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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5篇),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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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5篇)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5篇)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甲方:乙方: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房屋基本情况1、项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三条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1)、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元整(大写:)。(2)、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元整(大写:)。(3)、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元整(大写:)。(4)、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元整(大写:)。(5)、本合同终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元整(大写:)。(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月日前支付。其中20__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2、乙方除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经营管理收益外,应将上述费用付至以下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第四条项目房屋的管理1、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2、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3、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概由甲方承担。3、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4、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5、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第六条担保条款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第七条争议处理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送达及其他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号。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通讯通讯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月日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联系电话:年月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2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下称“经营托管”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简况1、托管物业位于泰安市区泰山弗尔曼酒店公寓的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为平方米(具体物业房号、权属证号、所有权人详细名单见附件),。2、托管物业需按照四星级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应包括下列附属设施:(1)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电热水壶。(2)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阳台休闲茶几和椅子、睡床、床垫、床头柜。(3)其他类:窗帘等。(4)配套设施:会议室3、上述附属设施的详细清单,在甲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盖章确认,确认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交付时房间没有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须按照以上要求配齐或委托乙方代为配置(须另行签署代购委托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二条托管物业用途该物业用途为:度假式公寓出租经营。第三条经营托管权限针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的物业,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权限:1、乙方具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2、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物业租赁价格或打折促销策略;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物业之权利。第四条经营托管期限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自甲方托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3年,交付的具体时间双方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2、甲方应在上述补充协议约定的日期内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物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第五条经营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1、经双方同意,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中的第种方式取得收益。①对托管物业所获得的经营收入按甲、乙方各按50%的比例分配。②甲方享有委托房源总房款8%的年收益。2、甲方应得的经营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关需要代缴的费用后,于次月的二十五日之前,由乙方按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账号见附件),同时,乙方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确认回复;若自乙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未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和休息日后上班的3天内支付及发出;最后一期经营收入分成款则应在租赁代理期限届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第六条相关费用1、托管期间,双方承担费用:(1)、乙方承担费用:a.水费b.电费c.燃气费d.宽带月费e.有线电视月费f.布草清洁、洗涤费用g.营业易耗品消耗h.托管物业广告费用i.服务人力成本j.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k.房屋租赁税(2)、甲方承担费用:a.装修、整改费用b.经营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费用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d.有线电视初装费e.宽带初装费f.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g.其他非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双方按约定承担。甲方承诺该项目没有物业管理费。如有,物业费由甲方承担。2、交付托管物业时,甲方负责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交付托管物业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间因此产生争议,甲方应解决,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影响托管物业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预订或入住客人赔偿全部损失。第七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维护1、经营托管期间,因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建筑、物业管理、托管物业装修等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营托管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坏和丢失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有权对托管物业的日常简单维护和维修,维修费用超出100元/套的,乙方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响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维修费用低于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3、物业托管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先行处理,之后乙方有权向甲方依法追偿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甲方应依法赔偿或积极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4、为保证托管物业的入住率及品质,托管物业在托管达到800间夜以上(不含甲方及其亲友自住时间),应对托管物业的墙面进行全面的粉刷翻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此外,乙方亦可根据托管物业的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墙面进行全面粉刷、油漆等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约定及时收取经营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当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在整个托管期内托管物业无使用纠纷,交付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3、经营托管期间,如果托管物业所在小区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添置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对托管物业的租赁业务开展,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在经营托管期内,与乙方核对确认没有客人预订或入住时,甲方有权检查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情况,甲方不得擅自增减室内物品及设施。否则,视为甲方违约。5、甲方临时行使免费入住权仅限于19层和20层的42套房源,甲方可通过途家了解托管物业的预订情况,若甲方托管物业未被客人预订,甲方可通过下业主自住订单行使免费入住权。若甲方托管物业已被预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托管物业已预定的相关凭证,并可根据乙方所经营的其他托管物业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担物业经营差价。