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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为三种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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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第1页共8页【合同编号:】XXXXX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和购售电合同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屋顶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电力售给甲方补充用电,甲方按约向乙方支付电费等有关权利义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定义1.1光伏电站:指乙方建于甲方屋顶之上,由乙方拥有所有权,并负责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约为兆瓦(MWp)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发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组件、支架、逆变设备、汇流箱、输电线路、计量设备、监控设备等接至电力并网接驳点前的一切所需设备设施及辅助设施。1.2租赁标的物:指甲方拥有合法产权并将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建筑物屋面及配电房/箱变电器设备等所需的安装场所。1.3购售电:指合同双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由乙方投资在甲方建筑物的屋顶上建设安装光伏电站,并负责该电站的运行、维护,电站所发电力在甲方用户侧并网售给甲方使用,甲方保证优先使用本项目发出的全部电能(若所发电能甲方不能全部利用,则富余电量并入电网)并按约支付电费。第二条、租赁标的物及用途2.1租赁标的物位于:。2.2租赁面积:约㎡(含配电房/箱变电器设备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使用屋顶面积为准。2.3租赁屋顶结构为:,承载屋顶的建筑物结构为:。2.4租赁用途为:装机容量约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安装、运营。2.5承载屋顶的建筑物产权证编号为:;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权属证明文件。2.6建筑物抵押及抵押登记备案情况:。第三条、租赁期限3.1鉴于乙方光伏电站的设计运营期限为自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不低于【25】年,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租赁按以下方式分两期进行:3.1.1首期租赁期限:首期租赁期限为【20】年整,自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屋顶之日起起算,届时双方应当签署《屋顶租赁事宜确认函》(屋顶实际交付之日为起租日);3.1.2续期租赁期限:续期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自一期租赁期限到期日之次日开始起算,即首期20年租期届满后自动续延至运营期限届满之日,续租期间租金及双方有关权利义务仍适用本合同约定。3.2续期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第四条、租金4.1租金:4.1.1租金以电价优惠的方式体现,即甲方不再收取乙方电站占用屋顶及场地的租金。甲方享受的优惠电价计算方式为:甲方(购电方/屋顶业主):乙方(售电方/项目公司):第2页共8页甲方实际用电量×当地供电公司供给甲方的公共电网同时段电价×电价优惠比例(注:若供电公司电价调整,则作为计算优惠电价的基数应相应调整)4.1.2项目采用用户侧接入方式接入电网,甲方免费提供配电房/箱变电器设备等所需用地面积平方米。第五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5.1项目方案设计: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5.2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须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以便乙方在最短时间内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完成安装工作。5.3甲方提供的屋顶是否能满足本项目建设运营达到的要求,由乙方自行论证决定,为了方便乙方论证项目的实施方案,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乙方提交附件一中的全部资料。若附件一的任何一项资料未提交,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构成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任何款项(如有)。5.4项目的实施:乙方应当按照项目设计文件、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第六条、项目发电量及项目电力电价6.1项目发电量:6.1.1项目发电量的计量:为准确计量光伏电站的发电量,供电公司将在甲方的用户侧安装计量分时发电量的计量装置,以该计量装置计量的分时发电量确定光伏电站的分时发电量。安装计量装置的初次报验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确保此项并网方案不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6.2甲方使用项目所发电力优惠比例6.2.1乙方项目所发电力与甲方的结算价格为甲方所使用当地公共电网同时段(尖、峰、谷)销售电价的%,自项目发电之日起计算电量。6.3光伏电站运营期限为【25】年,项目实际并网发电之日为起始日。第七条、电费及结算方式7.1电费:7.1.1电费计算公式如下:电费=甲方实际用电量×当地供电公司供给甲方公共电网同时段电价×(1-电价优惠比例)(注:若供电公司电价调整,则作为计算优惠电价的基数应相应调整)7.2结算方式:7.2.1电费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双方应在每月5日前确认上个月各电表的电量记录;甲方逾期不予配合确认的,则以乙方抄录的电量为准。每月10日前,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电量记录编制《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月度报表》,并向甲方出具《电费缴付通知单》。7.2.2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太阳能电费,甲方支付电费时乙方须出具相应电费发票。7.2.3甲方应按电费缴付通知单的金额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1甲方有权优先足额使用光伏电站所发电力并享受优惠电价并及时支付电费。8.2甲方有权利用本项目进行其致力于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的推广及自身形象等方面的宣传及申报相应的补贴(若有),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材料。8.3对乙方不当使用屋顶,导致屋顶损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损失。8.4对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顶,乙方施工结束由甲乙双方共同检验屋顶无漏水、渗水情况后,甲方负责维修屋顶或屋顶防水材料设施,若对乙方光伏设备有影响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调妥善解决。对于钢结构彩钢瓦屋顶,乙方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甲方屋顶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已有漏水的区域,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自行承担防水维修工作。乙方施工结束后,甲方屋顶排水沟、采光带、屋脊、天窗和风机设备口的漏水,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由甲方自行维修。如彩钢瓦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或者出现严重腐蚀生锈导致大区域面积渗水漏水时,甲方负责承第3页共8页担屋顶彩钢瓦更换及费用。8.5甲方承诺对屋顶及承载屋顶的建筑物享有完全、无瑕疵的所有权,保证持续拥有所有权。甲方应确保乙方对项目场地的占有、使用不会受到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干扰、妨碍、阻挠或发生其他将对电站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8.6若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拥有合法产权的建筑物已设定抵押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确保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甲方承诺,如果届时抵押权的行使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妥善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第11.2条约定赔偿乙方损失。