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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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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内容为交通设施工程合同,格式为 docx ,大小 96444 KB ,页数为 10页

交通设施工程合同


('xxxx项目一期地库交通设施工程发包人:邮政编码:地址:电话:传真:承包人:邮政编码:地址:电话:传真:供货安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商议,就发包人XX项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供货及安装事宜商议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产品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详见下页附表1。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上价格是发包人根据本合同要求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损耗)、卸车、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费用,包含施工安装及相关验收费用。2、承包人保证在该工程合同实施完毕之前按合同单价执行,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因素引起的价格上涨的风险。3、具体的产品信息详见招标图纸及下页附表1。二、供货1、交货地点及收货人:交货地点:发包人收货人:联系方式:1.1承包人应将货物运送至发包人指定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交货地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收货物。1.2产品在到达发包人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承包人办理,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2、供货周期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天,保证货物供到现场,根据工程交付要求制定详细的货物进场及施工安装时间。3、交货时间3.1交货时间以发包人的进场通知为准,发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提前1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推迟交货时间。承包人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者提前到货的,发包人有权拒收货物,承包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3.3如果无法按时按发包人要求组织供货,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部份货款总额的1%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未供货部份货款总额的第1页共9页10%为违约金。3.4本供货合同包括货物现场安装,工期为日历天4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序号123456789101112产品实样见图纸项目名称减速台广角镜橡胶护角轮廓标车位划线车位编号车位定位器地面引导标线分道线引导指示牌出口导向牌龙门指示牌、区域导航牌、车位导航牌、楼梯出入口牌及其它提示标牌数量13081190100485483480601000201220单位米套根个个个组个米块块m2单价规格型号及特征描述(元)1000X350X50mm、抗老化橡胶270度可视、抗撞击、Φ800mm800X100X80mm、反光膜优质塑料骨架,双面透苯材料反光片、18050mm热熔道路专用标线漆、专业道路划线机、线宽150mm冷喷漆2个,天然高强橡胶材质长度3000mm、线宽150mm,热熔道路专用标线漆,机器划线线宽150mm,热熔道路专用标线漆,机器划线800X300mm、铝板厚度1.5mm、工程级反光膜600X400mm、铝板厚度1.5mm、工程级反光膜、反面为禁止通行标志现场定尺寸、铝板厚度1.5mm、汽车烤漆、工程级反光膜附表1合价(元)第2页共9页合计三、产品要求1、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材料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各成品及配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料生产许可证、国家检测报告等验收所需资料,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于承包方自主购买材料,发包方有权随机抽查进行材料检测,如检测结果质量合格,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如检测结果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承包方双倍承担,且已施工的材料必须拆除,按照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其中部份材料要达到如下质量标准:1.1反光标牌、车位牌等标志牌采用国标优质铝板1.5mm厚,工程级反光膜,激光裁板,电脑割字,机械贴膜,悬挂标牌加强边,双背槽。1.2定位器、减速带、护角器均采用优质天然高强橡胶配制生产。1.3车位标线、箭头导向、分道线、禁停网格、三角导向等采用热熔道路专用标线漆,车位地面编号采用冷喷漆。1.4广角镜使用直径800mm的道路广角镜,进口PU镜面。1.5标识标线工程的设备产品应符合国家交通部门规定的生产标准,并通过相应的产品质量认证。1.6标牌挂架、限高杆等大跨度非标件,其制作型式、安装方式应得到现场工程师的批准,并保证坚固、安全。1.7补充:(各项目按实际需要填写)本次交通设施材料、产品选用应遵循下列原则:先进性和成熟性、开放性和标准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性。2、样品:承包方要按照材料使用要求向发包人提交材料样品,由发包人封存,以此进行检验验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使用材料不合格或者低于样品品质标准,必须拆除,且此部份费用不予增加,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采购材料:第3页共9页承包人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材料采购进场前,必须提前向发包人按照图纸设计、招标文件及规范要求(品种、规格、款式、色采、质量等)报送材料样品供发包人选择,发包人对此项材料进行选样并封存;如果发包人指定品牌,承包人须依照此品牌进行购买并报送材料样品,发包人对此项材料进行选样并封存。承包人依照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人代表验收。对于与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人代表拒绝验收,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发包人不能按时到场验收,但验收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承包人修复或者拆除及重新采购,此项材料无论发包人选用何种规格、款式、色采、质量等费用均再也不调整,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付款额两倍向承包方提出索赔。根据工程需要,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承包人可使用代用材料。因发包人原因使用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超出部份费用;因承包人原因使用时,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4、合用标准本地下车库交通标线、标识的设计是严格按照国标、CCC标准组织生产和供应,停车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和制作,这些标准包括: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JTJ074-9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T280-1995《路面标线涂料》GN47-1989《道路标线漆》交通部《交通设施系统建设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果有不足之处或者未能达到国家或者国际最新标准的时候,承包人应使设计、施工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的标准、规范,并提供采用的国家和国际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的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建设依据还包括相关工程设计图以及技术说明文件。四、产品的交货验收、中间检验、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1、承包人应在交货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货到现场须由发包人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会同承包人进行验收。第4页共9页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者达到协议条件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人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检纪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纪录。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3、验收和重新检验:发包人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人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应承认验收纪录。4、验收资料:承包人必须提供承包工程的竣工资料,并达到交验条件;如果整改后仍达不到交验条件,发包人有权扣除工程合同价款的3%作为罚款。5、检查与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设计、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达到设计效果的要求,随时接受发包人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对质量与效果的缺陷进行整改、并自行承担整改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6、质量保证:工程质量达不到相关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日期每迟延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整改延期3天以上(含3天)每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7、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发包人委托具有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结论,双方均应接受。如检测结果为合格,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8、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包括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验收和现场质量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正式验收之日起3日内,向发包人移交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不交。