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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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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篇一:经济法试卷B(含答案)期末考试试卷(20XX~2008学年度第2学期)课程名称经济法B卷考试形式开卷考核类型考查本试卷共5大题,卷面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上海甲公司向北京乙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甲公司于九月一日将信投入信箱,该信到达乙公司所在地邮局日期为九月四日,送到乙公司传达室的时间是九月五号,因乙公司董事长外出,于九月六日才受到此信。承诺何时生效?()A、9月1号B、9月4号C、9月5号D、9月6号2、甲与乙签定一份合同,在以下各项合同内容中,属于附条件的是哪一项?()A、约定6月15日履行合同B、约定甲的儿子20岁时履行合同C、约定乙的儿子考上大学时履行合同D、约定从第二天开始的第一月圆之夜履行合同3、甲乙双方就其执行政府定价产品达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于20XX年11月11日付款提货,但因乙方迟延付款,合同于己于11月25日履行。合同约定每吨1万元,11月11日国家定价调整为万元,11月25日调整为万元,则合同应按什么执行?()A、每吨1万元B、每吨万元C、每吨万元D、每吨万元4、甲厂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棉花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向乙公司提供优质棉50吨,合同总价款10万元,乙公司预付3万元价金。后应甲厂要求,乙公司又支付定金2万元。事后,甲厂因故违约,未向乙公司提供棉花。甲厂应向乙公司依法偿付多少金额?()A、5万元B、4万元C、10万元D、7万元及3万元价金的利息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了一份电风扇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电风扇500台,乙公司应预付定金2万元。后乙公司未付定金,并口头通知解除合同。甲公司仍按合同规定将电风扇运给乙公司,乙公司拒收,双方发生纠纷,起诉于法院。对本案的正确处理意见是下列哪项?()A、为无效合同B、为效力待定合同,须经乙公司追认放有效C、为部分有效合同D、为有效合同6、王某15岁,擅长电脑技术,其父因工作需要,要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对这方面不熟悉。王某遂自去电脑城买回一台电脑,则该商场与王某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A、有效B、无效C、效力未定D、可撤销7、公民甲从长城电器商场购买电冰箱一台,随即交付货款1860元。双方约定冰箱于第二天上午由该电器商场送货。不料,当晚商场发生火灾,所有商品包括甲购买的冰箱在内全部被烧毁。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A、长城电器商场应向甲退还全部货款B、该电冰箱的所有权已归甲,因此,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理应由甲承担C、该电冰箱尚未送至甲手中,因此,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理应由商场承担D、长城电器公司向甲赔偿后,可根据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8、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A、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B、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C、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9、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A、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B、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C、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D、公司发生重大诉讼10、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按国家定价的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于6月交货。甲方于6月按期交付货款,但乙方迟迟未付款。当乙方于8月延迟付款时,国家定价上涨。下列选项中对本案的正确表述是哪项?()A、乙方应按合同原价支付价款B、乙方应按新价格支付价款C、合同货款可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D、乙方应按照合同原价格双倍支付价款11、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羊毛围巾300条,总价款4万元,但合同未规定羊毛围巾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货款。后乙因有30条围巾未能售出,便以产品质量为由起诉到法院,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则下列哪项表述正确?()A、同未具备产品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B、合同未具备产品质量条款,合同无效C、合同有效,甲应承担违约责任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食品买卖合同,但因所在地供电局无故断电,甲公司无法生产,致交付迟延。就此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由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B、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C、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D、乙公司可依法向供电局追究责任D、甲公司有权在乙方未履行前无权要求乙公司交货13、某甲公司由于工作失误,将应交下级工厂甲的任务发至下级工厂乙。乙即据此与建筑单位丙签订合同。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发现有误,通告乙停止执行合同。乙与丙因此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A、原合同无效,乙与丙各自承担损失B、乙应承担丙的损失,再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C、乙应承担丙的损失,不应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D、乙应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不应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14、甲乙公司签定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一批高档西服,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则哪一项正确?()A、应由给付货物的乙公司先履行B、应由支付价款的甲公司先履行C、甲公司有权在收到服装并检验合格后付款15、甲、乙签定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XX年8月10号向乙方预付定金10万元;9月10号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货物;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90万元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8月10日甲方依约向乙交付定金10万元,但直到9月20号,虽经甲方多次催告,乙仍未能向甲方交付货物。下列表示不正确的是哪项?()A、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B、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并支付利息C、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D、若甲方未向乙方预付定金,则甲、乙双方互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16、甲公司与乙仓库在1999年12月1日签定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由乙保管甲的500套家具。12月20日,甲公司将家具交与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合同自1999年12月1日成立,但未生效B、合同自1999年12月20日生效C、如合同未约定保管期间,乙仓库可随时要求甲公司提走家具D、甲公司在仓库上进行背书后,即可将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让与他人17、甲因下海经商欠下乙、丙各30万元债务,而甲最近继承了其父的遗产,价值50万元,但甲却将该遗产无偿赠与其侄子丁。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乙和丙对甲的赠与行为不能同时行使撤销权B、乙可以撤销甲的赠与行为,并可将遗产中的30万元用于清偿自己债权,剩下的20万元用来清偿丙的债权C、乙只能撤销甲对30万元遗产的赠与行为并对该30万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D、乙在行使撤销权时可以以甲为被告,也可以将丁列为共同被告18、支票出票人签发票据时必须记载的事项是()A.出票人签章B.票据金额C.收款人D.出票地19、一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为乙,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因为疏忽,没有主张票据权利,直至票据权利消灭。关于丙的权利,正确的说法是A.丙可以对付款银行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B.丙可以向甲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C.丙可凭借基础关系对乙提出付款请求D.丙对甲、乙和付款银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20、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21、甲公司签发汇票给乙公司,并签注:“乙公司如期按质按量交货后我方付款。”关于此汇票的效力和甲公司票据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汇票有效,甲公司有权在乙公司如期按质按量交货后才支付票据金额B.汇票有效,但甲公司的签注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C.汇票有效,甲公司不能以该签注内容抗辩乙公司以外的其他持票人D.汇票无效22、根据我国《票据法》,有关票据上的签章,表述正确的是A.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B.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加盖章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D.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23、甲在签发汇票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并签章。汇票收款人乙将汇票背书于丙,其后果为()A.甲的记载有效,丙不享有票据权利B.甲的记载有效,丙只能向乙主张票据权利C.甲的记载有效,乙因违反约定而丧失票据权利篇二:合同法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1.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试分析:(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为什么无效?请说明原因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一级精铝锭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价值%的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了100吨精铝锭,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锭,而是二级精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精铝锭。但是乙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然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精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甲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精铝锭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甲公司坚持以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履行合同。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试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客观原因还是市场原因?(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有无依据?(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有无依据?(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有无依据?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罗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罗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试分析:(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4.20XX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XX年6月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有否影响?(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5、案情:原告:××县农机公司被告:××市拖拉机厂\ue0041999年10月5日,原告、被告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原告购买被告的手扶拖拉机50台,每台定价万元,共计价款60万元,定于11月10日在农机公司住所地交货,货到付款,并约定,如一方违约,要缴纳4%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被告积极生产,在期限到来前两天全部组装完毕。1999年11月10日,拖拉机厂派车将50辆拖拉机运往农机公司,途中遭遇第三方××农贸商行。拖拉机厂两年前从事了一笔交易,欠农贸商行货款50万元,农贸商行多次催要未果。农贸商行趁机强行扣下50台手扶拖拉机,要求以拖拉机抵债。拖拉机厂与农贸商行反复交涉达成协议:约定拖拉机厂拿到货款后马上清偿农贸商行的货款。当拖拉机厂的运输车于1999年11月20日终于赶到农机公司时,已过交货期限10天,而农机公司已于1999年10月10日分别与××县化肥厂、×市农业局以万元/台的价格签订了销售50台拖拉机的合同,合同约定于11月11日交货,货到付款,若违约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由于拖拉机延期交货,农机公司受到化肥厂、农业局的解约通知,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共计10万元。农机公司要求拖拉机厂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拖拉机厂辩称自己违约是农贸商行造成的,与自己无关。农机公司向法院起诉。问题:(1)拖拉机厂是否违约其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农机公司与化肥厂和农业局订立的合同因自己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拖拉机厂赔偿为什么(3)拖拉机厂应赔偿农机公司的损失额大致是多少应如何赔偿请说明理由。6、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围。请回答下列问题:(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2)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丁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3)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未予回复。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4)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5)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匹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550万元,扣除费用后得款520万元,足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乙能否以拍卖所得清偿自己的全部债务?