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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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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技术规范


('CJJ××—××××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ConductorRailSystemofCityRailway(征求意见稿)CJJ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CJ××××—××××目次前言21总则32术语43接触轨系统设计73.1一般规定73.2气象条件73.3防雷、绝缘、接地83.4平面布置83.5支持结构94材料及防腐105接触轨系统施工115.1一般规定115.2绝缘支撑装置安装115.3接触轨安装125.4防护罩安装135.5电连接安装145.6设备安装145.7接地线及均回电缆敷设155.8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166接触轨系统施工质量验收186.1一般规定186.2绝缘支撑装置276.3接触轨及附件276.4防护罩296.5电连接306.6接地线316.7隔离开关316.8避雷器326.9均、回电缆敷设及箱体安装336.10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346.11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347接触轨检修维护387.1一般规定387.2监测387.3清扫407.4维修407.5大修46CJ××××—××××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主编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在总结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中接触轨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我国现有的接触轨技术水平和今后的发展方向,经过调研和试验,适当地吸取和借鉴了部分国外标准,力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在编制的各个阶段,多次以座谈会和函审等形式,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召开专业会议,经过反复修改和补充,最后经审查定稿形成本规范。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的设计、施工技术以及运营维护要求,本规范共分9章。主编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参编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厂主要起草人:CJ××××—××××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统一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的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质量优良、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特制定本技术规范。1.0.2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列车设计时速不大于110km/h,供电电压直流750V或直流1500V的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验收和检修维护。1.0.3接触轨系统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近期与远期的行车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功能,主要功能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1.0.4设计中所选用的设备应能满足接触轨系统的要求,应积极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合理的新设备、新材料,设计应采用标准设备,当必需采用非标准设备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其主要技术条件。1.0.5工程采用的设备器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技术规定并有鉴定文件,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及器材,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或合同中规定的标准。1.0.6施工、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本规范制定相应的施工、运营组织设计、技术管理细则,施工、运营操作工艺及技术安全措施等。1.0.7施工、运营单位应按本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严格施工、维修质量自查,严格过程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检测手段检测施工、维修质量。1.0.8工程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当相关技术条件、设计要求的质量指标高于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按相关技术条件、设计要求办理。1.0.9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验收和检修维护相关标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CJ××××—××××2术语2.0.1接触轨系统conductorrailsystem安装在走行轨旁,供给列车电能的特殊输电设备。接触轨系统主要由绝缘支架、接触轨、中心锚结、电连接、防护罩、接地等组成。2.0.2接触轨conductorrail接触轨系统中的导电轨。2.0.3绝缘支架conductorrailsupport支撑并固定接触轨,起绝缘和支撑作用的装置。2.0.4膨胀接头conductorrailexpansionjoint连接两段接触轨,用于补偿接触轨因热胀冷缩产生的长度变化的部件。2.0.5中心锚结fix-point安装于绝缘支架(或绝缘子)两侧,用于防止接触轨向两端不均匀窜动的固定连接件。2.0.6端部弯头conductorrailramp安装在接触轨断口处与接触轨相连接,用于引导受电靴可靠过渡或平稳离开接触轨的受流面的部件。2.0.7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qualityofengineering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2.0.8验收acceptance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0.9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0.10检验批inspectionlot按同一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0.11检验inspection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2.0.12见证witnessCJ××××—××××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2.0.13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testing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2.0.14平行检验parallelacceptancetesting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2.0.15工序constructionalprocedure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歇及停顿分割的作业活动,是组成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2.0.16交接检验handingoverinspection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2.0.17主控项目dominantitem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18一般项目generalitem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2.0.19抽样检验samplinginspection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的检验。2.0.20抽样方案samplingscheme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2.0.21计数检验countinginspection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2.0.22计量检验quantitativeinspection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2.0.23观感质量qualityof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2.0.24返修repair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2.0.25返工rework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CJ××××—××××2.0.26一般缺陷common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27严重缺陷serious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28电分段sectioning接触轨在电气上相互分开的区段。2.0.29受电靴collectorshoe列车从导电轨上取得电流的装置。2.0.30冷滑cold-running在接触轨无电条件下受电靴沿接触轨滑行的试验。2.0.31热滑在接触轨系统带电条件,列车带电运行试验。CJ××××—××××3接触轨系统设计3.1一般规定3.1.1接触轨系统允许的行车速度不应小于线路的最高行车速度。3.1.2接触轨系统的电压等级可采用DC750V或DC1500V,电压的允许波动范围应符合表3.1.2的规定。表3.1.2接触轨系统电压值系统电压(V)标称值最高值最低值7509005001500180010003.1.3接触轨授流方式按授流接触位置的不同可分为上部授流方式、下部授流方式和侧部授流方式。3.1.4接触轨可采用钢铝复合或低碳钢材料。在同一线路上不宜采用不同材质的接触轨。3.1.5接触轨系统以接触轨为正极,走行轨为负极,并分别通过上网电缆和回流电缆与牵引变电所连接。3.1.6接触轨设计的强度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接触轨及端部弯头、膨胀接头、中间接头、中心锚结和电缆连接板等接触轨附件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2合成材料绝缘受力组件的抗拉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0。3瓷绝缘子的抗弯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0。3.1.7接触轨零部件应耐腐蚀、耐疲劳、强度高,紧固件应采取有效的防松措施。3.2气象条件3.2.1接触轨设计的气象条件,应根据最近记录年限不少于20年的城市气象资料计算,并结合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或电气化铁路的运行经验确定。