如乙方经营物业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费入住权,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业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协助,但由此产生的房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有甲方承担。6、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入住托管物业,无需支付住宿费用,但是自住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7、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时,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则按服务项目收取费用。(详见附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8、甲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其对托管物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内,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单独占有、使用和管理经营托管物业,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托管物业的产权、债务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确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及客人全部损失。9、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物业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托管、代理等,否则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因乙方重大过错导致托管物业受到严重损坏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过错而所造成的损失。10、甲方将其与租赁经营无关的私人物品,留存在托管物业内的,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租赁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锁。另外,未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遗失、损坏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11、经营托管期内甲方处分托管物业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送、继承、抵押等行为。但这些处分行为必须不得损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12、经营期间,甲方须按时缴纳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保证物业能够正常经营。如甲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缴,再从甲方的经营收入中扣除。13、经营期间,如因于物业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响到乙方对该物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经营。14、甲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经营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托管物业享有单独占有、使用和独立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2、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物业开展经营活动。3、托管物业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1)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业的;(2)乙方按托管物业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3)乙方按托管物业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4)托管物业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扣除相应金额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6、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物业交还甲方。7、托管物业仅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客人进行严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托管物业从事违法活动。8、乙方应当妥善管理托管物业,因乙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经营期间乙方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如实地向甲方汇报托管物业的经营情况,随时依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抽查。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时达到四星以上装修标准,乙方承诺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务。11、乙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九条通知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进行:甲方:住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乙方:固定电话: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速递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速递邮寄的方式且不能确定具体送达日期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送达。3、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联络应视为有效。4、双方之间的通知除书面形式外,电子邮件也视为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第十条保密条款本合同各方保证,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项下之事务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全面且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及其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的,即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为5000元/套人民币。违约方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约的,违约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守约方要求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义务,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经守约方催告后,仍未纠正,导致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款前述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3、无特殊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迟延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超过15日的.,除应按约定如数补交外,从第16天起还应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无特殊原因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15日的,从第16天起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如甲方单方要求退出与乙方合作的,应获得乙方同意且应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因甲方单方退出托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已为托管物业投入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合同的,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处理好善后事宜。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本合同。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式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对无争议的其他义务各方均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需在90日内签署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标“必须”)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1、托管物业的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含小区和公寓的平面图)及当地房产交易中信出具的产权所属证明;(必须)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必须)3、托管物业附属设施清单;(必须)4、水、电、气表读数确认记录单;(必须)5、家电购买凭据复印件及保修单;6、有线电视用户手册及机顶盒卡;7、托管物业的房卡、门禁卡、购电卡、购水卡、购气卡等小区配备的相关卡;8、电话及宽带业务登记表;9、甲方信息登记卡(含用于收入转账的业主银行账户资料);10、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12、缴纳物业费(签署托管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物业费)收据复印件。(需要)甲方(签名):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3甲方(委托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乙方(受托方):广州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的________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住宅2、坐落位置:________3、建筑面积:以物业产权登记证明为准第二条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购得上述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甲方保证该物业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并保证该物业的所有权完全归属于甲方。第二章物业的委托经营与管理第三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该物业,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对该物业进行管理。委托经营管理不改变该物业的所有权性质。