为什么?(6)设戊的布匹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现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丁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为什么?7、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⑴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的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该管辖协议是否有效?⑵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C地为合同的履行地,并且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请问此时就本案而言,C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取得管辖权?为什么?⑶本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⑷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⑸如果双方当事人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约定因为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⑹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⑺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1.答题要点:(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2.答题要点:(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违反了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是有合同依据的。(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是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造成的,不应当由自己负责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因为不能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9000元违约金相当于合同金额的3%,并不是很高。根据合同的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违约金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但是本合同争议中的违约金金额仅占合同金额的3%,不能适用前述合同法的规定。3.答题要点:(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2)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②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③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篇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以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计算机100台,每台单价1万元,甲公司应付定金30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0万元的定金交给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台单价万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了违约金20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赔偿甲公司支付给丙公司的20万元损失,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问1.定金条款是否无效。定金条款部分无效,即超过合同金额20%的部分无效2.如果定金无效,是否会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定金条款部分无效并不导致合同无效,低于20%部分仍然有效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因此,甲公司只能在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中选择一项要求乙承担。4.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合同责任限于签署合同的双方,对第三人不具有效力。从理论上讲就是合同之债的相对性。篇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合同工中约定甲公司应在20XX年8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20XX年12月,乙公司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450万元。20XX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按或有事项准则对该诉讼事项进行处理。甲公司经向律师咨询,获悉该笔赔偿很有可能发生赔偿金额在200万元与400万元之间。20XX年2月,经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400万元,双方均服从判决,当日甲公司就支付赔偿款给乙公司。甲公司20XX年5月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货款100万元,乙公司收到货物已验收入库。俺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同年7月份支付货款。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至20XX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12月31日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5万元。20XX年1月30日,甲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乙公司已宣告破产,无理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款项的60%。课堂案例3判断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分别作出处理。欣运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为次年4月30日前。该公司自20XX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如下事项。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5%,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1)欣运公司20XX年1月15日经董事会决定,以650万元购买一家小型企业,使其成为欣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购买工作于20XX年4月6日结束。(2)欣运公司持有15万股短期投票投资,在20XX年年末的市价为每股15元,年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提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已反映在会计报表中。20XX年3月20日,欣运股票的市价跌至每股14元。(3)20XX年2月份债务人N企业与欣运公司协商重组债务条款。3月份得出结论:将债务总额30000元的80%转换为N企业的一定数量的普通股,并且降低剩余债务的利率。(4)欣运公司与A企业20XX年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中订明欣运公司在20XX年10月前供应给A公司一批原料。由于欣运公司未能按合同发货,致使A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A公司按法律程序要求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该诉讼案20XX年12月31日未决,该公司记录了10万元的预计负债,并在12月31日的报表上反映。20XX年1月31日,经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需偿付甲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该公司不再上诉。假定赔款已支付。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贷:其他应付款50000借:预计负债100000贷:其他应付款100000借:其他应付款150000贷:银行存款150000(注:此笔不调整报表项目)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借:盈余公积75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00课堂补充案例甲公司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为次年4月30日,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债务法核算。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请指出下列会计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若属于调整事项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1、20X7年4月,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确认应收款项200万元,双方约定3个月后付款。但后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20X7年末仍未付款。甲公司在20X7年末编制报表时提取了20万元坏帐准备。假定税法规定的坏帐准备提取比例为%。20X8年3月接到乙公司通知,对方进入破产清算,欠甲公司的款项只能清偿50%。2、20X7年11月,甲公司销售给恒远公司商品一批,买价50万元,销售成本8.5万元,价款均收到存入银行。20X8年2月10日,对方由于商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同意退货,所有价款均用银行存款支付给恒风公司,商品收回入库。3、20X8年3月5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制订20X7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X7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派现金股利200万元。4、20X7年6月,甲公司出包的办公楼建造工程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工程预算价格入帐,总价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20年,预计净残值率5%。20X8年1月,办理竣工决算,总价为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20年,预计净残值率5%。5、20X8年3月,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80%的股份转让,所得收入700万元,原投资账面价值50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200万元。四、计算分析题(本类题共2小题,第1小题10分,第2小题12分,共22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除特别说明外,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要写出一级科目。)1.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20XX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至20XX年12月31日,该项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700万元。20XX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未决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700万元,并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为175万元。(2)20XX年3月5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违约金500万元。甲、乙公司均不再上诉。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XX年2月28日;20XX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XX年3月31日;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编制甲公司调整20XX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根据调整分录的相关金额,填列答题纸(卡)指定位置的表格中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减少数以“—”表示,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答案】(1)①记录应支付的赔款,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预计负债700贷:其他应付款50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50②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0③调整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贷:盈余公积15(2)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单位:万元综合题(本类题共2小题,第1小题15分,第2小题18分,共33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除特别说明外,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要写出一级科目)1.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XX年度和20XX年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20XX年度有关业务资料①20XX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自非关联方H公司购入乙公司80%有表决权的股份。当日,乙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股本为8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80万元。在此之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②20XX年3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不含增值税贷款共计100万元。至20XX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将该批A商品全部对外售出,但甲公司仍未收到该货款,为此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③20XX年6月,甲公司自乙公司购入B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乙公司出售该商品不含增值税货款150万元,成本为100万元;甲公司已于当日支付货款。④20XX年10月,甲公司自乙公司购入D商品一批,已于当月支付货款。乙公司出售该批商品的不含增值税货款为50万元,成本为30万元。至20XX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入的该批D商品仍有80%未对外销售,形成期末存货。⑤20XX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50万元,年末计提盈余公积15万元,股本和资本公积未发生变化。(2)20XX年度有关业务资料①20XX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非关联方丙公司3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时丙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②20XX年3月,甲公司收回上年度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的全部货款③20XX年4月,甲公司将结存的上年度自乙公司购入的D商品全部对外售出。④20XX年11月,甲公司自丙公司购入E商品,作为存货待售。丙公司售出该批E商品的不含增值税货款为300万元,成本为200万元。至20XX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对外售出该批E商品。⑤20XX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年末计提盈余公积为30万元,股本和资本公积未发生变化。(3)其他相关资料①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②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除应收账款以外,其他资产均未发生减值。