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标准规范 > 企业财产保险与理赔管理制度,企业财产保险理赔案例

企业财产保险与理赔管理制度,企业财产保险理赔案例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企业财产保险与理赔管理制度,格式为 doc ,大小 42496 KB ,页数为 2页

企业财产保险与理赔管理制度


('编号:1234545677890版次:1发布日期:2009.10.3企业财产保险及理赔管理办法企业财产保险及理赔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实施本程序,加强对本企业保险业务的管理,以最低的保费支出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产物资投保及理赔业务。3.职责:财务部是企业财产险、机损险、车辆险投保承办部门,并负责其理赔工作。4.相关文件和术语:4.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4.2《财务管理制度》5.内容:5.1定义:根据公司财产保险的统一部署,我公司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投保了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产品责任险及产品质量险四个险种。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5.1.1财产险: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依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5.1.2机器损坏险:在保险期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因下列原因引起或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依照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5.1.2.1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5.1.2.2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5.1.2.3离心力引起的断裂;5.1.2.4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器原因。5.1.3产品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5.1.4车辆险:在保险期内,因车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照车辆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5.2理赔5.2.1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各财产使用部门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95500进行报案,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同时通知财务部协助理赔。5.2.2发生机器损坏责任事故时,责任部门要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95500进行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并通知工程部协助理赔。5.2.3发生车辆事故,原则上不得私了,事故司机除向交通部门报案外还要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95512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定损。5.2.4财产险办理索赔时,所需证明材料由财务部负责办理。5.2.5机损险办理索赔时,所需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技术部门鉴定、设备报价等)由工程部负责办理。5.2.6车辆险办理索赔时,所需证明材料(如:事故认定书、判决书、费用发票等)由车辆所属部门办理。5.35.3.1财务部在每年保险到期前1个月准备投保资产明细和车辆明细。5.3.2财务部在每年保险到期前20天办理投保资产和投保险种的签批。5.3.3财务部在每年保险到期前15天按确定的投保费率核算投保费用,与股份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5.3.4财务部按合同规定办理保费支付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支付5.4发生以上责任事故时,责任部门必须如实报告财务部,以便向保险公司理赔。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同时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5.5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2编号:1234545677890版次:1发布日期:2009.10.3企业财产保险及理赔管理办法修改状态序号章节号摘要通知单号修改人日期2-2',)


  • 编号:1700845787
  • 分类:标准规范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2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42496 KB
  • 标签:

广告位推荐

相关标准规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