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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精装施工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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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花园批量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花园批量精装修工程发包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签订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签订日期:2017年月日发包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花园5栋批量精装修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花园批量精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2.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3.住宅类型:(1)花园5栋01户型装饰装修工程户型:平层■复式□跃式□别墅□住房结构:二房二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90.40平方米;(2)花园5栋3201户型装饰装修工程户型:平层■复式□跃式□别墅□住房结构:二房二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89.30平方米;(3)花园5栋02户型装饰装修工程户型:平层■复式□跃式□别墅□住房结构:二房二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82.57平方米;(4)花园5栋3202户型装饰装修工程户型:平层■复式□跃式□别墅□住房结构:二房二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81.34平方米;(5)花园5栋03户型装饰装修工程户型:平层■复式□跃式□别墅□住房结构:三房二厅一厨二卫,建筑面积89.92平方米;(6)花园5栋04户型装饰装修工程户型:平层■复式□跃式□别墅□住房结构:三房二厅一厨二卫,建筑面积89.92平方米;3.1.本工程是施工内容以甲方确认的合同附件1《花园5栋批量精装修工程报价书》(以下简称《报价书》)和合同附件2《花园5栋批量精装修工程施工图纸》(以第PAGE\\MERGEFORMAT16页下简称《施工图纸》)为准;4.承包方式:乙方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利润、包验收合格、包基本清洁(细部清洁除外)、包保修期内服务。5.施工水电费:本工程施工所产生的施工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根据每户水电表读数施工进场前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时确认。6.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购房客户的需求设计施工图纸,图纸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甲方购房客户壹份。第二条工期1.本工程的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按每套房开工时间单独计算工期,本合同工期自甲方书面开工通知的开工日期起计至甲方购房客户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开工日期甲方须提前14日书面通知乙方。2.因下列原因且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1)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发生变更情形的;(2)甲方或甲方购房客户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房或施工方案提出修改的;(3)因甲方或甲方购房未按约定完成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4)物业管理单位或政府规定不得施工的;3.当发生合同第二条第2款的上述原因、且乙方认为甲方应当给予工期延长的事由时,乙方应在相关事由发生之日起3天内向甲方提交工期延长的书面申请(须注明要求顺延的理由和天数)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乙方同意该些事由的发生对工期不造成影响,双方按合同约定工期执行。4.除按照合同第二条第3款约定经甲方签证后相应顺延工期外,本工程工期不因以下因素而顺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材料不能按时备货;(2)施工中可能遇到的交叉作业、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引起工期延误。5.经甲方签证确认的顺延工期,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补偿乙方误工机械费、误工人工费等相关费用;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不补偿乙方误工机械费、误工人人工费。第三条工程质量技术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第PAGE\\MERGEFORMAT16页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本行业国家及省市的最新规范、标准执行,如标准不一致,以较高者为准。3.本工程必须符合甲方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通病防治的要求,如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交楼延迟而导致被购房人索赔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委托乙方装修的房产,甲方均已对外销售并承诺带乙方施工的精装修,其中乙方前期为甲方装修的样板房02户型(现代风格)作为本次甲方对外销售的统一标配精装房,购房客户提出升级改造除外。4.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限期整改,直到符合合同约定;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整改的一切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5.该商品房室内装修工程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文号:GB50325-2010。6.甲方委托乙方装修的房产不得低于乙方此前为甲方装修样板房的施工质量,具体见样板房施工合同(编号:fshytygj-sg-075花园4栋19层02户型、03户型、04户型装饰装修工程合同)。7.乙方用于装修工程的材料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并达到相关建筑材料、建筑行业的相关技术及规范要求。所有木质垫材、暗材及木制钉均需要做防火处理,与结构或后砌墙接触的面须用环保防腐材料做防腐处理。所有墙体开槽必须采用机械切割,严禁直接使用冲击钻,且具有防止墙体开裂、空鼓等技术措施。装修范围内不同材质拼缝的基层须进行防裂处理,避免装修面产生裂缝。第四条合同价款1.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为:¥8138586.73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壹拾叁万捌仟伍佰捌拾陆元柒角叁分)。按每种户型房屋精装房销售面积688.00元/m2计算(一卫生间户型按每套精装房销售建筑面积688.00元/平方米计算,两卫生间户型按(每套精装房销售建筑面积688.00元/平方米+5500.00元)计算,即每增加一个卫生间增加¥5500.00元;每种户型房屋销售面积双方同意按固定面积核算,每套房屋根据所属户型(按样板房装修格局)和该户型确定的固定面积核算的装修价款是全费用固定总包价,具体见报价书。2.付款方式(按每批计算,具体每批数量进场施工前与甲方进行书面确认):2.1.每批次工程正式进场施工14天内且管线预埋安装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暂定总价的30%工程款;2.2.每批次工程泥水工程完工后、扇灰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工程款至暂定总价60%;2.3.每批次工程全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和甲方购房客户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工程款至暂定总价90%;2.4.自甲方和甲方购房客户验收合格书面确认之日起18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定第PAGE\\MERGEFORMAT16页的工程结算造价的95%;2.5.