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合作协议书
本作品内容为OEM合作协议书,格式为 doc ,大小 49192 KB ,页数为 8页
('甲方:某公司(品牌的拥有者)乙方: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产“”牌微型计算机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牌微型计算机,甲方应负责“”牌微型计算机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牌微型计算机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二、乙方授权“”牌微型计算机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牌商标微型计算机,甲方对“”牌商标微型计算机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整机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二、三年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七、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甲方仅向乙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八、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犯罪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九、运输及费用:1.1.交(提)货地点在,由甲方代乙方进行货物运输.2.2.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3.3.运输费用负担由双方根据具体订货合同制定。十、结算方式及期限:1.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2.2.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30%以上预付款.3.3.每次订单的余款在乙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4.4.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十一、验货的标准及方法:1.1.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2.2.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3.3.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4.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1.1.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2.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日期:日期:篇二:oem合作合同oem合作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客户代码:甲方业务承办人:签订日期:oem合作合同(2013版)目录第一条:总则和定义第二条:商标第三条: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检验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知识产权第六条:模具与订货第七条:产品交付第八条:付款方式第九条:合同终止第十条:不可抗力第十一条:保密第十二条:违约第十三条:法律与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其他规定本合同是由以下双方在年月日签订:甲方:,一家根据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和资格完备,主营业地位于的法人公司。乙方:,一家根据国法律正式组建及有效存续和资格完备的法人公司,法定地址为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鉴于,乙方从事产品在国市场的营销工作,甲方是产品研发和生产企业,双方为共同的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合同:第一条:总则和定义1.1定义:1.1。1合作产品:是指甲方根据乙方或乙方客户要求设计研发生产的产品;1.1。2oem合作方式:乙方以oem方式销售合作产品,甲方采用oem方式研发生产并提供合作产品,合作产品的商标由乙方授权。乙方授权甲方在产品或产品的载体上印制乙方名称和商标;1。1.3订单:指乙方出具的用于向甲方订购特定产品的正式文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授权其他第三方主体(“多个下单主体”)按本合同条款下达订单。乙方须对该第三方下单主体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下单主体详细名单应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明白确认)。1。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在约定的终止情况发生时可提前终止.第二条:商标2.1乙方授权甲方在合作产品上使用乙方名称和商标。2.2甲方按双方约定范围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名称和商标。2.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名称和商标等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若甲方因产品侵权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等),乙方应予以赔偿。2。4乙方应当将相应的商标、商标logo设计以及其他相关的商标或设计提供给甲方并承担将商标印制在产品上的费用。第三条: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检验3。1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甲方的工厂标准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标准。如果产品的质量责任是由乙方的指示造成的,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3.2乙方应在收到货物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货物,并应在验货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此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且乙方将无权就产品不符要求任何补偿。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乙方承诺,不会将所获悉的甲方的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如果乙方违反其承诺,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立刻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以及承担违约金10万人民币.4.2乙方进一步承诺,不拆解产品或者仿冒产品。如果乙方违反其承诺,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立刻终止本合同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并承担违约金10万人民币.4。3乙方保证,oem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商业秘密。4。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关联公司或第三方。4。5乙方自行负责就oem产品向相关政府机关或认证机构申请规定的行业证书的申请和费用。第五条:知识产权5。1合作产品中的商标的知识产权由乙方享有,因商标产生的侵权责任及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5。2合作产品除商标权外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或者双方事先协定各种权利归属。5。3乙方应保证,任何第三方不会根据工业产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就交付的产品提出任何权利或者主张。如果该等权利或者主张的产生,系由于甲方遵照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进行生产,则甲方对该等权利或主张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4乙方应将其顾客或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交付的货物或涉及货物的知识产权的索赔即时通知甲方。第六条:模具和订货6。1模具6.1。1甲方同意为乙方制作oem产品相关模具(详情见下表),乙方提供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包括产品图并承担模具制作费用。6.1。3若因乙方设计提供的模具图纸有误,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交期顺延.6。1。4因乙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6.1.5因乙方需要更改结构,乙方应支付产生的改模费用。6.2订货6。2。1对于每一单合作产品的订货,乙方向甲方发出订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价格、数量、装运方式、保险和付款方式等.对订单内容,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表示接受或拒绝或要求变更.6。2.2在甲方接受订单后,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订单,若需变更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变更或取消订单产生的备料、库存等应由乙方负责。6.2.3oem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价格等相关资料与信息应以双方确认之产品清单和价格表、bom物料清单价格表为准。6。2。4在双方共同确认协议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供货时间等因素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乙方可以直接采购部分原材料或零部件并提供给甲方。第七条:产品交付7。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产品的交付方式为:工厂交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厂区。追加或变更交付地点时,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决定。自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的收货人时起,产品的风险转移至乙方。7。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的具体包装方式交付产品.