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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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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模板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油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条件)1项目名称: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目录1、总则2、词语定义3、工程概况4、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5、合同工期6、价款确定方式及支付7、材料设备供应8、双方权利义务9、施工技术资料的提供10、工程质量和验收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12、技术成果权归属13、保密14、权利暇疵担保15、对外关系16、保险17、违约责任18、工程分包19、争议的解决2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21、本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22、其他约定2施工合同(合同条件)1.总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合同条件、协议条款和有关文件组成。2.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2.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2.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2.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2.4乙方项目经理:指第8条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乙方代表,与施工许可证相符。2.5设计单位:指建设单位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2.6监理单位:指建设单位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2.7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2.8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2.9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2.10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2.1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2.12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可在双方协议条款中约定。2.1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长庆油田分公司工程造价管理部。2.14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各省建设厅、各地、市建委(建设局)。2.15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第6条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2.16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建设单位及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2.17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2.18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3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2.19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2.2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21小时或日:本合同规定按小时或日计算时间,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日,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22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暴风雪、洪水、沙尘暴、地震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3.工程概况合同双方在协议条款中明确。4.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在施工阶段,承包方式分为包工包料、包工包部分料、包工不包料三种方式。承包范围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如可以填写哪个图纸的土建工程,或者填写土建、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也可以更具体一些,填写是否包括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合同双方在协议条款中明确。5.合同工期开竣工日期在协议条款中明确。5.1开工及延期开工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48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5.1.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5.2工期延误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4责任,相应顺延工期:5.2.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48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5.2.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设计或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5.2.3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5.2.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施工进度的;5.2.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5.2.6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5.2.7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书面形式的指令、确认单、批准手续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价款确定方式及支付6.1合同价款6.1.1总价工程,合同价款按中标价执行。6.1.2单价工程,合同单价为中标价,合同总价款为暂定价。6.1.3费率工程,合同总价款为暂定价。6.2计价依据的适用范围:费率工程、总价工程变更部分、单价工程中无单价的变更部分。6.3价格调整的因素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调整之日起14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14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6.3.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6.3.2长庆油田分公司规划计划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确认并同意执行的国家有关部门、省地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6.3.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3.4招标工程建设单位同意的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6.4价格调整的依据6.4.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6.4.2长庆油田分公司规划计划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确认并同意执行的国家有关部门、5省地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6.4.3经现场核实,建设单位及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6.5工程拨款与结算6.5.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6.5.2甲方可根据建设单位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拨付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拨付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前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并按工程结算总价的一定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6.5.3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6.6其它约定6.6.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三通一平”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预算。6.6.2特殊工程的技措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6.6.3特殊情况需要外委的砼构件的价格及加工地点事先应取得甲方的同意。6.6.4甲方有权利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6.6.5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机械、人员费用,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补偿。7.材料设备供应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货地点等。7.1.2甲方按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7.1.3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7.1.4.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7.1.4.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7.1.4.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7.1.4.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7.1.4.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6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7.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7.2.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7.2.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保管。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8.双方权利义务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在开工前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方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行使权利。