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承包协议:统一收款机制下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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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甲方(发包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承包项目1.1.甲方将请填充及承包资产(以下统称“承包项目”)交由乙方承包经营,双方按约定对承包项目收益进行分配。1.2.承包资产清单:见附件《承包资产清单》。13承包项目对外应以甲方名义进行经营,并由甲方统一收款。1.4.承包方式: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应自主对承包项目进行经营、自负盈亏。2.承包期限2.1.承包期限:自年月曰起(含当日)至年月曰(含当日)止。2.2.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交接期限延后的,承包期限应相应延后。2.3.承包期满前,如甲方有意另行发包,应提前将发包条件告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3.承包收益分配3.1.乙方有权取得承包项目收益。承包项目收益计算方式:承包项目收入-承包项目成本-承包费用。3.2.承包项目收入3.2.1.含义:承包期限内,通过承包项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3.2.2.承包项目收入,不含非由承包项目产生的、甲方自行经营所取得的收入。3.3.承包项目成本承包项目成本包括下列项目:3.3.1.承包项目收入产生的增值税;3.3.2.承包项目所雇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支出。3.3.3.根据约定应由乙方自行承包的支出。上述项目中并非从甲方支出的项目不计算在内。3.4.承包费用3.4.1.双方同意按提成方式计算;3.4.2.费用提成比例:承包项目收入的%(百分之)。3.4.3.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结算承包项目收益时直接扣除承包费用。3.4.4.除依据上述承包费用计算方式计算、支付承包费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亏损、其他成本等任何理由主张减免、调整承包费用。3.5.承包项目收益结算3.5.1.结算周期:按月结算。3.5.2.结算方式:每月结束后的15日内,双方结算支付上月承包项目收益,甲方将依据本合同约定计算的乙方承包项目收益支付给乙方。3.6.除依据上述承包费用计算方式计算、支付承包费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亏损、其他成本等任何理由主张减免、调整承包费用。3.7.指定收款账号3.7.1.甲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_账号:_开户行:_3.7.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_账号:_开户行:_3.7.3.收款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收款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8.承包项目收益发票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项目收益,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名称:_纳税人识别号:_地址、电话:_开户行及账号:_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_增值税率:_3.9.承包项目收益发票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项目收益,乙方无需开具发票;如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则应甲方应承担因开发票导致的增值税税款。3.10.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项目收益,甲方有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11.承包费用发票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用,甲方无需开具发票;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则乙方应承担因开发票导致的增值税税款。4.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标准:人民币(大写)元(¥元)。4.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4.3.甲方指定保证金收款账户:户名:_账号:_开户行:_4.4.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赔偿、扣款、违约金或任何其他责任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仍需进行赔偿。45馒约保证金抵扣(全部或部分)以后,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进行抵扣或要求乙方补足,直至预留的履约保证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46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到期或解除、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除甲方有权抵扣的款项外,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的剩余款项无息返还给乙方。5,交接与返还5.1.交接5.1.1.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如有)的前提下,双方应在承包期限开始前完成承包资产的交接,并完成必要手续使乙方能正常开展承包项目的经营。5.1.2.交接地点:承包项目所在地。5.1.3.甲方应按《承包资产清单》将承包资产交付给乙方。5.1.4.交接完成时,双方应签署交接文件,作为承包资产交接的证明。5.1.5.如交接过程中发现实际交接的承包资产等与《承包资产清单》不符,则:5.151.如为严重不符,乙方有权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甲方应对该损失进行弥补;或(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严重不符系指可能对乙方造成王^以上损失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系损坏、经营场所不能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等。5.152.2.如非严重不符,对于能弥补的,甲方应予以弥补并承担费用;对于不能弥补的,乙方同意不予追究,应继续履行本合同。5.1.6.本条约定的交接不代表承包资产的转让,承包资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仍属于甲方及被承包主体所有。5.1.7.除需移交的承包资产及双方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以外,乙方承包经营所需的其他设备、资产由乙方自行购置并承担成本,甲方不承担责任。52返还5.2.1.乙方应在承包期限届满或解除后10日内,将承包资产全部返还给甲方,并完成必要手续使甲方正常接手承包项目、承包资产的经营。5.2.2.承包资产与原交接的承包资产不符(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损坏、数量不符)的,乙方应按损失价值对甲方进行赔偿。523.承包期限内乙方正常使用承包资产造成的正常损耗、折旧,乙方无需赔偿。5.2.4.乙方逾期返还承包资产或者拒绝甲方接收承包项目、承包资产经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承包期限届满或解除前最近一年承包费用/365口的150%(百分之一亘五±2_向甲方支付承包资产占用费(按天折算),直至实际返还之日为止。5.25返还时乙方遗留在承包资产、承包项目内的设备、资产等,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5.3.员工安排5.3.1.乙方应自行处理人员聘用、解聘事宜并承担相关成本。5.3.2.承包期限届满或解除时,甲方、被承包主体不对乙方所聘人员承担任何工资、补偿、赔偿责任,亦无义务接收乙方所聘人员。5.3.3.如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承包项目人员办理代缴社会保险、入职手续的,则乙方承包项目人员所导致甲方支出的全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成本、经济补偿、离职赔偿等,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6.承包经营责任6.1.承包资产交接前,承包资产的经营责任、对外债务等,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有证据证明确系由乙方造成的除外。如乙方承担了不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或从承包费用中扣减。6.2.承包资产交接后,被承包主体及承包资产的经营责任、对外债务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证据证明确系由甲方造成的除外。63上述经营责任、对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1.1.1.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待遇;1.1.2.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物业费;1.1.3.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侵权之债、税负、行政罚款等。6.4.承包资产返还后,如发现上述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甲方及被承包主体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承包主体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罚款等。6.5.审计安排6.5.1.双方对承包经营期限内的下列事项存在争议的,有权要求审计,甲方应予配合。651.1.承包项目收入、承包项目支出等项目,影响收益分配计算的;651.2.双方对其他承包经营事项存在争议,需要通过审计来认定的。6.5.2.一方要求审计的,应预付审计费用;如审计结果与另一方主张不符,则另一方应承担该审计费用。7.承包经营要求7.1.一般要求7.1.1.乙方应合法使用承包资产进行经营,并自负盈亏。