3.2.2接触轨的结构设计风速,应采用空旷地区、离地面10m高处的10min自动记录50年发生一次的平均最大值。如气象台(站)的记录值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应按规定CJ××××—××××进行换算。3.2.3接触轨设计的各项气温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最高温度宜采用40℃,接触轨最大允许温升45℃;2最低温度应按15年发生一次的平均最低值计算确定。3.3防雷、绝缘、接地3.3.1应按下列原则对接触轨进行大气过电压保护:1隧道口、为地面及高架桥区段接触轨供电的上网隔离开关处应设避雷器。2地面及高架桥区段负回流箱内设避雷器。3高雷区及强雷区,下列重点位置应设避雷器:1)空旷的地面区段及高架桥区段每隔约200m处;2)车辆段及停车场试车线每隔约200m处。4避雷器的工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3.3.2接触轨带电部分和接地体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表3.3.2接触轨带电部分和接地体之间的最小净距(mm)标称电压静态动态绝对最小动态750V2525251500V150100603.3.3整体绝缘支架或绝缘子的泄漏距离,DC750V系统应不小于180mm,DC1500V系统应不小于250mm。3.3.4在DC1500V系统中,接触轨系统应设独立的接地线,所有不带电金属部分与接地线连接,接地线与牵引变电所内接地网相连,构成接触轨系统接地保护回路。3.4平面布置3.4.1接触轨跨距应根据授流方式、接触轨挠度、支持结构形式确定。上部授流方式接触轨跨距不宜大于5m,下部授流方式接触轨跨距不宜大于6m。3.4.2上部授流或下部授流方式下,接触轨授流面应与走行轨轨顶面连线平行,接触轨中轴线与轨面连线中垂线应等距;侧部授流方式下,接触轨授流面应与走行轨轨顶面连线垂直且与轨面连线中垂线等距。具体数值及安装误差应根据车辆受电靴与接触轨相对CJ××××—××××运动中的可靠接触确定。3.4.3接触轨锚段长度应根据环境温度、载流温升、接触轨线膨胀系数、膨胀接头补偿范围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锚段长度不宜大于120m。3.4.4接触轨机械分段应设在平交道口、道岔、地下车站人防门、防淹门处。采用接触轨自然断开方式,两断轨间电气连接,断口长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应不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使用。3.4.5接触轨电分段应设在下列各处:1)有牵引变电所车站的车辆进站端;2)辅助线与正线的衔接处;3)车辆段出入段线与正线间;4)车辆段各供电分区间;5)车辆段及停车场检修库入口处。3.4.6道岔区段接触轨的布置应根据接触轨的安装位置、车辆受电靴外轮廓尺寸、道岔型号,转辙机位置等因素确定。应满足列车正常、安全行驶的要求。3.4.7接触轨断轨处应设端部弯头。端部弯头坡度正线区段宜为1:50,车场线宜为1:30。3.4.8接触轨锚段中部应设中心锚结。3.4.9接触轨宜安装防护罩,防护罩上应设置易于识别的警示标志。3.4.10在柔性架空接触网与接触轨的衔接处,应设置过渡段。过渡段的长度应不小于列车长度。3.4.11接触轨敷设终点应设置接触轨终端。3.4.12在人员易进入的场所,应对接触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3.5支持结构3.5.1接触轨在道床上的固定应根据不同的道床型式采用相应的安装方式。在整体道床区段,可采用直接固定在道床上、预制基础或与轨枕合架方式;在混凝土轨枕区段,可采用与轨枕合架方式;在高架桥区段,可采用直接固定在道床上或预制基础方式。3.5.2接触轨可采用绝缘子或整体绝缘支架固定。CJ××××—××××4材料及防腐4.0.1低碳钢轨应采用牌号及技术要求不低于Q235A级的碳素结构钢,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700-1988《普通碳素结构钢》的要求。4.0.2钢铝复合轨、膨胀接头、端部弯头的钢带宜采用牌号为1Cr12、1Cr17(430)或0Cr18Ni9的铁素体或奥氏体不锈钢,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4237-1992《不锈钢热扎钢板的钢号和化学成份》的要求。4.0.3接触轨钢结构支撑装置可采用牌号为Q235A的碳素结构钢,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700-1988《普通碳素结构钢》的要求。4.0.4绝缘子及整体绝缘支撑装置的金属安装底座可采用牌号为Q235A的碳素结构钢,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700-1988《普通碳素结构钢》的要求。4.0.5钢铝复合轨、膨胀接头、端部弯头的铝轨本体及相关连接件材质可采用牌号为6101(T6)、6063(T6)的铝合金,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符合GB/T6892-2000《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尺寸偏差符合GB/T14846-1993《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高精级要求。4.0.6钢铝复合轨辅助导流部分宜采用铜或铜合金材质。4.0.7接触轨整体绝缘支撑、防护罩支撑应采用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材料。4.0.8接触轨防护罩应采用绝缘性能好、强度高的材料。4.0.9非金属材料在隧道内应低烟、无卤、阻燃,在户外应采取防老化措施。4.0.10绝缘子可采用瓷、硅橡胶及环氧树脂材料。4.0.11钢铝复合轨紧固件宜采用A2—70级奥氏体不锈钢材料,也可采用Q235A材料。Q235A材质制造的紧固件强度级别不低于4.6级,螺母强度不低于5级。紧固件在螺栓、螺母、螺纹连接或其它型式连接时应有防松措施。4.0.12螺栓按GB/T5780-2000,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T1220-1992和GB/T3098.6-2000的规定。4.0.13螺母按GB/T6170-2000,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T1220-1992和GB/T3098.15-2000的规定。4.0.14平垫按GB/T95-1985,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T1220-1992。4.0.15弹垫按GB/T93-1987,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T1220-1992。4.0.16低碳钢轨紧固件应采用牌号及技术要求不低于Q235A级的碳素结构钢。4.0.17绝缘子及整体绝缘支撑装置的金属安装底座、接触轨钢结构支撑装置、Q235A材质制造的紧固件宜采用热浸镀锌进行表面防腐处理。CJ××××—××××5接触轨系统施工5.1一般规定5.1.1本规定适用于采用钢铝复合轨,下部授流或上部授流方式,供电电压等级为直流750V或1500V的接触轨系统。普通低碳钢接触轨系统的施工质量应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规定执行。5.1.2接触轨系统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如需变更应按相关规定执行。5.1.3接触轨施工中应推广和采用经鉴定批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同时应制订不低于本标准水平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5.1.4接触轨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5.1.5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认真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质量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5.1.6接触轨应在走行轨起、拨、整道达标后安装。接触轨安装时应与变电所施工相配合。5.1.7接触轨系统工程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已审查并交底,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已编完并经批准,且已交底;3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已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测量;4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已基本落实,机具、劳力能满足施工需要;5前期工程已基本完成,能满足接触轨施工要求;6临建房屋、工程用水、用电、运输通道等已妥善解决;7开工报告已批准,开工日期已确定。5.1.8接触轨系统带电部分和接地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第3.3.2条的规定。5.2绝缘支撑装置安装5.2.1接触轨绝缘支撑位置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接触轨采用预留套管或构件在道床或轨枕上固定,预留管、件的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接触轨采用在道床或轨枕上钻孔固定,起测点应符合设计规定,或以道岔CJ××××—××××的理论岔心为起测点;2纵向测量应采用钢卷尺,测量器具应经检定合格;3接触轨设置长度、断电区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绝缘支撑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调整范围不大于0.3m,但调整后的跨距不得大于设计允许值;4测量定位时应避开隧道或桥梁伸缩缝、预留沟槽、预埋管线等结构或设施;5横向测量中,绝缘支撑在道床或轨枕上的固定孔位宜采用模板测量,模板中心线应垂直于线路中心线,孔位中心至走行轨中心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偏差为±2mm。5.2.2绝缘支撑运抵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1绝缘子、绝缘支架表面应光洁,外观检查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2金属底座镀锌层应均匀、无锌层剥落、漏镀、锈蚀现象;3螺栓杆件螺纹完好,螺杆与螺母配合良好。5.2.3绝缘子、绝缘支架在安装前应测试绝缘电阻和做交流耐压试验,抽查数量和试验标准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5.2.4绝缘支撑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底座与道床或轨枕的连接应牢固。绝缘支架(或绝缘子)与底座连接应牢固,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要求。2绝缘支撑在垂直线路的水平方向和铅垂方向的调节孔宜居中安装,调节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以满足安装调整要求。5.3接触轨安装5.3.1接触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各部尺寸符合要求,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5.3.2在接触轨装卸作业中应遵守下列规定:1接触轨应采用长度大于1/3轨长的横梁配两根以上吊带进行吊运;2吊带必须采用尼龙等柔性材料,禁止使用钢丝绳或钢带;3使用叉车吊运长度大于6m的接触轨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轨的端部发生摆动而引起的损环;4接触轨堆放场地平整,堆垛应放在支垫物上,支承点不得小于四个,多层叠放时各层支垫物位置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层支承点在同一平面上,堆放层数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CJ××××—××××5.3.3接触轨切割、钻孔应符合下列要求:1接触轨切割宜采用专用锯轨机具,切口应方正平直,误差不得超过1°,切口平面应打磨平整,切口边缘应去除尖角,清除毛剌;2当在接触轨上钻孔时,应采用配套钻孔模具或套用鱼尾板钻孔,孔位应正确,无歪斜,并去除毛刺、清理干净。