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包括总监代表),甲方在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8.2乙方更换项目经理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在更换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8.3甲方工作8.3.1确定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线路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开工前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8.3.2负责建设场地的土石方平整,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公路运输道路,开工前达到进场开工条件。如委托乙方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书面委托,由甲方承担费用。8.3.3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电缆、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8.3.4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8.3.5开工前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8.3.6认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的结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确认并办理结算。78.3.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8.4乙方工作8.4.1在开工前搞好乙方驻地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建设,承担相应的费用。8.4.2于开工30日前,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8.4.3工程开工前5日内提出开工报告。并向甲方提交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每月定期向甲方提交本月施工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作业计划、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表;工程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在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8.4.4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使用。8.4.5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及其它处罚。8.4.6对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设备,在交工前负责保管、保护,并清理好场地。8.4.7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定,并及时报甲方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定。8.4.8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供竣工验收的相关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在甲方验收合格后28日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8.4.9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和安全管理部门,经甲方代表、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8.4.10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9.施工技术资料的提供9.1开工前7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2套,非标图1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19.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2套、中文图1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1套。9.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9.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建设单位及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后72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10.工程质量和验收10.1工程质量规范本工程按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8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应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48小时,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10.2.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前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10.3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0.4工程试车10.4.1在设备安装前48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甲方、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48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10.4.3油、气生产储运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有人员留守,协助运行,在投产30日内无问题,乙方人员方可撤离现场。10.5竣工验收10.5.1工程竣工后10日内,乙方按10.1款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28日内组织有关单位根据约定的工程质量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后14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在10日内整改完毕,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10.5.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28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工9程竣工验收合格。10.5.3工程竣工后10日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其它交工资料的内容与份数按有关规定整理提交给甲方。10.6质量保修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质量保修协议书,作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7其它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50%归乙方。乙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必须得到甲方同意。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11.1与本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由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单位有效印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技术成果权归属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技术成果权归属在协议条款中明确。13.保密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13.4乙方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甲方和监理单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同样具有约束力。14.权利瑕疵担保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15.对外关系乙方与由甲方委托的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10方负责。16.保险双方应当各自对其工作人员、设备进行保险并承担其费用。17.违约责任17.1发生下列情况属于甲方违约。确因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乙方同意延迟付款,延迟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一年。17.1.1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按合同期人民银行利息支付违约金,并相应顺延工期;17.1.2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按合同价款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7.2发生下列情况属于乙方违约,具体违约金由协议条款确定。17.2.1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7.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17.3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费用计算方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17.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8.工程分包18.1本工程如需乙方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且要将分包协议在签订后24小时内提交甲方。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18.2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19.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处理。2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20.1本合同协议条款及附件20.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20.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20.4竣工工程量清单20.5其它现场签认单20.6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0.7中标通知书20.8投标书及其附件1120.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0.10本合同条件20.1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0.12图纸21.本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2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21.3合同解除21.3.1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21.3.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1.3.1.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1.3.1.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1.3.1.4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工程停工超过56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1.3.1.5乙方将其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后果自负。