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合同模板 > 政府与国企合作:代建项目直接委托合同模板

政府与国企合作:代建项目直接委托合同模板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政府委托代建合同范本,格式为 docx ,大小 25302 KB ,页数为 8页

政府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政府委托代建合同范本1.我们是甲方,需要和乙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怎么在合同中体现出对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甲方作为项目建设方,施工方作为乙方接受甲的委托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如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后续的质量责任纠纷,第三方只能依据后续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向甲方进行主张。而甲方可以在与乙方的合同中约定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担责后有权追偿。从付款方面入手,可以通过分批验收、分期支付拉长周期,并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这方式均可降低风险。规避项目建设中的质量风险可还通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验收程序进行。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质量标准,若质量不达标则不能通过验收,且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本人深圳执业律师,曾主办某世界500强地产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代理过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接受委托代为起草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并提供项目全程法律服务。2.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著述与主流观点《解释》第27条第2款规定: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此条为规定因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建筑物毁损的共同侵权责任。其中,“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的提法表明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有可能不是建筑物所有人,那么,他们之间是以什么做纽带联系到一起的呢?是委托代建的法律关系,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为委托人,发包人为代建人,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代建关系。建筑物权利人将拟承建的建筑物通过委托代建合同约定,委托代建人按照建筑物所有人的要求代为建设建筑物。交房期限、户型、建房费用、违约责任、代建费用等是依靠委托人和代建人依靠委托代建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种委托代建法律关系性质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像银行委托房地产公司为其建设营业楼,房地产公司为发包人,施工企业为承包人;银行与房地产公司成立委托代建合同关系。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还有许多城市也颁布了类似规定,这些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工程的进一步规范化起到了推动作用。此类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市政府主管部门)、项目代建人(施工单位)、项目使用人(实际使用项目的单位)、项目概况、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管理目标和投资控制、代建管理费等。对此类合同的性质值得研究和探讨,本人倾向以认定为施工合同性质为宜。目前,立法机关的立法理念是将占建筑市场很大份额的政2府工程实行强制的委托代建制度。委托代建合同与施工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原则上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不宜追加委托人为本案当事人,不宜判令委托人对发包人偿还工程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委托人也无权以承包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责任。委托人与代建人就委托代建合同发生的纠纷,也不宜追加承包人为本案当事人。3.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委托代建合同是一种委托代建的法律关系,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为委托人,发包人为代建人。建筑物权利人将拟承建的建筑物通过委托代建合同约定,委托代建人按照建筑物所有人的要求代为建设建筑物。交房期限、户型、建房费用、违约责任等是基于委托人与代建人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委托代建法律关系性质上应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围,比如,保险公司委托开发商建设营业楼,开发商为发包人,施工企业为承包人,保险公司为建设方、委托人,其与开发商之间成立委托代建合同关系。委托代建合同与施工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在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委托人不应对偿还工程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同理,委托人也不得直接向承包人主张工程质量缺陷责任。4.工程代建合同3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安阳市拓达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代建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代建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二、项目代建方式我公司将采用全过程代建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其内容如下:(一)、前期工作阶段代建主要内容1、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水保、环评等行政许可手续;2、组织项目勘察、设计等工作,并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勘察、设计合同;3、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工作;4、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主要内容1、组织施工图设计,负责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作;2、组织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并与施工单位、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3、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办理资金申领手续;1、以审计通过的根据施工图纸编制的预算为准。(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第九条监督前期工作代理单位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第十条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1、不可抗力造成的4重大自然灾害、不正常的天气情况和国5.政府代建工程可以直接委托代建么政府代建工程是可以直接委托代建的。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CM制是业主委托一称为建设经理的人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采用CM制进行项目管理,关键在于选择建设经理,一般来说,精通管理、商务、法律、设计、施工等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是一名优秀建设经理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一、“代建制”的含义和实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经过规定的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它企业,代理投资人或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设.由政府选择有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促使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职能分离,通过专业化项目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实践证明,“代建制”是控制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和建设投资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二、实施“代建制”的必要性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直接投资的项目管理方式多实行“财政投资,政府管理”的单一模式,即“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模式,该模式发挥了一定作用,5但也存在着诸多弊端:(一)一些政府部门既负责投资审批监管建筑市场,又直接组织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存在着政企不分、责任不明、监管不力、效益不高等问题,有的甚至还滋生腐败;(二)一些政府投资工程由临时组建的基建班子负责组织实施,部分单位缺乏建设所需的工程管理、技术人员,不具备与项目管理相关的专业技术、经验和水平,项目结束机构即行解散,造成了人、财、物和信息等社会资源的浪费;(三)政府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建自用,致使所有者(政府)和使用者的责任与利益分离,使用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极易造成争项目、争资金,导致“钓鱼”工程和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等现象的产生;(四)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垄断现象严重,不能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五)政府投资工程各自组织建设,难以实施有效监督,难以及时纠正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因此,必须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进行体制创新和流程再造,这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之策,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更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减少行政成本和提高效率的重要保障。项目管理公司是代建单位的主体。代建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建设管理能力,并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在项目建设中具有法人地位,拥有法人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什么类型或选择具有什么资质类别的法人机构来作代建机构,6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和相关的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目前可从事类似代建工作的法人机构来看,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是管理咨询类公司,包括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造价管理、招标公司、具有咨询资质的设计院等;二是工程施工总包类公司,包括施工总包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融资公司等。6.什么是政府项目代建制政府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代建制的范围一般比建设监理的广,一般既包括施工,也包括设计,甚至可行性研究。代建方在代建合同规定的项目管理范围内,作为代理人,全面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其在管理中起主导作用,除工程项目的重大决策外,一般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决策均由代建方进行。而工程项目业主仅派少量人员在工程现场,收集工程建设信息、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拓展资料:代建制最早出现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针对财政性投资、融资社会事业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缺位,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缺陷,并导致建设管理水平低下、腐败问题严重等问题,通过招标和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7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具有实力和工程管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实施建设,而业主则不从事具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业主与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通过管理服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迄今代建制试点中的“代建合同”,有三种模式:(1)“委托代理合同”模式。是上海、广州、海南的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再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作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2)“指定代理合同”模式,是重庆、宁波、厦门和贵州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代理人”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被代理人”的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3)“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是北京、武汉、浙江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代建制百度百科。8',)


广告位推荐

相关合同模板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