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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9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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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试行)(四川省2019版)-


('四川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编制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四川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第1页/共62页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的项目咨询管理及相关专业服务,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技术标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联络1.7严禁贿赂1.8保密1.9法律变动1.10委托方的财产2.委托方的义务2.1一般义务第2页/共62页2.2资料2.3决定2.4委托方代表2.5支付合同价款2.6服务成果接收3.咨询方义务3.1一般义务3.2咨询总负责人3.3专业咨询负责人3.4专业咨询人员3.5联合体3.6转委托(分包)4.服务期限4.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的开始4.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4.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4.4暂停服务5.服务成果文件交付5.1服务成果文件交付5.2提前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6.服务成果文件审查7.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组成7.2合同价格形式7.3定金或预付款第3页/共62页7.4进度款支付7.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7.6支付账户8.变更与索赔9.责任与保险10.知识产权11.违约责任11.1委托方违约责任11.2咨询方违约责任12.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的确认12.2不可抗力的通知12.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3.合同解除14.争议解决14.1和解14.2调解14.3仲裁或诉讼14.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委托方义务3.咨询方义务4.服务期限5.服务成果文件交付第4页/共62页6.服务成果文件审查7.合同价款与支付8.变更与索赔9.责任与保险10.知识产权11.违约责任12.不可抗力13.合同解除14.争议解决15.其他附件A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附件B委托方派遣的人员及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B-1委托方派遣的人员B-2委托方提供的房屋B-3委托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附件C委托方向咨询方提供的文件资料附件D咨询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附件E咨询方向委托方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附件F咨询方向委托方交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附件G报酬和支付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方:(全称)咨询方:(全称)第5页/共62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规模:;4.投资估算:。二、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决策分析与评价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运营维护阶段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咨询方应提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除此以外,还包括以下专业化服务:□决策咨询:;□工程勘察及咨询:;□工程设计及咨询:;□招标采购:;□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运维咨询:;□其他:(BIM应用及咨询、绿色建筑咨询、招商销售策划......)。第6页/共62页具体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A(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三、合同价款1.酬金计取方式:□暂定总价□按费率计取□其他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项目管理服务费;(2)决策咨询服务费;(3)工程勘察及咨询服务费;(4)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费;(5)招标采购服务费;(6)工程监理服务费;(7)造价咨询服务费;(8)运维咨询服务费;(9)其他咨询服务费。□费率:按(工程概算、工程结算......)%。四、委托方代表与咨询方主要负责人1.委托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注册号:。2.咨询方主要负责人:(1)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注册号:;第7页/共62页(2)设计咨询专业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注册号:;(3)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注册号:;(4)工程监理专业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注册号:。......五、服务期限:1.总服务期:日;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日期:年月日。2.专业服务期:(1)决策咨询服务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工程勘察服务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工程设计服务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招标采购服务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5)造价咨询服务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6)运维咨询服务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7)其他相关服务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具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六、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第8页/共62页(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委托方要求;(6)技术标准;(7)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双方承诺1.委托方承诺:(1)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的依据;(2)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咨询方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全程工程咨询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第9页/共62页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时间:年月日咨询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第10页/共62页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咨询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在决策分析与评价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运营维护阶段,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专业化智力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正常服务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附加服务。1.1.2.全过程工程咨询正常服务是指咨询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内提供给委托方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和各专业化服务,如决策咨询、工程勘察及咨询、工程设计及咨询、招标采购、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运维咨询及其他其他咨询服务。第11页/共62页1.1.3.全过程工程咨询附加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服务以外咨询方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1.1.4.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是指咨询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的活动。简称项目管理。1.1.5.项目是指本合同约定的并为之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建设工程。1.1.6.合同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委托方要求、技术标准、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7.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方和咨询方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8.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方通知咨询方中标的书面文件。1.1.9.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咨询方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0.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1.委托方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委托方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服务需求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第12页/共62页1.1.12.技术标准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当遵守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3.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1.1.14.合同当事人是指委托方和(或)咨询方。1.1.15.委托方是指本合同协议书中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6.咨询方是指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承接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备相应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项目咨询方应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可以是独立咨询单位或联合体。