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练习题及答案,物权法简答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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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我国物权的类型。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的事项错误的,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有权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异议登记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的.则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申请人起诉的法定期限为()。A.提出异议申请之日起l5日内B提出异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C.异议登记之日起l5日内D.异议登记之日起30日内【答案】C【解析】变更登记和异议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变更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有阻断登记公信力的作用。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l5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3.甲居住的房屋,乙认为并非甲所有,而对其主张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乙可以请求法院()。A.返还原物B.排除妨碍C.恢复原状D.确认物权【答案】D【解析】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注意每一种物权请求权对应的情形。4.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最核心的内容是()A.占有权8.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答案】D【解析】所有权的权能通常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基本积极权能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消极权能。这些权能中,最核心的权能是处分权能。5.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段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该段时间为()。A.1个月B.3个月C.6个月I).1年【答案】C【解析】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6.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陔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6万元.对于乙的房屋装修费用.若后来甲乙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如何处理()。A.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答案】D【解析】承租人在承租物上增添附属物,出租人同意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规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的,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出租人所有。7.李某有一头牛走失,赵某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赵某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及i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i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有权要求赵某返还一头同样的牛B.李某有权要求赵某返还500元C.李某有权要求赵某返还600元D.李某有权要求赵某按牛的市价赔偿l000元【答案】B【解析】拾得人、保管人为保管遗失物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8.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捡到误认为是无主财物并拿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非常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奇石属遗失物,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答案】A【解析】由于遗失物并不适用非善意取得,故受让人即使善意且无过失,也不能以善意取得为由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当然有权向受让人追回遗失物。9.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A.不动产B.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C.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D.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答案】D【解析】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问依法应当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正常行使其不动产权利所体现的利益。10.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C.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知识点。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11.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i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A.三人共同共有B.三人按份共有C.三人区分所有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答案】B【解析】《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的以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三人共同出资建楼并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虽然对整个楼房的所有权归属没有约定,但是很明显三人对楼房是按份共有关系。12.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与转让自己的份额,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B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答案】C【解析】共有房屋的一部分所有权人与转让其财产权利的,原共有人和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都享有优先购买权。13.甲乙签订合同,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乙,但双方未办理登记。后甲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善意的第三人丙并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乙不得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B.乙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C.甲无权流转承包地D.乙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卜.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人;善意的第i人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行为有效并登记,所以可以对抗先没立的乙。1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网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A.耕地B.林地C.荒地D.草地【答案】C【解析】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人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15.甲向乙借款l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将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在丙居住期间,冈丙吸烟不慎起火.致房屋贬值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应重新提供抵押物B乙有权请求甲将丙给付的2万元赔偿款提存C.乙有权请求甲提前还款D乙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效力。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陔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没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16.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万元,6月1日向李某借款l0万元.订赢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6月2日,向赵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l6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赵某优先得到实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D.二者协商处理【答案】C【解析】动产抵押权的实现,都已登记的,按登记的先后顺序优先,登记和未登记的,登记的优先,都未登记的,处于同--jJ颐序,按照债权比例清偿。17.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C.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D.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答案】B【解析】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8.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的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占有的分类。有权占有是指具有法律的根据或原因的占有,如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对标的物的占有;无权占有则是指不具有法律的根据或原因的占有,对赃物、遗失物的占有。乙对拾得的相机的占有是无权占有,故A正确;丙盗走该相机也属于无权19.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与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卜-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抢走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A.