7.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担保,不得将承包资产进行出售、转让或赠与。7.1.3.乙方不得将被承包主体、承包资产转包、转租给任何第三方。7.1.4.承包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承包资产的情况进行适当检查。7.1.5.承包期限内,如乙方的经营、广告、业务推广等行为不符合法律,或有损甲方声誉、正常经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7.1.6.乙方不得以甲方、甲方分支名义对外借款、担保以及签订任何合同、法律文件。7.2.收款经营期限内,承包经营的所有收入必须通过甲方统一收款,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收取任何承包经营收入。7.3.乙方不得另外经营承包期限内,除按本合同约定方式经营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另外经营本承包经营合同中约定的业务(下称“承包业务”),包括但不限于:7.3.1..1.乙方不得自行或另外设立实体经营承包业务;7.3.12.乙方不得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承包业务的合作。如有上述情形,应将乙方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纳入承包项目收入并相应计算、补足甲方收取的承包费用。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按少支付部分承包费用的ι≡g分之一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4.经营范围要求乙方仅能使用承包资产用于下列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1)_(2)_7.5.避免经营冲突为避免彼此经营冲突,双方同意如下处理:(1)_(2)_7.6.特别处置要求双方确认,承包期限内涉及承包资产的下列行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实施:(1)_(2)_7.7.甲方保留权利双方确认,承包期限内,甲方仍保留下列权利,乙方应予配合:(1)下列场所的使用:(2)_7.8.甲方特殊义务双方确认,承包期限内,甲方对承包资产承担下列义务:—需要大修、更换设备的,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产权亦归甲方所有。7.9.审计安排7.9.1.双方对承包经营期限内的下列事项存在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审计,另一方应予配合。791.1.承包项目收入、承包项目支出等项目,影响收益分配计算的;7.9.12双方对其他承包经营事项存在争议,需要通过审计来认定的。7.9.2.一方要求审计的,应预付审计费用;如审计结果与另一方主张不符,则另一方应承担该审计费用。8.合同变更与解除8.1.承包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承包经营合同进行延期、变更、补充或解除。8.2.承包期届满时,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承包经营的,双方另行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8.3.承包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60日通知乙方解除承包经营合同:8.3.1.乙方未完成下列经营目标:第1个承包经营年度内:—第2个承包经营年度内:—8.3.2.甲方决定解散注销;8.3.3.甲方决定停止从事请填充类业务。依据上述约定解除时,解除前的承包费用应正常结算,乙方应配合办理返还手续,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9.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60日的,收款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2.甲方逾期交接承包资产,致使乙方无法开展承包经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民币(大写)元(¥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3.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甲方或承包资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不利影响是指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9.3.2.承包项目出现生产经营事故的;9.3.3.乙方违法转包、转租的;9.3.4.乙方进行违法经营,经甲方告知仍不改正的;93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处分承包资产的;9.3.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以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名义担保、借款的。9.3.7.其他法定或约定的情形。9.4.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承担如下责任:9.4.1.立即退还全部承包资产;9.4.2.立即结算支付解除前的承包费用;9.4.3.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如有),甲方不再退还;9.4.4.按照解除前一年内应当支付的全部承包费用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4.5.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9.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9.5.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承包经营的:9.5.2.其他法定或约定的情形。9.6.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或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承担如下责任:1.1.1.按照解除前一年内应当支付的全部承包费用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6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9.7.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10.陈述与保证10.4.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10.4.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10.1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102甲方承诺:1021.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10.3.乙方承诺:10.3.1.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IL其他约定11.1.不可抗力11.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1.1.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11.2.合同解释1121.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11.2.1.本合同中,“以上”、“以下”、“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满”、“以外”不包含本数,某期日的“前/以前”、“后/以后”或类似表述包含该期日当日。11.2.2.本合同中对金额或数量使用大小写时,如大小写不一致,应以大写为准。1124.如果本合同正文和附件的意思发生冲突,则应按正文或附件中以何者为准的明确约定处理。如无明确约定,则各方应尽力将整个合同(包括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理解,最为明确具体的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应优先考虑。12.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13.合同联系方式13.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微信:_电子邮箱:_13.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3.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3.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3.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3.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4.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15.附则15.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5.3.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确认:己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甲方己经就本合同全部内容向乙方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条款、乙方违约责任条款。乙方完全了解且同意履行本合同全部内容,接受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及风险。乙方(签名):附件:承包资产清单一、一般资产类序号设备名称品牌数量单位规格价值(元)123二、不动产类1.下列范围内的不动产使用权作为承包资产,承包方有权按约定使用:地址:_使用范围包括:_使用范围不包括:_2.除非另有说明,处于使用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一并移交由承包方使用。三、附则上述资产(含物资、材料)纳入承包资产范围,双方同意按合同约定进行交接与返还。时间:年月日承包方确认:发包方确认:同意发包的声明本单位(本人)同意将请填写被承包项目及其相应资产交由请填写承包方名称承包经营,具体条件以承包经营合同为准。时间:年月日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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