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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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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施方案(最新)再生资源回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循环经济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重要渠道。为了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减轻垃圾处置压力,促进资源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文件《XX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委办﹝X﹞85号)、《XX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X﹞291号)、《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X﹞46号)、《关于印发X年各区、县(市)治理固体废物工作专项考核细则的通知》(X治废办﹝X﹞18号)等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努力实现XX新崛起的发展目标,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大力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治废”工作要求,精准施策,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有序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变废为宝,促进垃圾源头减量。(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政府在政策制定、行业规划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完善支持政策,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2.坚持统筹当前和立足长远相结合。着眼当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同时,立足长远,坚持减量化、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为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3.坚持突出重点和兼顾全局相结合。以主城区为主,城乡统筹,因地制宜,以规范建设分拣中心、回收网点为重点,以推广先进回收模式和培育龙头企业为主线,着力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推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规范发展。(三)工作目标到X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一步健全,居民小区、中心(行政)村普遍设置回收网点(标准化回收站,下同),完成全市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85个,力争达到100个;提升或建设1至2个分拣中心,年分拣能力达到8万吨。加快推广先进回收模式,实行“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培育出1至2家年回收1万吨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示范龙头企业。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要求。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源头回收网络。回收网点布局合理,择优引进回收企业,以方便居民交售再生资源为原则,每个居民小区(或1000户左右)、行政村(或2000户左右)设置一个回收网点,每个网点营业面积10平方米以上。商场、学校、宾馆、酒吧(KTV)以及没有条件设置回收网点的公共场所,可设置智能回收箱等设施。新建小区应配套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回收物品做到“日收日清”,减少环境影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旅游商务务、市城管局,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旅游商务局、市文广新局)(二)加强资源分拣利用。规划建设1至2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规划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以满足当地再生资源分拣、存放的需要。鼓励现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科学分拣功能,促进资源增值,属地的闲置厂房可以租赁等方式提供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作分拣使用。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综合产业园区,具备加工、再制造、仓储、交易等功能,促进资源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旅游商务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三)加速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升级,培育一批线上和线下再生资源回收试点企业,按照先街道后乡镇的顺序,逐步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力争在X年前,覆盖90%社区和60%中心(行政)村。鼓励企业建设信息化回收平台,应用二维码和手机APP等互联网技术进行回收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尝试再生资源回收和提供居民日常生活用品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提升资源回收效率。(责任单位:市旅游商务局,配合单位:乡镇(街道))(四)推广先进回收模式。以市或乡镇(街道)为单位与回收能力强、效率高、服务好、对垃圾减量作用明显的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购买服务。可由市政府(或指定部门单位)与回收企业签订可回收物统收的合作协议,也可针对市场失灵品种购买服务。同时,乡镇(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应当在企业落实回收网点、运输、分拣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物业保洁员、垃圾分类专管员兼做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人员兼做垃圾分类指导员。(责任单位:市旅游商务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乡镇(街道))(五)培育龙头示范企业。X年重点培育1至2家回收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为纽带,收编个体回收人员,整合行业资源,延伸产业链,形成综合性回收企业,实现规模化运作和品牌化经营,提高回收综合服务能力和行业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市旅游商务局)(六)强化行业标准规范。及时发布上级部门制定的社区回收和各类分拣标准,以及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回收网点实行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营业时间、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着装标准;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辆实行统一车型、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登记注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市旅游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七)强化行业秩序监管。严厉打击利用再生资源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企业。打击无照经营,禁止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三、政策扶持(一)支持回收网点建设。与市(或指定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签订合作协议的回收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可减免租金提供营业房,或结合垃圾投放点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参照XX市有关政策意见的标准,每建成一个标准化回收网点,市财政给予2至3万元/年补贴,每个正常经营的网点连续支持3年。其中营业面积10至15平方米(含)的网点每年补助2万元,15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每年补助3万元。每建成一处智能回收设施,给予不高于总投资额30%的一次性补贴。(二)支持分拣中心建设。企业投入的设施设备给予不高于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款)30%的一次性补贴,占地面积大于30亩的综合性分拣中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废玻璃、废家具分拣中心不超过200万元,其他分拣中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落实保障专项经费。根据目标任务和部门责任,在部门预算中保障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财政购买服务、创新模式推广、骨干示范企业培育、教育培训、统计监测、规划标准制定和表彰宣传等。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保障。成立XX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旅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文广新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单位职责,落实任务分解。领导小组下设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办公室(简称再生资源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指导督促机制,加强工作联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回收体系建设、回收绩效等情况纳入对街道、乡镇的目标考核体系。市治废办、再生资源办定期对乡镇(街道)回收体系建设进展及绩效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三)加强行业自律。按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会员的能力。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行业信息发布等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规范标准制定、从业人员培训、统计监测等任务。积极倡导“规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四)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建设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模式新、服务好、垃圾减量效果明显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每年表彰奖励一批示范企业、回收分拣网点和先进个人,推动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形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 编号:1700828646
  • 分类: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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