自甲方和甲方购房客户验收合格书面确认之日起36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的100%;3.乙方每次申请合同进度款前,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的工程进度款产值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节点进度款申请报告、购房人(甲方)验收确认资料,否则,甲方将暂停向乙方支付工程款。4.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工程管理监督检查,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管理有关资料,工程有质量隐患或安全隐患时,乙方必须自行整改直到隐患全部消除,否则,甲方将暂停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各种奖罚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额等从当期进度款中全额支付或扣除,剩余金额在结算支付或扣除。6.甲方以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给乙方,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前应当向甲方呈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收取2.4条款款项时,提供的发票包括2.5条款的金额,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付款。7.甲方的开票资料信息如下:(1)名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纳税人识别号:91440605058534254E;(3)地址及电话:佛山市南海区,0757-;(4)开户行及账号:农行南海桂东支行,。8.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账号:开户行:9.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时须做双方签字确认交接手续,甲方指定发票签收人为,联系电话:。第五条工程结算第PAGE\\MERGEFORMAT16页1.工程结算文件和期限1.1.乙方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甲方认可后应按甲方规定的格式及要求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否则,甲方可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结合乙方提供《靓家居装潢中心装潢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手册》,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乙方同意执行甲方编制的竣工结算文件。1.2.竣工结算文件资料包括:《靓家居装潢中心装潢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手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结算申请表与结算书、工程开工令及乙方回执、工期延期申请表(如发生则需要,没发生则不需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乙方对上述竣工结算文件完整和准确负责,并保证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凭证充分,各竣工结算文件相互统一、没有矛盾歧义。1.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交齐全部竣工结算文件,甲方在收齐全部资料后及时向乙方提出完整的核实意见(包括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乙方在收到核实意见后应及时按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再次递交甲方,否则,视为甲方的核实意见已被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1.4.如执行甲方编制的结算文件,则由甲方在工程开工前提供完整的文件模板给乙方。1.5.结算文件往来执行交接人分别为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若有变更,由变更方提交补充书面变更说明给对方。2.工程结算原则和要求2.1.本工程竣工后以本施工合同文件、竣工结算文件、《报价书》、甲乙双方确认进场装修的房号进行结算;2.2.本工程的合同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按每套房计收固定装修费,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二次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车费、加工费、利润、采保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费、管理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水电费、成品保护、赶工措施费、完工垃圾清洁费(目视没有垃圾)、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乙方在固定单价中已考虑各种风险费用,除非是甲方要求的合同范围外增减工程或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外,否则,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2.3.乙方已查阅甲方交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并完全知悉本工第PAGE\\MERGEFORMAT16页程的全部施工内容,若《报价书》中存在错漏施工项目和其他错漏情况,均视为乙方承接本工程的让利举措,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甲方有权拒绝因该些问题引起的支付请求。2.4.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后,根据销售精装房情况,甲方通知乙方进场装修施工房号,乙方进场装修施工,进场施工当天双方查验房屋情况并书面记录,如发生墙面空鼓面积超过5平方米、水电未提供接口等影响进场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内整改完成,并双方确认交接才进场施工。如购房人在乙方进场装修前提出装修改造,则装修改造工程由购房人与乙方协商,升级改造装修文件(包括购房客户书面确认的装修改造项目及报价清单、施工图纸等)按甲方要求提供备查,甲方接收以上文件并签字后乙方才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乙方装修改造,由此产生工期顺延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5.购房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装修改造升级工程量产生的差额费用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解决,乙方对购房人升级装修报价应以甲方按本协议装修标准应付乙方装修价款(该部分装修价款对购房人按乙方装修市场零售价输出,不得向购房人以乙方给予甲方本合同约定的优惠价输出)加上购房人需要就本次升级改造向乙方支付的差额部分。乙方的升级改造报价不得低于甲方按本协议装修标准应付乙方装修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2.6.乙方此前在甲方楼盘施工装修了四种风格样板房(具体见样板房施工合同和样板房装修情况),其中现代风格的样板房(02户型)确定为甲方对外销售配置的标准装修,其他风格均不是甲方本次对外销售的带装修标准。如购房人选定样板房其他三种风格的非标配置装修(该三种非标配装修具体装修标准和装修情况以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和现场样板房为准),乙方向甲方承诺这四种样板房装修价款完全相同(均为装修单价688元/平方米),乙方不再向购房人要求补款。除非购房人在四种风格样板房上进行升级改造,乙方与购房人升级改造的文件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备查。2.7.隐蔽工程量的管理要求: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工程(如水电管线等),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甲方现场工程师(须两名同时在场)及购房人共同完成工程量验收的确认,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办理和计价。购房人升级改造的工程量由乙方与购房人验收确定,升价改造工程量应按甲方要求报备。