21.3.1.6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1.3.2合同解除的处理21.3.2.1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在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19条约定处理。21.3.2.2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工作,双方另行约定。21.4合同终止在下列情况下合同终止:21.4.1甲乙双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21.4.2合同解除;21.4.3双方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22.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发包人(甲方):(合同专用章)住所: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12联系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承包人(乙方):(合同专用章)住所: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编号:油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项目名称: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签订地点:13签订时间: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1、本协议条款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为基础。本协议条款有约定的,按本协议条款执行;本协议条款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条件执行。2、词语定义:如合同条件。3、工程概况:3.1工程名称:3.2工程地点:3.3工程内容:3.4批准文号:3.5资金来源:投资计划4、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4.1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4.2承包范围:xx等。5、合同工期:5.1日历天数:250天5.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xx月xx日,实际以具备开工条件开始履行。5.3其他:如合同条件6、价款确定方式及支付:6.1合同价款:6.1.36.1.1、本工程为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计入甲方供应设备、主材费为/万元,详见附件2。合同价款含营业税(或增值税)。6.1.2、本工程为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计入甲方供应设备、主材费为万元,合同价款含营业税。6.1.3、本工程为费率合同,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其中含甲方供应设备、主材费。合同价款含11%增值税。6.2计价依据:A、C、F14A、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执行使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长庆基价》、中油计字[2015]12号文件颁发的《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5版)》,在建设单位结算的基础上总造价下浮12%。B、与土建配套的安装工程,执行长油造价字〔2015〕3号文件公布的“矿区建设中水、暖、电安装工程”计价依据,即工程所在地省(或自治区)使用的安装工程消耗量(计价)定额,及与定额配套的地区基价(或价目表)、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执行长油造价字〔2015〕3号文件的规定,并在建设单位结算的基础上总造价下浮/%。C、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执行长油造价字〔2015〕3号文件公布的“土建工程(包括油气田产能建设、长输管道、炼化、电力、通信及公用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即工程所在地陕西省或自治区消耗量(计价)定额、地区基价(价目表)和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执行长油造价字〔2015〕3号文件的规定,在建设单位结算的基础上总造价下浮12%。D、公路工程执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通部2007年第33号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及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交通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的通知,基价及人工单价执行长油造价字〔2015〕3号文件的规定,并在建设单位结算的基础上总造价下浮/%。E、通信工程执行《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规〔2008〕75号)、《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表台班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电子建设工程执行《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信部规〔2005〕36号,人工单价执行长油造价字〔2015〕3号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结算的基础上总造价下浮/%。F、凡是油田公司及建设单位发布的本年度标准化造价指标涵盖的项目,优先执行标准化造价指标,并在此基础上,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施工费(即:安装工程总造价-甲方供应设备、主材费)在建设单位结算的基础上总造价下浮12%。其余部分在建设单位结算的基础上工程总造价下浮12%。6.3价格调整的因素:如合同条件。6.4价格调整的依据:如合同条件。6.5工程拨款与结算:执行6.5.2、6.5.4、6.5.5、6.5.66.5.1、总价合同:6.5.1.1、工程量无变化,若甲方供应设备主材实际供应价格与合同价款中计入的价格一致,或本合同不计甲方供应设备主材费,按合同价款结算。若甲方供应设备主材实际供应价格与合同价15款中计入的价格不一致,在合同价款基础上计入甲方供应设备主材价差后结算。6.5.1.2、工程量有变化的,变更或补充部分的价款,使用第6.2条计价依据进行调整。甲方供应设备主材按实际供应价格结算。6.5.2、单价合同:6.5.2.1、当甲方供应设备主材实际价格与合同单价计入的价格一致时,或本合同不计甲方供应设备主材费,以双方签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同中对应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当甲方供应设备主材实际价格与合同综合单价中计入的价格有变化时,以双方签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同中对应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并补充计入甲方设备主材实际供应价格与合同计入价格价差后结算。6.5.2.2、若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则使用第6.2条计价依据确定此部分的结算。6.5.3、费率合同:以双方签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使用第6.2条计价依据进行结算。6.5.4、最终结算价款以油田公司相关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6.5.5、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建设单位专业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返还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6.5.6、预付款及进度款:如合同条件。6.6其他约定:如合同条件。7、材料设备供应:如合同条件。建设单位及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8、双方权利义务:如合同条件。甲方驻工地代表:张祥德委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单位:/乙方的工程项目经理:郭庆9、施工技术资料的提供:如合同条件。10、工程质量和验收:如合同条件。10.1工程质量:单项(或单位)工程经质检部门核定必须达到合格。10.2质量保修按双方签订的质量保修协议书执行。10.3质量保修金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如合同条件。12、技术成果权归属: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技术成果权归属甲方。13、保密:如合同条件。1614、权利瑕疵担保:如合同条件。15、对外关系:如合同条件。16、保险:如合同条件。17、违约责任:如合同条件。17.1非建设单位和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17.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负责整改,工期不予顺延。如整改后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延误执行本协议条款17.1条,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造价的1%元。17.3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方法计算赔偿对方的损失:无偿返工,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赔偿违约金。18、工程分包:如合同条件。19、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20、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合同条件。21、本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如合同条件。22、其他约定:22.1在承揽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乙方自身与第三方发生与本工程有关的纠纷,诸如乙方及其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当地政府和群众补偿款等纠纷不积极处理者,市场准入诚信保证金延期返还,直至问题处理完结:如果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协调处理,甲方有权处置诚信保证金。22.2乙方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责令整改,没收非法所得,将按转包、分包工程造价的20%扣罚违约金;乙方对因转包或违规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2.3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次不超过1万元的违约金。对乙方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叫停),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叫停”指令的,不予结算工程价款。22.4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独自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类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22.5乙方及其转包人、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等纠纷,致使发包人被列为被告或被法院、仲裁机关追加为当事人的,发包人的诉讼成本和维权费17用应由乙方承担,诉讼成本和维权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住宿费、车船机票、鉴定费、诉讼费等支出费用,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工程款或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上述费用。22.6法律事务科新增约定条款:22.6.1关于安全投入相关约定:22.6.1.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项目需求投入安全费用,配备具有资格的安全监督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因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2.6.1.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次不超过元的违约金。