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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双务合同:概念与范本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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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范本


('双务合同范本1.什么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担当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担当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称。双方当事人相互担当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担当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别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全都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扩展材料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能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划分意义:1.能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章。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假如当事人因不行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毁灭。在此状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参考材料:百度百科-单务合同百度百科-双务合同百度百科-诺成合同。2.什么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实践中,单务合同是合同中的例外,双务合同为普遍表现.有偿合同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须偿付肯定代价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为给付;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但有例外,如有息借贷属有偿合同但却属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准绳上是单务合同,但单务合同又未必是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中相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一般不具有特别意义,而无偿合同中相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对确认合同能否有效意义严重;无偿合同因其内容和性质,不享有有偿合同中当事人的同等权利,其法律责任也较有偿合同轻,另外,两类合同在设立时主体要求也有差异./view/488842.htm。3.双务合同包括什么内容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其法律特征为:a、卖方须转移标的物的全部权归买方;b、买方须向卖方领取相应的价款;c、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依据以上特征我们可知出卖人(卖方)与买受人(买方)一些次要的对等权利义务,即买受人对于出卖人负有交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对买受人则负有交付标的物及转移全部权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是他方的权利,他方的义务亦是一方的权利。据此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关联性、牵连性、是典型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然而还有另一种合同,即供货合同,但供货合同有长期与短期之分,在长期供货合同中,基于时间长、双方当事人之间比较了解熟识彼此间的买卖习惯,依据诚恳信誉准绳可以保留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此合同中有分期领取价款一说,学理上认为是准双务合同,依据双方合同的特征来看,假如当事人在某个时期不履行,则构成对全部合同的不履行,一方交付了标的物另一方不领取价款,则交付的一方可以引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供货。在了解了长期供货合同的实质要件后,则短期供货合同在此就不必多说。2、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也是双务合同的一种,其法律特征为:a、出租人须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转移全部权,这一点是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分;b、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租金;c、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后须将原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d、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e、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诚合同。中国《》规定,在中,领取租金和修缮房屋都属于租赁合同的次要条款;因而一方违反其中的一项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承租人未领取租金时,出租人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取回已经交付的租赁物(房屋);由于租赁人只要在租赁关系届满或终止时才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不过一方违反了他方不具有对价关系的义务时,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譬如,承租人为保养租赁财产曾领取过肯定的修理费用,为了要求返还费用而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返还租赁物明显不适当。由于返还费用和返还租赁物之间不能成立对价关系。。4.什么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务债权关系呈对应形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务人又是债权人。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互负债权,没有履行挨次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权不符合商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双务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阻挡对方当事人恳求权的行使,并无毁灭对方恳求权的效力。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能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划分意义:1.能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章。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中,假如当事人因不行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毁灭。在此状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5.什么叫做“双务合同”依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为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负给付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为单务合同。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数为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等。这类合同的每一方当事人即是债务人,也是债权人,他所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所负的义务,他所负担的义务,正是对方享有的权利。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之区分,其意义在于合同履行时适用的规章不同。双务合同有对待给付及同时履行抗辩等规章,而单务合同则没有双务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单务合同准绳上为实践合同。',)


  • 编号:1700566169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6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14527 KB
  • 标签: 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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