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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复习资料之简答题和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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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复习资料之简答题和论述题


('四、五、简答题、论述题1、简述劳动法的劳动特征。答:(1)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雇佣关系(或者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2、简述初期劳动法的特点答:(1)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2)初期的劳动立法,使用范围很小。(3)初期的劳动立法,虽然法律规范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规定了限制工时等条件,但是无明确的监督检查机构,对违法者也缺乏责任的具体规定。初期的劳动法很难真正得到实施。3、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答:(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4、简述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联系。答:(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一般开始于16周岁;(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3)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够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4)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有一定的限制。5、试着论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答:(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3)两者的内容不同;6、试着论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答:(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是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7、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答:(1)有特定的调整对象;(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3)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8、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答:(1)调整对象不同;(2)主体不同。(3)两者的调整原则不同。9、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答:主要是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而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和被雇佣的劳动关系。10、试着论述劳动法与社会法的关系。答: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因此,社会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都是与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有关。但是,这两个法律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优抚、住房福利等社会关系。社会保障法中的社会保险与劳动法中的社会保险,两个法律部门有交叉部分。11、试着论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答:(1)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2)内容如下: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12、简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作用。答:(1)指导者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个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3)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13、简述劳动法渊源的主要内容。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7)地方规章;(8)国际法律文件;(9)国际惯例。14、简述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有哪些?答:(1)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2)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3)国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15、简述我国就业促进政策有哪些?答:(1)统筹协调的劳动就业政策(2)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3)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4)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险政策;(5)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6)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16、简述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援助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2)就业援助服务;(3)特别扶助残疾人就业。(4)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的就业援助。17、简述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歧视类型有哪些?答:(1)性别歧视;(2)健康歧视;(3)户籍(农民工)歧视;18、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的主要内容。答:(1)妇女的就业保障;(2)残疾人就业保障;(3)农民工就业保障;(3)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5)退役军人就业保障。19、设立中介机构的条件?(1)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2)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3)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4)其他条件。20、试着论述劳动就业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有哪些主要法律特征?答:(1)主体具有特定性;(2)必须是处于公民的自愿;(3)劳动者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者有益于社会的劳动。(4)劳动就业必须使得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21、试着论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联系与区别。答:(1)教育目的不同;(2)教育对象不同;(3)教育内容不同;(4)教育手段和方法不同。22、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P34答:(1)主体特定性;(2)具有从属性;(3)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特点;(4)往往涉及到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2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的作用答:主要有:(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24、简述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的条款答:(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25、简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答:(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2)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3)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的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26、简述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答:(1)亲自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合作履行原则。27、简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有哪些?答:(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的,有需要扶养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28、简述劳务派遣的概念答:也就是劳动派遣或者劳动力派遣。是指用人单位按照用工单位或者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且与之订立拉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且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级和缴费等项食物;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29、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答: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其他。30、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刘某在使用期限内,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岗位与同事打架,并且打伤了同事,应当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完全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刘某。31、简述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哪些?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2、试着论述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合同生效的关系。答:劳动合同的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是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33、试着论述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答:一般劳动关系中,是用人单位直接招收和使用劳动者;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通过派遣单位招收劳动者,劳动者的招收和使用发生了分离,也就是招工与用工的分离。