③假定乙公司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均未分配股利。要求:(1)编制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分录。(2)编制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的各项相关抵销分录。(3)编制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分录。(4)编制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的各项相关抵销分录。(5)编制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时对甲、丙公司之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参考答案:(1)编制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120(150×80%)贷:投资收益120(2)编制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的各项相关抵销分录。①对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借:股本800资本公积100盈余公积35(20+15)未分配利润——年末215(80+150-15)商誉200(1000-1000×80%)贷:长期股权投资1120(1000+120)少数股东权益230(1150×20%)②对投资收益抵销借:投资收益120少数股东损益30未分配利润——年初80贷:本年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15未分配利润——年末215③对A商品交易的抵销篇五:经济法(案例分析)五、案例分析1.刘某为某一合伙企业人之一,因其身体状况欠佳,故决定退出该合伙企业,并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了其他合伙人。这期间,另一合伙人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某电器公司签订了代销电冰箱的合同。徐某有销售电器经验,故要求加入该合伙企业,提出只负责销售,并须给其一定的利润提成,其他合伙人口头表示认可,从此徐某便以该合伙企业的名义到处活动。刘某在办理退伙事宜时,因合伙企业与电器公司供销电冰箱的合同刚签定不久,故未将此合同有关事宜进行结算,刘某退伙后,即去外地看病。该合伙企业在原来的经营过程中,因违法经营问题严重,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导致该合伙企业解散。电器公司得知该合伙企业解散的消息后,即向法院起诉,请求该合伙企业偿还代销电冰箱的款项。问:(1)刘某退伙是否有效刘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否还应承担责任为什么(2)在该案的诉讼活动中,徐某可否被列为被告为什么(3)徐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到处活动的性质应如何认定答:(1)刘某退伙有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刘某对台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刘某尚未退出合伙企业时,代销电冰箱的合同已正式签订,且在刘某办理退伙事宜时,也未将此合同有关的债权、债务进行结算。因此,刘某对此项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徐某不能被列为被告。法律规定,新合伙人人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本案中徐某要求人伙,而其他合伙人只口头表示认可,外未正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因此徐某并非合伙人。(3)徐某的行为是委托代理行为而不是执行合伙事务。代理是指代理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本案中徐某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各项活动,其又非合伙人,故应认定为是一种民事委托代理行为。2.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发部签定了一份商品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乙公司开发部负责供应甲公司某种货物若干并规定了交货的日期和方式,甲公司预付定金20万元。此外,合同中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到,乙公司开发部未能按时供货,对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开发部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查乙公司开发部系乙公司内部职能部门,未领取营业执照且不具备法人资格。请问:此案应如何处理答:此合同无效。因为乙公司开发部为乙公司的内部职能机构,既未领取营业执照也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按照《合同法》规定,开发部无权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外签定经济合同。所以可以确认其与甲公司所签定的购销合同为无效的经济合同。《合同法》规定,无效的经济合同不得履行。此合同的签定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根据有关条款,乙公司开发部应退回所收定金并支付一定利息以适当赔偿甲公司的经济损失;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开发部双倍返还定金和承担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3.某市造纸厂向该市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险,双方约定保险期限为一年。造纸厂遂填具了投保单,投保单上注明的其要投保的企业财产项目及保险金额分别为:固定资产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产保险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100万元人民币。保险公司当日收到造纸厂的投保单后经审查同意承保其经办人在该投保单上签字盖章,造纸厂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开具了保险单。但由于保险公司经办人的疏忽,未按投保单上的内容载明其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三个项目,造纸厂也未提出异议。期间造纸厂发生大火,尽管奋力抢救,但仍烧毁财产价值37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造纸厂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其37万元人民币的全部损失,保险公司则以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不属于保险范围规定的流动资产为由拒绝赔偿,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请问:该案应该如何判决答:法院应支持造纸厂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造纸厂与该市的保险公司之间的企业财产保险合同是有效的。造纸厂填具了投保单,并在投保单上列明了投保的企业财产项目及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收到其投保单后经审查同意承保并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这时双方的行为已构成合同成立过程中的要约与承诺,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虽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险单上未载明造纸厂投保的流动资产的具体项目,遗漏了投保单上的内容,但从要约与承诺本身的含义来讲,保险公司要承诺的保险责任应为造纸厂投保的范围。因此法院应支持造纸厂的诉讼请求。4.某年一粮油公司与一粮站签定了一份大豆代购合同。合同规定,粮站为粮油公司代购大豆100万公斤,总价款为180万元,货到半个月付清款项。同时双方还口头协议,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合同生效后,粮站按约为粮油公司代购了100万公斤的大豆,经粮油公司验收后收下。但由于粮油公司一时难已销完,故拖欠粮款,经粮站多次催款为果。粮站依口头协议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粮油公司还清粮款并赔偿10万元。请问:此案应怎样处理答:仲裁委员会应不予以立案。根据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之规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第二,这种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据此本案粮站与粮油公司确实存在口头仲裁协议,但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仲裁委员会应不予以立案,应提交法院处理。1.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导致资不抵债,于是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由于不懂破产相关程序,特聘请王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王律师经过几天工作时间后了解到以下情况:(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2)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吴某因追索100万元的贷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之中。(3)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进口成套机器设备作抵押,此设备现值800万元。(4)该企业曾为甲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甲公司至今未能偿还此贷款。根据以上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如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审理应由该企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破产企业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王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应准备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王律师应提交下列事件:(A)企业亏损情况说明;(B)会计报表,(C)债权债务清册;(D)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的意见。(3)吴某与该企业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的诉讼应如何处理应终结诉讼,由吴某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4)工商银行的1000万元的贷款应如何处理工商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中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20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债权人事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其债权总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5)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建设银行能参加破产程序。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保证人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根据有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代为清偿;担保人破产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选择继续向原债务人追索还债,也可以选择作为保证人的债权人申报债权。(6)应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应当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主要包括:A、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费用;B、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C、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它费用;D、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2.年初某农场与粮食收购部门签定了粮食购销合同一份。夏季来临正值粮食即将收获之际,该农场所在地区连日暴雨,大大影响了粮食的收割进度并导致粮食减产。为此该农场向粮食收购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交货和减少供货数量。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是否要承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为什么答:该农场虽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也不必承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因为该农场虽未能履行合同并非是其主观过错所致,而是由fl:Y5可抗力因素(天气恶劣)造成的。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之规定,在此情况下农场及时向粮食收购部门通报了情况后,可以不必承担其未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3.某市一服装企业称残疾病人员多,向市地税局申请减税免税。地税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全部退免了该厂应纳税金。后经核查,发现该厂弄虚作假,把身体正常的职工说成是残疾人,还报空头,试图赖税不缴,令人惊奇的是,在该企业申请减免税的报告中,竟赫然加盖了区工业科、民政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公章,一致认为“情况属实”。请问:(1)服装企业的行为是什么性质(2)本案应如何处理答:这是一起严重的违反税法关于减免规定的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应严惩。对纳税人的偷逃税款行为依法严处,追缴该厂骗取的应纳全部税款,并依法处以罚款,责令该企业负责人作出检查,并通报批评,酌情给予行政处罚,对上级盖章认为“情况属实”的部门,应批评教育。4.某商场与某鞋厂签定了棉鞋购销合同。合同规定10月交货。双方在合同签定后又补签了一份仲裁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但协议未具体选定仲裁委员会。该合同生效后鞋厂于9月提前交货,商场派人验收并上市销售,由于冬季变暖,顾客反映冷淡,销售不好。为此商场以鞋厂违反合同提前交货为由,要求退货并拒绝付鞋款。这一要求遭到鞋厂的拒绝。鞋厂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商场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请求法院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请问:法院应否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为什么答:法院应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因为本案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补充签定的,且采取了书面的形式,因此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法院应告知原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并驳回诉讼请求。但本案中双方没有选定仲裁委员会,因此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仲裁协议无效,再向法院提起诉讼。1.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由于不熟悉破产相关程序,特聘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企业的现行情况如下:(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2)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进口成套设备作抵押,此设备现值800万元。(3)该企业的债权人吴某因追索100万元贷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请问:(1)该企业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审理(2)工商银行的贷款应如何处理(3)吴某与该企业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的诉讼应如何处理(4)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答:(1)根据破产法第5条之规定,破产应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工商行的贷款应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部分为破产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3)应终结诉讼,由吴某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4)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它费用;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的,法院应宣告破产程序终结。