1.1.1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咨询单位联合,以一个项目咨询方身份为委托方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临时性组织。1.1.18.分咨询方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接受决策咨询、招标采购、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转委托或分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承接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并与咨询方签订转委托(或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19.一方、各方、第三方“一方”、“各方”是指委托方和咨询方、分咨询方;“第三方”是指委托方、咨询方、分咨询方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第13页/共62页1.1.20.委托方代表是指由委托方任命针对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方权利的人。1.1.21.咨询总负责人是指咨询方任命负责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代表咨询方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1.1.22.专业咨询负责人是指咨询方委派的,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在项目咨询方授权范围内,为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供某一专业咨询服务的负责人,并在项目咨询总负责人领导下开展专业咨询工作。1.1.23.专业咨询工程师是指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在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及专业咨询负责人管理协调下,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相关专业人士。1.1.24.签约合同价是指委托方与咨询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是委托方用于支付咨询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25.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1.1.26.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2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咨询方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需要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做的期限变更。第14页/共62页1.1.28.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咨询方提供的用于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需要的资料。1.1.29.服务成果是指在现在已知或以后开发的任何媒介中,由咨询方根据协议书进行的有形和无形创作成果。服务成果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调查、模型、草图、图纸、技术规定、过程管控文件、其他类似的电子、实物材料、阶段性成果文件、最终工作成果。1.1.30.商定的补偿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1.1.3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2.不可抗力是指委托方和咨询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语言文字本协议书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如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15页/共62页1.4.2.委托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委托方与咨询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与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3.委托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咨询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技术标准和功能需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服务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委托方要求;(7)技术标准;(8)委托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资料(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联络1.6.1.联络方式(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决定、第16页/共62页批复、确认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2)委托方和咨询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6.2.拒不签收委托方和咨询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1.7.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保密(1)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咨询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文件、图纸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2)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咨询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将咨询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3)保密期限由委托方与咨询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9.法律变动签订本合同后,因提供服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款发生变动而引起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变化,造成服务费用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对服务费和服务期相应进行调整。1.10.委托方的财产任何由委托方提供或支付费用的提供给咨询方使用的物品都是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方应将尚未使用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委托方,并按委托方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第17页/共62页2.委托方义务2.1.一般义务2.1.1.委托方应遵守法律,办理法律规定尤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委托方负责办理上述许可、核准和备案工作,并负责将结果书面通知咨询方,因委托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和备案手续,导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延长时,由委托方承担此项增加的费用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1.2.委托方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咨询方违反法律、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委托方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应当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始前书面向咨询方提出,经委托方与咨询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由于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变更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委托方承担相应责任。2.1.3.委托方应负责咨询方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时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以及与其他组织联系的渠道,以便于咨询方收集需要的信息。2.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方应为咨询方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委托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B(委托方派遣的人员及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和设施,供咨询方无偿使用。2.2.资料2.2.1.委托方应当在咨询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咨询方免费提供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委托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C(委托方向咨询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约定提供资料。2.2.2.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应及时地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咨询方的正常咨询服务开展为限。第18页/共62页2.3.决定2.3.1.委托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咨询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及成果作出处理决定,咨询方应按照委托方的决定执行,涉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量增加和(或)服务期延长时,由委托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3.2.委托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咨询方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委托方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咨询方导致咨询方的工作量增加和(或)服务期延长时,由委托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4.委托方代表2.4.1.委托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负责本项目的委托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委托方代表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委托方有关的具体事宜,委托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方承担法律责任,委托方更换委托方代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通知咨询方。2.4.2.委托方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咨询方可以要求委托方撤换委托方代表。2.5.支付合同价款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咨询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2.6.服务成果接收委托方应按照通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安排人员接收咨询方提供的服务成果。3.咨询方的义务3.1.一般义务3.1.1.