34、试着论述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答:35、试着论述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答: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36、简述工会法的特点。答:(1)调整工会关系,体现国家意志;(2)工会立法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工会权利,确定工会义务;(3)调整对象具有多元性;(4)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别;(5)工会法是劳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37、简述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1)工会的权利:1)组织权;2)代表权;3)参与权;4)监督权;5)协商谈判权;6)劳动争议处理权;(2)义务:1)维护义务;2)监督义务;3)支持义务。38、简述职工民主管理的特点有哪些。答:(1)它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而不是代替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管理;(2)它是劳动者以职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不适以股东或者其他身份来参与企业管理;(3)它是指领导者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39、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答: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有了保障;职工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给予了更多关注,企业资产配置更加优化、合理;职工参与管理,有利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放置发生不必要的纠纷。40、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答:(1)用人单位因为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部分无法履行的;(3)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41、试着论述实行集体协商的意义。答:(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2)是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的必要手段;(3)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42、试着论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答:(1)主体不同;(2)目的不同;(3)内容不同;(4)效力不同;(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43、简述工资的特征。答:(1)是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的劳动报酬;(2)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向本单位的劳动者支付的;(3)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不包括实物报酬;(4)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去的工资的前提是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44、简述工资分配的原则。答:(1)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2)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原则;(3)宏观调控的原则;(4)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原则。45、简述履行国家或者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包含哪些项目。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46、简述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答: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47、试着论述我国现行的工资宏观调控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2)工资集体协商制度;(3)工资指导线制度;(4)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5)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48、确立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哪些因素?答:应当考虑当地就业者以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P9249、简述最低工资的含义?答: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1)是在合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而得到的工资;(2)是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得到的最低报酬;(3)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50、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而言,工作时间有哪些特点?答:(1)既有标准工作日的规定,又有标准工作周的规定,同时也有其他工作时间的规定。(2)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立地域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制度。(3)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制度,是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他工作时间制度,都必须依照上述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51、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作用?答:(1)可以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2)促进企业的现代化管理;(3)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实现;(4)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促进社会就业。《劳动法》及有关工作时间的立法对加班加点的一般性规定和特别规定有哪些?答:(1)一般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特别规定:不受协商原则和延长工作时间长度的限制。劳动法规定在下述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等。52、简述劳动者休息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答:(1)劳动者依法享有一定期间内休息时间总量的权力;(2)劳动者在特定时间休息的权利;(3)劳动者享受相对连续性休息时间的权力。(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其他休息或者休假的权利。53、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的种类答:(1)一个工作日内休息时间;(2)连续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3)公休日;(4)法定节假日;(5)探亲假;(6)年休假。54、简述职工探亲期间的基本待遇。答: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55、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特征。答:(1)具有强制性;(2)以劳动保护为其保护范围;(3)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56、试论述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中用人单位的义务与权利的主要内容。答:(1)建立键全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性危害。(2)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3)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从事特种作品的劳动者,还要经过专门培训并且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劳动(4)按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5)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的权利(1)有权依法制定内部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并要求劳动者必续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2)有权对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操作行为。(3)有权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道并造成事故的劳动者给予纪律处罚。57、试着论述安全卫生制度中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答:(1)权利:1)获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2)知情权;3)拒绝权;4)监督权;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2)义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熟练程度和专业技术水平,防止因为主观因素导致事故的发生。58、简述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基本内容有哪些。答:(1)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的时候,应当按照规定同时提出安全卫生设施的方案,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总投资计划,审批部门应当一并审批;(2)设计单位在设计主体工程项目时候,应当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篇》,详细说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和应当采取的措施以及预期的效果等,并且严格规定与主体该工程同时设计;(3)施工单位对安全卫生设施应当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且保证质量;(4)工程项目竣工后,当地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对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试运行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59、简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的职责有哪些。