5.3.4端部弯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端部弯头装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端部弯头的折弯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端部弯头在绝缘支撑处应伸缩自由,预留伸缩范围符合设计要求。5.3.5接触轨接头对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间接头与接触轨相连接的接触面均应清洁,并应涂抹导电油脂;中间接头与接触轨轨腹连接密贴,紧固件安装齐全,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2接触轨接头处授流面连接应平顺;3中间接头端面距相邻的绝缘支撑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5.3.6膨胀接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膨胀接头装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膨胀接头的间隙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预留值施工偏差为±5mm。5.3.7接触轨中心锚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锚结装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锚结的安装应与膨胀接头的间隙设置保持一致;3锚结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5.3.8接触轨安装后大方向远视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圆顺,无硬弯。接触轨中轴线至走行轨轨顶面连线中垂线(或相邻走行轨内侧)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施工允许偏差为±5mm。接触轨授流面应与走行轨轨顶面平行,至走行轨轨顶面的垂直距离符合设计规定,施工允许偏差为±5mm。接触轨授流面在两相邻绝缘支撑处的相对高差不大于3mm,困难条件不大于5mm。5.4防护罩安装5.4.1防护罩运达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防护罩表面应光滑,厚度均匀,边缘整齐,无裂纹、气泡、起皮等缺陷。CJ××××—××××5.4.2防护罩切割制作时,长度应符合要求,切割面应平整、无毛刺,并将切口清理干净。5.4.3防护罩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护罩的选配应符合设计要求;2防护罩的安装应牢靠、平顺;3防护罩支撑的间隔及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4防护罩搭接应紧密牢固,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后的防护罩应连续无空隙;5防护罩应将接触轨端部弯头罩住,外留长度符合设计要求;6防护罩上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5.4.4防护罩安装后应满足地铁限界要求。5.5电连接安装5.5.1电连接电缆的型号、材质、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无损伤,绝缘良好。5.5.2电连接应装在设计规定的位置,电连接长度应根据实测或以设计要求确定,连接接触轨时应预留因温度变化而产生的位移长度。5.5.3电连接与接触轨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接线板的设置位置及其至相邻绝缘支撑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2电缆在电缆接线板上固定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铜铝过渡措施;3电缆在电缆接线板上安装时应预留因温度变化而产生的位移长度;4电连接所有安装接触面均应清洁、涂抹导电油脂;5电连接与接触轨连接牢固可靠,电缆排列整齐、固定牢固,标志牌字迹清晰、挂装牢靠。5.6设备安装5.6.1避雷器、隔离开关本体外观应无损坏,绝缘子应完好、整洁,零件应配备齐全,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5.6.2避雷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避雷器的型号、安装位置及引线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避雷器支架安装应水平端正、固定牢靠;CJ××××—××××3避雷器引线连接不应使接线端子受到超过允许的外加应力;4避雷器接地体的安装方式及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规定,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5.6.3隔离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隔离开关的型号、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检测主触头接触良好,绝缘测试值、主回路接触电阻值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2安装、调试方法及步骤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安装尺寸符合设计图,安装后应满足地铁限界要求;3隔离开关底座应安装水平,同组开关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各部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4隔离开关应分合顺利可靠,分、合位置正确,触头接触良好。操作机构的分合闸指示与开关的实际位置一致。隔离开关机械或电气闭锁应准确、可靠;5隔离开关安装后在分、合位置带电部分至接地体的距离符合设计要求;6隔离开关各部件连接紧固无松动,铰接处活动灵活;7隔离开关刀口部分涂导电油脂,机构的连接轴、转动部分涂润滑油;8隔离开关引线连接正确牢固,布线规整;9隔离开关接地的安装方式及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规定,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5.7接地线及均回电缆敷设5.7.1接地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接地线的规格、型号、材质、各部尺寸及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规定;2所有不带电金属底座均应与接地线可靠连接,接地线连接无断点、无遗漏。接地线采用扁铜或扁铝时,扁铜或扁铝与不带电金属底座连接的孔位按现场实测钻孔,孔位应正确、无歪斜、无毛刺,接地线接头搭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可靠;3接地线与牵引变电所接地网可靠连接,连接符合设计规定;5.7.2均(回)流箱安装及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均(回)流箱的规格、型号、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箱体无锈蚀、防水性能良好;2均(回)流箱安装水平、牢固,箱体满足地铁限界要求,箱内绝缘间距符合设计要求;3电缆在箱内连接牢固,载流截面符合要求,导通良好;4电缆布置规整、弯曲半径符合要求,电缆中间无接头,电缆与接线端子压接紧固。CJ××××—××××5电缆与钢轨的连接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前应将钢轨接触面打磨、除锈,电缆与钢轨连接应牢固可靠。5.8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5.8.1冷滑试验应采用电动客车或具有等效电动列车检测结果的其它车辆进行。5.8.2冷滑试验应具备下列条件:1冷滑试验区段接触轨系统已全面竣工,并已进行检查,检测记录完整,检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2冷滑试验区段的限界检查已完成,所有侵限问题均已解决。3已对冷滑试验区段线路进行了清理,没有影响冷滑试验的障碍存在。5.8.3冷滑试验不得少于2次,第一次运行速度为5~10km/h,第二次运行速度为30~50km/h,车辆段为20~30km/h。如需进行第三次,应按正常运行速度运行。5.8.4冷滑试验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于送电开通前处理完毕:1授电靴在接触轨上滑行应平顺;2授电靴在弯头处切入及脱离应顺滑、位置正确;3防护罩及其托架不得突出接触轨限界;4沿线设备及线缆安装牢固,不得侵入设备限界。5.8.54.8.5接触轨系统送电开通前进行绝缘测试,绝缘测试符合下列要求:1绝缘子及绝缘部件已经全部清扫干净,绝缘包扎物已全部清理;2接触轨上所有临时接地线均已撤除;3隔离开关的分、合闸位置正确;4线路已巡视完毕,无异常情况;5按供电臂确认送电开通区段接触轨系统绝缘良好。5.8.6接触轨系统送电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工程验收及冷滑试验中发现影响送电的接触轨各项缺点已克服完毕;2所有临时保护接地线已全部撤除;3各种标志、警示标已安装齐全;4送电通告已张贴,进入线路的所有通道已封锁;5隔离开关分合闸位置正确,轨回流系统经检查确认已可靠接通;6送电开通方案已批准,送电开通组织已成立,人员已到位,设施完好;CJ××××—××××7绝缘测试结果已通过送电小组确认,符合送电要求。5.8.7接触轨系统送电时,分别按供电臂对接触轨系统分别进行试送电,在供电臂末端用直流验电器验电,各供电臂始、末端应确保有电。5.8.8接触轨系统空载运行1h无异常,可进行电动车组负载试验,并运行24h合格后方可进行试运行。CJ××××—××××6接触轨系统施工质量验收6.1一般规定6.1.1接触轨系统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表6.1.1的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表6.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开工日期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序号项目内容1开工报告2现场质量管理制度3质量责任制4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施工技术标准、设计文件6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7施工复测及测量控制资料8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9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及审批10分包方资质及对分包方单位管理制度11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12施工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设置13材料、设备管理制度检查结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6.1.2接触轨系统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CJ××××—××××1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新材料、新设备、新器材及进口设备和器材的进场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试验及合同规定的有关文件、检测报告等。