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所有文件经项目代表(姓名:)签署并加盖甲方“花园项第PAGE\\MERGEFORMAT16页目公司工程专用章”后方有效,但其中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签证,须有甲方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1.2.甲方在开工前协助乙方完成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等施工许可手续,取消物业管理押金。1.3.甲方负责在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交施工作业面,以及施工用水用电接口,并负责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处理乙方往来资料。1.4.甲方有权对施工图纸进行更改,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发生改动原始结构的,包含但不限于拆墙、砌墙等,则由甲方在开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承担此相应费用,在工程结算时按双方约定增项报价计算费用支付给乙方。1.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发出工程指令单,审核工程变更的签证、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质量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等。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递交甲方方为有效,但其中对合同内容的任何签证、变更,须有乙方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的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方为有效。2.2.乙方应在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联系购房人,沟通装修改造事项,乙方在甲方楼盘的装修业务开展应接受甲方安排,不得作出有损甲方销售房屋的言论和行为,乙方装修业务的开展应配合甲方销售房屋的销售策略。2.3.乙方应确保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并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不含细部清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2.4.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前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供甲方审核,乙方应当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协调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上述确认仅为甲方对乙方工作的检查监督,甲方对施工组织、施工计划、施工质量、施工方案等的确认并不能减轻和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施工的所承担责任和义务。2.5.乙方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以及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安全、有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关键工序提供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资料,并安排专人进行技术交底,以确保工程质量。2.6.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行业标准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第PAGE\\MERGEFORMAT16页理和收集工作,并配合甲方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各种资料需在相关部位或相关工作(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10天内提交至甲方,逾期编制施工资料的,导致工程未能验收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工期延误责任。2.7.乙方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文件要求、甲方的工程指令等施工,任何工程变更,应当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乙方应当按约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变更工程,甲方有权不予计价结算。2.8.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及时整理和放置好所有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并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并更换相关施工人员,因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2.9.乙方自行解决材料加工事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指定地点让乙方堆放;材料堆放整洁、材料保管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乙方自费修复。2.10.本工程的临时设施(现场办公及工人生活等临时设施)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因为乙方工人追索工资等遭受损失(包括政府要求甲方代垫工资),则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政府要求的代垫费用)。2.11.乙方须为其施工现场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办理意外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支付相关的保险费用;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雇佣的工人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2.12.甲方购房客户升级改造装修的,则乙方必须与购房人签订书面相应的装修改造清单、改造增加价款及装修工期、竣工验收的交房期限(乙方与购房人必须在乙方进场装修前完成相应书面确认手续),质量均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约定,与甲方无关,并交一份原件给甲方备案。如未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2.13.购房人选择按乙方施工的样板房(非统一标配装修即其他户型前期所施工的样板房)作为装修标准,按样板房装修格局向购房人提供装修施工。2.14.乙方及乙方所有员工需要遵守甲方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配合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装修工人凭甲方小区专用出入证出入,爱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环境,装修垃圾按小区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堆放,如乙方或乙方员工损坏公共设备、损坏公共环境,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七条工程管理第PAGE\\MERGEFORMAT16页1.施工质量管理1.1.乙方应执行甲方工程指令(违法违规的除外),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地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由乙方完成的施工内容和配合工作(包括合同约定、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乙方应全面完成,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质按期完成或乙方明确表示不予完成或停工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代工”处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延长。1.