8.7甲方应为乙方光伏电站建设、施工、运维提供以下便利条件、支持和保证:8.7.1为乙方提供建设电站实际要求的施工通道;8.7.2协助提供电站建设所需的并网接入通道;8.7.3按市价为乙方提供建设电站期间临时用电、用水等能源;8.7.4免费为乙方提供存放电站建设所需设备、材料及工具的存放场所;8.7.5为乙方提供电站建设、运维所需的其他合理条件;8.7.6在对甲方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下,保证乙方在光伏电站建设、施工、运维期间正常行使屋顶使用权,保证乙方有权随时进入光伏电站所在场所而不受任何阻碍(如确保物业或门卫等相关单位、人员对乙方人员进出光伏电站所在场所及时放行,不得阻拦),并配合支持乙方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安装、运维等工作,若甲方故意阻挠乙方正常工作的,每阻挠一次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8.8甲方应配合乙方建设配套电力接入系统工程(如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配合乙方采取停电措施),按规定协助履行电网接入程序,配合乙方在甲方安装独立的自动电能计量装置(电表)和运行监控系统。8.9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擅自拆解、移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光伏电站的任何设备或附属设施。因甲方原因导致光伏电站及相应设备、设施故障、损毁的,甲方应予以赔偿。8.10若甲方转让/变更承载标的屋顶的房屋所有权,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甲方应确保房屋的受让方同时受让本合同,并同意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义务,以确保本合同继续履行,确保乙方光伏电站【25】年的运营期限和收益(项目实际并网发电之日为起始日),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第11.2条约定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8.11甲方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屋顶安全的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8.12鉴于本项目建设于甲方屋顶、场所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本项目设施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及安全防护。如因甲方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项目设备损毁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8.13乙方组件、配电房/箱变等设备设施施工安装后,甲方不得再提出调整已经安装完毕的乙方组件、配电房/箱变等设备设施位置,否则需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施工费用及经济损失。8.14在电站运营期间,如因政府原因,导致甲方地段地块使用功能变更,由此导致甲方厂房需拆迁,需要对光伏电站进行拆除的,甲方应在获知拆迁信息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拆迁方案应经过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屋顶光伏电站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由乙方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所有与光伏电站相关的补偿等权益归属乙方所有。甲方应协助乙方获得与光伏电站相关的补偿,否则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获得与光伏电站相关的补偿,应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拆迁时,乙方应自行拆走光伏电站设备和材料,并可依照本合同约定合作模式在政府给予甲方的新区域上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和材料,拆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1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由乙方独立经营、管理、收益。若甲方收到包括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任何有权机关、第三人针对光伏电站的查封、拍卖、变卖、权利主张等通知,甲方须立即向有关方作出光伏电站财产系乙方独立拥有合法所有权财产的声明并立即通知乙方。运营期限届满且甲乙双方均无意展期的,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处理乙方的电站项目资产:9.1.1乙方将项目资产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并将项目的技术资料与项目资产清单一并移交给甲方;9.1.2乙方应在运营期限届满后的三十(30)日内,自行拆除位于项目现场的乙方电站第4页共8页资产。9.2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电力,以及所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关于光伏项目补贴/碳排放补贴及其他补贴等,皆为乙方享有。9.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即启动光伏电站项目的立项申报等工作。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办理。9.4项目建成投运后,乙方按照本合同优惠价格向甲方供应本项目所发电力,采用分时分段计量电费和电价,甲方支付电费时乙方应出具相应的电费发票。9.5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建筑物屋顶结构及屋顶电力设备(如排水沟、采光带、屋脊、天窗和风机设备口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9.6对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顶,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支架的基础混凝土墩或混凝土条基覆盖之处做好防水处理,若对甲方屋顶防水材料造成损坏应及时修复。对于钢结构彩钢瓦屋顶,施工期间若乙方对甲方屋面造成损坏,应及时修复。项目合作期间,如因本项目原因导致乙方实际利用屋顶部分(实际利用屋顶部分指屋顶光伏组件及电缆桥架覆盖之处)出现漏水或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及费用。9.7乙方负责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提供协助与配合。9.8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场所(屋顶及乙方独立的工作场所除外)进行光伏电站安装、维护、抢修作业的,需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但甲方需提前将有关规定告知乙方。因供电设备故障紧急抢修需临时停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配合。如未通知甲方就进行检修并造成甲方生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9.9乙方应确保光伏电力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电站的日常运营不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用电安全。9.10甲乙双方对各自享有产权的建筑物、设备设施承担维护、保养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纠纷导致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9.11在进行光伏电站的安装、运营、维护及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拆除过程中,不得对屋顶及其附属设施/人员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经评估并确认后,由责任方承担费用。9.1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对屋顶以及基础建筑物进行正常修缮工作需要拆除屋顶上的本项目部分设备,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积极予以配合甲方拆除相应部位的设备,拆除费用由甲、乙方各承担50%。如需整体改造换瓦需经乙方验证后实施,甲方更换时间不超过2个月(晴天时间)的,拆装费用按如下约定承担,超过2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装费用、预期电费收益损失等。9.12.1若是因为彩钢瓦寿命到期整体更换的,拆装费用由甲、乙方各承担50%;9.12.2若是因为甲方自行整体更换的,拆装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9.1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该项目运转所供电能的,以乙方前三个月(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电天数计)的平均节能效益数据作为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标准。