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1.3接触轨系统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10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6.1.4接触轨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6.1.5单位工程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6.1.6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6.1.7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设备等划分。6.1.8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划分,其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CJ××××—××××6.1.9接触轨系统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1.9的规定。表6.1.9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量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接触轨系统接触轨敷设绝缘支撑装置一站一区间6.2.1~6.2.36.2.4接触轨及附件一站一区间6.3.1~6.3.7防护罩一站一区间6.4.1~6.4.26.4.3电连接一站一区间6.5.1~5.5.26.5.3接地线一站一区间6.6.1~5.6.36.6.4其它设备隔离开关一站一区间6.7.1~5.7.56.7.6~6.7.7避雷器一站一区间6.8.1~5.8.36.8.4均流回流电缆敷设及箱体安装一站一区间6.9.1~6.9.26.9.3~6.9.4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全部6.10.1~6.10.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6.1.10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等的检验,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3)对本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验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6.1.1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CJ××××—××××差的1.5倍;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6.1.12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6.1.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6.1.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6.1.15当检验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当对试块试件、设备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6.1.1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6.1.17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6.1.17填写。6.1.18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6.1.18填写记录。6.1.19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6.1.19填写记CJ××××—××××录。6.1.20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6.1.21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6.1.21填写记录。单位工程验收包含综合质量验收的内容,综合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6.11章的有关规定。6.1.22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对所承担工程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有关工程资料移交总包单位。表6.1.17______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23456789一般项目12345CJ××××—××××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职质量检查员年月日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年月日分项工程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年月日表6.1.18______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序号检验批部位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9101112CJ××××—××××13说明: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年月日表6.1.19______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910CJ××××—××××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检测)报告验收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抽查项目应按表6.11.2和表6.11.3确定。CJ××××—××××表6.1.20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1分部工程共分部经查,符合标准规定及设计要求分部2综合质量评定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共项经查,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共核查项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4观感质量验收共检查项评定为合格的项评定为差的项5综合验收结论验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公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公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CJ××××—××××6.2绝缘支撑装置主控项目6.2.1底座、绝缘支架或绝缘子及连接零配件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号、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全部、监理单位20%进行外观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和进行外观检查。6.2.2绝缘支架或绝缘子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施工单位按每批次数量的10%测量绝缘电阻,监理单位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查阅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目测、绝缘电阻测试。6.2.3底座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底座与道床或轨枕的连接应牢固。绝缘支架或绝缘子与底座连接牢固,螺栓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尺量、用力矩扳手检查。一般项目6.2.4绝缘支撑装置在垂直线路的水平方向和铅垂方向的调节孔宜居中安装,调节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以满足安装调整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6.3接触轨及附件主控项目6.3.1接触轨及附件运达现场应进行检查,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全部、监理单位20%进行外观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检测试验报告和进行外观检查。CJ××××—××××63.2接触轨设置长度及断电区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观察、尺量检查。6.3.3端部弯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端部弯头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2端部弯头的折弯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端部弯头在绝缘支撑处应伸缩自由,预留伸缩范围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3.4接触轨接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间接头与接触轨相连接的接触面均应清洁,并应涂抹导电油脂;中间接头与接触轨轨腹连接密贴,紧固件安装齐全,紧固力矩符合设计要求2接触轨接头处授流面连接应平顺;3中间接头端面距相临的绝缘支撑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力矩扳手测量检查。6.3.5膨胀接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膨胀接头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膨胀接头的间隙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预留值施工偏差为±5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3.6接触轨中心锚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锚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锚结的安装应与膨胀接头的间隙设置保持一致;3锚结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CJ××××—××××6.3.7接触轨敷设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圆顺,无硬弯。接触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7的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曲线段控制点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表6.3.7接触轨安装允许偏差序号项目允许施工偏差(mm)1接触轨中轴线至走行轨轨顶面连线中垂线(或相邻走行轨内侧)的距离±52接触轨授流面至走行轨轨顶面的垂直距离±53接触轨授流面在两相邻绝缘支撑处的相对高差不大于3mm,困难条件下不大于5mm。6.4防护罩主控项目6.4.1防护罩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号、材质、强度、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检测试验报告,施工单位全部、监理单位20%进行外观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检测试验报告和进行外观检查。