甲8.丙C.丁D.庚【答案】C【解析】①丙属于善意取得.享有所有权.I列此丙、丁之间的赠与有效.丁依据赠与取得所有权:②拾得人庚应当将手表返还权利人。20.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关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之问产生的法律后果,正确的表述是()。A.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占有人闪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B.占有人Ⅲ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D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权利人的损害通过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未得到足够弥补的,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答案】C【解析】注意区分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归纳而言,善意占有人只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以及在原物毁损、灭失时,权利人能够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不承担不足部分的损失赔偿责任,同时还有权要求权利人支付维护占有物的必要费用。恶意占有人不仅应承担善意占有人的返还义务,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关于不动产与动产区分的法律意义表述正确的是()。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B.动产之上不能设立用益物权,不动产之上可以设立用益物权C不动产之一卜设立的担保物权可以是抵押权、质权.而动产之一卜.设立的担保物权一般是质权、留置权D.因不动产产生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或有关机关负责处理;因动产产生纠纷,属于一般管辖【答案】ABD【解析】A项是关于不动产和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的表述,表述正确;8项是关于二者可设立的物权的种类表述,是正确的;C项也是关于二者可以设立的物权的种类的表述,根据规定,不动产一E设立的担保物权只能是抵押权,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不会有不动产质权,所以是错误的;D项是关于二者在纠纷管辖上的不同,是正确的选项。2.下列关于物权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同一物l限制性物权优先于其赖以设定的基础性权利B.同一物上同时存在有物权和债权时,均都应遵循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C.依据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具有对抗物权变动的效果D.在破产的场合下,新设定的债权如共益债务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答案】ACD【解析】当同一物上存在数个物权时,根据权利的性质米判断优先的标准是:同一物一卜.的限制性物权优先于其赖以设定的基硎j性权利,因此A项正确。同一物卜同时存在物权与债权时,基本原则是物权优先于债权,但不是绝对的,因为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也可以具有优先于物权的效力,B项的表述过于绝对,所以是错误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依据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具有对抗物权变动的效力,所以C项是正确的。根据“为债权的债权”优先的原则,新没定的债权具有优先于原来的债权以及为这些债权进行担保的物权的效力.所以I)项正确。3.下列有关《物权法》基本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A.物权特定原则B.物权法定原则C.物权区分原则I).物权公开原则【答案】ABC【解析】依照《物权法》的规定,物权的基本原则有:①物权法定原则;②物权绝对原则;③物权特定原则;④物权区分原则;⑤物权公示、公信原则。4.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由法律规定。A.行使B.种类C.内容D.实现方式【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物权法定原则的概念。物权法定原则,是指在一个统一的法律效力地域内的物权,其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己创设的原则。5.甲是乙的唯一继承人。乙生前没有立遗嘱,其死后留有一处房产,被甲继承。后甲与丙签订了买卖该处房屋的合同,那么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物权法》的是()。A.甲只有在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后,方可享有其父留下的房产的所有权B.甲在继承开始时便享有其父留下的房产的所有权C.丙只有在办理了不动产的登记后,方可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D.在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丙即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一般不需要不动产登记或者动产交付即可生效,但是,非依法律行为而享有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在处分该物权时,若该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未经登记时,该处分不发生物权效力。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6.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i已_tJL构申请预告登记。-F3.IJ情形中.预告登记失效的有()。A.债权消灭B.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C.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D.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答案】AB【解析】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二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7.甲于8月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售价50万元;于8月2日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售价60万元;于8月3日与丁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售价70万元,并于当日一起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后乙、丙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甲、丁转让房屋行为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有法律根据C.丁取得房屋所有权【答案】BCDB.无法律根据D乙、丙只能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解析】物权优先与债权,在同一物卜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物权的实现优先债权。8.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一F列各项中.动产物权的设立或转让发生效力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A.甲将卖给乙的电脑交付给乙,物权转移B.甲将借给乙使用的电脑卖与乙,乙实际占有电脑时物权转移C.甲将卖给乙的电脑,甲可以通过指示占有人丙向乙交付电脑,代替交付D.甲将卖给乙的电脑,与乙约定再继续使用3天,电脑物权的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动产交付的形态。A项属于现实交付;8项属于简易交付的情形,但是物权在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变动效力;C项属于指示交付;D项属于占有改定。9.下列各项中,属于所有权的非依法律行为取得的方式包括()。A.添附B.买卖C.收取天然孳息D.赠与【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方式。非依法律行为而取得的有:国家所有权除了通过交易这种一般方式取得外,还可以通过税收、没收、赎买、征收、罚款、罚金等特别方式取得。其他主体以非依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的方式通常包括:先占;生产劳动;收取孳息(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添附;继承;拾得;善意取得。依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通常是指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10.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无人居住,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均只记载甲一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一日,甲背着乙而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将房款交与甲,并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乙后来知道此事,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法院处理结果是()。A.丙取得房屋所有权C.丙应退还房屋【答案】ABB.乙追究甲的损害赔偿责任D.乙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丙为善意第三人,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乙有权追究甲的损害赔偿责任。11.A盗窃了B的电脑后,通过二手市场将该电脑卖给C,C按照市场价格向A支付了价款。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关该电脑买卖行为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B.为此丧失了该电脑的所有权,电脑的所有权转移至CC.在取得电脑后,可以A无权处分电脑为由拒绝向A支付货款D.虽然无权要求C返还电脑,但可以要求A返还出卖电脑所得的价款【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内容。善意取得的条件:①出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②受让人受计该财产时是善意的;所谓善意,是指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相信让与人享有处分财产的权利。③受{}:财产是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取得的;④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j与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善意取得所有权后,原所有权人凶其所有权归于消灭.I州此其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12.根据≮物权法》有关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共有权的范围有()。A.电梯B.