对乙方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叫停),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叫停”指令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22.6.2关于薪酬发放相关约定:22.6.2.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乙方拖欠与此项工程相关的民工工资、自购材料等相关费用引发劳资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2.6.2.2由于乙方怠于清偿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乙方必须立刻到现场平息事态并撤离现场处置,防止事态反弹。甲方可联合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依据相关法规以施工总承包企业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在后续工程结算时相应扣减。22.6.3关于项目实施过程环境保护相关约定:22.6.3.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行无污染作业,严格控制原油落地,如因落地油、废水、废油、废渣等造成环境污染,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22.6.3.2乙方应对在实施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等全部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施工结束后,应消除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将施工作业占用土地恢复原有地貌,超出征地范围的恢复植被,防止对大气、水体、土壤和生态植被环境的污染和损害。乙方应当承担由于其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22.6.4关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关系协调、补偿、赔偿问题约定: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县、镇(乡)、村及农户等与项目有关的关系、赔偿、补偿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保证不能因为此类问题影响工期,否则甲方有权按照违约责任扣除相应违约金;如果乙方因此拒绝履行合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在损失范围内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22.6.5关于项目实施中媒体舆情约定:乙方应负责所揽项目的全程新闻舆情处置工作,健全18应急管理机制,发现负面舆情时及时处置,妥善处理有可能引发的关联媒体关系。乙方应处理好与第三方关系,如因处理不当因此而引起的舆情事件,乙方必须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因媒体舆情为甲方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6.6、关于服务项目中债务纠纷约定: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自身与第三方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纠纷,诸如乙方及其分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当地政府和群众补偿款等纠纷不积极处理者,甲方可设定期限,延迟工程费用的结算,直至问题处理完结;如果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协调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金额的20%扣除相应违约金。致使甲方被列为被告或被法院、仲裁机关追加为当事人的,甲方的诉讼成本和维权费用(诉讼成本和维权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住宿费、车船机票、鉴定费、诉讼费等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可以从乙方结算价款或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上述费用。22.6.7关于综合治理相关约定:乙方人员不发生涉赌、涉毒、酗酒滋事、矛盾纠纷调解不力引发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若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违约金5000元,发生一起治安案件违约金3000元。乙方严格落实招聘员工审查职责和程序,杜绝招聘涉毒、邪教、批捕在逃、有犯罪前科人员,发生一起违约金1500元。乙方在业务外包期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危害油田稳定的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全部责任,并减少业务份额,直至解除承包合同。22.6.8对逾期结算的相关约定:对逾期签订合同的服务商,逾期1个月以内的扣除违约金500元,逾期2个月以内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2个月的扣除违约金2000元并在合同办理后由合同上报部门清除出我方市场;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逾期结算的服务商,按照合同金额的5%扣除相应违约金。22.6.9违约金扣除的相关约定:上述所涉及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时由合同申报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在合同结算价款中兑现扣除。22.7投标承诺:⑴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订合同。⑵乙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⑶乙方承诺负责协调处理县、乡(镇)、村、农户与本工程有关的土地征借、补偿的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因此问题影响工期。⑷乙方承诺所派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我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施工过程中主要管理人员不可替换,否则乙方自愿退出市场准入。⑸乙方承诺因施工能力不足影响工程项目整体进度,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甲方市场,永不安排工作量。乙方承诺决不拖欠与此项工程相关的民工工资、自购材料等相关费用,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否则乙方自愿退出其市场准入。⑹乙方承诺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19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22.8双方约定:(1)、竣工资料归档:产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之内,由乙方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竣工资料,由厂档案室向油田公司档案馆归档,大型产建项目工程可分阶段、分工期归档。对逾期归档资料的服务商扣除违约金1500元/月,逐月累计直到竣工资料归档完毕。(2)、工程结算:工程核销后7日之内,乙方根据核销工作量签认工程量清单并编制预(决)算书,对逾期签认的服务商扣除违约金1000元/日,逐日累计直到工作量签认完毕止。油田公司最终审核完毕后20日内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对逾期结算的服务商扣除违约金500元/日,逐日累计直到工程挂账结算完毕。(3)若实际施工工作量与合同文本中工作量清单约定内容不符,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使用第6.2条计价依据进行结算,若计价依据中没有约定按照市场价格结算。(4)监理公司与所属作业区对整个施工过程均监督责任,对出现的问题,有权叫停,责令整改或罚款。(5)工程验收后30日之内,要上交预算,经营办公室负责考核,按验收日期算起,每迟上报预算1天,罚款1000元,依次累计,直到预算上交并验收合格为止。(6)合同在整个申报及结算时,乙方要全程跟踪,对因乙方造成结算滞后的要按1000元/日进行罚款。(7)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积极进行合同签订工作。乙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经营办公室负责考核,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签订按1000元/日进行罚款。(8)、监理公司在工程核销后7日之内,将核销工作量清单签认完毕,对逾期签认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日(9)服务商、监理公司对工程过程资料全过程负责。监理公司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将过程管理资料审核签字完毕;各类各级审计等检查中,如发现工程过程资料缺失或不全,一次性扣除违约金50000元/每次。22.9本合同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2.10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6份,甲方5份,乙方1份。发包人(甲方):(合同专用章)住所:工商注册号:20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承包人(乙方):(合同专用章)住所:工商注册号: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政编码: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21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项目的质量保修事宜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该工程在交付甲方使用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1.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2.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大罐及罐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为5年;2.3装修工程为2年;2.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油气水管道、输变电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2.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2.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2.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约定为2年2.8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4.2保修费用的预留和返还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预留工程结算总价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满2年后,扣除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外,剩余保修金返还给乙方,保修金不计利息。4.3保修期大于2年的工程,在保修金返还后,乙方继续履行保修责任,直至保修期满,并22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期按第2条执行。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甲方):(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传真:承包人(乙方):(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传真:油田地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标23准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现就《xx工程》(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2、定义及解释2.1违约、违规、违章:指本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环保规定、标准、规章的行为。