6.4.2防护罩安装后应满足地铁限界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1000m检查100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一般项目6.4.3防护罩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CJ××××—××××1防护罩的选配应符合设计要求;2防护罩的安装应牢靠、平顺;3防护罩支撑的间隔及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4防护罩搭接应紧密牢固,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后的防护罩应连续无空隙;5防护罩应将接触轨端部弯头罩住,外留长度符合设计要求;6防护罩上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5电连接主控项目6.5.1电缆、线夹运达现场应对其规格、型号、电压等级、材质、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设计规定和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全部、监理单位20%进行外观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和进行外观检查。6.5.2电缆的敷设路径、连接接触轨的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应布线美观,安装稳固,外观无损伤。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一般项目6.5.3电连接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接线板的设置及其至相邻绝缘支撑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2电缆在电缆接线板上固定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铜铝过渡措施;3电缆在电缆接线板上安装时应预留因温度变化而产生的位移长度;4电连接所有安装接触面均应清洁、涂抹导电油脂;5电连接与接触轨连接牢固可靠,电缆排列整齐、固定牢固,标志牌字迹清晰、挂装牢靠。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CJ××××—××××6.6接地线主控项目6.6.1线材运达现场应进行检查,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书,施工单位全部、监理单位20%进行外观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进行外观检查。6.6.2全线所有不带电金属底座均应与接地线可靠连接,连接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6.3接地线与牵引变电所接地网可靠连接,连接符合设计规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6.6.4接地线接头搭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可靠。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7隔离开关主控项目6.7.1隔离开关运达现场应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书,施工单位全部、监理单位20%进行外观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进行外观检查。6.7.2隔离开关型号、安装位置及各部件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CJ××××—××××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7.3隔离开关绝缘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电动隔离开关的电源和控制回路接线正确,在允许电压波动范围内能正确、可靠动作。隔离开关机械联锁应正确可靠。机构的分、合闸指示与开关的实际状态一致。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电气交接试验。6.7.4操作机构传动操作应轻便灵活,隔离开关应分合顺利可靠,分、合位置正确,触头接触良好。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操作检查。6.7.5隔离开关安装后,在任何情况下带电体对地的最小净距均应满足带电距离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一般项目6.7.6开关底座安装应水平、牢固。并列三联隔离开关的底座应在同一垂直高度上安装水平、牢固。隔离开关与底座连接应牢固。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7.7隔离开关引线连接正确牢固,布线规整。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8避雷器主控项目6.8.1避雷器运达现场应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书,施工单位全部、监理单位20%进行外观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进行外观检查。CJ××××—××××6.8.2避雷器安装位置、规格、型号、引线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引线连接正确牢固,并预留因温度影响的变化长度。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8.3避雷器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一般项目6.8.4避雷器安装应竖直,支架水平,连接牢固可靠。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9均、回电缆敷设及箱体安装主控项目6.9.1线材、设备运达现场应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书,施工单位全部、监理单位20%进行外观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进行外观检查。6.9.2均回流线及箱体的安装位置、接线数量及载流截面、均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安装后满足地铁限界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一般项目6.9.3均回流线应固定牢固、布置规整。均回流线与钢轨连接牢固可靠,电气导通良好,连接前钢轨连接面应打磨、除锈。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9.4箱体安装水平、牢固。均回流线接入箱内连接正确可靠。CJ××××—××××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6.10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主控项目6.10.1冷滑试验应在线路限界检查后进行。常速冷滑时受电靴在接触轨授流面上滑行应平顺,无碰靴、刮靴现象。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冷滑车检查。6.10.2开通区段接触轨系统应绝缘良好。接触轨系统送电后,各供电臂始、末端应确保有电。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各供电臂。检验方法:用2500V或1000V兆欧表测试,用直流验电器验电。6.11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6.11.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质量状况。6.11.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并按表6.11.2填写记录。表6.11.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工程定测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设备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CJ××××—××××5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电气试验报告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施工记录9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处理资料10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11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结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年月日注:核查人为监理单位人员。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6.11.3单位工程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进行核查,并按表6.11.3填写记录。表6.11.3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项目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1设备试验测试2接地装置测试3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4567CJ××××—××××8结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核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核查人为验收组的监理单位人员。6.11.4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方法和数量:1、设备试验测试全部检查;2、接触轨系统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进行观察及测试,建设单位组织热滑试验对接触轨系统的完整性和靴轨受流状态进行观察及测试;3、接地装置测试,全部检查。6.11.5结构实体质量和系统主要使用功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6.11.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评定,并按表6.11.6填写记录。表6.11.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项目名称质量状况质量评定合格差1基础2底座及支架3设备、器材4电缆敷设5标识、标志67CJ××××—××××891011检查结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观感质量评定为差的项目应返修。6.11.7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应进行返修。6.11.8观感质量合格标准:1设备本体及其支架无锈蚀现象,绝缘支架及防护罩表面光滑、平整,无裂纹、毛刺、起皮等现象;2线材无断股或松股现象;电缆排列整齐、顺直、美观。电缆走向布置合理,排列整齐。电缆标志牌的规格统一,字迹清晰;3连接件镀层良好。金属配件锌层均匀、无剥落。瓷件无缺釉斑点、起泡等现象,表面光洁。7接触轨检修维护7.1一般规定7.1.1“”本章按周期修编制,接触轨系统检修应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自动化检测手段和机械化维修手段,提升检修技术参数的精准度,不断提高系统运行品质和安全可靠性,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状态修过渡。7.1.2接触轨系统检修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持接触轨系统的正常技术状态,满足接触轨系统安全可靠供电的要求。7.1.3接触轨检修维护的主要内容为监测、清扫和检修,检修维护工作应根据监测、清扫和检修的周期以及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有计划地进行。