咨询方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正常服务。3.1.2.咨询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有问题的,咨询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第19页/共62页3.1.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咨询人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在合同签订之后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咨询方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委托方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委托方采纳咨询方的建议或遵守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用和服务期延长的,由委托方承担。3.1.4.咨询方应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实施细则,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统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专业、各阶段的责任人。3.1.5.咨询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提供相应的施工现场管理、检查、核查、配合等服务。3.1.6.咨询方应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附加服务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2.咨询总负责人3.2.1.咨询总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总咨询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咨询总负责人经咨询方授权后代表咨询方负责履行合同。3.2.2.咨询方需要更换咨询总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咨询总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咨询总负责人继续履行约定的职责。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擅自更换咨询总负责人。咨询方擅自更换咨询总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咨询方咨询总负责人确因患病、与项目咨询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咨询总负责人的,委托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第20页/共62页3.2.3.委托方有权书面通知咨询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咨询总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委托方有理由的更换要求,咨询方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咨询总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委托人。继任咨询总负责人继续履行约定的职责。咨询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咨询总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专业咨询负责人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方项目组织机构及专业咨询负责人安排的报告,并经委托方审核。专业咨询负责人包括决策咨询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招标采购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BIM咨询负责人等。咨询方项目管理机构及专业咨询负责人安排见附录D(咨询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3.2.咨询方委派的专业咨询负责人应相对稳定。咨询方更换专业咨询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方,除专业咨询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3.3.3.委托方对于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咨询方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委托方所质疑的情形。委托方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专业咨询负责人的,咨询方认为委托方有理由的,应当撤换。咨询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专业咨询人员3.4.1.咨询方应组建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需要的咨询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咨询组织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并根据咨询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配。3.4.2.咨询方的咨询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如有变动,应在7天内向委托方进行报告。咨询方的咨询组织机构及人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D(咨询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约定配备。第21页/共62页3.5.联合体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委托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3.5.4.委托方向联合体支付合同价款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6.转委托(分包)3.6.1.没有一方的同意,无论委托方或咨询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即使在委托方同意咨询方把某些任务交给转委托(分包)第三方来完成,咨询方仍然是唯一责任方。3.6.2.咨询方不得将其承担的全部咨询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承担的全部咨询服务肢解后以转委托(分包)的名义再委托(转包)给第三方。咨询人不得将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转委托(分包)的咨询服务分包给第三方。3.6.3.没有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转委托(分包)合同。3.6.4.除支付款项的转让外,没有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3.6.5.咨询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将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进行转委托(分包),确定分咨询方。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委托方书面同意后进行转委托(分包)的,咨询人应确保分咨询方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转委托(分包)不减轻或免除咨询方的责任和义务,咨询方和分咨询方就咨询服务向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可进行转委托(分包)的咨询服务内容及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22页/共62页3.6.6.咨询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委托方提交分咨询方的主要信息及资料,宜包括分咨询方基本信息、主要工程咨询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并进行管理。3.6.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咨询费由咨询方与分咨询方结算,未经咨询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向分咨询方支付分分咨询费。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委托方向分咨询方支付分咨询费的,委托方有权从应付咨询方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4.服务期限4.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的开始委托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所需的许可。委托方一般应在计划开始服务日期7天前向咨询方发出开始服务工作通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自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日期起算。咨询方应当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咨询服务工作。4.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4.2.1.咨询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E(咨询方向委托方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约定提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经委托方批准后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是控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的依据,委托方有权按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咨询服务进度情况。4.2.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项目实际进度不一致的,咨询方应向委托方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委托方应在收到修订的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委托方同意咨询方提交的修订的进度计划。4.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第23页/共62页4.3.1.因委托方原因导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方导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1)委托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或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2)委托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3)委托方提出影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的变更要求的;(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咨询方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委托方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委托方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委托方收到咨询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咨询服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咨询方进行书面答复。如果委托方在收到咨询方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咨询方要求的延期已被委托方批准。如果咨询方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委托方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委托方上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咨询服务工作量的,委托方应当另行支付相应咨询服务费用。