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委托创作合同(与编剧经纪公司签署)
本作品内容为剧本委托创作合同(与编剧经纪公司签署),格式为 docx ,大小 28163 KB ,页数为 20页
('剧本委托创作合同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受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从事影视制作的法人单位,正在计划摄制电视连续剧或网剧《》(暂定名)(以下统称“该剧”),今后如更改所拍摄该剧的名称,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2.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影视文化工作室,乙方有能力向甲方推荐甲方所需编剧(笔名:),以及提供相应的影视策划服务。3.合同条款中乙方与乙方编剧视为相同主体,以下统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电视剧文学剧本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章工作内容及要求一、剧本名称1.剧名:《》(暂定,根据原创小说《》改编)2.剧本类型:电视剧/网剧3.剧本集数:(暂定)4.剧本长度:45分钟。5.原著小说:《》(作者:),出版时间:出版社:ISBN:(首发网站:网址:)二、工作内容第1页/共20页双方商定,乙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工作:1.根据甲方要求,为本剧编写原创文学剧本;2.以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为基础,改编成电视剧文学剧本;3.对未定稿的电视剧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三、基本要求1.编剧人员要求:(1)必须由乙方代表亲自完成。(2)可以由乙方代表选派的助手协助完成,但主体工作及质量把关,须由乙方亲自完成,乙方选派助手(名单见附件,注明:原名、笔名、身份证号)专职为甲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剧本的创作、修改工作。(3)乙方创作的剧本应当为乙方编剧本人亲自完成,创作过程中乙方需聘请专职助理名提供辅助工作,乙方需就辅助人员姓名、辅助事项及署名方式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内部因该剧本创作产生任何纠纷,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涉,但不得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剧本创作及相关工作。(4)如乙方需增加其他编剧,应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认可如甲方同意增加,则新增编剧的稿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需额外支付费用。(5)指定编剧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编剧(甲方指派的编审、策划等不实际参与创作的人员除外)参与该剧本的创作,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与乙方协商确定创作分工。乙方有权拒绝此种创作安排。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并不视为乙方违约,双方根据乙方已创作内容据实结算。2.地点要求:乙方工作地点为:(1)任意乙方认为适合的地点;(2)甲方指定的地点。第2页/共20页3.形式要求:剧本大纲、人物小传、分集大纲、分场、对白剧本。体裁为电视剧剧本,剧本共集字数要求:故事大纲,字以内;分集大纲,每集不少于字;分集分场,每集不少于字;对白剧本,每集不少于字,且每集场次原则上不少于场戏。第二章工作流程四、工作流程1.第一阶段:工作筹备阶段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创意阐述、简要大纲、授权文件等)及第一期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第一期服务费之后日内熟悉原著作品及相关资料(或进行相关采访),并与甲方一起确定总体创作思路。2.第二阶段:故事大纲提交乙方收到第一期服务费并确定总体改编思路之日起日内,乙方完成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交付甲方,甲方认可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服务费。3.第三阶段:分集大纲提交乙方以集为一个单元、分次向甲方交付分集大纲:乙方收到第二期服务费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集分集大纲,甲方认可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服务费的%;乙方收到前述服务费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第集分集大纲,甲方认可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服务费的%;依此类推,直到剧本分集大纲全部完成,第三期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4.第四阶段:分集剧本提交双方商定,乙方以集为一个单元、分次向甲方交付分集剧本:第3页/共20页乙方收到第三期服务费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集分集剧本,甲方认可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服务费的%;乙方收到前述服务费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第集分集剧本,甲方认可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服务费的%;依此类推,直到分集剧本全部完成,第四期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5.第五阶段:全本修改、补充乙方收到第四期服务费之日起日内,甲方有权对完稿提出整体修改或补充要求(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修改完毕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五期服务费。6.补充说明乙方上述各阶段工作成果一经甲方认可,甲方应按照约定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已收取的经甲方认可的工作成果所对应阶段的全部服务费用均不再退回。第三章服务费及费用支付五、服务费总额1.服务费双方商定,服务费为每集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约为元,大写。甲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乙方(详见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每期服务费金额约定为:(1)第一期服务费:元整,大写:元整,占总服务费的%;(2)第二期服务费:元整,大写:元整,占总服务费的%;(3)第三期服务费:元整,大写:元整,占总服务费的%;(4)第四期服务费:元整,大写:元整,占总服务费的%;(5)第五期服务费:元整,大写:元整,占总服务费的%。2.补集条款第4页/共20页如该剧剧本实际创作完成的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则甲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单集价格为标准,另行向乙方支付补偿服务费。付款进度参考第四条及前款约定或于剧本创作完成后一次性付款。如果本剧在电视台播出,本剧完成片经相关国家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集数超出此前已付服务费的剧本集数,甲方按国家管理部门颁发之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上列明的集数,以上款约定的单集价格为标准,在甲方获得发行许可证之后日内一次性补齐所有剩余集数费用。如果本剧在网络平台播出,本剧完成片经相关国家管理部门或网站审查通过的集数超出此前已付服务费的剧本集数,甲方按国家管理部门颁发之网剧发行许可证上列明的集数或网站最终认定的播出集数,以上款约定的单集价格为标准,在甲方获知上述具体发行集数之后日内一次性补齐所有剩余集数费用。