2.水果摊商A与果农B达成口头协议,由B向A供应柑桔20XX公斤,每箱10公斤,共200箱。由B负责包装、装箱和发运。协议还规定了价格、交货日期等。一周后,B如约将200箱共20XX公斤柑桔运至规定地点。A在验收这批柑桔时发觉包装较差且部分柑桔个头、颜色均不太好。于是拒绝收货付款。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问:双方所订的购销柑桔的协议是否有效引起这场争执的原因是什么此案应如何处理答:A、B之间关于购销柑桔的协议(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主要条款明确,应确认为有效的经济合同。引起这场纠纷的原因在于双方在口头协议中没有对包装标准和货物质量标准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对此,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3.某服装店以经营高档服装而闻名全市。该店出售的商品大多为国内著名厂家生产的名牌产品,但也有一部分是仅标出了生产厂家而无注册商标的服装。有人认为该店出售无注册商标的服装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属违法行为。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服装类商品是不属于“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也就是说,该服装店销售无注册商标的服装并没有违反我国的《商标法》。(10分)4.某商厦与某鞋厂签订了冬季棉鞋购销合同,规定10月交货。双方在签定合同后又补签了一份仲裁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但协议未具体选定仲裁委员会,合同生效后,鞋厂于9月交货,商厦验收并开始在柜台上销售,由于冬季变暖,销售不理想,为此商厦以鞋厂违反合同提前交货为由,要求退货并拒付款项。鞋厂因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庭前,商厦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请求法院驳回鞋厂起诉。请问:法院应否驳回鞋厂的起诉为什么答:法院应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因为本案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补充鉴定的,且采取了书面的形式,因此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因此法院应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但注意本仲裁协议缺少一项即当事人双方没有选定仲裁委员会,因此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篇六: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五、案例分析【案例1】刘某为某一合伙企业人之一,因其身体状况欠佳,故决定退出该合伙企业,并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了其他合伙人。这期间,另一合伙人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某电器公司签订了代销电冰箱的合同。徐某有销售电器经验,故要求加入该合伙企业,提出只负责销售,并须给其一定的利润提成,其他合伙人口头表示认可,从此徐某便以该合伙企业的名义到处活动。刘某在办理退伙事宜时,因合伙企业与电器公司供销电冰箱的合同刚签订不久,故未将此合同有关事宜进行结算,刘某退伙后,即去外地看病。该合伙企业在原来的经营过程中,因违法经营问题严重,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导致该合伙企业解散。电器公司得知该合伙企业解散的消息后,即向法院起诉,请求该合伙企业偿还代销电冰箱的款项。问:(1)刘某退伙是否有效刘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否还应承担责任为什么(2)在该案的诉讼活动中,徐某可否被列为被告为什么(3)徐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到处活动的性质应如何认定【答】:(1)刘某退伙有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刘某对台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刘某尚未退出合伙企业时,代销电冰箱的合同已正式签订,且在刘某办理退伙事宜时,也未将此合同有关的债权、债务进行结算。因此,刘某对此项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徐某不能被列为被告。法律规定,新合伙人人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本案中徐某要求人伙,而其他合伙人只口头表示认可,外未正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因此徐某并非合伙人。(3)徐某的行为是委托代理行为而不是执行合伙事务。代理是指代理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本案中徐某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各项活动,其又非合伙人,故应认定为是一种民事委托代理行为。【案例2】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由于不熟悉破产相关程序,特聘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企业的现行情况如下:(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2)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进口成套设备作抵押,此设备现值800万元。(3)该企业的债权人吴某因追索100万元贷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请问:(1)该企业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审理(2)工商银行的贷款应如何处理(3)吴某与该企业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的诉讼应如何处理(4)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答】:(1)根据破产法第5条之规定,破产应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工商行的贷款应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部分为破产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3)应终结诉讼,由吴某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4)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它费用;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的,法院应宣告破产程序终结。【案例3】某钢铁企业(中方)拟与英国一公司(外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钢铁企业,双方拟定的合营企业合同的要点如下:(1)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镑,中方出资400万镑,英方出资600万镑;(2)中方以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等出资(其中厂房已为下属企业贷款作为抵押),外方以机器设备和技术现金出资;(3)合营企业董事长只能由英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4)合营为30年,合营进入20年时,各方可按各自出资比例减少注册资本30%;(5)合营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适用于英国法律。请问:上述合同要点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吗?请说明理由。【答】:(1)符合法律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外方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2)中方出资存在不合法之处,根据规定,合营各方可以以设备、现金等出资,但不得以其已设立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3)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应由合营双方协商或董事会选举产生,双方均可以担任董事长,一方担任董事长,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4)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5)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双方发生争议时只能适用于中国法律,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案例4】.20XX年,某公司与刘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创办一开发某环保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某公司出资人民币40万元;刘某以其个人所有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40万元,双方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二名监事,以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协议还规定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刘某受托于20XX年8月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结果未被批准成立公司。请问:为什么?【答】: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主管部门不批准是正确的,本案中有以下几方面不符合公司法之规定:①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本案刘某已占百分之五十;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非无限责任;其权力机构应是股东会,而非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案例5】某股份公司在沪市交易所临近收盘时,通过4个A字头的个人账户进行连续交易,以不转让证券所有权方式虚假买卖,来提高本公司股票的价格,致使该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比前日上涨105%。此后几个月中该公司证券部先后动用20XX万元,买入本公司股票50万股,而后将上述股票及此前所存股票全数抛出,获巨额利润。请问:该公司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答】:没有法律依据。该公司的行为属操纵市场行为,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证券法规定: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真相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称作操纵市场价格。【案例6】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发部签定了一份商品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乙公司开发部负责供应甲公司某种货物若干,并规定了交货的日期和方式,甲公司预付定金20万元。此外,合同中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到,乙公司开发部未能按时供货,对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开发部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查乙公司开发部系乙公司内部职能部门,未领取营业执照且不具备法人资格。请问:此案应如何处理【答】:此合同无效。因为乙公司开发部为乙公司的内部职能机构,既未领取营业执照也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按照《合同法》规定,开发部无权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外签定经济合同。所以可以确认其与甲公司所签定的购销合同为无效的经济合同。《合同法》规定,无效的经济合同不得履行。此合同的签定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根据有关条款,乙公司开发部应退回所收定金并支付一定利息,以适当赔偿甲公司的经济损失;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开发部双倍返还定金和承担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案例7】水果摊商A与果农B达成口头协议,由B向A供应柑桔20XX公斤,每箱10公斤,共200箱。由日负责包装、装箱和发运。协议还规定了价格、交货日期等。一周后,B如约将200箱共20XX公斤柑桔运至规定地点。A在验收这批柑桔时发觉包装较差且部分柑桔个头、颜色均不大好。于是拒绝收货付款。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问:双方所订的购销柑桔的协议是否有效?引起这场争执的原因是什么?此案应如何处理?【答】:A、B之间关于购销柑桔的协议(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主要条款明确,应确认为有效的经济合同。引起这场纠纷的原因在于双方在口头协议中没有对包装标准和货物质量标准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对此,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效,双方仍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8】为迎接“六一”国际儿童节,甲商场向乙服装公司订购一批童装。合同规定:乙服装公司应于5月20日前交货。合同签订后,乙服装公司未能按时交货,一直拖至6月5日才将货发来。甲商场收下了这批童装后进行销售,但上市销售状况不好。于是甲商场乙衣服装公司逾期交货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双方为此引起纠纷。请问:此案应如何处理?【答】:甲,乙双方签定的购销童装的合同为有效的经济合同.合同成立后,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唐行自己的义务.但本案中,乙服装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甲商场交货,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向甲商场支付规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商场在乙服装公司发来货后,收下了这批童装并上市销售,在此情况下,视为甲商场同意收货.因此甲商场不能以乙服装公司逾期交货为由要求退货,而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服装公司支付货款,如不按约向乙服装公司支付货款,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案例9】某食品厂在宣传媒体上做广告,称其产品在色、香、味方面均已超过了“×××”的产品,“×××”为一名牌食品的商标,其所有权人认为该食品厂的广告有损于“×××”注册商标的声誉。问:“×××”商标所有权人是否可以对该食品厂提出指控?【答】:因为该食品厂的广告确实有贬低“×××”牌食品声誉的作用,此广告造成了对“×××”这个名牌商标的损害。因此”×××”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对该食品厂提出指控。该食品厂应当承担侵犯”×××”商标所有权的法律责任。【案例10】谋省民生葡萄酒厂生产的葡萄酒享誉省内外。该厂在其使用的酒瓶瓶贴装潢是绿、白、红三色,由于酒质好,销路势头旺盛,经济效益直线上升。后有同省民国葡萄酒厂,擅自设计酒瓶瓶贴装潢,其制版布局及色彩、文字、图形等均与民生葡萄酒厂的酒瓶瓶贴装潢相近似,并足以使人无任何混淆。为此民生葡萄酒厂以侵犯其注册商标为由将民国葡萄酒厂告上法庭。请问:法院应怎样判决?【答】:根据《商标法》规定,民国葡萄酒厂的行为属仿冒商标装潢的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法院应月决民国葡萄酒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现有的仿冒瓶贴装潢商标,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案例11】某服装店以经营高档服装而闻名全市。该店出售的商品大多为国内著名厂家生产的名牌产品,但也有一部分是仅标出了生产厂家而无注册商标的服装。有人认为该店出售无注册商标的服装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属违法行为。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服装类商品是不属于“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也就是说该服装店销售无注册商标的服装并没有违反我国的《商标法》。