外墙面C.建筑区划内的道路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共有所有权的客体。共有所有权的客体包括:①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地基、支柱、屋顶、外墙等;②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附属物,如楼梯、消防设备、走廊、水塔、自来水管道等;③建筑区划内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以外的道路;④建筑区划内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归个人以外的绿地;⑤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所以C项不准确,本题正确答案是ABD项。13.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例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层、四层问的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的同意【答案IABD【解析】本题考核共有所有权人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和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行使权利,应当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人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C项错误.ABD项正确。14.甲、乙、丙一j人对一架钢琴为共同共有,甲欲将该钢琴卖与丁,下列各项中,甲的卖出行为有效的是()。A.只要乙、丙中有_二人同意即可B.乙、丙均同意无论乙、丙是否同意,丁认为该钢琴为甲的个人财产.并向甲支付了合理价款D乙、丙知道甲出卖钢琴的行为而未提出异议【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共有人权利义务内容。①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卜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②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应当作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处理。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受法律保护;③无权代表或代理的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如果其他共有人明知而不提出异议,视为其同意。15.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地役权人未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费用,经供役地人两次催告仍未支付的,地役权消灭B.土地l-已经设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C.地役权自办理登记之H起设定D.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地役权随之转让【答案IABD【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的特征、效力等相关内容。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没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C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BD项。1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发生不动产物权设立的情形有()。A.个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自依法登记之日起设立B.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并依法登记之日起设立D.仲裁委员会涉及所有权设立的法律文书生效时设立【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物权设立的效力内容。①A选项属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一般形式,即以登记为生效要件;②B.C两项物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自合同生效时没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③D选项属于物权设立的特殊情形。17.在当事人对担保物权范围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各项中,属于担保物权担保范围的包括()。A.主债权8.主债权的利息C.损害赔偿金D.律师费【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的费用。’18.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用于抵押的有()。A.招标取得的农村荒地的承包经营权,且发包方同意B.依法被监管的财产C.股份有限公司依转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D.乡镇企业所有的房屋【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物的范围。根据《物权法》,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19.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债权人以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受偿的顺序,正确的表述有()。A.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B.抵押权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C.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问的先后顺序清偿D.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l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原则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iV.fl勺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登记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抵押权;抵押权未登记的,则按债权比例清偿。【注意】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所以C项错误;ABD项正确。20.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优先于丙受偿B.丙优先于丁受偿C.丁优先于乙受偿D.丙优先于乙受偿【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顺位。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由此可见,丁优先于乙受偿,乙优先于丙受偿。2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质押合同中,以()出质的,质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A.商标专用权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C.汇票D.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答案】AB【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出质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关抵押与质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均不得约定担保物的所有权.在权利人未得到清偿时,归权利人所有B.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C.抵押权和质权均冈担保物灭欠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D.抵押权人和质押权人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权收取担保物所生的孳息【答案】ABC【解析】在抵押中,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A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在质押中,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自质权人依据质押合同占有质物之日起,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三、案例分析题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1.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效力。《物权法》第l91条规定:抵押期问,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故ABD项正确;至于c项,如果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其另行提供担保和转让原担保物的行为都是需要经过贺某的同意的,因此,C项错误。2.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l94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由此,D项的说法正确。3.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B.贺某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行使抵押权C.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答案】AC【解析】《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I'al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故A项正确,8项错误;《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让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故C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C。4.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陈某以自己正在建造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下列说法中,符合《物权法》的是()。A.贺某不享有抵押权。因为商品楼为在建工程,尚未完工B.贺某不享有抵押权,只有以建成的房屋抵押,才符合《担保法》确定的抵押物范围C.贺某享有抵押权,虽然商品楼正在建造中,但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D.贺某不享有抵押权,因为在建工程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抵押物范同【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不动产抵押,包括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没立.即不登记不生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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