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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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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元(小写元)。出让价款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出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三章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和限制第九条受让人应当依法使用土地,不得违法转让、转租、抵押、出质土地使用权,不得将土地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第十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费,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收益共享金。第十一条出让人有权对受让人的土地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出让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司法措施。第十二条在本合同约定的出让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返还已缴纳的出让价款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出让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出让年限届满或者本合同终止之日止。第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出让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受让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平方米。其中,生活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宿舍、医疗室、商店等。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应按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必要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供电、供水、通信等。可编辑修改,如有帮助,请下载,多谢!第十五条受让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开展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不得违反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受让人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并赔偿因此给出让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六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发建设进度和标准,按时按质完成土地开发建设,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如因受让人原因造成开发建设进度滞后或无法完成土地开发建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七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发建设标准和要求,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不得闲置、恶意炒作或进行不正当的土地转让。如因受让人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或进行不正当的土地转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出让人造成的损失。本合同规定,受让宗地的面积不得超过一定的范围,并且不允许在宗地内建造非生产性设施,如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如果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受让人必须按照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建设,保证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规定的数量,其中包括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套数,住宅建设套型也必须符合规定。本合同内容可编辑修改,欢迎下载使用。受让人同意在宗地范围内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移交给政府、由政府回购或按照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等。此外,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例也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本合同规定了受让人同意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一些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受让人必须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在宗地内进行建设时,受让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等事项。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时,如影响宗地使用功能,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私自改变。如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等。第十九条: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该宗地进行规划调整的权利。如原规划有变动,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若该宗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要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照有效的规划执行。第二十条: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除非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在法定程序下收回后,应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进行修改,对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应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符合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第二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时,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内,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非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人应予以批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如出让人同意续期,土地使用者应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时,如果因社会公共利益未获批准,应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注销登记。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按第26条的约定处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也应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注销登记。此时,出让人无偿收回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但土地使用者应保持其正常使用功能。如果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出让人可以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恢复场地平整。当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可以免除责任。但双方应尽可能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如果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内提交报告和证明。受让人应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如果不‰能按时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如果延期付款超过60天,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投资建设,可以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退还的金额按约定处理,定金除外。本条款规定,如果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回,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将不予补偿。出让人可以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然而,如果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则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偿。具体而言,如果受让人在开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天向出让人提出申请,则出让人应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如果受让人在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并在届满两年前不少于60天向出让人提出申请,则出让人应在扣除定金并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十三条规定,如果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XXX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则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如果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XXX另行约定日期竣工,则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如果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最后,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如果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则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果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则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并可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工业建设项目中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指标超过合同约定的标准,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出让人必须按时交付出让土地。如果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导致受让人占有宗地的时间延长,出让人应按受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千分之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如果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天,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还可以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赔偿因延误履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第八章规定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且解决争议的方式为协商解决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章附则规定,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保证合同中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合同中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出让人和受让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下界限高程比例尺:1:附件2:出让宗地竖向界限上界限高程高程起算基点:h=m采用的高程系:比例尺:1:附件3: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说明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附件1(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附件2(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和附件3(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2.本合同中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3.出让人出让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建设用地。本合同以宗地为单位进行填写。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4.本合同第四条中,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出让宗地的平面界限按宗地的界址点坐标填写;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可以按照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也可以按照各地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高差是垂直方向从起算面到终止面的距离。例如,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标高+6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上界限,以标高-1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下界限,高差为70米。5.本合同第五条中,宗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1010-2007)规定的土地二级类填写。依据规划用途可以划分为不同宗地的,应先行分割成不同的宗地,再按宗地出让。属于同一宗地中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应当写明各类具体土地用途的出让年期及各类具体用途土地占宗地的面积比例和空间范围。6.本合同第六条中,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选择第一项;属于原划拨(承租)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二项。7.本合同第十条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按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双方约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第一项;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一款第二项。8.本合同第十二条中,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选择和填写。属于工业项目建设的,选择第一项;不属于工业项目建设的,选择第二项。九、根据XXX《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要求,若受让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则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只能填写最低限指标,即不低”于。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的法律政策规定填写。十、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的宗地建设配套情况选择和填写。若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则选择第一项。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占受让宗地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7%,并按照XXX《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有关规定填写。若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则选择第二项,并按照最新的法律政策规定填写。十一、若受让宗地用于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则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的出让宗地的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并按照XXX《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7〕236号)的有关规定填写。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的法律政策规定填写。十二、在土地出让期限内,若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则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规定执行。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应当按照最新的法律政策规定填写。十三、根据项目的性质,本合同第二十一条中选择第一项,若属于房屋开发;选择第二项,若属于土地综合开发。修正后: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受让人未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或出让人未能按时提供出让土地,双方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按照1‰的比例填写违约金。如果国家对违约金比例有新的规定,双方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应按照最新规定填写。本合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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