如果本剧在电视台和网络平台同时播出,则按二者中较多的集数作为标准补齐所有剩余集数费用。3.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报酬,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拒绝参加工作,已经收取的酬金不予退回,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即告终止。4.乙方收款账户为:公司名称:公司开户行:公司账号:5.乙方在收取甲方每笔服务费之后,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发票内容信息如下:名称: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第5页/共20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六、纳税服务费支付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收,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本合同约定之服务费均为税后价款,因本合同服务事项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乙方个人所得税应该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于每期款项支付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2.本合同约定之服务费均为不含税价款,甲方按照对应税率计算增值税后,按照价税合计金额支付相应款项。3.本合同约定之服务费均为含税总金额,双方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各自税费。任何一方未如实履行上述纳税申报义务,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相对方无关。七、其他费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地点工作或其他为完成本次工作而进行的必需性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协调会、研讨会、前期调研、采访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关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需在费用产生日起日内予以实报实销。上述费用为实际支出,如涉及任何税费,由甲方负担。第四章剧本交付、认可与修改八、剧本交付1.交付介质:本合同项下剧本,须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交付甲方:(1)当面交付;(2)电子邮件交付(本合同首部列明之指定邮箱)。2.交付确认:以“当面交付”形式交付剧本的,应由甲方指定的联系人(本合同首部已列明)签署确认,交付日期以签署日为准;以其他方式交付剧本的,剧本发到指定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第6页/共20页函件或邮件,若天内甲方未给予上述回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交付日期以乙方发送电子邮件时为准。九、剧本认可与修改1.乙方交付的所有工作成果由甲方指定审稿人(身份证:)决定是否通过,不得中途更换审稿人或加入第三人参与审稿工作,否则乙方有权按本条第5款处理。乙方交付各阶段剧本后,甲方应在交付确认后天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交付之剧本。(1)甲方拥有该剧本的审稿、定稿权和要求乙方按甲方意见对该短片主线、人物、场景、情节以及文字表述进行修改的权利,并对乙方提供的故事创意、大纲、初稿、定稿等给予书面或口头修改意见和书面认可确认。甲方对剧本的艺术创作拥有最终决定权。(2)剧本大纲的认可标准:乙方负责剧本大纲的创作,剧本大纲应表述出文学剧本的立意,阐明乙方在思想内涵及其外延两个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绘文学剧本的主要线索、主要事件、基本冲突、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和剧本的总体风格等。故事大纲不应少于8000字,应能清晰地将文学剧本的主要情节线条和主要人物进行连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描写应表述出文学剧本中主要人物的鲜明性格特征、主要经历以及和剧中其他相关人物的纠葛。(3)剧本初稿的认可标准:各集创作内容丰富,符合前期的大纲与故事梗概,达到甲方对于剧本文学性与商业性的要求,单集剧本长度不少于分集规定时间;剧本字数每集不应少于1500字(以电脑统计不计空格的字数为准),原则上不少于45场。(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剧本创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乙方完成的剧本进行审查,乙方不得拒绝。2.剧本修改(1)甲方享有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在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工作阶段完成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认可与通过后,方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每阶段的修改次数以三次为限。第7页/共20页(2)若经过三次修改稿仍未达标,甲方有权不再继续合作,解除本合同,乙方已获款项不需退还,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后续稿酬,甲方已确认并支付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全部归甲方所有。(3)鉴于本合同约定的第一至第四阶段剧本已通过甲方认可,故甲方要求乙方按照第五阶段工作流程修改、润色全剧剧本时,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明确提出且该修改要求不得涉及剧本实质内容(如不得要求违背已定素材及剧本基本走向致使乙方重新整体构思等)且修改、补充要求涉及改动事项不得超过已完成剧本的%(比例按照修改、补充的实有正文字数除以已完成剧本的正文字数来计算,如双方另有其他计算方法,可另行商议)。(4)由于乙方创作的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甲方审定通过的上一阶段创作成果基础上进行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审定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改动过大,乙方可要求追加服务费,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5)当乙方的剧本大纲经甲方确认通过后,甲方不得再提出超越大纲框架或导致创作方向改变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否则乙方可要求追加稿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上述各阶段工作成果一经甲方认可,甲方应按照约定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已收取的经甲方认可的工作成果所对应阶段的全部服务费用均不再退回。4.通常情形下,乙方应于甲方认可并支付该阶段服务费后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如因剧本修改、服务费支付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则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期限相应顺延。5.甲方如需超出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容、方式修改剧本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如继续聘请乙方修改,需与乙方另行协商完成方式并另行支付报酬;如另行聘请他人修改的,需在修改人员、修改内容、修改方式等方面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且不得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乙方创作的剧本一旦经甲方认可并投入拍摄,相关制作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剧本。