第四条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五年,自甲方向该物业出卖人支付所有购房款(以甲方出具的相关付款凭据为准)后的次月1日始计五年时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第五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乙双方同意以该物业的总价款年回报率9%(税后)的固定的收益向甲方支付物业的收益。具体支付方式:按五年期计算分60个月期逐月支付,每月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收益。第六条为便于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该物业的交付手续,乙方应予配合。第七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有权将该物业出租、与他人合作经营,如有转让经营或发生重大经营变更,必须知会甲方。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因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电视费、营业税和经营所得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必要的装修,但装修不得破坏物业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乙方应保证对该物业进行合法、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期满,乙方不得拆除对该物业已进行的装修、装饰和不得损坏该物业设施,已安装的家私电器归甲方所有。委托经营期内,除正常使用损耗外,乙方应保证维护该物业以及该物业内各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第九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若甲方欲转让该物业,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甲方将该物业转让给第三方,必须告知购买方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并保证新的业主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不因该物业产权的变动而解除或终止,即本合同具备“买卖不破租赁”的效力。第十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三至六个月内,若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按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价款为基数上浮10%的价格转让该物业的,乙方应同意,并于委托经营管理期满前十五天内与甲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若该物业处于银行按揭状态,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银行贷款按揭事宜(若甲方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则由乙方负责代垫资偿还;甲方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在提出转让该房屋时同时提出),若银行同意并接受甲方提前还贷,甲乙双方应于银行办理涂销抵押登记后一个月内向房管部门递交产权变更的交易手续。第十一条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若委托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物业的业主中有不低于60%同意继续将其物业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且乙方同意继续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甲方应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的收益率或甲乙双方另外协商的条件重新续签委托经营合同,且合同期不低于五年。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不同意继续接受委托对甲方物业进行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享有出售该物业的权利,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确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第十三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如需将物业转让给第三方,有要求乙方提供展示场地和便利的权利,乙方应予配合。第十四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包括甲方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须有甲方的书面授权,并将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备案,且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有一位代理人)享有自己或携带亲友免费使用本合同约定物业或与该物业所属同类型物业每一年度不多于30天且每月不多于3天的记名免费使用权,但须至少提前十个日历日向乙方预约,由乙方安排入住时间、地点,甲方经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短信或者微信确认后,可按时入住使用相关物业。同类型物业,是指在乙方受托经营管理的物业中,与本合同约定物业相类似、面积接近、所处位置相邻近,但楼层、位置、朝向及装修格调不尽一致的物业。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内如需入住上述物业的,需按入住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第十五条依上述第十三条约定,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每年免费使用期限不足30天的,乙方不作额外补偿;使用期限超过30天的,超过的时间甲方必须按该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额外支付相关费用,但可在对外营业价基础上享受优惠折扣(具体优惠折扣标准以入住时的标准为准)。甲方若需入住与本合同约定物业不同类型的物业,需按相关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第十六条委托经营管理关系解除后,该物业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的相关文件。第十八条乙方受甲方委托有权对该物业进行日常的维护及修缮,并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合理装修布置,收取经营管理该物业所产生收益。第十九条乙方需承担该物业的经营管理及使用费用,承担经营管理的风险,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收益。第二十条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将该物业进行出售的,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第二十一条甲方依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通知乙方使用相关物业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合理安排。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但赔偿责任额度以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为限。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没有及时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的,每逾期一天,需按拖欠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度以不超过拖欠的款项数额为限。如发生多期拖欠,则分别按各期拖欠时间分别计算违约金。第六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附件《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年__月__日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4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平方米。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三、双方责、权、利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限制。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5甲方:法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王辉法定法定代表人:王辉联系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东方商厦”项目委托经营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项目位于新将北路华山公园对面,项目总面积约平方米。“东方商厦”项目,若“东方商厦”名称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商业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委托。二、项目实施原则:1、全程合作:从招商阶段及后期的商业经营管理阶段由乙方全程规划和实施。团队组建以及管理:三、经营管理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费用:(一)合作内容:招商阶段由商业经营公司公司全程负责,包括市场调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对象的选择及招商执行。开业最初的3个月为开业调整期阶段,调整、修正各运营环节中的偏差,协调商户,测算各项运营指标。乙方履行项目商业经营管理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职能,努力实现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各项经营指标。乙方履行“制定公司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二)合作期限: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3年,从年月日(预计开业之日起计)至年止。(三)人员配置:乙方根据项目体量设立公司组织架构包括但不限于:营运总经理、人事及培训专员、招商负责人、营运负责人,甲乙双方确认合作意向后7日内,乙方出各部门职能内容,以及负责当地招聘的各部门相关人员。拟定各公司薪资框架。(四)合作方式:开业前的合作方式:招商阶段由甲方全程委托乙方,包括市场调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对象的选择及招商执行,并且所有工作内容需有详细的文字报表呈报甲方负责人,乙方严格按照拟定时间计划完成招商相关工作任务,甲乙双方确认合作意向后7日内,乙2、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作计划(附件一)出工作计划内容。开业后乙方负责甲方完成商场五年营运测算一、第一年营业收入预测(2907.92万元其中租金收入112.68万元)第一年营业收入测算资料见下表。一楼:20__年(楼梯口等公用部分做特卖)二楼:20__年3三楼:20__年四楼:20__年4五楼:20__年将乐东方商厦一至五楼总合计:面积:8000平总销售2736不含租金:2;毛利:612.41平均扣率17%。