4.3.2.因咨询方原因导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因咨询方原因导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的,咨询方应当按照第11.2款(咨询方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不免除咨询方继续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义务。4.4.暂停服务4.4.1.因委托方原因引起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委托方应及时下达暂停服务指示,委托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和(或)顺延相应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4.4.2.因咨询方原因引起的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咨询飞应当尽快向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1.2款(咨询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咨询方在收到委托方复工指第24页/共62页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咨询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咨询方应按第13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4.4.3.当出现非咨询方原因造成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咨询方应当尽快向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在上述情形下咨询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暂停,咨询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委托方与咨询方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委托方与咨询方应当另行协商相应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等。4.4.4.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后,发包人和咨询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服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咨询人发出复工通知,咨询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除咨询方原因导致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外,咨询方暂停服务后复工所增加的咨询服务工作量,委托方应当另行支付相应咨询服务费用。5.服务成果文件交付5.1.服务成果文件交付咨询方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给委托方,委托方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内容、交付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F(咨询方向委托方交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中约定。5.2.提前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5.2.1.委托方要求咨询方提前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的,委托方应向咨询方下达提前交付指示,咨询方应向委托方提交提前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委托方接受该提前交付建议书的,委托方和咨询方协商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咨询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咨询方认为提前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委托方提出书面异议,委托方应在收到异议后第25页/共62页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委托方不得压缩。合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5.2.2.委托方要求咨询方提前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或咨询方提出提前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建议能够给委托方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的奖励。6.服务成果文件审查6.1.咨询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委托方收到咨询人的成果文件以及咨询方的通知之日起,审查期不超过15天。委托方不同意成果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咨询方,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咨询方应根据委托方的书面说明,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委托方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委托方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咨询方的成果文件已获委托方同意。6.2.如果委托方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委托方要求,委托方应当根据第8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咨询方另行支付费用。6.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委托方应在审查同意咨询方的成果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成果文件,咨询方应予以协助。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委托方要求的,咨询方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咨询方的成果文件;需要修改委托方要求的,委托方应重新提出委托方要求,咨询方应根据新提出的委托方要求修改咨询方的成果文件,委托方应当根据第8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咨询方另行支付费用。第26页/共62页6.4.委托方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委托方负责组织成果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咨询方按第5条(服务成果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文件,有义务参加委托方组织的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成果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委托方有义务向咨询方提供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咨询方有义务按照相关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6.5.因咨询方原因,未能按第5条(服务成果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委托方提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致使成果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的费用,咨询方应按第11.2款(咨询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咨询人增加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6.6.因咨询方原因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致使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咨询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咨询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致使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和(或)延长的咨询服务期由发包人承担。6.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咨询方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7.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组成委托方和咨询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G(报酬和支付)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第27页/共62页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服务费;(2)全过程工程咨询专业化服务费用;(3)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咨询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7.2.合同价格形式委托方和咨询方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1)总价合同(元)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固定总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单价合同(元/平米或费率%)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它价格形式(人工单价、成本+酬金......)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7.3.定金或预付款7.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委托方与咨询方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服务第28页/共62页期前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委托方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咨询方有权向委托方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委托方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方有权不开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或暂停服务工作。7.4.进度款支付7.4.1.委托方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G(报酬和支付)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咨询方支付进度款。如果在专用合同条件规定的时间内咨询方没有收到付款时,委托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向咨询方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7.4.2.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委托方和咨询方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委托方和咨询方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但委托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服务费的支付。7.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7.