第8页/共20页6.如双方对交付剧本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及修改要求、工作流程是否合理及其他方面存在异议时,经双方友好协商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应付而未付的阶段性服务费及费用应立即支付,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服务费及费用不再支付,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一步创作,但甲方继续使用乙方已完成的剧本或半成品,乙方对剧本仍享有署名权;(2)乙方将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退还,同时收回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及其相关著作权。第五章权利归属十、著作权一般约定1.关于剧本的权利归属:(1)甲乙双方在任何一个创作阶段终止合约后,乙方已收取报酬的剧本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该剧剧本故事大纲、人物小传、分集/分场剧本、初稿、终稿及各阶段修改稿)的全部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衍生开发权利及收益权等相关权益自创作完成之日起永久归甲方享有。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该剧剧本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等其他任何权利要求。(2)甲方拥有剧本的修改权,在任何一个创作阶段终止合约后,甲方有权按自己的需要安排他人对乙方所创作的该剧剧本内容进行修改、续写或改编。续写修改/改编人有权以“编剧/联合编剧/改编”或类似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甲方对此享有最终决定权。如甲方最终使用了乙方提供的全部分集内容,甲方需保证乙方的编剧第一顺位署名权。2.关于影视剧的权利归属:第9页/共20页(1)甲方自始独家享有根据剧本摄制、制作的该剧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完整、永久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衍生开发权利以及收益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该片有关的角色名称、人物造型、肖像、服装、道具、场景设置对白、动作、剧照、音乐、歌曲等图文、音频视频的所有权。(2)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无须再经过乙方同意,亦无须额外付酬。但不得有损乙方形象及名誉。3.乙方享有以下权利:本合同第十条第4款规定的署名权;依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约定获得剧本创作服务费的权利;乙方享有该剧本和该剧本改编成的印刷版小说作品、网络小说作品及教学课件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享有为了实现上述发行及网络传播目的而进行复制、发行、广播、翻译、汇编的相关权利)。4.署名权约定:如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创作及修改任务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享有完整署名权,任何与编剧相关的署名方式都须经乙方同意。其行使方式约定如下:(1)乙方代表有编剧或总编剧的唯一署名权,同时也有将乙方团队编剧加入总编剧或编剧署名之列的权利;乙方团队中的其他参与人员有权署名“文学策划”。(2)本项目以任何方式、在任何载体上出现时,只要在项目标题周围标出有任何主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导演、主演、制作人)的名字,必须同时标出乙方按上述标准要求的编剧署名;编剧的所有署名须以显著位置、公众易于识别的方式列明(在电视剧完成片上乙方的编剧署名必须单屏或单幕表现,位置必须在与导演相邻的前方或后方,不得与任何其他演职人员共用一屏或一幕),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直接或间接剥夺乙方上述署名权,否则乙方有权收回乙方创作部分内容的版权并不退还相关费用。(3)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以“助理编剧、编剧、总编剧、联合编剧、改编编剧、二(多)稿编剧、定稿编剧、台词编剧、剧本指导”等任何与第10页/共20页编剧或剧本有关的方式在剧本或完成片上署名。策划、总策划、文学策划、文学编辑、编辑、责任编辑、统筹、文学统筹的署名不受此限。(4)乙方享有放弃署名的权利。(5)如乙方未能全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创作和修改任务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署名权行使方式约定如下:如乙方代表及乙方团队已经完成第四阶段工作(剧本初稿)并得到甲方认可,但因故退出剧本修改工作之后,乙方相关人员仍然拥有联合编剧第一顺位编剧署名权。甲方可以聘请第三方人员续写、改编、润色剧本,第三方相关人员只有文学策划的署名权;如乙方代表及乙方团队已经完成第四阶段工作一半以上(即超过集剧本初稿)并得到甲方认可,但因故退出剧本创作之后,乙方相关人员仍然拥有联合编剧第一顺位编剧署名权。甲方可以聘请第三方人员续写、改编、润色剧本,第三方相关人员只有第二顺位编剧署名权,即署名的位置、顺序不得在乙方之前或明显较乙方突出显著。如乙方代表及乙方团队只完成第三阶段工作(分集提纲)并得到甲方认可,但因故退出剧本初稿创作工作之后,甲方可以聘请第三方人员续写、改编、润色剧本,乙方相关人员只能有第二顺位编剧署名权如乙方代表及乙方团队只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故事大纲)并得到甲方认可因故退出分集提纲和剧本创作之后,乙方相关人员的最终署名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权利限制与保留甲方享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之相关权利,须以下列要求为前提: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第三章之约定足额支付服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最后一笔服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足额支付后甲方即获得上述权利;2.在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款项支付义务且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剧本内容的相关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应配合甲方出具相关权利说明文件以供甲方进行行政审批备案以及发行所需;3.在未满足上述条件下,乙方基于项目报批过程中必要的行政审批或其他需要,为甲方出具授权文件的,该文件并不代表甲方完全获得本合同之相应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该文件之获益拍摄影视剧或行使其他著作权。第11页/共20页第六章宣传推广活动十二、宣传推广活动1.本合同剧本经拍摄后在国内开机、首播、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视节展出、竞赛等宣传活动时,甲方应提前日邀请乙方参加,乙方保证参加不少于次的宣传推广活动,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2.如本剧获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甲方承担,编剧单项奖荣誉及奖金归乙方及编剧个人所有;集体奖项荣誉由双方共享,奖金归甲方。相关税费各方按照各自收益承担。3.甲方为宣传、推广电视剧之目的,有权善意使用乙方的姓名及肖像,但许可他人使用时,需取得乙方书面同意。4.乙方参加大合同约定之宣传推广活动时,甲方应保证其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根据具体情况为乙方购买相应保险。