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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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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整合、优化杭州新市区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是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第三条规划范围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总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余杭、萧山八区,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7、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9月);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方法》(2000年,192号文);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城建240号文);13、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2年城建249号文);1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1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1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等相关规范;18、省政府:《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19、《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年)20、《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21、《杭州市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2000年);22、《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及各专项规划(报批稿)等第五条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基本一致,即:近期:2002—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左右。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2、大地绿化与城市绿化相结合,风景绿地与园林绿地相结合,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相结合,精心构筑具有杭州特色的地域景观风貌的绿地系统。3、城市各级、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同时满足城市绿地因害设防、防灾、减灾功能的需要。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展望未来,规划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做到巩固与发展共存,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宏观规划与微观建设相联系,随着城市的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分期实施,逐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第七条规划原则1、生态性原则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丰富植物品种,实现优化配置,加大城市绿量,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总体建设目标。2、城乡一体化原则从生态平衡角度出发,统筹考虑和布置城市园林绿地与林业绿地、农业绿地等绿地,将城乡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共同形成城市绿色生态系统的有机体。3、可持续发展原则社会、经济、生态统筹并举,努力营造环境宜人、生态良好的绿色城市。4、系统性原则增强各类绿地的系统功能,形成合理的绿色网络体系;完善绿地的布局与类型,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功能;5、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条件和人文资源,优化、美化城市环境,保护和充实城市的文化内涵,创造城市景观特色。第八条规划目标以建成“风景秀丽、环境优美的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现代化的园林城市”为总目标,城市绿地与西湖风景名胜区绿地相融合,城区绿地与郊区绿地相补充,新区绿地与旧区绿地相结合,形成一个系统、完善的绿地系统。1、规划近期(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0%,人均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以上。2、规划中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5%,人均绿地达到20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3、规划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8%,人均绿地达到25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第二章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结构第九条绿地系统布局结构杭州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结构分市区绿地结构和城区绿地结构两个层次。第十条市区绿地系统布局结构结合杭州的自然生态环境,以普遍绿化为基础,风景区、湿地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森林公园为补充,中心城区为核心,生态绿廊为纽带,各城市组团与村镇绿地系统为子系统,建立“山、湖、城、江、田、海、河”的都市区生态基础网架,构成“两圈、两轴、六条生态带”的生态结构体系,实现将森林引入城市,城市建于森林中的目标。1、两圈外生态圈:以南部、西部、西北部的外围山体及北部的生态湿地、东部地区大片的农田构成外围绿色生态屏障。内生态圈:以绕城公路500米绿带为纽带,与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西溪湿地保护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湘湖风景区及四个森林公园构成内生态圈层。2、两轴钱塘江生态轴:钱塘江与两侧100—1000米宽的绿带构成由西而东的生态主轴。运河生态轴:京杭大运河、萧绍运河构成南北向的生态主廊道。