二、营业税金预测(104.401584)税费由商家出财务代扣或可以租赁的形式形成定税1、营业税:112.68租金收入×5%=5.632、增值税:515.21联营毛利×17%=87.58573、城建税:93.2157(营业税额+增值税额)×7%=6.5250994、教育费附加:93.2157(营业税额+增值税额)×5%=4.660785三、费用预测(万元)1、人员工资(125.28万元)在部门设置和定员定编基础上,人员编制约在46人左右,20__年-20__工资总额125.28万元,20__年-20__年每年递增5%,委托经营管理合同6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委托经营管理标的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的位于浙江商贸城区(撞)层号商铺的房产(以下简称“托管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总价及面积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二、甲方自愿将该商铺在一定的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拥有该商铺的经营权限为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定价、以乙方名义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形成交易市。三、委托期限: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计叁周年。乙方承诺于年月日前正式开业,届时若未能正式开业,则委托期从该日起计。四、收益(一)委托期内前二年,双方约定,乙方承诺给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总价的7%共14%在总房款内抵扣。乙方实际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五、委托期内,物业管理费和广告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使用方收取。六、委托期限过后商铺使用权为甲方所有,甲方承诺在不破坏业态规划的情况下自己经营或交由他人使用。七、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托管商铺拥有同等条件下接受托管经营管理的优先权,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重新签订委托合同。八、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2、取得合法所有的权利;3、对所获取收益依法纳税的义务;4、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的义务;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配合乙方对托管商铺的管理经营事宜;6、甲乙双方同意该房产的交付按如下方式进行:甲方委托乙方与该托管商铺的房产开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无需再与开发公司直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委托期内对托管商铺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等经营管理权。2、对形成的市场独立进行管理的权利。3、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商铺出租价格的权利;4、根基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区域布局产品调成的权利;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义务;6、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7、保证合同期满时,托管商铺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的义务。九、合同期内,如甲方将托管商铺转让、抵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应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在委托内将商铺转让、抵押或其他原因产生商铺所有权变更给其他方的,必须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由于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变更影响乙方的权利,视为甲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十、合同停止、解除条件:(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法律文书或政府规划改变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经营的。(二)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三)甲方与托管商铺开发商之间最终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实上没有或无法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商铺所有权的。十一、违约责任: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委托合同。甲乙双方均无权中途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据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约定未履行期限,未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合同生效:甲方与徐州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即生效。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址签订地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7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__________一至六层商场由全体业主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乙方所购买的____________一至六层范围内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称为商铺。第二条甲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____________全体业主的委托对____________实施统一经营管理。乙方是____________楼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的业主,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是_________平方米。购买该商铺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以实际面积结算金额为准)第三条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购买该商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当日起算,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在本合同终止前九十日内,甲方就该铺面向乙方发出书面业主公告。在本合同终止前六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出处置该铺面的选择申请。第二章商场经营第四条乙方购得____________商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乙方将该商铺的使用权给甲方,同时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将委托经营的全部商铺面积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该商铺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欲将该商铺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转给第三方,在乙方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必须事先约定商铺买受人无条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且转卖合同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商铺总价款。甲方不对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的部分承担按如下第七条约定商铺收益回报。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期限内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商铺收益回报: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以上约定年收益回报率均为税前收益。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年度收益起算日为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前两年的收益回报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报甲方分月支付,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在每月的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商业银行帐户(开户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报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报的用以支付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内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第三章商场管理第九条委托期限内根据商城的统一规划和各种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权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经营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面之间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委托期限结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继续经营,甲方不负责相关铺面的恢复及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第十条委托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商铺除产权外的全部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等所有权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该商铺上合法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回报,乙方应承担其干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四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但不限于为有利于统一经营和管理乙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商场的整体经营布局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事宜。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电梯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第五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乙方拥有获取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利益回报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乙方在转售该商铺时,必需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并以市价回购。