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委托方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G(报酬和支付)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7.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委托方与咨询方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C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咨询方。7.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7.6.支付账户委托方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咨询方账户。8.变更与索赔第29页/共62页8.1.委托方变更工程项目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和/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期等,应当向咨询方提供书面要求,咨询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委托方要求变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8.2.委托方变更工程项目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咨询方所耗工作量向咨询方增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咨询方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G(报酬和支付)的约定,与委托方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8.3.如果由于委托方要求更改而造成的工程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咨询方的咨询服务工作减少,委托方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G(报酬和支付)的约定,与咨询方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8.4.合同签订后,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服务费用和(或)延长的服务期由委托方承担。8.5.如果发生咨询方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服务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咨询方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委托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咨询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证明咨询方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咨询方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服务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委托方应在接到咨询方书面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方同意咨询方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服务期的要求。8.6.赔偿的限额8.6.1.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8.6.2.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第30页/共62页8.6.3.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8.7.索赔的期限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出索赔无效。9.责任和保险9.1.咨询方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方应具有委托方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相关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9.3.工程相关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咨询方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10.知识产权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方提供给咨询方的图纸、委托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委托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方,咨询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咨询方,委托方可因实施工程项目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方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第31页/共62页10.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咨询方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方承担;因委托方提供的工程有关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方承担责任。10.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10.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违约责任11.1.委托方违约责任11.1.1.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因非咨询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咨询方未开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已付的定金或委托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咨询方支付违约金;已开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委托方还应按照咨询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无相关约定的由委托方与咨询方另行协商确定。11.1.2.委托方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咨询方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咨询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咨询方有权书面通知委托方中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自中止服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委托方支付相应费用的,咨询方应及时根据委托方要求恢复服务工作;自中止咨询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委托方支付相应费用的,咨询方有权确定重新恢复服务工作的时间,且服务期相应延长。11.1.3.本合同工程项目停建、缓建,委托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解除的约定向咨询方结算并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11.1.4.委托方擅自将咨询方的成果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项目咨询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1.2.咨询方违约责任第32页/共62页11.2.1.合同生效后,咨询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咨询方应按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委托方或咨询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11.2.2.由于咨询方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F(咨询方向委托方交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约定的时间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委托方应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中扣减。11.2.3.咨询方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咨询方原因产生的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咨询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相关保险向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11.2.4.咨询方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转委托(分包)的,委托方有权要求项询方解除未经委托方同意的转委托(分包)合同,咨询方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1.2.5.未经委托方批准,咨询方擅自更换派驻本项目的咨询总负责人、专业咨询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咨询方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1.2.6.因咨询方责任给委托方带来损失,具体赔偿金额咨询方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2.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方和咨询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4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第33页/共62页12.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2.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13.合同解除13.1.委托方与咨询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委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经咨询方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方可以解除合同;(2)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5)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13.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第34页/共62页13.4.合同解除后,委托方除应按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咨询方支付已完工作的服务费外,应当向咨询方支付由于非咨询方原因合同解除导致咨询方增加的服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4.争议解决14.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4.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4.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6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法律第35页/共62页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方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联络1.6.1联络方式委托方和咨询方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委托方指定的联系人:;委托方接收文件的地点:;委托方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委托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咨询方指定的联系人:;咨询方接收文件的地点:;咨询方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咨询方指定的电子邮箱:。