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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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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


('香港与内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篇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调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第二条装船时间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第三条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第四条卸船时间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第五条运输质量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运输费用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第七条费用结算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第八条法律适用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第九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承运人:____________托运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承运人、托运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包装等基本情况;(3)装船港、到达港、中转港名称;(4)运费及其支付方式;(5)违约责任。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当按照海商法的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往往涉及第三国的法律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法律适用及纠纷处理方式等问题。另外,运输单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承运人应当按照单证记载的要求,认真填写,避免因填写不清而导致纠纷。篇二:国际私法03任务0003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A.船旗国法B.致害人国籍国法C.受害人国籍国法D.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满分:2分2.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B.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C.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D.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满分:2分3.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C)。A.特别责任原则B.严格责任原则C.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共同过错责任原则满分:2分4.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再保险的权利属于(D)。A.被保险人B.投保人C.保险人D.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满分:2分5.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A)。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B.合同履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C.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D.合同履行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满分:2分6.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D)法律。A.日本B.韩国C.德国D.中国满分:2分7.由付款人购买所在地国的汇票,寄给对方,由对方到受票人处兑现,此种汇付的方式称为(C)A.电汇B.信汇C.票汇D.托收满分:2分8.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C)A.国际货物销售合同B.国际知识产权转让合同C.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D.国际保险合同满分:2分9.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协议,订货200架。之后发生纠纷,双方没有就适用何国法律达成一致意见,则该合同应适用(A)。A.中国法律B.国际条约C.德国商法D.国际惯例满分:2分10.《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B)A.过失责任制B.推定过失责任制C.无过失责任制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基础满分:2分11.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A.目的地法B.国旗国法C.法院地法D.出发地法满分:2分12.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A)。A.FOBB.CIFC.CFRD.FCA满分:2分13.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C)。A.FOBB.CIFC.CFRD.FCA满分:2分14.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A)法院提起诉讼。A.中国B.德国C.双方协商D.在中国、德国均可满分:2分15.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A.《瓜达拉哈拉公约》B.《海牙议定书》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满分:2分16.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C.最密切联系说D.特征性履行说满分:2分17.在下列海运保险条款中,承运人责任范围最小的是(B)A.水渍险B.平安险C.一切险D.综合险满分:2分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D)。A.船旗国法B.致害行为发生地法C.损害结果发生地法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满分:2分19.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D)。A.法国法律B.美国法律C.印度法律D.中国法律满分:2分20.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D)。A.美国法律B.中国法律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满分:2分篇三:合同法与海商法冲突时的法律适用合同法与海商法冲突时的法律适用由于合同法与海商法均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关系的,且合同法晚于海商法多年颁行而大大丰富、完善了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因而出现了就海商法已有规定的相关问题,合同法又予以规定而内容与海商法的规定又不尽相同的现象,即对同一问题,两部法律的规定有交叉或部分重合而内容又不尽相同。(一)、关于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基础及其“旅客”的范围问题由海商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可以确认,该法规定的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为持有客票的人和经承运人同意,根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随船护送货物的人。那么,海上旅客运输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享有者即为这些人及其遗属。而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则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拾乘的无票旅客。”在该情况下,能否将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的范围也扩及至免票、无票的旅客,使承运人对他们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人身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结论应是否定的。另外,海商法与合同法就旅客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基础规定得亦不尽相同。按照二者的关系原则,就海上旅客运输,仍应适用海商法的有关规定。(二)、关于损害赔偿范围及其责任限额问题海商法第四章、第五章及其配套法规就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货物的灭失、损坏、迟延交付的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与计算、责任限额及其海上旅客运输的损害赔偿责任限额等作出特别的规定,且其第一百零六条又明文规定“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依照本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一章)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规定负赔偿责任。”而合同法“运输合同”一章的“货运合同”一节的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再结合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确定的原则来看,尽管有该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的下列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运输合同“一章)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综合上述规定可以确认,在上述事项范围内,仍应适用海商法的规定,而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包括在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在内的多式联运过程中产生的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而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仍应按照海商法的规定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而不能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海商法没有对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航合同、海难救助合同及海上保险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惟于第十一章对相关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问题作出系统规定则在该责任限制之外,有关上述海商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的下列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三)、关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留置权问题海商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即明确确定承运人只能留置这些费用的承担者亦即债务人的货物,注重留置标的物与债务人间的权属关系。