【案例12】某年一粮油公司与一粮站签定了一份大豆代购合同。合同规定,粮站为粮油公司代购大豆100万公斤,总价款为180万元,货到半个月付清款项。同时双方还口头协议,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合同生效后,粮站按约为粮油公司代购了100万公斤的大豆,经粮油公司验收后收下。但由于粮油公司一时难已销完,故拖欠粮款,经粮站多次催款为果粮站依口头协议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粮油公司还清粮款并赔偿10万元。请问:此案应怎样处理【答】:仲裁委员会应不予以立案。根据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之规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第二,这种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据此本案粮站与粮油公司确实存在口头仲裁协议,但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仲裁委员会应不予以立案,应提交法院处理。【案例13】某商厦与某鞋厂签订了冬季棉鞋购销合同,规定10月交货。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又补签了一份仲裁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但协议未具体选定仲裁委员会,合同生效后,鞋厂于9月交货,商厦验收并开始在柜台上销售,由于冬季变暖,销售不理想,为此商厦以鞋厂违反合同提前交货为由,要求退货并拒付款项。鞋厂因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庭前,商厦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请求法院驳回鞋厂起诉。请问:法院应否驳回鞋厂的起诉为什么【答】:法院应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因为本案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补充签订的,且采取了书面的形式,因此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法院应告知原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并驳回诉讼请求。但本案中双方没有选定仲裁委员会,因此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仲裁协议无效,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14】A公司和B公司签定一份儿童服装购销合同。A公司在4月1日发出要约,要求B公司在1个月内承诺。B公司于4月5日收到后即承诺。由于发生洪水导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5月5日承诺才到达A公司。A公司没有提出疑义。至5月20日,市场上儿童服装价格上涨,B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履行,而与C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新合同约定,由B公司负责货物运输,5月25日B公司依合同将货物交给承运人。5月26日货物在途中由于交通事故而焚毁。现A公司、C公司都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请问:(1)B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2)B、C公司货物买卖合同标的物意外灭失的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3)B公司是否对A公司、C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答】:(1)B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生承诺,按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本案虽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间超过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时限而不接受承诺外,故该承诺有效。(2)C公司承担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公司法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的,出卖人对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灭受人承担。(3)B公司对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A、B两公司合同已生效,B公司不履行即违反合同,故B公司应承担责任。B公司对C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按时供货,已尽合同规定之义务。货物灭失属不可抗力,故B公司不承担责任。【案例15】1983年4月,某自行车总厂委托一家印刷厂设计了金凤牌商标。其文字、图形完全仿制上海自行车公司的凤凰牌商标;同时金凤牌又是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已经注册的商标。该自行车总厂推出的这一商标,致使许多消费者发生误认和误购。直至1983年7月2日,该自行车总厂还在报刊上刊登广告,以此金凤牌商标冒充已经注册的商标。至1983年8月止,该自行车总厂总共组装了这种“金凤牌自行车共计225000辆,并销售了其中205000辆,行销湖南、黑龙江等23个省、市。该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注册商标凤凰牌、金凤牌自行车的商标信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此,上海自行车公司和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对该自行车总厂提出了指控。请问:应怎样处理?【答】:某自行车总厂侵犯了上海自行车公司及牡丹江自行车总厂的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由于该厂假冒两种商标,非法经营所得已超过15万元,属于《刑法》第213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例16】1997年,A、B两公司与张某个人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创办一开发某种体育产品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A、B两公司各出资人民币25万元;张某以其个人所有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50万元,三方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二名监事,以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协议还规定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禀。张某受托于1995年8月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结果未被批准成立公司。请问:为什么?【答】: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主管部门不批准是正确的,本案中有以下几方面不符合公司法之规定:①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本案张某已占百分之五十;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非无限责任其权力机构应是股东会,而非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0分)(注:因参与组建公司的股东不足5人,按有限责任公司考虑)【案例17】某机械厂接受一批出口零件加工任务,因时间紧迫,便将其中一部分任务转包给某军工厂完成,但与委托方结算仍由该机械厂进行。业务完成后,该机械厂仅就其完成部分向税务局申报纳税。财税大检查时,此问题被查出。税务机关认为,由军工厂加工部分也应交税,其未交部分属于偷税。为此,除责令该机械厂立即补交税款外,并对之罚款10万元。该机械厂认为,由军工厂加工部分属于免税范围,不应交税,即使补交,也应由军工厂去交,税务机关的决定不当。为此,该机械厂拒绝执行税务机关决定,双方发生税务纠纷。诉至法院。请问:法院应如何判处?【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机械厂拒绝执行税务机关的决定是不对的。机械厂必须先补交税款,然后在收到税务机关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如对复议不服,还可以在接到复议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罚款部分则应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复议不服,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复议期间不能停止对罚款的执行(10分)【案例18】99年7月,某青年到某超市购物,边看边选,大约逗留近一个小时,最后没有合适物品,便决定离开超市。在超市门口,被超市保安人员拉住,并被告之他们怀疑他偷了东西,要求到保卫科交涉。该青年坚决否认据理力争,无奈只好随两保安到保卫科,检查其携带的皮包及身穿的外衣。最后并没有发现其商店的物品,此时一位保安人员说:“算你清白,你可以走了”。该青年回家后深感不平,于是在事后的第二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商店保安人员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要求商店的保安人员向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请问法院应如何判决?【答】:法院查明,超市搜查该青年属实,认为保安无故怀疑该青年偷盗,并强行搜查该青年的人身及物品,属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法规定,判令超市在商店门口张贴公开道歉信,保安人员当向该青年赔礼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案例19】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导致资不抵债,于是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由于不懂破产相关程序,特聘请王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王律师经过几天工作时间后了解到以下情况:(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2)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吴某因追索100万元的贷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之中。(3)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进口成套机器设备作抵押,此设备现值800万元。(4)该企业曾为甲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甲公司至今未能偿还此贷款。根据以上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如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审理(2)王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应准备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3)吴某与该企业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的诉讼应如何处理(4)工商银行的1000万元的贷款应如何处理(5)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6)应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答】:(1)应由该企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破产企业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王律师应提交下列事件:(A)企业亏损情况说明;(B)会计报表,(C)债权债务清册;(D)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的意见。(3)应终结诉讼,由吴某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4)工商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中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20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债权人事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其债权总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5)建设银行能参加破产程序。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保证人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根据有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代为清偿;担保人破产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选择继续向原债务人追索还债,也可以选择作为保证人的债权人申报债权。(6)应当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主要包括:A、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费用;B、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C、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它费用;D、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案例20】年初某农场与粮食收购部门签定了粮食购销合同一份。夏季来临正值粮食即将收获之际,该农场所在地区连日暴雨,大大影响了粮食的收割进度并导致粮食减产。为此该农场向粮食收购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交货和减少供货数量。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是否要承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为什么【答】:该农场虽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也不必承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因为该农场虽未能履行合同并非是其主观过错所致,而是由fl:Y5可抗力因素(天气恶劣)造成的。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之规定,在此情况下农场及时向粮食收购部门通报了情况后,可以不必承担其未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案例21】某市一服装企业称残疾病人员多,向市地税局申请减税免税。地税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全部退免了该厂应纳税金。后经核查,发现该厂弄虚作假,把身体正常的职工说成是残疾人,还报空头,试图赖税不缴,令人惊奇的是,在该企业申请减免税的报告中,竟赫然加盖了区工业科、民政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公章,一致认为“情况属实”。请问:(1)服装企业的行为是什么性质(2)本案应如何处理【答】:这是一起严重的违反税法关于减免规定的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应严惩。对纳税人的偷逃税款行为依法严处,追缴该厂骗取的应纳全部税款,并依法处以罚款责令该企业负责人作出检查,并通报批评,酌情给予行政处罚,对上级盖章认为“情况属实”的部门,应批评教育。【案例22】某市造纸厂向该市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险,双方约定保险期限为一年。造纸厂遂填具了投保单,投保单上注明的其要投保的企业财产项目及保险金额分别为:固定资产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产保险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100万元人民币。保险公司当日收到造纸厂的投保单后经审查同意承保其经办人在该投保单上签字盖章,造纸厂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开具了保险单。但由于保险公司经办人的疏忽,未按投保单上的内容载明其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三个项目,造纸厂也未提出异议。期间造纸厂发生大火,尽管奋力抢救,但仍烧毁财产价值37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造纸厂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其37万元人民币的全部损失,保险公司则以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不属于保险范围规定的流动资产为由拒绝赔偿,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请问:该案应该如何判决【答】:法院应支持造纸厂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造纸厂与该市的保险公司之间的企业财产保险合同是有效的。