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首先进行自检,并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购房人验收;验收合格,且甲方和购房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书面通知甲方及购房人重新验收,直至甲方及购房人确认该部分工程符合合同约定;如隐蔽工程或工程达到中间验收,乙方未予通知甲方、购房人验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甲方及购房人接到乙方验收书面通知72小时内派代表到场验收,如甲方或购房人无故不到场参与验收,视为质量合格。1.3.如甲方、购房人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已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的,甲方或购房人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且相应顺延工期;已隐蔽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且负责将不合格工程整改至符合本合同约定。1.4.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限期整改(包括修复、返工等补救措施),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整改期限内开工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代工”处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1.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施工改动、损坏该房屋结构和墙体或作出其他影响房屋质量和房屋报建设计的违规违章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或者限定乙方在一定限期内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承担。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施工安全有序顺利开展,充分做好安全应急措施。第PAGE\\MERGEFORMAT16页2.2.乙方须为施工现场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办理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人员人身财产损失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则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2.3.乙方须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当地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移交前须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行业要求(细部清洁除外),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2.4.若乙方未能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清理垃圾(细部清洁除外)、成品保护、现场保安工作,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整改期限内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按人民币1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合同工期不予延长。2.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次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2.6.竣工验收交房前,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行业标准进行开荒清洁,将乙方室内装饰工程装修产生的垃圾以及公共部位由于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进行清洁后,交由甲方验收并双方签字移交,涉及到已售物业的,应通知业主参与验收。乙方与已售物业业主达成装修升级的,必须向物业进行装修申报,并按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所有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必须按指定地方堆放。3.材料设备管理3.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或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并提供有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法定技术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质量证明,且做到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等技术性能指标与本合同附件《报价书》清单和所送样品相一致;如乙方需变更材料,则应当首先取得甲方同意,并于订货前2天办理材料变更手续,材料变更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计价。3.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须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工程师外观验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才可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而乙方擅自施工的,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扣除该部分材料、设备对应价款。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及监理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施工用材,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纠正,整改两次都未能彻底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工解决,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第PAGE\\MERGEFORMAT16页3.3.材料设备验收时,有实物封样的,按实物封样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实物封样的,以合同约定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作为验收标准。3.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分配:合格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如遇政府单位抽检相关产品或材料的,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正规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3.5.如乙方不遵守前述约定采购材料设备,甲方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以及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合同工期不予延长。4.物业单位配合4.1.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托本工程所在项目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调,乙方施工期间应当服从物业管理。4.2.本工程施工期间,物业将对乙方提供以下的配合服务:(1)提供机械设备(电梯)配合(仅限现场施工期间的现有运行垂直机械设备),确保电梯正常开通使用;(2)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接驳点(仅限现场施工期间的现有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施工用管线由乙方自行布设);(3)在小区范围内提供指定垃圾堆放点,由乙方自行清理垃圾,做到工完场清。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1.