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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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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最新版)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XXXXXX改建项目EPC总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7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XXXXX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位):XXXXXX(联合体成员单位):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X改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XX。2.工程地点:XXXXXX院内。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XXXXXX。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2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本项目决算(结算)评审价的99.70%。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暂定总价合同,最终结算价格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确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XXXXXX。工程设计负责人:XXXXXX。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发包人办公室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4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参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216中通用合同条件有关内容。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1)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投标文件;(2)会议纪要、专题报告、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补充协议等;(3)经发包人和监理审核认可的并经发包人复核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4)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5)图纸;(6)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1.1.3工程和设备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围挡等其他应满足施工要求的场所。1.1.3.10永久占地包括:详见工程总平面布置图。1.1.3.11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共同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7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通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直有关执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计价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专项方案设计及各项资源需要的计划、合同签订7日、一式三份书面;1.10知识产权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8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10.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五通一平及进场施工条件(包括交通条件以及处理场地内地下管线、地下设施、邻近建构筑物及现场障碍物等),办理征地征收工作、协调被占用场地的腾退并达到施工条件,施工用水、施工用电、雨污水、燃气由发包人在红线范围内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相关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9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适时按需提供。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不提供。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及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并提供立项文件。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0发包人代表的职责:。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协商。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XXXXXX;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通信地址:XXXXXX。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满足现场施工需求。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受承包人委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造价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承包人接到开工7天内。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接到开工7天内。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照12通用合同条件执行。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5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可以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6联合体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牵头人XXXXXX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工作;联合体成员XXXXXX负责本工程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工程款由业主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4.7承包人现场查勘13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5.3培训培训的时长为双方另行协商,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双方另行协商。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要确定。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4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双方另行协商。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双方另行协商。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双方另行协商。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双方另行协商。6.3样品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要确定。15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6.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6.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按有关规定执行,需符合现场施工需求。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需符合现场施工需求。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按有关规定执行。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67.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按照按照施工图及通用合同条件执行。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担。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双方另行协商。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7.4测量放线7.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开工前7天内。177.5现场劳动用工7.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合同签订后7日内。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18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8.7.3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双方另行协商。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1)市级以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且实际达到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50mm;(2)市级以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雪红色及以上预警信号,且实际达到6小时降雪量超过15mm;(3)市级以上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风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高温红色信号,且实际达到8级以上大风、气温超过40℃;8.8工期提前8.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1.3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9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0.3工程的接收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0.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10.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10.4接收证书10.4.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具备接收条件后的14天内。10.5竣工退场10.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双方另行协商。2010.5.3人员撤离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双方另行协商。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2个月。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保修通知48小时内。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7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第12条竣工后试验21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双方另行协商。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发包方。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13.3.3项[变更估价]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3.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13.3变更程序13.3.3变更估价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依据现行清单计价规范及预算定额和计价办法据实结算,人材机按施工同期《信阳市建设工程22造价信息》及政策文件调整,造价信息缺项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认质认价。市场价与造价信息差异较大(+-5%时),甲、乙双方可以采取市场询价认定。13.4暂估价13.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双方另行协商。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双方另行协商。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13.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按施工期间同期《信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政策文件据实调整。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变更签证;设计变更、材料认价、现场签证;施工现场工程量变更签证;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人工费调整因素进行调整。其中:钢结构分部工程按河南省信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特种钢材Q345按信息价中普通钢材每吨加500元,热镀23锌钢材参考信息价中镀锌圆钢与钢筋的差价增加;其它分部分项工程以开工当月的信息价为准。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变更参建各方做好现场签证,发生的金额随当月工程进度款一并予以审核确认并支付。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1)合同价格形式为暂定总价合同,最终结算价格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确定。(2)设计费以施工图财评金额为计费额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分专业按专业设计任务总额对应标准取费计算后确定。(3)工程费计价及结算原则:清单计价,按实计量。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确认的施工范围和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有效的材料认价等为依据,按此标准财政评审价乘以99.70%。清单编制依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计价定额标准采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等各子项目开工日河南省执行的相关工程计价定额、河南省和信阳市相关配套文件及同期省市造价24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计价文件,以及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其他技术确认文件(如技术核定单等)、定额等。材料价格计价依据为:钢结构分部工程按河南省信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特种钢材Q345B按信息价中普通钢材每吨加500元、热镀锌钢材参考信息价中镀锌圆钢与钢筋的差价增加;其它分部分项工程按照施工当月的河南省信阳市同期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执行;若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则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市场询价后确定。由甲乙双方市场询价并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材料价格,不下浮。设备费按照发票价格据实结算,不下浮。木质门窗: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市场询价后确定。由甲乙双方市场询价并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材料价格,不下浮。根据项目需要,双方协商后,发包人可以委托承包人实施其它相关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可以由承包人代为支付,据实结算,计入合同价款,随当月工程进度款一起支付。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13.8.3条执行。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市行业行政主25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4.1.1条相关约定执行。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暂定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项目进度款30%扣回,扣完为止。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预付款担保形式:/。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施工单位进场,预付合同价款的30%的预付款;工程量完成6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同时扣除全部预付款;工程量完成10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结算评审完成,支付至决算评审价的97%,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26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双方另行协商。