造纸厂填具了投保单,并在投保单上列明了投保的企业财产项目及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收到其投保单后经审查同意承保并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这时双方的行为已构成合同成立过程中的要约与承诺,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虽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险单上未载明造纸厂投保的流动资产的具体项目,遗漏了投保单上的内容,但从要约与承诺本身的含义来讲,保险公司要承诺的保险责任应为造纸厂投保的范围。因此法院应支持造纸厂的诉讼请求。【案例23】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某认为原公司的章程已经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因此决定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修改公司章程。1998年6月5日,9名股东收到了仅有张某签名的会议通知,并于6月7日参加了股东会。会上,张某宣读了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结果代表2/5股权的4名股东投了反对票。最后会议主持人张某宣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公司章程修改案通过。问:上述哪些做法违反法律规定?为什么?【答】:此案中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及理由如下:(1)董事长张某自行决定并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是违法的。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临时会议只能根据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的提议召开。董事长有主持会议的权力,但无权自行决定并召开股东会;(2)本案中股东6月5日接到会议通知,6月7日就召开股东会议,这也是违法的。因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本案中仅代表3/5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董事长就宣布章程修改案通过,这也是违法的。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过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案例24】1999年8月,某市电信局贴出告示,称:“凡需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在缴交初装费办理安装手续时,必须同时交验其在电信局营业厅内购买电话机的发票,否则不予安装。”问:该电信局的这一做法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吗?这是什么行为?【答】:该市电信局的通告表明,电信局作为一个政府的所属部门,运用其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电话机),给其他(电话机的)经营者制造了困难,实际上排挤了其他经营者。电信局的这一行为实属限定专购、以权经商的不正当竟争行为。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的行为。【案例25】某商场与一饭馆相邻。98年3月,该商场曾向上门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口头提出保险请求,但此后一直未去办理正式投保手续。同年6月,饭馆厨房起火,大火殃及商场并使商场部分财产受到损失。事后,该商场以曾提出过保险请求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是否应对该商场蒙受的火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方为有效。在此案中,商店方面虽然在口头上提出过保险请求,但一直未曾办理正式的投保手续,签订书面保险合同。由于这种口头约定是不具法律效力的,所以保险公司不必对该商场所蒙受的火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案例26】20XX年6月,王某(北京人)在天津某市场买了一双皮鞋,价值666元,并领取了“包修、包换、包退”质量卡。王某穿了一周后,鞋底断裂,王某找到商场以质量有问题为由要求退货,商场也认为皮鞋有质量问题同意调换,不同意退货,但商场无现货,许诺待与厂家联系后再换,双方协商调换时间为一个月。王某返京。两个月后,王某再次找到该商场,商场说人仍未与厂家联系上需在等候。王某要求退货,商场不同意。王某遂向消协投诉。请问:消协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答】: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消费者有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或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商场因无条件的答应王某退货,返还王某666元购携款,同时还应补偿王某往返天津的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案例27】20XX年3月,某银行职员甲出资15万元,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红星公司。假设该个人独资公司成立,因业务繁忙,便聘请朋友乙负责事务管理,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2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6月,乙未经甲同意,以个人独资名义与善意第三方丙签订了购入3万元价值货物合同。20XX年10月,应企业连续亏损,甲解散了个人独资企业。20XX年12月,丙要求甲偿还在企业存续期间所欠其货款1万元。甲以企业已解散为由,拒绝偿还债务。问:(1)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要求?(2)乙与丙签订购入了万元价值货物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甲以个人独资企业已解散为由拒不还款,其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答】:(1)不符合法律要求之处有:①甲不能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②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2)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法律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甲以个人独资企业已解散为由,拒不还款,其行为不正确。因为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案例28】某公司与某企业于20XX年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公司向企业购买VCD机20XX台,单价450/台,货款90万元,交货日期、地点已定。合同订立后5日内公司向企业预付20万预付款,货到后15日内付清全部货款,一方违约,即按未履行部分总值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合同成立后,公司认为价格偏高,即派人到企业协商降低价格事宜。协商后,企业同意降价,但要求增加订货量,为此公司订货员与企业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公司订货量增加到3000台,价格由450元降到400元,总款为120万元,但补充合同未经公司盖章,仅由业务员签名,企业如期供货,公司全部验收。结算货款时,公司以未授权其业务员增加定货,补充合同未经公司盖章为由,不承认其中有关条款,仅同意按原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补充合同规定的价格付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诸法院。企业请求没收公司的预付款20万元;公司按月支付企业120万元贷款;安慰月支付违约金。请问: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企业是否有权没收公司的预付款?为什么?【答】:补充合同有效。尽管公司未授权其业务员与企业商谈增加供货量问题,不重合同亦未盖章,但企业按补充合同缴获使公司并未提出疑议,且全部验收,补充合同已实际履行。应视为对补充合同的追认,因此合同有效。企业无权没收公司的预付款。因为预付款不属于定金范畴,不具有担保性质,尽管公司有违约行为,但不适用定金罚则。公司应按篇七:中央试卷《经济法概论》历届案例题12上半年,08上半年,10下半年1.20XX年3月初甲公司与乙粮油公司签定了购销00吨大豆的合同,单价每吨2400元,总价款24万元,交货款为当年11月30日,交货地点为天津港码头。合同签定后,甲公司于20XX年4月预付货款24万元。乙粮油公司为了向甲公司供货于3月底与某粮库签定大豆购销合同,约定由该粮库提供乙粮油公司lD0吨大豆,单价每吨20XX元,总价款20万元。11月28日在天津港交货,并于4月底预付了部分货款,某粮库必须依质按期交货。20XX年10月,某粮库向乙粮油公司提出,由于国家调整农产品价格,每吨须涨价200元方能供货,乙粮油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是否同意涨价,甲公司不同意。乙粮油公司即电复某粮库不同意涨价,并于10月15日派人赴某粮库商谈。乙粮油公司考虑其与该粮库的业务关系,同意涨价lOO元。但粮库坚持200元。甲公司在交货无望的情况下,诉诸法院,要求乙粮油公司、某粮库履约,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请问:(1)甲公司、乙粮油公司、粮库之间签定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否有效(2)甲公司要求粮库作为第三人履约有法律根据吗(3)如逾期不履约.违约金由谁支付如何支付(4)本案诉讼费由谁支付1.参考答案:(1)三方签定的是购销合同,意思真实,内容合法,为有效合同;(2)尽管甲公司与粮库无直接经济往来,但两次法律诉及的标的物是同一的,而该标的物的交付直接引起三方法律关系之变更,而甲公司、乙粮油公司之间案件的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故应为本案第三人。(3)如不履约,三方合同终止。己粮油公可退甲公司货款2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粮库退还乙粮油公司的预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4)案件诉讼费由粮库支付。11下半年。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产品。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安排了生产任务。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致电甲公司,称该公司领导班子调整,新任领导认为前任领导在职期间所订购的产品不能为该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所以拟不购买已产品并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参考答案:甲乙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有效的经济合同。《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本案中,在甲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公司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乙公司不履行合同规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10下半年考试题目某市一家生产保温瓶的工厂,研制出一种新型保温瓶胆并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厂在会上称:“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保温瓶胆内均含有有毒砷化物,只有该厂研制的这种新型瓶,具有无毒、保健的特点。”同时,其还允诺消费者可用普通保温瓶胆换取该厂产品。此消息通过新闻媒体广为传播,在同行业中引起极大震动,许多销售单位纷纷与原来的供货者终止合同,致使许多变通保温瓶生产厂家损失极其惨重。为此,保温行业许多厂家联合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此事。请问:该保温瓶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答: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保温瓶厂利用新闻媒体对其所谓新型保温瓶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上半年考试题目1.托运人宋某与南平铁路分局2008年8月31日签订了运输合同一份。约定:苹果1500箱,纸箱包装,承运人运输期限6天,到达站为沙平车站,收货人为宋某本人。当天南平铁路局配给宋某棚车一辆,宋某自行装车装苹果2700箱,货物标明"鲜活易腐",9月1日18时挂有该棚车的111次列车到达汉平车站,该车站调度令111次列车在站停留。当时气温为摄氏37度,押运人多次请示车站挂运无效,货车停留至9月9日挂出。9月10日到达沙平车站,卸车时发现很多苹果纸箱外面有湿迹,经开箱检查,苹果有不同程度腐烂变色。经当地质检部门对苹果腐坏原因进行鉴定,结论为:腐坏系运输时间过长,气温较高,包装不合理,堆码紧密,影响通风所致,宋某将尚可食用的苹果进行处理得款9500元后,要求承运方赔偿损失70500元(损失的计算方式为南平当地购苹果和付运费共计用款65000元,加上到沙平销苹果可得利润15000元减去处理苹果所得9500元等于70500元)。承运方不同意,纠纷未得到解决。请问(1)托运人应向哪个车站请求赔偿(2)托运人宋某请求赔偿的赔偿额应按什么计算(3)托运人宋某对损害的发生应不应负责为什么(4)托运人如请求支付延期到站的违约金,是按该批货款的总额进行计算,还是按该批货物运费的总额进行计算(5)承运人应否对损害的发生负责1.参考答案(1)应向终点阶段的承运方要求赔偿。(2)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计算。(3)擅自多装,包装不合格,应付责任。(4)应按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按比例计算(5)应该,因其知道"鲜活易腐"而使其停留6天,并对押运人的反映不予理睬。托运人如请求承运人支付延期到站的违约金,时效期限为60天2."百花"纺织公司2005年4月设计成功了一种床单用花布图案,同月向本专利局递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07年10月5日该公司取得了该项成果的专利权。为扩大生产,该公司又和"金华"服装公司签定了合同,许可"金华"公司实施该项专利,生产床单。"金华"公司认为自己已成为专利权人,便又许可"芳芳"纺织厂实施该专利。对此"百花"公司以两厂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请问:本案性质如何应当怎样处理2.参考答案(1)金华公司通过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取得了专利使用权,不是专利权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无权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故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2)"芳芳"纺织厂并不知道其实施的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所以不构成侵权。(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侵权行为可由人民法院责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因此人民法院有权责令"金华"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百花"公司的损失。"芳芳"公司不构成侵权因而不承担责任。(12上半年又考)3.某市国税局在一次普通发票检查中,发现其所属辖区某国有企业投资的下属公司擅自使用收据,不申报纳税。于是,国税局的办案人员依法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提供以前经营中使用的票据。而该公司以自己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为由,声称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纳税主体,因此没有纳税义务,并且拒不改正错误,拒不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拒不提供账簿。在无法从正面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从侧面出击,寻找消费者了解情况。根据多方调查取证得知该公司与上级母公司存在着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但人员管理独立,经费自收自支,属独立核算企业,并找到了该公司开具的业务收费凭证。根据事实,办案人员下达了《税收违法事项限期改正通知书,以及《税收处罚事项告知通知书,对其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改正。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罚是否正确3.参考答案税务机关的处罚是正确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即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也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只要企业实行独立核算,那么,该企业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该企业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此判断本案中该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09下半年1.