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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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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1#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1#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3#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3#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4#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4#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5#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5#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6#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6#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8#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8#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9#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9#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10#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10#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11#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11#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12#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12#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13#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13#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14#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14#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15#楼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15#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老商埠一期车库建设单位: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融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老商埠一期车库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及供热系统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进行质量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系统为/个采暖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本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壹年后的14天内。其余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时间为各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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