每批次工程整体完工、且乙方自检满足合同要求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验收要求的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甲方于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后7天内组织该批次验收和核查该些竣工资料,如本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不符合甲方要求,则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7天内整改完毕,并再次向甲方申请验收和提交竣工资料,直至工程经甲方或购房人验收合格、竣工资料获得甲方认可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如发生甲方与购房人意见不统一,最终以购房人的意见为准。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而乙方提交资料给甲方后,甲方安排验收等待时间不计算乙方工期之内。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填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移交清单,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工第PAGE\\MERGEFORMAT16页程未移交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移交后由甲方负责管理。3.工程质量争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协商处理;如双方在7天内无法对共同委托检测机构达成一致,甲方有权最后决定符合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鉴定,除非乙方有足够依据表明该机构的鉴定报告存在明显的错误,否则,该机构做出的鉴定报告对乙方有效。4.购房人参与验收节点主要为:包括但不限于①、闭水试验完成后验收;②、装修主材核对。第九条工程保修1.本工程免费保修期为贰年,对包含在装修合同中但不需要对其本身进行加工的完整产品实行一年保修,其中涉及防水的工程保修期为伍年,自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具体保修详见《装饰工程质量保修卡》,该保修卡须提交给甲方、购房人各一份。2.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保修服务队伍有效的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若乙方提供的保修服务队伍的地址、电话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通知甲方),保修期内乙方施工原因产生的保维修费用(人工费和材料费等)由乙方承担。3.保修期内,如本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拨打乙方保修服务电话进行报修,乙方应做到节假日照常上班,做到质量问题不解决,服务工作不停止;4.如果乙方未按照下列任何一项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代工”处理维修工作,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无条件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乙方在收到追讨函后7天内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追讨金额(该追讨金额包括维修费、材料费和律师费等相关费用):(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不派人到达现场保修;(2)乙方受理甲方保修通知后7天内未完成保修任务;(3)乙方在保修期内重复维修同一工作内容超过2次而不能解决问题。5.乙方不可撤销委托的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本工程的保修管理,其委托权限是:参与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查;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的移交;保修期间代表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维修通知书,监督管理维修工作;在维修证明资料上签署意见;接受甲方关于维修工作的函件;在保修金的支付凭证上签署意见;行使本合同及竣工后签署的质第PAGE\\MERGEFORMAT16页量保修书中乙方关于工程保修的其它权利。6.乙方与购房人之间的升级改造工程质量保证和保修事宜,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约定,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妥善处理购房人的质量投诉(包括升级改造装修),不得影响甲乙双方形象。如乙方装修出现3套以上(不含本数)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停止本合同履行。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在准备好施工进场条件后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乙方未按甲方书面开工通知规定的开工日期进场施工、或逾期超过3天、或擅自中途退场的、或中途停工超过3天的(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工程全部或部分分包、转包的,该行为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2.乙方应根据甲方现场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提交每自然月、周施工计划,施工计划给甲方审核,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批复书面给乙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须严格执行该计划工期,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人民币200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本工程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人民币200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乙方逾期施工导致甲方被购房客户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上述发生的损失。如甲方原因导致影响到乙方工期无法正常开展的,甲方应赔偿200元/天给乙方。3.乙方违反合同条款、设计图纸、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如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甲方有权按人民币5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整改日期内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加倍处罚,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代工”处理,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本工程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技术等级和合同要求,如乙方经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或拒不整改,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本工程,并有权视工程质量的严重情况直接按乙方该项工序工程造价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乙方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材料设备品牌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款2倍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至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前述违约情形超过2次(含2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有材料、设备因供应厂商停产原因需更换的,双方协商更换同档次或更高档第PAGE\\MERGEFORMAT16页次的材料或设备。6.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所派驻的项目经理常驻工地现场,施工期间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向甲方报备变更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或缺岗。7.