否则,只有甲方提出书面放弃,才可转售其他买受人,在转售该商铺时,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第十六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七条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第十九条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第七章通知第二十条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第八章合同变更和终止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二十二条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第九章争议的解决及其它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________)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8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交通部交水发[20__]360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水路运输安全,提高船舶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水运市场健康发展,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一、甲方同意将船名为号总吨载重吨kw的自有船舶,委托给乙方经营和进行安全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托期间,甲方对委托船舶的所有权不发生改变。二、甲方的上述船舶依本合同的约定由乙方代为经营管理期间,委托经营管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三、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具有合法续存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水路运输企业法人资质,并配置了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分中心,可以独立、有效地接受并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四、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的船舶具有适航和适运的条件,并配置了相应的GPS船载终端,可以满足乙方对受托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的需要。。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组织对受托船舶的工作人员和作业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2、负责对受托船舶的安全进行管理,定期检查船舶维修保养和安全落实情况,保证航行安全和营运安全。3、保证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分中心的正常运行,对受托船舶实施安全监管、组织运输生产和传递相关信息。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管理机关解缴船舶税费和航运规费。5、为受托船舶办理船舶年检和营运证年审事宜;办理船舶、船员保险和货物保险。6、负责处理机海损及商务质量事故,承担受托船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但因甲方的过错所造成的安全责任和民事责任,乙方若先行承担责任后,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7、不得对受托船舶进行转委托。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诺,委托船舶及其工作人员在委托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服从乙方的管理,接受乙方的检查,维护乙方的商誉和信誉。2、服从乙方对受托船舶的监督管理,依法缴纳应由甲方自行缴纳的各项税费,配合乙方从事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3、保证委托船舶的船载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接受并服从乙方对受托船舶的安全监管。4、甲方对委托船舶的安全和防止污染的法定义务,不因委托船舶已委托给乙方的事实而免除或改变。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届满后双方需要继续委托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八、至本合同生效或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移交本合同所涉船舶及随船物品,并向审批机关办理有关证书和相关手续。九、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若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其损失。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分歧或纠纷,应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可申请当地港航管理机构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有新的规定或变化,则从其规定。十二、其他约定。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委托方(甲方):船舶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9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宽: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吨:_____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__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三、甲方责任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2.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8.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乙方责任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________的合法性;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6.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0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底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目标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商铺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小商户的共赢局面。第二条委托经营管理商铺概况2.1商铺名称:2.2商铺地理位置:2.3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第三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年,年月至年月日止。下一页更多精彩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本第四条委托权限4.1委托期间,乙方应使用甲方最终确认的《商铺租赁合同》以甲方名义与小商户签订租赁合同。4.2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小商户的招商、续租、管理等事宜,并协调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4.3委托期间,乙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铺的整体市场形象。4.4委托期间,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费等由乙方收取,甲方无权干涉。第五条商铺管理费用1、委托管理期间,乙方负责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及外立面经行整体装修,并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层范围内的商铺进行整体运营,同时乙方承担委托期间内的管理费、水电及其他的运营费。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24%的装修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每年以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8%作为装修折旧费返还给甲方。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6.1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甲方因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6.2委托管理期间,出租方如需转让或变更该商铺所有权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时向受让人披露本合同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约定义务。6.3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约使用该商铺的行为,或干涉乙方就该商铺获得的使用权的处分的,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对该商铺的装修费用、宣传推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和承担相关责任。6.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商铺经营所需的租赁、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电信等事务、手续和申办有关证照,办理上述手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6.5、甲方同意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屋面、楼顶、外墙的使用权归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弃。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7.1为提高该商铺商业价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对该商铺及该商铺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整体规划、招商、整合运营。7.2乙方有权通过关、停、并、分立、装修、与第三方联营、合作、合伙、承包、转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对该商铺进行经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7.3乙方根据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无须经过甲方同意,可以对商铺进行整体规划、装修,乙方有权对该商铺的结构进行调整,出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7.4为优化整体运营,甲方有权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进行合理使用。7.5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7.6乙方负责审核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7.7乙方有权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________于该商铺的合法、附属收益。