7.1.4接触轨系统检修分维修和大修两种修程。1维修:维修系维持性修理。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处理定期检测和巡视发现的缺陷,保持接触轨的正常技术状态。2大修:大修系恢复性的彻底修理。主要是整锚段的更换接触轨和附属设备,并通过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改善接触轨的技术状态,增强供电能力,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需要。7.1.5每次开展接触轨的检修维护工作时,应做好各项检修维护记录。7.2监测7.2.1为了使维修工作更有针对性,应按规定周期对接触轨系统进行监测,监测分巡视、取流检查、专项检查和检测。7.2.2巡视是对接触轨进行外观检查,其周期和主要内容如下:1步行巡视:每月不宜少于2次。巡视的主要内容:1)有无侵入限界,妨碍电动车组运行的障碍;2)各零部件有无变形、松脱、缺失、烧伤、损坏等异常;3)绝缘部件有无破损、过热变色和闪络放电现象;4)有无其它危及行车和供电安全的现象。2乘车巡视:每月不宜少于2次。主要是登乘机车对可以直接观察到的接触轨部件进行外观检查。3遇有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适当地增加巡视次数。4在接触轨系统投入使用的初期,或者对存有较大缺陷的区段,应适当地增加巡视次数。5每次巡视检查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均应有专门的记录,巡视、检查发现的缺陷应纳入检修计划,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余的尽量纳入接触轨维修和大修中进行整修。7.2.3取流检查是对受电靴的取流状况进行检查,有条件时每季度不宜少于1次,主要内容为:检查受电靴与接触轨之间的实际接触取流工作状况,检查有无拉弧、碰撞等现象。7.2.4专项检查是在接触轨发生故障、或地铁发生影响接触轨的故障、或在自然灾害(暴风、洪水、火灾、冰凌、极限温度等)出现后,对相应接触轨设备的状态变化、损伤、损坏情况进行检查。专项检查的范围和手段根据检查的目的确定。7.2.5接触轨检测包括静态检测和动态检测。静态检测:用测量仪器和工具在静止状态下测量接触轨的技术状态。动态检测:利用检测车、巡检车等检测装置在运行中测量接触轨的技术状态。1静态检测项目:1)接触轨相对于轨道的几何位置(周期:不宜大于1年);2)膨胀接头补偿间隙(周期:不宜大于半年,或按产品说明书要求);3)防护罩支架几何位置(适用于上部授流接触轨系统,周期:不宜大于半年)4)避雷装置(周期按具体产品的相关标准)5)接地电阻(周期:3年)6)磨耗测量(周期:重点测量1年,全面测量不宜大于5年)。2有条件时,宜开展动态检测,动态检测每季度不宜少于1次。动态检测可开展以下主要项目:1)接触轨相对于轨道的几何位置2)冲击力(即硬点)3)离线4)接触轨系统电压5)接触压力(有条件时)6)膨胀接头补偿间隙(有条件时)3每次检测后,应对接触轨质量做出评价,同时将发现的缺陷纳入检修计划,对危及安全的缺陷要及时处理。7.3清扫7.3.1项目及周期:1绝缘部件:不宜大于12个月,污秽较严重的区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扫周期;2膨胀接头:上部授流接触轨系统不宜大于6个月,或根据产品说明书要求及实际情况而定;7.3.2范围:对绝缘部件、膨胀接头进行全面清扫。7.3.3主要内容:1检查绝缘支撑等绝缘部件上的积尘、污物、铁屑等情况,清扫干净;2检查膨胀接头上的积尘、铁屑情况,清扫干净;7.4维修7.4.1接触轨1周期:不宜大于12个月。2范围:对接触轨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3主要内容:1)检查接触轨本体情况;2)测量检查接触轨相对于轨道的几何位置参数;3)检查接触轨沿线路的形状;4)检查接触轨周围情况;5)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4技术标准:1)接触轨本体表面宜洁净,应无裂纹、破损、异常腐蚀、异常变形等现象;2)接触轨授流面表面应平整、顺滑,磨耗均匀、无偏磨,磨耗程度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要求;3)上部授流及下部授流系统的接触轨授流面距走行轨轨顶连线平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宜大于±5mm,相邻两支撑点授流面的高差不宜大于3mm,困难条件下不大于5mm;4)上部授流及下部授流系统的接触轨中轴线与走行轨轨顶连线中垂线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宜大于±5mm;5)上部授流及下部授流系统的接触轨授流面应与轨平面平行,允许偏差符合设计要求;6)接触轨直线段应平直,曲线段应圆顺、无硬弯;7)接触轨附近应无易燃物,无侵限及阻碍受电靴运行的异物,带电部分与接地体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3.3.2条的规定。7.4.2中间接头1周期:不宜大于12个月。2范围:对中间接头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3主要内容:1)检查中间接头本体情况;2)检查中间接头连接、接触情况;3)检查中间接头处接触轨等部件的授流面过渡情况;4)对需涂油防腐的紧固部件进行涂油;5)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4技术标准:1)中间接头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表面宜洁净,应无烧伤、发热变色、破损、变形及异常腐蚀;2)中间接头应与所连接的接触轨等部件安装密贴,机械连接良好、电气连接良好;3)中间接头所连接的接触轨等部件对接应端正,接缝应密贴,授流面应过渡平滑,不得出现台阶;4)中间接头的位置距相邻绝缘支撑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卡滞现象;5)紧固部件应齐全、完好、无变形,防腐、防松、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6)中间接头带电部分与接地体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3.3.2条的规定。7.4.3端部弯头1周期:不宜大于12个月。2范围:对端部弯头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3主要内容:1)检查端部弯头本体情况;2)测量检查端部弯头相对于轨道的几何位置参数;3)检查断轨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检查周围情况;5)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4技术标准:1)端部弯头本体表面宜洁净,应无裂纹、破损、异常腐蚀、异常变形等现象;2)端部弯头授流面应过渡平滑,磨耗均匀,磨耗及烧损程度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要求;3)端部弯头的绝缘支撑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端部弯头应能自由伸缩,不应与绝缘支撑产生卡滞;4)端部弯头相对于轨道的几何位置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5)端部弯头的折弯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断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7)端部弯头附近应无易燃物,无侵限及阻碍受电靴运行的异物,带电部分与接地体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3.3.2条的规定。7.4.4膨胀接头1周期:不宜大于12个月,并同时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2范围:对膨胀接头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3主要内容:1)检查膨胀接头各部件情况;2)检查膨胀接头电气连接情况;3)检查膨胀接头授流面情况;4)测量检查膨胀接头补偿间隙值;5)检查膨胀接头润滑情况,对需要润滑的部位进行润滑;6)对需涂油防腐的螺栓、螺母涂油;7)检查周围情况;8)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4技术标准1)膨胀接头表面宜洁净,部件应齐全、完好,无变形、异常腐蚀等现象;2)紧固部件的防腐、防松、紧固力矩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膨胀接头在温度变化时应能伸缩自如,无卡滞现象,电气连接应连接良好;3)膨胀接头授流面表面应平整、顺滑、磨耗均匀、无偏磨,磨耗程度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要求,授流面之间应过渡平滑,无刮碰受电靴现象;4)膨胀接头补偿间隙应符合安装曲线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5)膨胀接头润滑情况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6)膨胀接头宜居中安装,距两端绝缘支撑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7)膨胀接头附近应无易燃物,无侵限及阻碍受电靴运行的异物,带电部分与接地体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3.3.2条的规定。7.4.5绝缘支撑1周期:不宜大于12个月。2范围:对绝缘支撑、支撑底座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维护处理。3主要内容:1)检查支撑底座及锚固螺栓情况;2)检查绝缘支撑各部件及紧固情况;3)对需涂油防腐的螺栓螺母涂油;4)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4技术标准:1)支撑底座、锚固螺栓应部件齐全、完好,安装端正、稳固,无锈蚀、变形、破损等异常现象;2)绝缘支撑应部件齐全、完好,安装平整、端正、稳固;3)紧固部件的防腐、防松、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4)绝缘支撑应绝缘良好,表面无异物,应无异常变色、异常老化、表层剥落、裂纹、破损等现象;5)绝缘支撑安装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受力均衡、适度,无明显变形。7.4.6中心锚结1周期:不宜大于12个月。2范围:对中心锚结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维护处理。3主要内容:1)检查中心锚结部件及紧固情况,对需要涂油防腐的螺栓、螺母进行涂油;2)检查中心锚结的受力状态;3)检查周围情况;4)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4技术标准1)中心锚结应部件齐全、完好、无锈蚀,安装牢固可靠,紧固部件的防腐、防松、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2)中心锚结安装形式及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3)中心锚结两端受力应均衡、适度,接触轨及绝缘支撑应无明显变形;4)带电部分与接地体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3.3.2条的规定,且不得侵入限界。7.4.7防护罩1周期:不宜大于12个月2范围:对防护罩支撑、防护罩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3主要内容:1)检查防护罩本体情况;2)检查防护罩、防护罩支撑及接触轨之间的配合情况;3)检查防护罩之间的搭接情况;4)检查防护罩上警示标志情况;5)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4技术标准1)防护罩应选型正确、部件齐全完好,无异常变色、异常老化、表层剥落、裂纹、破损等现象;2)防护罩应安装牢固可靠,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罩、防护罩支撑及接触轨之间应配合良好,防护罩、防护罩支撑不得突出刮碰受电靴或者妨碍受电靴的取流;3)防护罩之间的搭接应符合设计要求;4)防护罩支撑布置应规整,布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5)防护罩上的警示标志应齐全、明显、清晰,标识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标识间距:车站内不宜大于15米、区间不宜大于30米,并在每处端部弯头末端标识。