答:(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的伤亡情况以及直接的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60、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玩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方、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未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由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13)其他。61、试着论述从劳动法角度看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法律特征。答:(1)它是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为目的的;(2)它是对各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与卫生规定;(3)它具有突出的基础性。62、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答:(1)适用对象特殊性;(2)制度内容的特殊性。63、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意义。答:(1)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2)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4)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达。64、简述残疾人就业保障措施有哪些?P147答:(1)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2)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与使用;(3)税收优惠以及相关支持;(4)扶持农村残疾人的生产劳动。65、简要回答如何理解劳动法的监督检查的概念。答:(1)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依法享有监督检查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2)监察的目地是为了实现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3)监督检查的对象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66、简述其它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的区别。答:(1)监督主体不同:(2)监督范围不同;(3)监督过程中的行使的职权不同。67、简述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时的主要权利有哪些。答:(1)知情权;(2)独立调查权;(3)要求、建议权;(4)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权;(5)参与事故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权;(6)支持举报控告权。68、简述劳动法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答:普通群众监督;群众组织监督;报刊等传媒监督。69、试述劳动保障监察的特征。答: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唯一性。70、试着论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行使调查、检查措施权利的主要内容。答:(1)进入用人单位和劳动场所检查权;(2)询问权;(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资料和解释说明的权利;(4)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手机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权利;(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权;(6)其它权利。71、试着论述劳动保障监察主体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哪些义务。答:(1)在调查的过程中,不得少于2人,并且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2)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回避。(3)就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被调查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被调查人拒不签名、盖章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4)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5)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6)为举报人保密。72、简述劳动争议的特点。答:(1)建立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之上的(2)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3)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73、试着论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答: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原则;着重调解原则。74、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内容:(1)合法原则。处理劳动争议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仅争议的处理程序要合法,争议处理机构的组成、处理的期限、法律法规的适用等都要合法。(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必须做到公平正义、不偏不倚,保证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3)及时原则。及时原则意味着任何主体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尽可能快速、高效率地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4)着重调解原则。着重调解原则要求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应着重采取调解方式使对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7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答:(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其他劳动争议。76、《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劳动争议有哪些?答:(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77、劳动争议调解中的专门的调解与仲裁或者诉讼中的调节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答:(1)相同点:都是解决争议的方式,都是有第三者从中调解,从中说服教育,从中调和。(2)不同点:主持者不同;遵循的程序不同;调解书的小李不同,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而仲裁和诉讼形成的调解书则是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8、《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答: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接到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只智能的组织。79、试着比较劳动争议调解中专门的调解与仲裁或者诉讼中调解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答:(1)主持者不同:调解是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下进行;仲裁和诉讼则分别在仲裁庭和法院主持下进行;(2)程序不同:调解有调解程序,仲裁和诉讼有仲裁程序、诉讼程序;(3)调解书的效力不同:调解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仲裁和诉讼则经过送达当事人则发生法律效力,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0、简述在劳动争议调节协议的执行中引入支付令制度的原因?答:(1)尽快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解决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强化调解作用.81、简述“三方原则”的主要内容。答:也就是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三方原则明确了工会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和职责。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参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利于在仲裁过程中反映职工的利益要求,发表工会的意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使劳动争议公正合理的解决。82、试着论述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答:(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2)必须是不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的案件不得直接起诉;(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5)起诉不得超过法定的时效期限。简述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P193答:(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的时候,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4)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83、简述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性表现在哪些方面?答:社会保障法是典型的社会法,社会性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其社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目的的社会性。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法是为了社会利益,通过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来实现社会稳定和发展。2)权利主体的普遍性。社会保障权利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地、平等地享有。3)义务主体的社会化。社会保障立法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义务主体是国家、用人单位和社会成员三方,以此将义务分散到社会,共同筹措社会保障基金。84、试着论述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答:(一)社会保障实体法: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和社会优抚法。(二)社会保障组织法分别负责决策、管理、经办、基金运营、监督等项工作的社会保障组织法。(三)社会保障基金法:具体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支付、运营、管理、监督等内容。(四)社会保障程序法:包括调解、复议、仲裁等内容。85、简述社会保险的特征。答:(1)基本保障性;(2)国家强制性;(3)互助互济性。