7.8乙方协调解决小商户、消费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7.9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铺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由乙方向物业公司缴纳。7.11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留备查。7.12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小商户进行合法经营。7.13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甲方负有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按约定的装修标准进行整体装修的责任,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决定不再续约,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装修标准如下约定),将该商铺交付甲方使用。该商铺交还甲方后,双方就本协议形成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装修标准如下:商铺装修标准:商铺地面:供电:间隔:门面:公用设备、设施及公共区域地面:供电供水:照明:消防设备:通风设备: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上述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处理:1、乙方以装饰、设备差价为标准,双倍赔偿;2、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九条其他9.1、因该商铺的租赁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承担,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由承租方承担。9.2、双方均有义务配合与协助该商铺实际经营者办理相关经营所涉及的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务、手续和证照申办。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该商铺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9.4、乙方以本协议甲方所填写的题述通讯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在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视为合法有效送达。9.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9.6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7本协议壹式肆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即时生效,出租方执壹份,承租方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年月日年月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1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船名:曾用名:船舶种类:建造日期:年月日总长:型深:型宽:总吨:净吨:载重吨:主机功率: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甲方责任: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⒏其他责任:四、乙方责任: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________的合法性;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⒍其他责任: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九、其他约定: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水路运输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编号:身份证编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2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珠海市奥德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小学”)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一、小学简况小学占地m2,建筑面积为m2,可办班个,可容生名。于年月日开学,现有个班名学生、位教职员工。二、托管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30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三、托管方式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所有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四、双方责任甲方:1、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4、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乙方: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2、承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6、积极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贡献。五、未竟事项的续办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管理。六、附则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乙方:珠海市奥德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3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谭桥商业街)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一、委托标的乙方同意将其购买的________号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二、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三、委托经营相关约定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________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五、合同到期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原件)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六、违约责任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七、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4甲方:(__饭店)乙方:(__饭店管理公司)甲方与乙方经过认真协商,就__饭店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__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第二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饭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娱乐设施经营等业务。第三条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饭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2、负责提供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3、负责提供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第四条乙方责任1、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三星级"水平。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荐的总经理人选2-3人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5、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第五条管理方(乙方)的权限1、饭店所有管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2、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3、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第六条下列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2、试营业开业计划及开办费计划;3、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4、饭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8、饭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9、饭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改变。第七条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1、试营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3、承包经营期间,以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5、饭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6、饭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__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第八条违约责任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签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5第1条定义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第4条技术顾问服务第5条管理公司的责任第6条酒店业主责任第7条保险第8条财务项目第9条合同期限第10条一般期限第11条杂项本合同双方为:1.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______________。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第1条定义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1.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1.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1.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1.6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1.7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1.8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1.9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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