7.4.8电连接1周期:不宜大于12个月。2范围:对接触轨的电连接及相关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3主要内容:1)检查电连接的规格、数量、接线和外观情况;2)检查电连接的连接、接触情况,对需涂油防腐的紧固部件进行涂油;3)检查电连接布置、固定情况;4)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4技术标准1)电连接的规格、数量、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缺失、损坏、异常腐蚀;2)电缆应绝缘良好,无尖锐物体、重物挤压,无损伤、老化龟裂、过热变色、虫鼠害等异常现象,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3)电缆接线端子应压接良好,电缆与接线端子连接部位应采用绝缘热缩管套封;4)电连接、电连接接线板及接触轨之间应安装密贴、连接牢固可靠、电气接触良好,导流良好,铜铝过渡措施、安装位置、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紧固部件的防腐、防松、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5)电连接应接在接触轨的外侧,不得刮碰受电靴6)电连接应固定可靠,布置规整,布线应符合设计要求。7.4.9接地线1周期:不宜大于12个月2范围:对接地线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3主要内容:1)检查接地线的规格、数量、接线、外观情况;2)检查接地线的连接情况,对需涂油防腐的紧固部件进行涂油;3)检查接地线的固定情况;4)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处理。4技术标准1)接地线的规格、数量、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缺失、损坏、异常腐蚀;2)接地线应连接可靠、接触良好,紧固部件的防腐、防松、紧固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3)接地线安装方式、布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布置规整,固定可靠;4)接地体与带电体间的最小净距符合3.3.2条要求,且不得侵入限界。7.5大修7.5.1接触轨系统大修系恢复性的彻底修理,应根据日常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有效措施,着重解决一些薄弱环节,使大修后的接触轨在供电能力、供电质量、技术水平及安全可靠性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做到免维修或少维修。7.5.2接触轨系统大修年限应根据实际的设备质量鉴定结果确定。7.5.3特殊情况下,可安排局部大修。局部大修的周期、项目和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7.5.4大修后的接触轨系统应达到同时期新建工程的技术标准,至少要保证一个大修期内的正常运行。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词:“”“”正面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程度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技术规范条文说明3.1.3上部接触授流方式是指接触轨的授流面朝上,机车集电靴通过下压力取流;下部接触授流方式是指接触轨的授流面朝下,机车集电靴通过上抬力取流;侧部接触授流方式是指接触轨的授流面与轨顶面垂直,机车集电靴通过侧向压力取流。3.1.4不同材质主要指接触轨的授流面。由于机车是通过集电靴和接触轨授流面相接触取流,集电靴和接触轨授流面的材质是相互匹配的,同一材质的集电靴在不同材质的接触轨上滑行将影响集电靴的使用寿命。3.1.5由牵引变电所直流开关柜至接触轨间的电缆称为上网电缆,由回流轨至牵引变电所负极柜间的直流电缆称为回流电缆。在DC1500V系统中设独立的接地线是为了更好的保证系统安全。3.1.6合成材料绝缘受力组件是指玻璃钢制成的整体绝缘支架。本条文中未规定的其它零部件设计的强度安全系数应不低于现行铁路标准《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3.3.1隧道口、网隔离开关处及回流箱内设避雷器是为防止雷电波侵入变电所,保护变电所内设备不受大气过电压的冲击。3.4.3接触轨的锚段长度可以通过如下公式(1)计算:L=S/α/ΔT(1)其中,s:补偿间隙α:接触轨的综合热膨胀系数ΔT:接触轨温度差L:锚段长度3.4.7端部弯头的设置能够保证行驶车辆的集电靴平滑地导入导出接触轨的接触面,减少集电靴对接触轨的冲击。3.4.9防护罩的设置可以有效地防止人员无意中触及带电的接触轨。警示标志的设置距离应视具体情况确定。3.4.12由于接触轨贴近地面安装,对误闯入带电的接触轨区段的人员将构成较大的安全威胁,因此,在地铁高架桥与公路桥平行处、地面段及车辆段等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网栅或防护栅栏等。推荐车辆段采取封闭式管理。5.1.6接触轨安装是以走行轨为基准,走行轨状态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到接触轨安装的质量,在走行轨达标后安装才能避免因走行轨调整而造成的接触轨重复安装调整和交叉施工干扰,以保证接触轨安装质量。接触轨系统以接触轨为正极,走行轨为负极,分别通过上网电缆和回流电缆与牵引变电所连接。接触轨系统设立的接地线与牵引变电所接地网连接。电动隔离开关通过电源及控制电缆与变电所连接。接触轨施工应在上述接口、系统调试、送电开通等方面与变电所密切配合。5.2.1从设计规定的起测点或道岔开始定测,可以保证岔区或分段点等关键点的正确定位,端部弯头安装后不会侵限。根据接触轨系统支撑采用在整体道床上钻孔固定方式的施工经验,跨距调整允许偏差±0.3m,以接触轨支撑点钻孔时避开道床钢筋网、轨枕、道床伸缩缝等位置,实践证明是可行的。5.3.2本条的规定以保障接触轨在吊运过程中不产生变形及损伤。5.3.6~4.3.7接触轨安装时按照设计提供的温度补偿曲线准确预留膨胀接头间隙,以保障接触轨因温度变化热胀冷缩得到正确补偿。在膨胀接头两端的接触轨未及时锚固锁定的情况下,接触轨会产生纵向窜动,导致膨胀接头的补偿间隙值不正确,会危及接触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所以规定锚结的安装与膨胀接头的间隙设置保持一致,须一起同步完成。5.3.8在接触轨安装调整时,应遵守此规定,综合考虑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以保证安装精度,提高施工质量和工作效率。5.6.3当采用DC750V隔离开关柜时,其安装方式及要求与变电所直流开关设备基本相同,在工程施工划分时属于变电所工程范围内设备,本规定不对此类设备作另行规定,需遵照变电所直流开关设备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当接触轨系统采用DC1500V隔离开关设备时,主要由隔离开关本体、操动机构、操动杆件、支撑底座等部件现场组装,安装调试较复杂,本条对此类设备的安装做出规定。5.7.1本条是根据DC1500V接触轨系统施工经验和设计要求而制定,适用于DC1500V接触轨系统。6.1.1工程施工质量要体现过程控制的原则。施工现场应配齐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施工单位要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建立必要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准备工作要全面、到位。施工前,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下同)要对施工单位所做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这是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两方提出的要求,是保证开工后顺利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每个单位工程应检查一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填写,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及限期整改的结论。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现场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在内。6.1.2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是两个方面:一是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进场验收,二是对各工序操作质量的自检、交接检。一、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进场验收应分二个层次进行。现场验收: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并配以必要的尺量、检查合格证、厂家(产地)试验报告;检验数量多为全部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验方法和数量多数情况下相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运进施工现场。试验检验:凡是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进行试验检验。试验检验项目的确定掌握两个原则:一是对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确有重要影响,二是大多数单位具备相应的试验条件。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的批量、抽样数量、质量指标应根据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要求或工程特点确定,检验方法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条件的规定。监理单位要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或10%以上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二、对工序操作质量的自检、交接检验。自检: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该工序完成后,对反映该工序质量的控制点进行自检。自检的结果要留有记录。这些结果可以作为施工记录的内容,有的也正好是检验批验收需要的检验数据,要填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交接检验:一般情况下,一个工序完成后就形成了一个检验批,可以对这个检验批进行验收,而不需要另外进行交接检验。对于不能形成检验批的工序,在其完成后应由其完成方与承接方进行交接检验。特别是不同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其目的有三个:一是促进前道工序的质量控制;二是促进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质量的保护;三是分清质量职责,避免发生纠纷。6.1.3作为施工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遵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施工质量验收依据的标准有:本标准以及相关专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2按图施工是施工单位的重要原则,勘察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施工中不得随意改变勘察设计文件。如必须改变时,应按程序由设计单位修改,施工质量也应符合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要求。