2.2事故:指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2.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2.4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2.5安全要求:是指为了保障生产工作安全进行,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的具体预防性措施。(石油工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有一些与其他产业部门相同或相似,例如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及对自然灾害的预防等,对此称为“一般安全要求”,另外,还有一些是石油工业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例如防井喷、防火、防爆、防静电聚积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则称之为“特殊安全要求”。)3、工程概况3.1工程名称:第二采油厂2017年产能建设项目午86区块抽油机安装及配套工程3.2工程地点:甘肃省华池县3.3工程内容:安装82台抽油机、井口工艺安装。值班房、储油罐等安装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本次提供工作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作量相应调整。3.4工程承包范围:土建、安装4、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5、安全标准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执行但不限于下列安全标准,若此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在本合同未列举的,乙方也应一并执行。5.1SY6279—1997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5.2SY5856—93油气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245.3SY5858—93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5.4SY5984—9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5.5SY/T6340—1998石油工业防静电推荐做法5.6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5.7SY6516—2001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5.8SY/T6524—2002石油工业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具配备标准6、对乙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6.1乙方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健全的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制度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努力实现“零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环保生产业绩目标。6.2遵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建设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并举,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6.3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6.4两个及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6.5乙方在甲方油气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化学清洗等特殊作业手续。6.6乙方应对在实施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全部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水体、土壤和生态植被环境的污染和损害。6.7施工完毕,乙方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恢复现场整洁状态。并消除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将作业占用土地恢复原有地貌,超出征地范围的恢复植被。7、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可能危害: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7.1火灾、爆炸、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失火、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危害,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漏以及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局部结构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坍塌、倒塌,高空作业人员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施工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时的灼伤、触电意外,尘毒、噪声和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生活、生产污水、25车辆尾气等)、冬季施工的低温冻伤和夏季高温中暑及集体性食物中毒或疾病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7.2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损坏的设备事故;以此引发的危险危害。7.3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人员思想意识不足所发生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着火、爆炸、淹溺、触电、中毒、窒息等事故危害。7.4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潜在危害。8.甲方的权利8.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8.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环保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环保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乙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业绩表现有权进行评定。8.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8.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8.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处理。8.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8.7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对“三违”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制止和纠正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8.8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8.9有权要求乙方保护施工区域植被、草原、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并在乙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场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费用,由甲方组织整改。8.10有权要求乙方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油集团公司要求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9、甲方的义务9.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股份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备案。9.3向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26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9.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中油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9.5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9.6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有毒有害气体、危险物品及地下管线、电线、数据线等相关安全资料。9.7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9.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9.9遇交叉作业时,积极协调作业各方合理安排施工次序,保证交叉施工作业安全。9.10甲方有义务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手续,并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监督等措施。9.11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10、乙方的权利10.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10.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10.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10.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10.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环保资料。10.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风险。11、乙方的义务11.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11.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理方人员的安全、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11.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11.4应配备、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保证其始终处于安全、可用状态。11.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27有相应的资格证书。11.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11.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公司的企业宗旨,并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11.8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12、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2.1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12.2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特大事故,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甲方单位,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12.3乙方应负责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便利条件。