北方某市第四棉纺织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于是该厂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受理了此案。请问该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案为什么1.参考答案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但是,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检查"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及有关资料才能受理。在本案中,第四棉纺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不对的。2.某机床厂与某工业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主要内容是由机床厂向工业公司提供一台铣床,价值万元,运费及其他零星费用共1500元,交货日期为同年12月底,货到后10日内付款。机床厂延期一个月交货,工业公司收到货物后,以机床厂延期交货为由,一直未付货款,经机床厂多次催要,才支付万元。机床厂要求对方偿付欠款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问:该纠纷应如何处理2.参考答案该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合同法规定,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合同纠纷是由于双方履行合同不适当而引起的,机床厂延期交货,工业公司延期付款,是双方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09下半年,10下半年.20XX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王晶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每人约53000元。20XX年9月回国后让王晶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XX年12月3日,王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XX元。辞职之后,王晶于20XX年1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井享受了福利待遇。问题:(1)王晶的做法是否合法(2)应该由谁来承担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3.参考答案(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中,王晶提出辞职后第二日就离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两大损失:一是培训所支付的培训,二是因王晶突然辞职延误了工作进程造成的经济损失。(2)王晶应当对这两部分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09上半年某百货商场为减少其库存的服装,采用有奖销售的办法来吸引消费者购买这批服装,宣称购买这类服装者均可凭发票参加摸奖,奖项为:一等奖人民币200元;二等奖人民币100元;三等奖人民币5元。但实际其中无一、二等奖。请问:某百货商场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某百货商场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该百货商场尽管设立了奖项奖品,但与其向公众做出的承诺不符,事实上此举仍是采用有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因此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08下半年李鸣于20XX年5月进入佳景机械制造厂工作,并与之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劳动条件、劳动期限、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等必备条款;由于李鸣技术过硬,三个月以后他已经成为技术骨干,他总结的技术窍门为工厂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厂长在全厂大会上予以表扬,并口头答应为其第五个月开始增加工资20%,但双方没有为此再签订书面协议。第五个月连续两个月李鸣并没有拿到增加的工资,为此李鸣向厂长问询,但是得到了否认无奈李鸣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问题:你认为李鸣应该得到增加的20%工资吗?应该。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一方当事人订阅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在合同履行中,又以口头形式变更了书面合同的某些条款,如工种条款、工资条款、试用期条款等可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李鸣可以与工厂补充协议,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李鸣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如属于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某年某青年到某超市购物,边看边选,最后没有合适物品,决定离开超市。在超市门口,被保安人员拦住,并被告之有偷盗嫌疑,要求到保卫科交涉,该青年坚决否认,据理力争,但商场人多势众,无奈只好随保安人员到保卫科接受检查。最后投有发现任何商品。此时保卫科的负责人说:“对不起,你可以走了”。该青年回家后深感不平.于事后的第二天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超市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要求超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请问:法院应任何处理为什么2.参考答案;法院查明,超市搜查该青年属实。认为保安无故怀疑该青年偷盗.并强行搜查该青年的人身及物品,属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法规定,判令超市在起门口张贴公开道歉信,保安人员当面向该青年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07下半年1.某钢铁企业(中方)拟与英国一公司(外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钢铁企业,双方拟定的合营企业合同的要点如下:(1)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镑,中方出资400万镑,英方出资600万镑(2)中方以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等出资(其中厂房已为下属企业贷款作为抵押),外方以机器设备和技术、现金出资(3)合营企业董事长只能由英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4)合营为30年,合营进入20年时,各方可按各自出资比例减少注册资本30%;(5)合营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适用于英国法律。请问:上述合同要点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吗请说明理由。1.参考答案z(1)符合法律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外方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2)中方出资存在不合法之处,根据规定,合营各方可以以设备、现金等出资,但不得以其已设立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3)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应由合营双方协商或董事会选举产生,双方均可以担任董事长,一方担任董事长,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4)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5)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双方发生争议时,只能适用于中国法律,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11上半年又考2.水果摊商A与果农B达成口头协议,由B向A提供柑橘20XX公斤,每箱10公斤,共200箱。由B负责包装、装箱和发运,协议还规定了价格、交货日期等。一周后,B如约将200箱共20XX公斤柑橘运至规定地点‘A在验收这批柑橘时发觉包装较差且部分柑橘个头、颜色均不十分理想,于是拒绝收货付款。双方发生争执。请问:双方所订的购销柑橘的协议是否有效引起争执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处理2.参考答案zA、B之间关于购销柑槽的协议主体合格,内容合法,主要条款明确,应确认为有效的经济合同。引起合同纠纷的原因在于双方在口头协议中没有对包装标准、货物质量标准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此双方均有一定责任。因此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篇八:27873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20XX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7873经济法概论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1.体现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适用于所有经济法律规范,具有高度概括性的一般准则和指导思想是经济法的(A)A.基本原则B.调整对象C.渊源D.体系2.不成为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是(C)A.主体B.客体C.标的D.内容3.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是(A)A.监事会B.董事会C.股东会D.经理4.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B)A.股权证B.公司债券C.无记名股票D.特别股5.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分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但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力承担对丙公司的债务而逃之天天。则承担该债务的公司是(D)A.甲公司B.甲公司和乙公司C.丙公司D.乙公司6.合伙企业的财产由(A)A.合伙人出资的财产和合伙企业的收益组成B.合伙人出资的财产组成C.合伙人的货币、土地使用权组成D.合伙企业的收益组成7.有关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A.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B合伙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经营D.除非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8.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D)A.如合法,可以对抗B.执行人无过失时可以对抗C.可以对抗D.不得对抗9.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B)A.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应再负偿还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10.破产财产的分配,按其顺序首先为(A)A.支付破产费用B.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C.清缴所欠税款D.清偿破产债权1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决议的条件是(B)A.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B.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C.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D.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12.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C)A.离婚协议B.收养子女协议C.一般的货物买卖协议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13无效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D)A.政府主管部门宣告时B.确认时C.履行时D.订立时14.在要约生效前,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方式是(B)A.要约人撤销要约B.要约人撤回要约C.受要约人拒绝要约D.要约人撤销或者撤回要约15.属于无效合同的是(B)A.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D.显失公平的合同16.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A)A.有权拒绝履行B.无权拒绝履行C.应拒绝履行D.视情况而定17.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D)A.农业用水B.工业用水C.航运需要D.居民生活用水18.在林木的采伐中,不需领取采伐许可证的是(B)A.铁路、公路的防护林B.农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C.国有林场的林木D.农民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19.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D)年年年年20.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应当征收(C)A.营业税B.消费税C.增值税D.所得税21.对同一征税对象,不管数量大小采取同一比例征税,这样的税率称为(C)A.超额累进税率B.全额累进税率C.比例税率D.定额税率22.张某为他人背书转让票据进行保证,但张某在汇票上作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则(C)A.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B.如果汇票已经承兑,则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如没有承兑,则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C.如果保证人能够证明是对背书人提供保证,则以背书人为被保证人D.视为拒绝保证,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3.票据上的自然人签章(C)A.只能采取签名的形式B.只能采取盖章的形式C.可以采取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形式D.只能采取签名加盖章的形式24.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是指(A)A提示承兑B.背书C.承兑D.保证25.作为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之一的是(D)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C.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D.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内的26.劳动法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的时间和每月累计不得超过的时间分别是(D)小时,24小时小时,36小时小时,36小时小时,48小时27.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的报酬应不低于工资的多少(D)%%%%28.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是(A)A.劳动合同纠纷B.企业不服劳动行政部门处罚的纠纷C.厂长与职工因个人债务的纠纷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评定职称发生的纠纷29.由人为原因造成的环境问题是(B)A山洪暴发B.水污染C.艾滋病D.失学和下岗30.公示催告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C)A.票据持有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票据支付地的中级人民法院C.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D.票据持有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题后的括号内,正确的打“√”,错误的打“×”。31.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都属于经济法。(×)32.经济职权只能由国家机关享有。(√)33.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34.