而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则是:“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注重的是留置标的物与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而不要求其是否一定要为债务人所有在该情况下,关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留置权的成立是应依海商法的规定还是合同法的规定?结论只能是依海商法的规定,因为其对此已有明文规定,而不属“没有规定”的范畴。篇四: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免费下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免费下载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调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第二条装船时间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第三条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第四条卸船时间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第五条运输质量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运输费用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第七条费用结算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第八条法律适用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第九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承运人:____________托运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承运人、托运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包装等基本情况;(3)装船港、到达港、中转港名称;(4)运费及其支付方式;(5)违约责任。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当按照海商法的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往往涉及第三国的法律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法律适用及纠纷处理方式等问题。另外,运输单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承运人应当按照单证记载的要求,认真填写,避免因填写不清而导致纠纷。篇五:海上侵权的法律适用海上侵权的法律适用-一般侵权-特殊侵权1.船舶碰撞2.海上油污损害3.海上人身伤亡海上侵权跟一般侵权的区别《海商法》和《法律适用法》的关系船舶碰撞海事领域存在很多国际公约,比如《1910碰撞公约》、《1952年船舶碰撞民事管辖权公约》、《1952年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事故中刑事管辖权公约》、《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选择、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未生效)、《1985年确定海上碰撞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草案》(未通过)起主要作用的是《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但仍有法律冲突问题存在:1.第12条的适用范围有限2.规定的内容有限,主要解决了船舶碰撞问题的划分,而对碰撞损失的范围、责任限制、对货物的赔偿责任等都未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对“船舶”、“损失”、“过失”等概念也没有给出定义。3.对公约的解释也会存在不一致4.存在一些国家不是缔约国船舶碰撞的情形:1.在一国领海或内水发生的船舶碰撞法律适用:a.侵权行为地法:捷克、阿根廷、美国等不论碰撞双方船舶是否有相同的国籍,也不论碰撞双方当事人是否有相同的国籍或住所,适用当地的法律b.船旗国法:原则上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如果船舶双方具有相同的国籍,则承认适用船旗国法c.法院地法或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英国d.最密切联系的法律e.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1977年统一船舶》我国的规定:《海商法》第273条第二百七十三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中国的做法:基本原则:侵权行为地法,例外:同一国籍的船舶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将关系限定在船舶之间,有一定的合理性】有关碰撞的其他方面,对第三人的损害,如对码头、航标等造成的损害仍适用侵权行为地法。问题:a.船舶碰撞发生的地点其实具有偶然性b.方便旗的问题【其实就是引向法院地法】2.在公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我国的规定:《海商法》第273条第二百七十三条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中国的做法:基本原则:法院地法,例外同一国籍的船舶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与《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关系第44条:当事人选择--共同经常居所地—侵权行为地Q:从法条上看,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似乎是不允许协议选择的。那在实践中是否允许呢?允许当事人合意选择法律,或者以当事人合意选择为由适用法院地法律海事侵权案件司法实践中其实早已存在。中国一般都是合意选择中国法,也就是法院地法。而在船舶碰撞案件中,法院地法也通常是侵权行为地法。“上诉人埃塞俄比亚船运公司与被上诉人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修船厂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审:天津海事法院,上诉审:天津高级人民法院非常经典的法律适用裁决“利比里亚易迅航运公司诉巴拿马金光海外私人经营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天津海事法院:同属巴拿马籍,应适用巴拿马共和国法律。但当事人未提供,法院也未能查明该国法律。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适用法院地法律为本案的准据法【关于外国法查明的情况,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有学者认为:在《海商法》没有特别规定时,海事侵权案件(包括船舶碰撞)的法律选择完全可以依照《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但在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规则时应做调整,对于发生于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和仅涉及两艘同国籍船舶时须视船舶为侵权行为地而适用船旗国法律,对于发生于公海的无共同船旗国法律可以适用的,适用法院地法律。【1.什么样的船舶碰撞的特别情况是《海商法》没有特别规定的?2.将船舶视为侵权行为地?与“浮动领土说”有没有关系?国际趋势?】因此,涉及船舶碰撞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其实也是对船舶碰撞的定义?哪些情况可以infer出船舶碰撞?】《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公约》第5条的规定我国没有对“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再进行具体解释并且我国将责任限制单独区分出来《海商法》a.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对船舶的要求不高,只要有一方是海商法第3条规定的船舶】b.根据《海商法》第169条的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包括:船舶损失、船上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第三人财产损失以及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有一个问题在于: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是仅指船舶损失的损害赔偿吗?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是不是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XX)【该规定是否适用于涉外关系】1.船舶碰撞:a.第一百六十五条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接触的船舶碰撞)b.海商法第一百七十条所指的损害事故,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七十条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未接触的损害事故)海上油污损害损害赔偿的范围【直接损失or间接损失】如果涉及相邻国家的处理海上油污损害是指船舶或其他海上装置在正常营运中或发生事故时,溢出或排放油类货物、燃料油或其他油类物质,在运油船舶或其他海上装置以外,因污染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等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以及为了防止或减轻此种损害而采取合理措施的费用以及由于采取此种措施而造成的进一步的损害。海上油污损害和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虽然已经制定了有关海上污染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比如《1969年CLC公约》,但仍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油污产生的原因对准据法的确定可能产生影响。海上油污的发生,可能是由于船上管理人员的疏忽、船舶碰撞、船舶触礁、搁浅、沉没等意外。对于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应该适用何种准据法呢?是根据《海商法》273条的规定还是《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两者的准据是否应该区分?【有没有案例?】【有学者认为:应该区分两者的准据法,但未说明原因。船舶污染的准据法确定的是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碰撞的准据法确定的是其内部责任的划分】中国的做法是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来,当事人协议选择—共同经常居所地—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的协议选择有多大的价值?有多少是选了外国法的?为什么会选择到中国来起诉?其实是给了适用法院地法的机会】【共同经常居所地如何确定?是指船舶还是指船舶所有人?】问题:1.如果要根据侵权行为地,应该是侵权行为发生地还是结果地?因为海上污染还会受到风和水流的影响。【很多国家采用侵权行为结果地,也就是损害发生地法,更好地保护当地受害人的利益和法律关系的稳定】2.要区分侵权行为成立和损害赔偿?侵权行为的成立【是否承担责任】适用行为发生地法,油污的损害赔偿【赔多少】适用油污损害发生地法律?【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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