第七章承诺与保证十三、甲方承诺与保证1.甲方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公司法人已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签署并执行本合同;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一切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十四、乙方承诺与保证1.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其完全拥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许可签署本合同,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2.依本合同约定交付的剧本(即乙方创作/改编/润色部分)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第12页/共20页3.本合同签订前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第八章保密十五、保密条款1.在本剧本经正式拍摄并播出前,任何一方对于剧本内容及与合作相关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剧情、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均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外泄。播出后,对于未公示内容,仍应负有该等保密之责任。2.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等,均为保密内容,不得对外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3.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未生效、被解除、效力终止、无效而失效,保密期限为:自保密义务人最先获悉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被公众从合法公开的途径获悉之日止。4.为免歧义,双方确认,对前款所载的限制不适用于妨碍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或政府机构根据对该方具有约束力的规则做出的要求进行任何披露,也不得妨碍任何一方为获取专业意见而向任何专业顾冋进行披露(但前提是该方应设法确保该专业顾问在使用、披露其取得的保密信息时或在进行任何涉及保密信息的行为时均遵守本条之约定)。前款所载的限制亦不适用于任何非因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之约定而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第九章合同中止与终止十六、合同中止与终止1.当双方就交付剧本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及修改要求发生争议提请第三方机构审定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各项工作暂时中止,待评定后继续履行。2.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有如下情形,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工作全部完成且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全部创作服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润提成及其他需甲方承担的费用;第13页/共20页(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3)依据本合同第十七、十八条约定解除本合同;(4)因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超出双方认可的合理期限个工作日;(5)其他情形致使本合同终止的。3.本合同终止后,相应责任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十七、甲方单方解除权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剧本,经甲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履行;(2)乙方的工作成果经反复修改(即按照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达次)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如就标准问题出现争议,以本合同第九条第5款执行),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3)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乙方的陈述与保证虚假的;(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著作权行使权利的;(6)其他乙方严重违约行为。2.甲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须以邮寄方式做出,该解除通知有效送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3.甲方依本章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应付而未付的阶段性服务费及费用应立即支付,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服务费及费用不再支付,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一步创作,但若继续使用乙方已完成部分剧本时仍应保留乙方相应的署名权。4.出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的中止情形时,除非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十八、乙方单方解除权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14页/共20页(1)甲方拖欠服务费、投资收益、利润提成及其他费用等,逾期达天的;(2)甲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修改意见的;(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不真实、不合法或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5)甲方的陈述与保证虚假的;(6)甲方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及电视剧相关管理法规规定的工作的;(7)甲方超越本合同著作权约定行使权利的;(8)其他甲方严重违约行为。2.乙方依本章规定行使上述解除权时,须以邮寄方式做出,该解除通知有效送达甲方时,本合同解除。3.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应付而未付的阶段性服务费及费用应立即支付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第十章违约责任十九、违约责任1.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服务费的%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日,除上述违约金外,还需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处理。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之约定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拍摄等一切与本剧本有关之工作,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约定之服务费为标准要求双倍赔偿,相关著作权由乙方享有。3.