探矿权人有权优先取得其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3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专利侵权。(√)36.我国关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的是比例税率。(×)37.票据不可以因继承而取得。(×)38.转帐支票既可用于转帐,又可用于支取现金。(×)3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0.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三、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20分)41.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答:1投资人为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4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哪些43.简述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答: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不相适应的合同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44.简述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45.票据行为的代理与一般民事行为代理有哪些区别四、论述题(10分)46.试述专利权授予的实质条件。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5分,共30分)47.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厂向乙厂提供化肥20XX吨,每吨价格400元,乙厂给付甲厂定金8万元。后来乙厂因经营不善,经上级部门协调合并到了丙厂。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甲厂催告履行。此时,化肥价格大跌,丙厂便通知甲厂:因合并乙厂已不存在,要求解除原合同收回定金。甲厂不同意,遂产生纠纷。问:该合同是否应继续履行为什么答:该合同应继续履行,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发生合并情形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续行使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48.育英小学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利达电脑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送到学校。而育英小学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利达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问:(1)育英小学的发函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请简要说明理由。(2)育英小学拒绝接受利达公司电脑的行为是否属于违约行为为什么P79答:(1)育英小学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是合同订立的预备行为之一,其目的在于使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但其本身并不构成要约。(2)育英小学拒绝接受利达公司电脑的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因为育英小学发出的是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该合同没有成立。49.甲、乙、丙三人经协商决定成立一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木材加工生意,并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甲、乙以现金的形式分别出资20万元和10万元,丙以劳务出资。他们共同推举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签订了一份价款为30万元的木材购买合同,结果,丁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木材,以致已付出的30万元货款拿不回来。就上述提供的情况,回答以下问题:(1)丙能否以劳务出资(2)乙欲以甲与丁签订木材购买合同事先未跟他商量为由而拒绝承担合同损失,其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丙能以劳务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用劳务出资。(2)乙拒绝承担合同损失其理由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经授权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50.某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审查发现:(1)属于企业的实物、现金等价值50万元;(2)一办公楼价值120万元,已作为100万元贷款的抵押;(3)他人支付给该企业的货款40万元;(4)欠银行100万元及利息30万元;(5)欠税款60万元(6)欠职工工资15万元。问:(1)该企业能否自己提出破产申请(2)该破产案件应由哪个法院来受理(3)哪些属于破产财产答:(1)该企业能自己提出破产申请。(2)该破产案件应由该国有企业(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来受理。(3)破产财产为:○1属于企业的实物、现金等价值50万元;○2一办公楼价值120-100=20(万元);○3他人支付给该企业的货款40万元;○4合计50+20+40=110(万元)51.甲、乙、丙三人准备投资设立一企业。问:(1)设立时,应怎样办理税务登记(2)假设以后他们想终止该企业,应怎样办理税务登记答:(1)设立时,应当先领取营业执照,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假设以后他们想终止该企业,属于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52.李某从单位拿回了一个卡式炉。一日,一家人正准备围坐在炉旁吃火锅,谁知,“轰”的一声,卡式炉爆炸了。李某及其家人都被炸伤。事后,李某找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原来该型卡式炉是某电器公司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尚未投入市场。出事前几天该电器公司将该新产品送到李某的单位(某电子测试所)请求测试。李某认为该电器公司的产品质量一直不错,于是顺手拿回了一台。没想到竟出了事。问:若李某起诉卡式炉制造公司即该电器公司,能否胜诉为什么答:李某不能胜诉。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该案例属于第一种情况。20XX年7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7873经济法概论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1.有关经济审判的司法解释由(B)A.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B.最高人民法院作出C.公安部作出D.国务院作出2.关于经济职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A.经济职权可以转让B.经济职权不可以放弃C.经济职权是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D.国家机关必须依法定职权范围和法定程序行使经济职权3.关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A.母公司是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经营管理的公司B.子公司也被称为附属公司C.它们之间具有控制与依附的关系D.子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4.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有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的是(B)A.董事会B.股东会C.监事会D.经理5.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承担(C)A.独立责任B.有限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D.有限连带责任6.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是(B)A.合伙人协商一致B.订立合伙协议C.工商登记注册D.出资完成7.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自然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该说法(A)A.错误,该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合伙协议事先有约定B.错误,该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必须合伙协议事先有约定C.正确D.错误,该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须经合伙组织负责人同意8.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企业的权利的限制是否能够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D)A.必须对抗B.可以对抗C.应该对抗D.不得对抗9.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法定时间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该“法定时间”是(A)A.15日B.10日C.20日D.30日10.不属于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的是(D)A.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B.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C.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债务额的余额D.破产企业借用他人的一辆轿车11.对企业破产案件有管辖权的是(B)A.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B.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C.破产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D.债务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12.不能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是(A)A.某8岁儿童B.某合伙企业C.某县人民政府D.某高校经济系1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A)A.代位权B.撤销权C.解除权D.终止权14.属于要约行为的是(C)A.发布拍卖公告B.寄送商品价目表C.在报纸上发布新书广告,称款到发书D.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发布招股说明书15.甲、乙两公司之间签订了一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两公司合并。此种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方式是(D)A.免除B.抵销C.提存D.混同16.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D)A.国家所有B.集体所有C.集体和个人共有D.个人所有17.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期限为(C)A.40年B.10年C.30年D.50年18.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哪种形式不能申请注册商标(D)A.文字商标B.图形商标C.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D.气味商标19.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多,税率相应递增的税率称为(B)A.比例税率B.累进税率C.定额税率D.分类税率20.纳税人因缴纳税款而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D)A.应向人民法院起诉B.应向主管部门反映并要求解决C.应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D.缴纳税款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1.哪一种产品应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标准予以规范(C)A.经济住宅商品房B.远程激光导弹C.用小麦等加工制成的食品D.某研究所正在研制的新型材料22.依付款日期确定方式的不同,汇票可以分为(B)A.一般汇票和变式汇票B.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C.记名汇票和无记名汇票D.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23.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行为有效的是(A)A.背书时载明“不得转让”字样B.将金额一万元的汇票以背书转让其中的五千元C.背书未记载被背书人的姓名或名称D.将汇票金额分别背书转让给合伙人王某和李某24.关于出票的说法正确的是(D)A.出票是指出票人向收款人承兑票据的行为B.出票是指出票人向收款人出示票据的行为C.出票是指出票人向收款人交付票据的行为D.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25.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到期前不获承兑,持票人在完成行使或保全票据权利的行为后,有权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票据权利,该权利是(C)A.付款请求权B.利益偿还请求权C.追索权D.提示付款权26.属于我国全体劳动者放假的节日的是(D)A.五四青年节B.三八妇女节C.六一儿童节D.春节2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一定时间”是(C)A.10日B.15日C.30日D.60日28.属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B)A.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的B.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D.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2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D)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B.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批C.卫生部门审批D.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30.甲乙两人合意解除了双方去年签订的一份有仲裁条款的加工承揽合同。下列关于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A)A.仍然有效B.自然终止C.由有关法院裁定D.由仲裁条款确定的仲裁委员会认定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题后的括号内。正确的打“√”。错误的打“×”。31.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32.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33.公司的住所就是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住所地。(×)34.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其权利和义务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享有和承担。(×)35.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负有连带责任,而退伙人对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36.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37.一般认为,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38.收养合同应当适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39.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务,那么,该第三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4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居住用地的最高出让年限是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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