合同工程所产生的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成品保护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人材机价格上涨风险以及保险费用等所有费用。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如有遗漏,视其费用已综合在其他分项中或为对甲方的优惠。5.3、合同总价(大写)(小写)5.4、结算方式:采用固定总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方式;设计变更仅限于整体方案作重大变更即整体工程的规划方案有变化,或整体工程的土建施工方案发生结构性的变化时才有设计变更,不只是基坑设计内容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本工程基坑降水支护设计图纸范围以外的和甲方要求增加的合同范围外的的工作内容;施工图纸:整体施工方案的设计图纸,非基坑支护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价款调整方法:①本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本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本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④如现场地质条件与原勘察方案不符,且有较大变化时,形成的价格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后确定。)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42日内完成结算审计(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全或双方存在重大争议除外)。甲方有权将本工程结算委托社会审计单位审计,乙方上报的预算总额,不得高出审定总额的5%,否则,除高出部分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外,乙方还应按如下方式承担违约金,上报值超过审定值5%不超过10%时,承担超出部分10%的违约金,上报值超过审定值10%不超过20%时,承担超出部分30%的违约金,上报值超过审定值20%不超过30%时,承担超出部分50%的违约金,上报值超过审定值30%时,承担超出部分100%的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上述条款不成立,因本合同属于工程包干价合同,结算时我方会依据合同所定的价格上报,因此不存在报量时的审计过程。)5.5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当时招标过程中甲方明确的预付款是10%)(2)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完成分段区域的50%工程量时,甲方按已审核完之工程量的70%作为进度款予以支付,付款申请须经监理、甲方签字确认;(本条款建议修改为:甲方按审核完之乙方每月上报工程量的70%作为进度款予以支付,付款申请须经监理、甲方签字确认;)2(3)合同约定之工程内容全部完工并经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检测、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结算办理完毕后付至结算额的95%(甲方同时扣除需由乙方承担的各种款项,如:乙方违约金、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金和扣款等)。(4)预留合同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保修金不计利息。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间现场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若因乙方未及时处理超过24小时后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将从质保金中无条件扣除(质保金不够时由乙方支付)。质保金满两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扣除质保期间相应违约金后支付(不计利息)。(本条款不合理,一般作为临时性结构,基坑支护工程的质保期为12个月,但作为我公司的承诺,如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整体拖延,工程质保期已过,若发生质量问题,我方也会相应积极配合解决。)六、现场人员6.1甲方所有文件经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合同工程所属甲方项目部章后方生效,否则无效。6.2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6.3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按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各类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对乙方持证上岗不满足施工需求的,监理单位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6.4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乙方项目经理在本合同项下所有的签字,乙方均予以认可。6.6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前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6.7甲方确认乙方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限期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调离的任何人员。七.甲方责任7.1组织乙方进场及工程结算、款项支付。7.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交底及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7.3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八.乙方责任38.1乙方必须选派富有施工技术经验和现场综合管理能力的人员任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8.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分包。8.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在进场前,按规定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负责解决施工扰民或民扰的问题。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8.4在竣工验收交付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负责修复;8.5乙方食宿自理。施工用水、用电在甲方指定的水、电源位置自行、自费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水电等费用。8.6乙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安全合同,且必须优先将工程款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农民工工资。如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甲方被诉讼,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8.7乙方的资质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要求,若因资质问题工程受阻,乙方承担一切责任。8.8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总额5%承担违约金。8.9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以全部时间指导施工文件的编制和组织工程的实施,无论任何事由离开现场,均应报甲方同意,并指定合适的替代人员。8.10工程变更或其它条件改变,可参照已有单价或按照所报费率据实调整。8.11乙方负责办理各项材料报验、验收及检测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支付。8.12乙方负责办理施工前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如需进入市场招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8.13按施工安全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属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乙方自行处理;8.14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深基坑备案,若以上二项中任何一项未通过,该未通过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九.进度计划9.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和甲方。9.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4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十.现场管理及与总承包方的配合10.1乙方应服从总承包方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遵守总承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此制度中包括处罚条例以及本合同乙方向总承包方交纳现场管理保证金条款)。10.2乙方负责将自己的施工垃圾运出施工现场,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造价之内。