对重特大事故,乙方在无法组织有效抢救、救护,无法防止事故扩大时,应当立即提请甲方组织事故抢救,事故应急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12.4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应按照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重特大事故向当地政府报告,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13、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对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管理,乙方在向甲方发包单位汇报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向甲方汇报安全生产信息,具体汇报时间、汇报内容由甲方确定。14、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与监督14.1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工程项目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甲方监督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1)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2)乙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3)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维护情况。(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紧急预案及演练情况。(6)乙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健康、安全与环境警示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8(7)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情况。(8)其他需要的监督检查项目。14.2乙方应根据甲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其求及其制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甲方监督。15、责任承担及处理1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1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5.3乙方组织施工时,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1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15.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15.9乙方应当承担由于其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15.10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5.11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于乙方停工导致第三方被动停工,造成第三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5.1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3条规定向甲方报告工程动态、生产、安全信息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15.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款从乙方工程29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关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用0.5%违约金。15.14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他方经济损失及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15.15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产及环保规定组织生产,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15.16乙方施工中需要运输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其设备、设施及材料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16、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17、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相关的约定方式进行解决,如解决不成,可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合同效力本合同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后生效。19、其他事宜1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与国家、集团公司、中油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9.2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3其他:/。甲方:(盖章)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订地点:陕西西安签订时间:年月日30廉洁自律诚实守信承诺协议甲方:乙方:为了规范xx公司建设、物资采购、设备引进、油品销售及技术(劳务)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双方利益,约束双方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委托代理人)的行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履行等全过程中,遵守以下约定。一、适用范围本协议甲方是指:xx建工从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设备引进、油气、化工产品销售、技术(劳务)服务管理及业务办理的工作人员。本协议乙方是指:进入xx建工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设备引进、油气、化工产品销售和技术(劳务)服务市场的工程承包单位、厂商、客户单位、科研单位和劳务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等。各监督(监理)公司的监督(监理)、物资(设备)商检人员、监造人员,对xx建工管理部门而言属乙方人员,在对各施工队伍、供货单位等执行管理中视为甲方人员。二、甲方遵守的条款1、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或接受乙方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实物。312、不准接受乙方的宴请、娱乐、旅游、剪彩及各种形式无偿消费活动,不准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3、不准接受乙方无偿提供的各种服务。4、不损害企业利益,违反有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虚假合同和弄虚作假。三、乙方遵守的条款1、不得以各种名义赠送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实物;不准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提供各种无偿服务,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2、不得为甲方人员装修住房、购买装饰材料、家具、通讯工具等物品。3、不得以各种名义邀请甲方人员参加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吃请,进入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地消费。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1、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严格履行合同。2、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3、遵守商业道德,友好合作,决不为企业自身利益而侵害、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弄虚作假,见利忘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五、违反协议的处理1、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组织或行政处理,可同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乙方人员违犯上述约定,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取消在甲方市场从事交易资格,清除出甲方交易市场,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双方在调查处理违反本协议或本企业有关规定当事人时,均须给对方以积极配合。六、其他1、本协议是双方签订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甲方授权人签字:乙方授权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32验收竣工报告3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名称:致::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的全部工作量,经我单位自检合格,现申请甲方组织完工验收。承包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34工程项目管理室审批意见:审批单位(章):审批人:日期:35xx公司xx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全部工程量序号分部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主要工作内容及说明1拆除部分2安装部分3其他36施工单位基层作业区工程项目管理室计划科签名盖章:签名盖章:签名盖章:签名盖章:37工程验收单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工程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计划投资(万元)合同编号双方最终确认完成的工作内容所提问题及整改情况验收结论监理单位(或质检组)意见:单位盖章:代理人签字:参加验收人员双方确认甲方单位盖章:代理人签字:乙方单位盖章:代理人签字:38档案资料归档交接单归档号:档案类别:油维工程归档数量:卷工程名称:归档单位:(盖章)移交人:年月日主管签字:年月日接收单位:xx档案室(盖章)接收人:年月日本交接单(考核凭证)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妥存备查,档案归档后按档案管理制度予以提供利用。39竣工资料检查意见书项目组:施工单位:编号: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编号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室资料员(签章):年月日工程项目管理室(签章):年月日40监理公司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工程资料归档通知单xx资料档案室:兹有承担的项目之档案资料,经我室审查,达到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整理规范之要求,经整理卷。请予接受归档,并办理《归档交接单》。资料审核人:年月日工程项目管理室(公章):41竣工资料交接清单项目组:工程项目管理室施工单位:项目名称:序号单位工程名称竣工资料光盘备注总卷数文字(卷)图纸(卷)电子文件(个)张套工程项目管理室:单位档案室签章:审核人:接收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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