如乙方未提出该等具体包装方式,产品应以通常的方式进行包装.7。3自甲方收到全部货款之日起,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无论货物被装运和风险的移转,在乙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该货款连同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金额之前,甲方保留货物的所有权。在所有权转移之前,乙方仅为代管货物的代管人。甲方保留随时取回和转售的权利.乙方在代管期间须尽合理审慎的保管义务,支出必要的开支和花费成本以确保货物不会遭受损失和毁坏.乙方因保险所获得的相关索赔权益,亦相应转移给甲方。第八条:付款方式8。1模具费用支付方式:8。2双方以人民币结算订货货款,每月月底结算,月结30天;乙方按月结日付款给甲方。8。3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以未付款部分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货款利率的四倍向甲方计付利息。第九条:合同终止9.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照第14.10条(合同期限的续展)的规定续约。9。2本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可通过书面合同随时终止本合同。9。3本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通知方”)可随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9.3.1对方违反本合同项下某一主要义务,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且未在通知方根据12.1条(违约救济)规定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中规定的补救期内对违约予以补救;9。3。2对方破产,或者成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对象,或者歇业,或者无力偿还到期债务;9。3。3不可抗力(如下文所定义)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三(3)个月,且双方无法按照第10。2条(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达成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篇三:oem合作协议(定稿)篇四:oem合作协议书oem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电话:传真:邮编:地址:乙方:北京华视中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电话:010-51735368/6169/6685传真:010—51736169—823邮编: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碧兴园2号楼905室oem生产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北京华视中迅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授予乙方(品牌名称)cctv定牌生产资格事宜,经友好协商达到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品牌名称)摄像机系列(下称产品)二、甲乙双方为共同开拓安防市场,甲方授权乙方为(品牌名称)摄像机定牌生产并提供定牌生产的商标及logo图型.三、甲方提供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企业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甲乙双方保证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四、乙方销售准则:1、包装:乙方只提供华视包装和中性包装,甲方有特殊要求时,可一次性向乙方预付5000元定制500个包装,包装设计费甲方承担.甲方在每次订货时可按10元/个相应扣减包装费;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电话或订货申请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据订货量确定备货时间,及时发货;3、甲方向乙方订货执行款到发货的销售原则,即甲方货款到乙方帐户后2日内(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将所订货物以双方约定方式发出(注:量大需提前预定)。五、订单确认:本合同项目产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以订单的形式确认,订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订购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格;2)供货日期、提货方式。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书面确认并回复乙方。六、交货点、运输方式:1、交货地点:沈阳或甲方指定地点;2、运输方式可为:铁路、汽运、航空等由甲方自定,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为保护双方的利益,乙方应量为甲方节约运输费用并协助甲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七、订单及结算方式:1.乙方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订货请求。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订单和电汇底单传真件后,甲方给予乙方发货。3.货款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以转帐汇款方式支付给甲方。4。大批量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预付金,甲方交货时,乙方付清剩余款项(总货款的50%).八、定额返点乙方采取定额返点制,鼓励甲方销售。前提:甲方只有在完成指定的各项销售指二次返利。九、维修服务1、对于甲方定牌生产的产品,乙方提供自出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有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可更换新机,自出售之日两年内,如有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可免费保修。但人为损坏、自然灾害、产品自身的合理损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2、乙方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以下情况需甲方自行承担责任a、由于客户自己使用不当严重烧毁电路板;b、使用场所不当导致电路板腐蚀;c、人为损坏、自行维修损坏线路板造成产品已无法维修;d、产品上的防拆易碎贴纸损坏;e、机身产品标贴撕毁或调换。4、其它维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十、甲方权利:1、拥有本合同项目产品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商号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产品外观、图案等。十一、甲方义务:1、向乙方提供定牌生产产品所需的型号参数及数量。2、采取有效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十二、乙方义务: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2、提示甲方须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呈报下个月的订货计划和清单。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销售带有甲方名称、商号、商标、标识等产品,乙方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直接市场销售.十三、双方义务(保密条款)1、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泄露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2、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不得向第三者转让、转移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所拥有的任何权利和义务;3、方提供给乙方的有关市场的文件均为甲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协议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此秘密;4、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职员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5。在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十四、合同有效期为: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续约权。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一份由双方盖章及/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文件,均属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均严格执行;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如有异议,双方协调解决,解决不了通过当地法院解决.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正式执行。甲方:乙方:北京华视中迅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盖章):张姗电话:电话:18201627987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产品价格表)略附件二(甲方资料登记表)篇五:oem合作协议oem合作协议(参考版)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以下简称“甲方”),是集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和***材料应用的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集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科技企业。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oem生产基地,为甲方生产制造指定产品供甲方销售所用;并且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须标明为*品牌(以下简称“定牌产品”).