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甲方另指派人员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费用已含在合同范围内,若不服从管理,则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5000元/次。10.3乙方应与设计单位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0.4乙方与现场土石方施工单位要紧密配合,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驻现场工程师联系,协商解决。在与土石方施工交叉作业过程中,如由土石方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10.5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与总包单位及时办理以下手续:与总包单位技术资料移交手续;与总包单位工序交接手续;与总包单位因工作界面划分不清引起的经济纠纷处理;临时用水用电结算手续。十一.工程变更与价格调整工程变更应经甲方同意,变更发生的工程量的增减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共同确认批准签字盖章后按实调整,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11.1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执行;11.2清单中已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执行;11.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价格的,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11.4乙方施工期间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优化方案并完成相关审批工作,甲方按优化减少之费用的15%奖励给乙方并纳入结算办理。(本条款不合理,我公司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设计方案是经过两次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的方案,且经过了降水试验的补充,重新验证了该场地土层的渗透系数,因此所形成的的方案是严肃的,体现了场地的现状,也是本工程最佳、最合理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目前不存在优化的可能,另根据甘肃省相关规定,方案的优化变更还需要专家论证会重新论证通过。)5十二.竣工验收1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30天向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单位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单位、总承包方验收。甲方在验收后5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12.2经甲方、监理单位、总承包方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通过之日为合同竣工日期。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乙方承包工程竣工之后的时间内,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并保证工程能够通过单位工程的最后竣工验收,若未通过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12.3乙方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甲方、总承包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总承包方向档案馆移交符合规定的资料)及竣工图纸三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竣工资料不全及竣工图纸与实际不符,总承包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7日内整改完毕,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1%承担违约金。12.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对于占用的场地甲方将收取每平方米每天10元的租金并有权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十三.竣工结算1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且乙方配合甲方全面工程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15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42天完成结算审计(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全或双方存在重大争议除外)13.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以及终审认定。乙方上报的预算总额,不得高出审定总额的5%,否则,乙方按如下方式承担违约金,上报值超过审定值5%不超过10%时,承担超出部分10%的违约金,上报值超过审定值10%不超过20%时,承担超出部分30%的违约金,上报值超过审定值20%不超过30%时,承担超出部分50%的违约金,上报值超过审定值30%时,承担超出部分100%的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同前所述,上述条款不成立,因本合同属于工程包干价合同,结算时我方会依据合同所定的价格上报,因此不存在报量时的审计过程。)十四.质量保修本工程的保修期自合同范围内工程任务施工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为止。十五.违约、索赔15.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逾期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20%违约金。615.2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或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10%承担质量违约金。因质量达不到要求而进行的整改,乙方应进行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该费用由监理单位、甲方共同确认生效,另加该费用的15%作为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20%承担违约金。同时,造成的工期延误执行本合同15.1条。15.3因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本合同乙方负责,同时按合同总价款10%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5.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5.5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对乙方已施工的工程进行结算,且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并有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15.6本合同转包、分包无效,十六.争议甲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解决之前,如甲方要求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十七.不可抗力、保险17.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工期延误,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但不可抗力应合乎法定条件或有政府及公证机关同时出具证明或证据才产生效力。17.2乙方应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十八.合同解除1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8.2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18.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后可以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18.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且办理结7算手续后支付。18.5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附件2:设计方案十九送达在履行合同中乙方因地址、人员更换及其它原因导致通知、工作联系单、函件、书面文件不能签收的,甲方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以下地点即视为送达:地址:,接收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即视为送达;以上送达均以甲方发出的时间为准。二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编:邮编:年月日年月日8',)


  • 编号:1700539963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8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39976 KB
  • 标签: 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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