任何情况下,如果发生乙方的员工或其分包人员到建设单位或甲方办公室、售楼部等处围攻、静坐等情形,情节轻微,未造成影响(售楼、建设单位或甲方工作等未受到影响),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若情节较重(售楼、建设单位或甲方工作受到影响等但乙方及时主动劝阻并将问题及时解决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若情节严重(售楼、建设单位或甲方工作受到影响等且乙方未及时主动劝阻或问题未及时得到解决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如上述人员损坏甲方财产的,乙方连带赔偿。8.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或合同解除后,乙方的人员、材料及设施设备应在5天内撤离本工程全部的临建、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并将所有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和场地清理干净,如果乙方逾期撤离,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人民币500.00元/天向乙方收取场地使用费,且甲方有权将乙方遗留在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为场地使用费的担保和折价处理,并优先受偿。9.本合同解除后3天内,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资料并与甲方核实实际工程量产值,否则由此引起的工程量无法核实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10.乙方责任造成解约的,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直接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进度款中直接扣除。11.如甲方原因(例如无水、无电、电梯停用、楼霸阻挠未处理等)造成无法施工的,导致施工工期延期的,工期应顺延,不计算乙方违约金。12.如甲方因非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1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足额工程款项的,乙方有权停工且保留追究甲方因此产生损失赔偿权利。1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相关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条款没有约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第PAGE\\MERGEFORMAT16页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乱、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认定为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该每隔7天向甲方通报一次受害情况。双方协商解决。3.合同任何一方因延迟履行合同(或未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遭受的损失。第十三条廉洁条款1.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廉洁的各项规定,并已全面熟悉甲方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并保证在业务活动中不发生违规、违纪及违法的行为。2.乙方不得以赠送礼品、礼券、现金等其他给予好处的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贿赂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最高罚款为合同暂定总价的20%,且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索要礼品、礼券、现金或其他要求给予好处等形式向乙方进行索贿,不得刁难乙方,如有发生,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进行投诉,甲方将对投诉情况跟进调查核实并处理,一经查实是甲方工作人员强行索要的,乙方主动向甲方举报的不属于贿赂,免除责任。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履行过程,因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或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代工”处理(甲方另行委托的“代工”的处理,并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应承担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责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实际扣除额以甲方及其委托第三方“代工”单位结算金额的3倍计算;甲方在委托第三方前,乙方应自行到甲方指定地点与甲方确认完工工程量,否则,由此造成工第PAGE\\MERGEFORMAT16页程量产值无法核实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完成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代工”处理的所需扣款金额的书面确认前,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该当期付款节点的工程款。2.双方确认本合同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通讯地址等为有效联系方式。如任何一方前述联系方式有改变,须在变动前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自行承担。各方按本合同的联系方式通知对方,以信函方式送达的,以对方签收日期或信函交邮后七日视为送达;以手机短信方式送达的,以手机提示成功送达视为送达。3.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包含中途合理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第24时;如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周六、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日历天。4.工程施工界面交接验收:乙方必须且有义务在施工前与甲方就本工程施工界面的内容进行交接验收,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移交的本工程施工界面或场地质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乙方必须在施工进场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甲方移交的本工程施工界面完全符合乙方验收要求及施工管理需要,本工程开工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移交的工程施工界面或场地质量为理由拒绝承担合同应有义务。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确认的往来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并确认完全理解合同的全部内容,对合同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甲方责任的内容,甲方在合同订立时已经采用足以引起乙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详细说明。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补充约定1.补充约定:如购房人对本工程施工图纸的装修标准(即甲方向购房人交房的装修标准)进行改造的,甲方、乙方与购房人三方须另行签订关于装修改造的协议,协议详见合同附件4:《精装房交付标准变更协议》;因装修改造导致的其他装修费用增加或其他的责任第PAGE\\MERGEFORMAT16页纠纷由乙方与购房人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2.本条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其他内容有矛盾或抵触之处,均以本条补充约定为准。第十七条合同附件1.合同附件1:《花园批量精装修工程报价书》2.合同附件2:《花园批量精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另附)3.合同附件3:《花园批量精装修工程标准套餐展示清单》4.合同附件4:《精装房交付标准变更协议》5.该等附件属于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电话:日期:2017年1月10日日期:2017年1月10日第PAGE\\MERGEFORMAT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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