(4)主体特定性。(5)待遇的差别性;(6)补偿性;(7)社会福利性。86、简述社会保障法的特征?答: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1)广泛的社会性:义务主体与权利主体都具有普遍性;(2)严格的强制性;(3)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4)特定的技术性。87、试述我国社会保险法律调整应遵循的原则。P201答: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一)普遍性原则;(二)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三)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四)社会化原则-强调国家、企业(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88、试着比较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答:(1)属性不同;(2)对象不同;(3)费用负担不同;(4)实施原则不同;(5)保险关系确立的依据不同。(6)保障水平不同;(7)经营主体不同;(8)受益人不同。89、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法律规定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90、简述养老保险的特点。答:(1)补偿性;(2)广泛性;(3)必然性。91、论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与联系?P213答: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不同,一个是基本,是第一层次,一个是补充,是第二层次的养老金。其联系主要体现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92、简述医疗保险的特点?答:(1)与其他保险形式之间的交叉性较大;(2)具有补充保险的特点,也就是其他保险形式不能够涵盖的风险,如非工伤范畴的疾病、非生育、非失业、非养老期间的疾病),只能够通过医疗保险实现保障。(3)范围是整个社会的公民,如同社会福利。93、试着比较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联系和区别。答: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单纯的医疗保险待遇是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费用,而疾病保险包括被保险人医疗期间的休养、工资、病伤救济和医疗服务等。但是两者的保障目的不同。(1)医疗保险是保障医疗费的支出,其功能是实现医疗费用补偿;(2)疾病保险是对工资收入损失的保障,其功能是收入保障,其功能是收入保障。94、简述工伤保险的特点。答:(1)对象是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2)工伤保险责任具有赔偿性;(3)实行无过错责任;(4)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是因为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95、简述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为哪些。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成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其他。96、试述工伤保险的特点答:工伤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遇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作事故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别。97、简述失业保险除了具有社会保险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哪些特点。答:(1)适用对象的特定性;(2)享受保险待遇的期限性;(3)待遇水平较低;(4)保险功能的特殊性。98、简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答:(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99、简述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范围答:(1)产假;(2)生育津贴: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3)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意愿、开业医生或者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职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服务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疗.我国具体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100、简述社会救助的原则答:反贫困原则;生存权原则;积极救助原则.101、简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原则答:自愿原则;无偿救助原则;临时救助原则.102、简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答: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资金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社会捐赠及其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103、简述社会优抚的性质答:具有社会奥张和褒奖的双重属性.属于社会法的范畴.104、简述社会优抚的特征?答: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不同的地方在于,社会优抚的对象具有特殊性,是针对特殊的对象实行的优待和抚恤。具体来讲,社会优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社会优抚的身份有限定性。优待的对象是现役军人(也包括武装警察)及其家属和在乡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抚恤的对象包括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的家属、病故军人的家属和残疾军人。2)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综合运用各种保障措施肩负起全面保障的责任。3)社会优抚的待遇优厚。社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专款专用于特殊保障对象。4)社会优抚的实施相对规范。105、我国现役军人义务兵的优待有哪些?答: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且享有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他们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役期间,除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退役后,报考过忘记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06、我国给予现役军人的社会优待有哪些?答:现役军人凭借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现役军人凭借有效证件搭乘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现役军人凭借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107、对义务兵的家属实行哪些方面的优待?答: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服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108、我国对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体现在哪几个方面?答:(1)服役优待。他们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有限批注服役;(2)随军及其就业安置优待。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家属,由驻军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隋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应当接受和妥善安置;随军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置;对于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3)子女入学优待。(4)医疗优待;(5)住房优待。109、简述退伍义务兵包括哪些?答:(1)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2)服役期未满,因为下列原因之一的,经过部队市级以上机关提前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经过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是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半年未愈的;部队编制员额所见,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过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110、简述对残疾军人有那些方面的优待?P260-261答:(1)医疗优待;(2)福利优待;(3)交通优待;(4)其他优待。111、论述社会福利福利的性质与特征?答:具有普遍性;目的具有公平性;具有政府主导型。112、、职工福利与其它社会福利项目相比较,具有哪些特征?答:(1)职业关联性;(2)普遍性;(3)功利性;(4)集体性;(5)效益性。113、简述回答职工福利和公共福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答:(1)经费来源不同;(2)享受主体不同。114、试着比较职工福利与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答:(1)工资是劳动者当期劳动的报酬,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以往所提供劳动的补偿,主要是按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进行分配的;职工福利,虽然是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为前提,但是不要求劳动量对等,而是按照需要和可能的原则进行分配因此职工福利是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补充形式。(2)工资由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职工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社会保险待遇主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以货币、服务等方式给付,仅仅货币部门由享受着自由支配;职工福利主要由行业或者单位以兴办公用设施、提供集体服务等形式给付,仅仅发给职工个人的补贴、实物才可以由享受者自由支配。115、试论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社会服务的特点有哪些?答:(1)社会服务不只是是一些社会自发性与志愿性的服务活动,而是由指导、有组织、有系统的服务体系;(2)社会服务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产业,它与经营性的社会服务业是有区别的;(3)社会服务不是仅仅由少数人参与的、为其他人提供服务的社会活动,它是以社区全体居民的参与为基础,以自助与互助相结合的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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