1.7保密保密期限:。第36页/共62页2.委托方义务2.1一般义务2.1.1委托方的其他义务:。2.2资料2.2.1委托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免费向咨询方提供与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2.3决定2.3.2委托方应在时间内就咨询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决定。2.4委托方代表2.4.1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委托方对委托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委托方更换委托方代表应在内提前通知咨询方。2.6服务成果接收委托方接收咨询方服务成果人员的姓名:;委托方接收咨询方服务成果的方式:;委托方接收咨询方服务成果的时间:。3.咨询方义务3.1一般义务3.1.6咨询方的其他义务。3.2咨询总负责人3.2.1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第37页/共62页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咨询方对咨询总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3.2.2咨询方更换咨询总负责人应在内提前通知委托方。咨询方擅自更换咨询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3咨询方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天内更换项目总负责人。咨询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咨询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3专业咨询负责人3.3.1咨询方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专业咨询负责人安排报告的期限:。3.3.3咨询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5联合体3.5.4委托方向联合体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方式:。3.6转委托3.6.5允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转委托服务的专业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6.6咨询方向委托方提交有关分咨询方的资料包括:。3.6.7分咨询方服务费支付方式:。4.服务期限4.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4.2.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划的编制咨询方提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的时间:。咨询方提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4.2.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的修订委托方在收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4.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第38页/共62页4.3.1因委托方原因导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延误(4)因委托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咨询方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委托方收到咨询方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5.服务成果文件交付5.2.2提前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奖励:。6.服务成果文件审查6.1委托方对咨询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天。6.3委托方在审查同意咨询方的成果文件后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成果文件,咨询方应按委托方要求及时予以协助,协助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6.4委托方组织对咨询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审查会议的形式和时间:。7.合同价款与支付7.2合同价格形式(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其他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第39页/共62页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7.3定金或预付款7.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7.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7.4进度款支付7.4.1咨询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进度款时,委托方向咨询方进行补偿的利率%8.变更与索赔8.5咨询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天内,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咨询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天内,向委托方提供证明咨询方要求的书面声明。委托方接到咨询方的书面证明后天内,对咨询方的索赔事项予以书面答复。8.6赔偿的限额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8.7索赔事项发生后,超过天,提出索赔无效。9.责任与保险9.2履行本合同,咨询方所需要的工程相关责任保险:。10.知识产权10.1委托方提供给咨询方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委托方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委托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0.2咨询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咨询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第40页/共62页10.5咨询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违约责任11.1委托方违约责任11.1.1委托方因非咨询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委托方应支付咨询方的违约金:。11.1.2委托方未按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咨询方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应向咨询方支付违约金:。11.2咨询人违约责任11.2.1咨询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咨询方应支付委托方的违约金:。11.2.2由于咨询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11.2.3咨询方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咨询方的赔偿金上限:。11.2.4咨询方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转委托(分包)的违约责任:。11.2.5咨询方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更换派驻本项目的咨询总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咨询方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更换派驻本项目的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违约责任:。11.2.6因项目咨询方责任,给委托方带来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12.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3.合同解除第41页/共62页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2)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13.4合同解除后,委托方向咨询方支付已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服务费的期限为天内。14.争议解决14.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15.其他(如果没有,填“无”)(1)投资节约奖励的约定:。(2)履约担保:。(3)。附件A: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序号工作内容\\阶段决策分析与评价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运营维护阶段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内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策划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报建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等的计划、组织、协调、指挥、实施与控制。成果文件:第42页/共62页1.项目管理策划书;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4.报批报建成果汇编;5.勘察设计任务书;6.勘察设计文件咨询意见;7.设备材料封样及选型表;8.合同台账;9.支付台账;10.招标采购审核意见书;11.变更台账;12.文件编码体系及文件管理规定;13.风险评估报告;14.管理通知单;15.工作联系单;16.会议纪要;17.项目总结书;18.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2招标采购服务内容:招标策划、招标咨询、招标代理。成果文件:1、招标策划方案;2、招标咨询报告;3、招标代理成果:(1)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2)评标报告或资格预审报告、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资格预审结果;(3)合同文件初稿;(4)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3决策咨询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1.策划咨询2.投融资分析3.项目建1.策划方案2.投融资分析报告3.项目建议书4.可行第43页/共62页议书编制或审核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审核5.环境影响评价6.节能评估7.安全分险评价8.社会稳定风性研究报告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节能评估报告7.安全风险评价报告8.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报告9.水土保持方案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1.交通影响第44页/共62页险评价9.水土保持、地质灾害、交通影等评价评价报告12.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4工程勘察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1.可行性勘察1.可行性勘察报告2.可行性勘察报告审查意见3.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1.初步勘察2.详细勘察3施工勘察4.工程测量1.初步勘察报告2.初步勘察报告审查意见3.详细勘察报告4.详细勘察报1.地基处理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3.子单位工程1.