第十条、项目的更改10.1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法预料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甲方应给予配合,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0.2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发电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给予配合。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任何由于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且该等赔偿不应妨碍守约方行使其他的权利。11.2因乙方光伏电站投资大,成本回收期长,故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如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应获得预期收益,工程施工建设费用,光伏电站拆除施工费用,光伏电站设备设施折旧、毁损、报废(如支架、电缆、相关辅材报废)的损失,光伏电站设备装卸、运输费用,光伏电站项目开发费用损失,光伏电站立项及获取合法建设批文的费用等。第5页共8页11.3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项目场地,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项目场地超过三十(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两年预计发电收入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含乙方的电费收入及电价补贴)。11.4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项目场地存在足以影响乙方施工建设或继续运营光伏项目的情况,则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系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建设运营又无法通过磋商达成有效解决方案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若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成本、预期收益及拆除费用)。11.5甲方未按期足额向乙方缴纳电费的,经乙方通知仍未支付的,以逾期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甲方逾期缴纳电费满30日的,自第30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11.6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除享有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外,还有权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11.6.1延长合同期限,以弥补乙方的损失;11.6.2降低甲方的电价优惠比例;11.6.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11.2条约定赔偿损失。第十二条、合同解除条件及解除后的处理12.1合同解除的条件:12.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12.1.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12.1.3如遇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者发电、供电政策变化,致使乙方光伏电站项目终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自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12.1.4乙方拟在屋顶建设的光伏电站未能取得项目备案、电力公司关于同意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批复等光伏电站合法合规建设所需的相关前期批准(批复)文件、支持文件等导致光伏电站不具备合法合规建设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2.1.5甲方屋顶污染/腐蚀/漏水,租赁屋顶载荷不符合安全建设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2.1.6如经乙方勘测发现本项目电网接入不能T接或设计排布结果表明项目可实施面积小于备案证记载面积的70%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任何款项的,甲方应全部返还给乙方。甲方未返还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12.2合同解除后的处理:12.2.1本合同解除后,光伏电站财产属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12.2.2合同解除后甲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欠付乙方的电费。12.2.3依据本合同12.1.2、12.1.3、12.1.4、12.1.5、12.1.6条约定解除的,乙方不构成违约,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10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13.2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13.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1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第6页共8页14.2甲乙双方应为各自所有的财产购买保险,甲方应为承载屋顶的建筑物购买保险,乙方应为光伏电站购买保险。第十五条、争议解决1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方式处理:15.1.1仲裁: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5.1.2诉讼:向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有效期限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通过传真、邮件等电子签约方式签署的,合同的传真件、邮件打印件等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本合同文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3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连续投运满【25】年后终止,期间因不可抗力、甲方原因或项目本身技术原因导致项目中止的,中止的期限应相应顺延,以保证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期不少于【25】年。----以下无正文----本页为XXXXX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和购售电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第7页共8页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附件一:甲方提交材料清单甲方提供材料清单公司:为了促进我司与贵公司的友好合作,兹提供以下材料证明我司对本项目建设场地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及经营情况。材料清单如下:序号材料名称编号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2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许可证、消防验收许可证3房产业主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工商内档)4近一年的电费单、生产负荷用电曲线5厂区总平图、建筑平面图、结构图,以及安装屋顶电站的对应每幢建筑物权证编号、每幢屋顶实际使用面积6系统接线图、配电房设备布置图、厂区线榄管道及消防管道图7土地、厂房抵押情况及抵押登记备案材料(不动产查册信息、抵押担保合同等)我司承诺,以上权证等资料信息如有变动,我司第一时间向贵司提供最新资料。第8页共8页公司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联系电话:2021年月日说明:1、建设场地自有,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2、仅有土地使用权所证的,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许可证、消防验收许可证3、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 编号:1700610481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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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79084 KB
  • 标签: emc合同 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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