就此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合作基本准则1、甲方授权委托乙方生产“”****品牌指定的**产品,乙方应须对该定牌产品生产的合法性负责;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仅委托乙方生产该定牌产品,若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的产品需求,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产品供应商;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定牌产品,甲方即可用作生产原料、半成品,也可直接销售;4、甲方具有定牌产品使用的绝对优先权,即乙方须在满足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另行销售产品;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定牌产品的质量、成本、设计具有绝对控制权,乙方须遵照甲方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产品标准手册》进行生产,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控制定牌产品的采购成本和质量。第二条定牌产品、价格和订单1、双方协商的定牌产品的品名、规格、及结算价格详见附件;2、定牌产品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变,如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动时,一方提出供价变动要求时须同另一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之,否则须执行本协议;3、甲方须于每月20日向乙方书面发出3个月预期量的滚动订单,乙方根据订单进行准备;4、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向乙方下达下个月的订单,包括品种、数量、交货时间、顺序等;乙方除非向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该月订单;订单下达后不能变更,除非乙方同意变更;5、乙方应在甲方下达订单2天内,向甲方提供下月的日排产计划。第三条定牌产品标识1、定牌产品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2、乙方未经同意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也不能将该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铭牌或公司名称;3、甲方应获得合法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审批证明文件;4、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标明“**”*品牌,或者甲方指定的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该品牌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5、甲方如果发现有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对甲方商标、标记的侵权行为,将有权立即通知乙方停止为该第三方生产;当侵权实施已经发生,乙方未获准甲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侵权产品.第四条定牌产品质量保证1、乙方生产的定牌产品须符合甲方的质量控制规范《产品标准手册》中的要求;2、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产品的外包装上进行出厂编号;3、乙方应进行严格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相符;4、甲方有权委派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与定牌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控制等;5、乙方生产定牌产品在设计、规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变更,事前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甲方提出任何变更要求,需书面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共同决定;6、如果定牌产品在交货后1个月内某一个型号出现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此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7、甲方有义务将市场产品信息反馈给乙方,为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相关资料.第五条交货、验收及运输1、合同交货履行地点为,若交货履行地点发生变更,须双方协商解决;2、产品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运输费用,运输方式由甲方确定;3、乙方的责任在货物运达交货履行地点后结束,此后,货物出现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负责;4、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5、甲方技术代表在货物验收时若有异议,有权依据双方共同协定之交接货物验收标准拒收货物或者督促乙方进行改进,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交货延期,如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延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售后服务与保修1、定牌产品保修3个月,1个月内保换,第2、3个月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2、保修期限由甲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3、乙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乙方仅向甲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4、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力,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甲方人为等因素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乙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乙方的免费保修范围;5、乙方须根据每批订单的数量免费提供%订单数量的备品备件。第七条技术培训1、为了保证定牌产品的维修服务,如果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为甲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将定牌产品的技术传授给甲方技术、维修人员,包括向甲方提供教材、图纸、器材等;2、培训次数及培训地点双方协商共同确定,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结算方式1、甲方向乙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乙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以上预付款;2、每次订单的余款在甲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后内,立即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九条驻厂代表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设立驻厂代表;2、驻厂代表的责任是进行质量监督、物流管理等事务;3、驻厂代表应遵从乙方规章制度,并且不得进入与本合作业务无关的场所;4、乙方为驻厂代表提供办公桌、电话等办公用品,房租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违约条款及不可抗力1、双方中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地预见或避免的,并且超出受影响当事人的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战争、暴乱、动乱、罢工等行为或事件;3、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书项下的义务,该方当事人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须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减少损失;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遭受的任何损害、增加的费用或损失,不承担责任;5、提出不可抗力的当事人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可能的最短时间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到影响的义务;如果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而且该无法履行自其发给另一方当事人的有关书面通知之日起持续达2个月,则另一方当事人可终止本合同书。第十一条合同补充、修改、解除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合同修改单后生效。相关费用由补充或修改的提出方负担;如发生多次修改,修改单可复印使用;3、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4、本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或债务,不受合同解除或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第十二条附则1、任何一方应对从对方获得的全部文件和资料,以及各类培训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和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上述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非合同产品的其他经营业务上;2、本合同的条款、附件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协议,在此之前的口头约定、书面资料不构成协议的内容,因而无效;3、双方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5、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效力等同。',)
提供OEM合作协议书会员下载,编号:1700673130,格式为 docx,文件大小为8页,请使用软件:wps,office word 进行编辑,PPT模板中文字,图片,动画效果均可修改,PPT模板下载后图片无水印,更多精品PPT素材下载尽在某某PPT网。所有作品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并拥有版权或使用权,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963098962@qq.com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