3参加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是指参加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本暂行标准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还应结合工程情况、管理模式等,在保证工程质量、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具体确定。4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其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本暂行标准的规定。另外,其它各方的验收工作必须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基础上进行,否则,也是违反标准的行为。5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在施工完成后应先行检查,符合要求后通知监理单位验收。这一点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及日后可能出现的质量事故的责任判定很重要,不能忽视。6为了保证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必须按本暂行标准对各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见证检测。且各检验项目中均有具体规定。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现场检测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或平行检验。见证或平行检验的数量各检验项目中也有具体规定。7检验批质量验收是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查验收。只要这些项目的质量达到了本暂行标准的规定,就可以判定该检验批合格。标准中的其它要求不在检验批质量验收中涉及。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的抽样检测,是为了加强工程结构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9为了保证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可比性和公正性,检测单位应具备有关管理部门核定的资质。对于特殊项目的检测,可由建设单位确定检测单位。10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相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体工程质量而言,应该是比较次要的。但是,对完工后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一次现场核实,是很有必要的。观感质量验收绝不是单纯的外观检查,也不是在单位工程完成后对涉及外观质量的项目进行重新检查,更不是引导施工单位在工程外观上做片面的投入。观感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直观地从宏观上对工程的安全可靠性能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如局部缺损、污染等,特别是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时反映不出来,而后来又发生变化的情况,通过观感质量验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质量控制环节。6.1.4~6.1.9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四级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单位工程: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完整工程中的相当规模施工范围,或几个完整工程组成的相当规模施工范围划分。其重要的划分原则为一个单位工程必须是由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分部工程:按一个完整的部位、主要结构或施工阶段划分,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分项工程:主要是按工种划分,有的也可按工序、材料、工艺等划分。由若干个检验批组成,特殊情况下仅含一个检验批。检验批:是分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将一个分项工程划分成若干各检验批。检验批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6.1.10检验批质量验收内容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部分。本标准对检验批质量验收的要求都是根据这两个方面做出的规定。6.1.11检验批质量合格的前提是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规定在允许偏差内的点应达到80%及以上,其余抽查点可以超出允许偏差,但不得超出1.5倍的允许偏差。6.1.1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主要是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分项工程范围,不能缺漏。当然,如果检验批质量不合格也就不能进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6.1.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这也是一项统计汇总工作。应注意核对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等。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这也是一项统计汇总工作,主要是检查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记录是否完整配套,是否全面反映了质量状况。3基础、构架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主要检查项目是否有缺漏、检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6.1.14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建设活动各方对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关。分部工程质量、质量控制资料、检测资料及抽查结果、观感质量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6.1.15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多在检验批质量验收阶段出现,否则会影响相关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对于返工重做、更换构配件或设备的检验批,应该重新进行验收。当重新抽样检查后,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应判定该检验批合格。对于其它不合格的现象,因情况复杂,本标准不能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由各方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协商处理。6.1.16采取返修或加固处理措施后,仍然存在严重缺陷,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分部、单位工程,是不合格工程,严禁验收。6.1.17~6.1.2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把握以下要点: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是验收工作的基础。2监理单位应对所有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可根据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情况确定检查项目。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主要是能够负质量责任,当发生质量问题时具有可追溯性。4勘察设计单位只参加单位工程和与勘察、设计文件有直接关系的分部工程的验收。6.3.2~6.3.3连续敷设的接触轨在电分段处、道岔区、地下车站人防门及防淹门等地点需断开,形成了向受流器供电的断电区域,断轨处设有端部弯头,用于引导受流器平滑地导入或脱离接触轨。为保证电动列车正常、安全行驶,接触轨断电区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布置并复核,端部弯头要装设在设计文件允许的范围内。6.3.5~6.3.6接触轨安装时按照设计提供的温度补偿曲线准确预留膨胀接头间隙,以保障接触轨因温度变化热胀冷缩得到正确补偿。在膨胀接头两端的接触轨未及时锚固锁定的情况下,接触轨会产生纵向窜动,导致膨胀接头的补偿间隙值不正确,会危及接触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所以规定锚结的安装与膨胀接头的间隙设置保持一致,须一起同步完成。6.3.7根据目前施工经验和设计规定制定。6.6本节是根据DC1500V接触轨系统施工经验和设计要求而制定,适用于DC1500V接触轨系统。6.7采用DC750V隔离开关柜时,其安装方式及要求与变电所直流开关设备基本相同,在工程施工划分时属于变电所工程范围内设备,本规定不对此类设备作另行规定,需遵照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采用DC1500V隔离开关设备时,主要由隔离开关本体、操动机构、操动杆件、支撑底座等部件现场组装,安装调试较复杂,本节对此类设备的施工质量验收做出规定。7.1.1本条对接触轨检修维护部分的编制原则作出说明。7.1.4检修记录是检修维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的基础,具体格式和内容由各设备管理部门自行制定。7.2.2步行巡视和乘车巡视时间一般宜互相错开,使1个月内各种巡视的时间间隔基本相等。7.2.3受空间、视角等条件限制,取流检查一般采用视频监控系统来进行观测并记录,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时,必须保证安装牢固可靠、具有良好的防松措施、不超限界,并与接触轨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7.2.5由于接触轨动态检测设备目前还比较少,设备管理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接触轨动态检测,检测项目可根据技术发展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补充。7.3.1~7.3.3由于各地的气候、使用环境、系统结构形式和具体设备都可能存在差异,在保证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设备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清扫项目、周期作出适当调整。7.4.1~7.4.9由于各地的气候、使用环境、系统结构形式和具体设备都可能存在差异,在保证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设备管理部门可根据设计文件、产品说明书和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对维修周期和内容作出适当调整。7.5.2~7.5.3接触轨系统的使用寿命与应用环境、接触轨本身的性能、受电靴的性能、行车密度、检修维护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的系统设计和使用条件都会导致使用寿命年限的不同,因此条文只规定大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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