地基处理意见书2.勘察文件质量(自评)检查报告3.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第45页/共62页告审查意见5.施工勘察报告6.施工勘察报告审查意见7.工程测量报告8.工程测量报告审查意见9.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验收5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1.概念性方案1.概念性方案2.概念1.方案设计1.方案设计成果文1.设计交底和1.设计交底会议纪要1.提供设计意1.运维设计意见书第46页/共62页设计性方案审查意见3.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2.初步设计3.施工图设计4.专项设计(含BIM)或审核5.深化设计或审核6.配合招标工作件2.初步设计成果文件3.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4.专项设计(含BIM)成果文件5.专项设计成果文件审核意见6.深化设计成果文件7.深化设计成图纸会审2.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3.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4.协助设备材料封样及选型5.设计变2.图纸会审会议纪要3.设计变更通知单4.设计变更文件5.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检查报告6.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见2.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第47页/共62页果文件审核意8.技术标准规范书9.设计优化建议报告10.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更管理6.参与项目验收工作6工程监理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1.建立项目监理机构2.编制及实施监理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备忘录4.会议纪要1.缺陷责任期管理1.质量缺陷整改报告2.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第48页/共62页方案3.进度控制4.质量控制5.投资控制6.履行安全法定职责7.信息与合同管理8.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5.专题报告6.建设监理工作月报7.监理日志8.监理工程师通知单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审查记录表(各类)10.质量评估报告11.竣工验收报告12.监理工作第49页/共62页管理9.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总结13.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7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1.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2.项目经济评价1.投资估算编制书2.投资估算审核报告3.项目经济评价报告4.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1.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2.总体设计方案经济分析3.专项设1.设计概算编制书2.设计概算审核报告3.总体设计方案经济分析报告4.专项设计方案经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3.清标4.编1.工程量清单2.工程量清单审核报告3.招标控制价4.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5.清标报告6.项目1.运维费用支付审核1.运维费用支付审核表2.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第50页/共62页计方案经济分析4.限额设计造价咨询5.设计优化造价咨询6.预算编制或审核济分析报告5.限额设计指标书6.设计优化前后造价对比分析报告7.设计预算编制书8.设计预算审核报告9.关键控制点报告书10.设计文件造价测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5.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6.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7.变更、签证及索赔管资金使用计划报告7.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8.变更测算或签证、索赔审核报告9.项目造价风险控制报告10.材料设备询价报告11.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书12.竣第51页/共62页算报告11.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理8.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9.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10.项目动态造价分析11.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工结算审核报告13.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第52页/共62页析12.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13.竣工结算审核14.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政府审计8运维咨询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1.对运维方案的可1.项目运维及成本可行性分1.总体运营维护策1.项目运维报告2.招商第53页/共62页实施性和运行成本进行分析析报告2.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划2.招商策划3.销售策划4.设施管理策划5.项目总结策划书3.销售策划书4.设施管理建议书5.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9BIM应用及资询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服务内容成果文件1.BIM实施方案策划2.BIM实施规划编制1.BIM实施方案2.BIM实施规划3.合同约定的其他文1.基于BIM技术的勘察设计及咨询2.BIM技术1.BIM技术咨询报告2.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1.BIM技术施工应用及咨询1.工程量清单2.工程量清单审核报告3.招标控制价4.招标1.运维费用支付审核1.运维费用支付审核表2.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第54页/共62页件招标采购咨询控制价审核报告5.清标报告6.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报告7.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8.变更测算或签证、索赔审核报告9.项目造价风险控制报告10.材料设备第55页/共62页询价报告11.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书12.竣工结算审核报告13.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10其它说明:合同双方可以参考本表,在合同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具体予以约定。附件B:委托方派遣的人员及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B-1委托方派遣的人员序号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第56页/共62页B-2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序号1234B-3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序号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第57页/共62页附件C:委托方向咨询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委托方向咨询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序号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资料2工程勘察文件资料3工程设计文件资料4工程地质文件资料5规划要求文件资料6阶段审批文件资料第58页/共62页附件D:咨询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咨询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序号拟任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备注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附件E:咨询方向委托方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咨询方向委托方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说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度计划可以采用框图、横道图、网络图及BIM信息化技术方予以表述。附件F:咨询方向委托方交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咨询方向委托方交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第59页/共62页序号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1项目管理策划书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3项目管理实施细则4报批报建成果汇编5勘察设计任务书6招标策划方案7招标咨询报告8招标代理成果9投融资分析报告10项目建议书11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G:报酬和支付报酬和支付第60页/共62页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构成明细:(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服务费;(2)决策咨询服务费;(3)工程勘察及咨询服务费;(4)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费;(5)招标采购服务费;(6)工程监理服务费;(7)造价咨询服务费;(8)运维咨询服务费;(9)其他咨询服务费(如:BIM咨询);(10)特殊约定。3.计费方式按照:(1)人工单价:;(2)工程咨询总控管理服务费+工程咨询专业服务费:;(3)成本加酬金:;(4)固定总价:;(5)固定单价(元/平米或费率%):;(6)其它价格形式:。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付款次序占总服务费(%)付款金额(元)付款时间备注第一次付款第二次付款第61页/共62页第三次付款„„„„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附加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方式:(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附加服务费的约定;(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附加服务费的支付。6.由于咨询方的服务导致委托方的投资节约而对咨询方奖励的计取和支付方式(如有):(1)由于咨询方的服务导致委托方的投资节约而对咨询方奖励的约定;(2)由于咨询方的服务导致委托方的投资节约而对咨询方奖励的支付。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他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方式(如有:(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他服务费的约定;(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他服务费的支付。第62页/共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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