否则,承包人要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在工程移交前,清除现场所有滞留施工机械、周转材料、办公用品或者其他任何承包人物品,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双方办理移交签收手续后,任何承包人的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再次进入施工现场,也不得自施工现场带出任何设备、物品。否则由此发生的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逾期未向发包人移交完毕,承包人按照竣工日期迟延支付违约金。五、货款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第5页共9页1、货款支付:1.1本合同分批供货,分批付款;每批产品交货验收,承包人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包括承包人相应金额的发票、建造工程材料进场验收交接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发包人在产品交货验收合格之后15日内支付承包人到货款,付款比例为本次到货合同总额的50%;1.2安装完成验收(包括消防、环保及主体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齐全的结算资料,结算确认一致后15日内,发包人付至结算金额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1.3质量保修款: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款,工程竣工验收满两年后,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承包人的付款报告、发包人指定部门出具的保修期满质量合格证明),如有保修(双方确认),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对付的保修费用之后,于15日内无息付清。1.4因承包人无法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付款证明资料和合法票据导致的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2、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元(大写元整,合同额3%)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义务履行完毕(质保期除外),交通设施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一月内除去扣减金额(如发生)后予以无息退还。六、变更及结算1、结算方式:结算价=∑合同固定单价竣工验收合格的数量-其他各种应扣款项。2、若有工程变更,变更部份可按实结算,发包人须将变更的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承包人。单价已在合同中约定的,按合同单价执行,单价未在合同中约定的,由双方商议定价。承包人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变更部份据实结算,但不得就发包人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3、承包人必须在工程验收交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申请资料,逾期提交或者提交资料不全,发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格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审查完毕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结算审查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确认或者提出异议,逾期提出异议视为已确认审查意见。七、售后服务1、保修内容、范围:保修期内由承包方负责全面维修,免费保修范围包括工程材料的质量缺陷、施工质量的缺陷,承包方收到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应当在24个小时内赶到第6页共9页现场。保修通知以当面送达、挂号信函、传真或者电话方式送达,无论承包方是否对保修通知有异议,承包方基于诚信,必须即将签收保修通知。若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不到场维修,发包方有权另行委托维修单位,承包方承担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方交发包方验收后,在保修期内,若因用户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的损坏,负责维修并免收人工费,但要收取材料成本费。在保修期外,负责维修,但要收取成本费;2、工程保修期限:两年(自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售后服务地址: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3、保修金的使用:在保期内若浮现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承包方进行维修,若24小时内承包方没有如期来人维修,发包方可自行安排维修,所发生金额在保修金中扣除;4、服务:承包方在向发包方交付时,应提供产品使用告知书。因质量问题保修二年,质量问题负责免费更换维修;适时回访用户,反馈质量信息。5、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发包方即将本协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通知、监督、结算的权利义务委托给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承包方表示无异议。八、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导致彻底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2、因不可抗力导致部份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3、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4、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5、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发包人或者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九、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彻底履行本合同,有下列任何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1、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或者行业标准的。如浮现此种情况,前期第7页共9页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该产品合同价款的30%进行处罚;2、供方不具有按本合同规定对发包人开辟项目供货的能力;3、如承包人组织架构或者运营能力等浮现重大变动对发包人供货造成影响的;4、如果合作项目浮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引起需方重大投诉的,承包人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发包人、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5、在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情况下承包人单方终止履行合同的,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而造成的全部损失;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工程竣工验收或者消防验收没有通过的,承包人应即将无偿换货并在10天内向发包人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发包人支付未通过验收部份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承包人10天内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20%的违约金;7、任何一方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履行合同的,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而造成的全部损失;8、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或者法院判决必须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全部损失20%的违约金。十、特约条款(一)保密条款1、发承包双方应严格保守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以其它方式予以公开。此商业秘密包含但不限于发包人对承包人所提供的资料和素材。承包人不得将该等素材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用途,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权查阅的法定部门和双方的法律、会计、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和因此而获知的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若有一方违反此条款,则需向另一方赔偿合同费用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3、双方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者被解除而终止。第8页共9页(二)廉政条款1、本合同双方都知悉并自愿共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均知悉任何贿赂行为均构成违法乃至犯罪,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无论出于何种事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赋予包括但不限于回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礼品或者资助旅游等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应视为承包人违约。3、若承包人及其经办人员在投标、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赋予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不正当利益的,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主张承包人按照行贿金额的十倍支付违约金,作为对发包人的赔偿。4、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以外的与本合同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的亲友。十一、争议处理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商议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时,采取向工程所在地(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十二、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商议解决。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约日期: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为发包人所在地。3、附件1:招标答疑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第9页共9页',)


  • 编号:1700495677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10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96444 KB
  • 标签: 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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