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要求执行。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4.3.1条相关约定执行。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3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此违约金在下个月随工程进度款一起支付。14.4付款计划表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3份。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4.5.2竣工结算审核27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各项目完工后,在承包人提交资料合格且齐备的情况下,发包人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在30天内出具审核意见,60天内双方完成该项目结算审计。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在收到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对于有争议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委托造价机构等独立第三方进行审核。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28(3)其他预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按照相关规范执行。14.7最终结清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另行协商。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5.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收到通知14天内。29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另行协商。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30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发包人承担。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由发包人承担。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5.2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5.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31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评审机构:双方另行协商。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20.3.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是。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件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2附件1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全称):XXXXXX(以下简称甲方)联合体成员(全称):XXXXXX(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以甲乙双方共同与信阳市XXXXXX(以下简称业主)签订的XXXXXX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主合同),以及XXXXXX、XXXXXX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合同)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联合体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XX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XXXXXX院内二、甲乙双方的分工:以主合同为依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如下:1.甲方负责的工作内容:(1)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负责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2)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3)由甲方负责本项目的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任务,及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33(4)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5)施工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相关工程建设资料。(6)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并汇总整理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完成相关单项验收,协助业主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施工范围内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业主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各专项验收、基建档案验收。(7)甲方承担项目质保期工作。按主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2.乙方负责的工作内容:(1)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工程的总平面图、装修、概算等专业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处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设计问题。三、承包费用分配:1.乙方负责设计工作,该费用为乙方所得,扣除设计费用外,其余均为甲方所得,最终费用以财财政评审中心批准并得到双方认可的合价为准。2.甲乙双方在设计阶段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控制本项目的投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优化设计,使本项目安全可靠、投资控制合理。3.本协议甲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三项税金及施工单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的各种社会性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的保险费用、民工工资保障金、本协议印花税等应由甲方承担。344.施工过程中乙方项目部发生的本项目业务招待费、电讯费、电话费、办公费用、差旅费、医疗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可能发生的由乙方负责的其它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上述费用均已包含在乙方的工程承包价款中,甲方不另支付。四、工期:1.本协议工期为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其中: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但实际开工日期应以本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正式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但实际竣工日期应以实际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2.主合同中约定的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按照主合同相应条款执行。此工期(含可顺延的工期)是指甲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甲方交齐所有施工技术资料,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质检部门验收签字之日止。如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需返修时,则返修的工期计入总工期。3.对于甲方承包范围内的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相关工期违约责任由甲方按照主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全额承担。五、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管理规定(1)本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5(2)甲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若因甲方施工质量的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及补救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及补救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甲方另行组织返工,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甲方应按建设部规定对甲方采购、施工总承包部分进行质量回访及保修。保修责任按主合同条款执行。(4)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造成的工期违约责任由甲方按照主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全额承担。因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等属乙方责任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其违约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2.管理制度(1)管理方面,甲方项目部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岗位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必须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安排。(2)进度方面,根据主合同要求工期,甲方必须制定详细的各主体建筑物总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甲方必须按照计划合理组织相应人员、材料、机具及设备等。(3)质量控制方面1)甲方必须严格把控施工质量,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统一做法施工,严格执行质检员自检制度。362)施工技术、安全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及时,施工资料要与施工形象进度同步,由甲方上报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上报一套完整的资料给业主项目部。(4)成本控制方面,对施工过程中工期顺延或增加费用的工程签证要及时上报监理、业主共同确认,做到实事求是。1)甲方必须熟悉图纸,乙方负责设计交底,对图纸中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业主、乙方、监理提出,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费用增加。2)施工过程中,提倡、鼓励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业主成本费用。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项目总负责人:。2.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业主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主合同约定向承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责任、义务。七、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联合体牵头人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工程款由业主联合体牵头人支付。八、材料、设备供应及管理:1.工程设备、材料原则上由甲方按照主合同材料设备技术要求、设计规范要求及甲乙双方认可的按图按实预算所确定的材料设备档次自行采购(业主供应的除外),并确保所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满足国家有关标准。372.施工用的机械设备由甲方自行解决,其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已包含在本协议价款中。九、安全生产和现场环境综合管理:1.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满足主合同对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约定。2.甲方必须认真贯彻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治安等全面负责。3.其他条款按主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及现场综合管理条款执行。十、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1.甲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按业主方要求对工人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室内、外整洁、统一规范。2.如甲方未服从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处罚均由甲方承担。3.其他按甲乙双方与业主所签主合同中的有关文明施工条款执行。4.甲方的施工安全文明管理须符合国家、河南省、信阳市等的有关规定,且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十一、违约责任:1.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未通过验收规范要求,由责任方负责整改至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合格标准。由此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均应由责任方自行承担,同时非责任方还有权向责任方追偿由此给非责任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8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能因为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和工程预算中失误及人员组织安排失误的影响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工期。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延误工期每拖延一天,按主合同中的相应条款进行罚款。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对于所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加,按主合同或其补充协议(如有)执行。十二、其他:1.本协议在执行中未定事宜均按主合同相关约定执行。2.本协议中使用的词语或术语,在本协议中未作特别约定的,应具有主合同中赋予的含义。3.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清楚主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义务及一切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项目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未满足主合同约定及因各种违章造成的一切损失根据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由责任方全部承担。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待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失效且甲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保修期满且工程款结清时终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5.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有关纠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甲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乙方:(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39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7.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40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XXXXXX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位):XXXXXX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XXXXXX建设项目(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1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2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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