乙方在某一创作阶段未按时交付提纲或剧本,双方经友好协商最多可推迟日交付,如经上述延展期届满仍未交付且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该阶段服务费的%作为逾期交付违约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履行,除上述违约金外,还需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处理。第15页/共20页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解除合同后,如系因相对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取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5.本合同单独规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如因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对方实际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取证费、律师费等)。第十一章不可抗力二十、不可抗力条款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暴动、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约期间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的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的适当的并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4.如不可抗力最终无法消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履行必须通知程序后,本同终止。第十二章其他约定二十一、双方关系甲、乙双方分别为各自独立且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隶属关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另一方对外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行为。二十二、禁止转让第16页/共20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十三、合同修改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二十四、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十六、标题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设置,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当以条款的具体规定为准,而不应参考该标题进行解释。二十七、通知与送达1.双方依本合同所采取通知、送达,需遵循以下原则:(1)任何面呈之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被通知人未签收的不得视为有效的送达;(2)任何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并在投邮小时后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法定节假日顺延);(3)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并取得传送确认时视为送达,但是,如果发出通知的当天为节假日,则该通知在该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视为已经送达;第17页/共20页(4)任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在邮件进入指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但是如果发出通知的当天为节假日,则该通知在该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视为已经送达。2.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通信号码或被通知人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天之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信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二十八、签署1.本合同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拟定、签署,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2.本合同所指“日”包含本数在内,截止点为当日23点59分59秒。(以下为签署页)附件:1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剧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2.出具给甲方的确认函3.关于剧本《》的权利归属声明原始版权权利文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原著作者身份证明、版权页、网络作品首次发表网页截图、各权利继受方身份证明、各权利继受方取得授权作品合法版权权利的法律文件、合作合同授权书等相关文件)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授权代表:附件一:确认函第18页/共20页致:本人(身份证号:)确认:有权全权代理本人与贵司就电视剧《》的编剧工作进行谈判并签署《剧本创作委托合同》,由确保本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贵司提供服务,本人同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涉及我本人的全部义务。合同中或/和编剧作出的承诺,均等同于我本人作出的承诺,本人自愿遵守,并与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本人再次确认为电视剧《》剧本的创作工作而进行的筹备、构思或提供的所有素材、创意等未对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且保证创作的文学剧本中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特此确认。确认人(签字并摁手印):年月日附件二:关于剧本《本人:身份证号:笔名:。为小说《》(出版社,年出版)的唯一作者及原始著作权人,本人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小说改编创作了剧本《》(名称和集数暂定,变化不影响本声明效力)。现本人就该剧本的权利归属事宜声明如下:该剧本全部著作权权利自始且永久归公司享有,公司有权独立行使剧本的全部版权,自主决定对剧本的开发、修改以及进行前传、后传及续集等后续创作公司亦有权将剧本的全部权利许可或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行使,无须再经过本人的同意,亦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公司及其下游领权方、合作方可根据剧本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为本人进行编剧署名(包括编剧署名的具体方式、位置及排序)。本人承诺日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公司及其下游领权方、合作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费用支付主张。特此声明。第19页/共20页声明人(签字):年月日第20页/共20页',)
提供剧本委托创作合同(与编剧经纪公司签署)会员下载,编号:1700547260,格式为 docx,文件大小为20页,请使用软件:wps,office word 进行编辑,PPT模板中文字,图片,动画效果均可修改,PPT模板下载后图片无水印,更多精品PPT素材下载尽在某某PPT网。所有作品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并拥有版权或使用权,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963098962@qq.com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