3、六条生态带径山风景区——北、南湖滞洪区——西溪湿地;灵山—龙坞—午潮山自然风景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石牛山生态区——湘湖风景区;青化山生态区——航坞山——新街大型苗木园;钱塘江滨海湿地——生态农业园区;超山风景区——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由风景区、湿地、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及生态农业园区构成的六条生态带,是有效防止城市蔓延的手段,并为杭州城市“一主三副六大组团”的发展框架提供生态保障。第十一条城区绿地布局结构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山水构架,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形态,确定城区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为:以西湖风景名胜区为绿芯,钱塘江、京杭大运河绿地为绿带,河流、道路沿线的绿地为绿脉,各级公园绿地和绿化广场为绿点的具有良好生态功能的城区绿地系统。第三章城市生态景观绿地规划第十二条生态景观绿地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区、近郊森林公园、绿色廊道、生态农业区。严格限制在生态景观绿地内进行建设,必须在此建设的项目,应符合有关规划要求。第十三条水源保护区在钱塘江水源保护区、苕溪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开发建设,引导农村人口向集镇转移,在该区域内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建设永久性的水源涵养林,减少水土流失,保证城市饮用水水源质量。若城市取水水源有所变动,水源保护区范围可适当调整。1、钱塘江水源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5000米、下游1000米、北岸沿江500米、南岸至山脊线(包括沙洲岛)之内的范围划定为水源保护控制区,面积19.84平方千米(包括富阳部分为70平方千米)。2、苕溪水源保护区范围为苕溪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两侧各100米范围划定为水源保护控制区,面积为6.66平方千米。第十四条湿地保护区保护和维持湿地的生态功能,在钱塘江入海口划定钱塘江滨海湿地保护区;在东塘、闲林、西溪、南、北湖滞洪区,划定五片湖泊低洼湿地保护区。本区以湿地保护为主,尽量避免人类活动对湿地的破坏,通过控制污染源,改善水质,退耕还湖,引进湿生植物等手段,恢复生物的多样性。严禁在本区填塘造田、堆石建房等活动。1、钱塘江滨海湿地在钱塘江入海口,海洋与大陆之间的缓冲带内,利用现有大量的水塘及生物多样性,在岸边营造湿地公园,面积为80平方千米。2、湖泊低洼湿地在东塘、闲林、西溪等地,利用大量的河网、湖泊及其周围的湖荡低洼湿地,建设湿地保护区;在西部北湖滞洪区及南湖滞洪区周围建设湿地保护区。(1)东塘三白潭湿地保护区以三白潭为核心,范围为东至京杭京杭大运河,南至东塘港,西至东苕溪,北至市界划为湿地保护区,面积为31平方千米。(2)西溪湿地保护区范围为东至紫金港路,南至沿山河,西至绕城公路,北至蒋村现状距集镇南200米的自然河道,沿绕城公路折至余杭塘河,面积21平方千米。(3)闲林湿地保护区范围为东至万征山东山脚,西至云风湾,北至北陆家桥,南至02省道,面积为12平方千米。(4)北湖滞洪区范围为北湖滞洪区周围,现状杭宣铁路以东,104国道以南,东苕溪以西,面积为20平方千米。(5)南湖滞洪区范围为南湖滞洪区周围,东笤溪以西,石祥路延伸线以南,02省道以北,面积约14平方千米。第十五条风景区根据风景资源的不同特性,在具有较好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价值的区域,设立风景区,除西湖风景名胜区外,包括径山、东明山、灵山—龙坞、超山、半山—皋亭山—黄鹤山、湘湖、青化山、石牛山风景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良渚遗址保护区十片风景区。充分展示自然和人文遗产,提供游憩风景用地,促进旅游发展。本区以保护为主,控制与风景旅游无关的建设。一切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严禁借开发生态旅游之名,破坏旅游资源和生态景观。维护和促进风景区内的生物多样性。1、径山风景区依托径山景区、双溪景区、鸬鸟景区及现有山林丰富的植被资源及小古城遗址、陆羽泉、径山钟楼、釜托寺等丰富的人文资源,建设杭州西北部地区的绿色生态屏障。面积为328.8平方千米。2、东明山森林公园利用境内茂林修竹,景秀境幽,气候宜人的自然条件,充实和完善东明寺、群仙观、古桂花树、龙眼泉等景点,构筑城市北部地区的绿色屏障。面积为28平方千米。3、灵山—龙坞—午潮山自然风景区利用现有的灵山风景区、龙坞风景区和午潮山风景区,建设西湖风景名胜区以西的一个大景区,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提供保障,同时为旅游西进充实了内容。面积为71.6平方千米。4、超山风景区超山为江南三大赏梅胜地之一,素以“古、广、奇”三绝而著称,区内有海云洞、青莲寺、吴昌硕墓、吴昌硕纪念馆等景点。面积为35.0平方千米。5、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充分利用半山、皋亭山、黄鹤山及上塘河沿线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人文景观,建设以生态旅游、度假旅游、文化旅游为主的风景旅游区,恢复皋亭积雪、皋亭观桃、龙居寺等景点。建设由北而南嵌入城区的绿色通道,为城市提供可靠的生态走廊。面积为27.0平方千米。6、湘湖风景区在现有湘湖旅游度假区的基础上,向南、向西、向东扩大,保护开发跨湖桥遗址、萧山越王城遗址,建设城市南部地区城郊间的生态保护区。面积为27.3平方千米。7、青化山风景区利用青化山、大岩山、石盘山优美的自然景观与丰富的植被,建设城市南部地区的风景区,面积为88.1平方千米。8、石牛山风景区以现有石牛山森林公园为基础,建设西南部地区的风景区。面积为139.0平方千米。9、良渚遗址保护区为全面保护良渚遗址,在良渚遗址保护区33.8平方千米的范围内建设国家遗址公园,形成集教学、科研、爱国主义教育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基地。10、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以度假、观光、娱乐、康体、会议等功能为主,兼具生态型、参与型旅游新项目的旅游新区,为更好地发挥其在实施旅游西进中的龙头作用,其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至25.4平方千米。第十六条近郊森林公园在绕城公路沿线,主城与副城及组团之间,利用原有的农田、河流及自然山体,营建新街大型苗木园、城北运河景观森林公园、乔司北森林公园、湘湖南体育休闲公园四个近郊森林公园。1、新街大型苗木园依托现有新街的苗木基地,在绕城公路以东地区规划一融育、繁、产、销为一体的市级大型苗木繁育基地,面积为23平方千米。2、城北运河景观森林公园在康桥以北,京杭大运河两侧,宁杭高速公路以东,康栖路(康桥——塘栖)以西25平方千米的用地范围内,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建成以大型乔木为主的景观生态林,形成北部地区通向主城的一条生态廊道。2、乔司北森林公园在绕城公路东北面,沪杭高速公路与沪杭铁路之间的范围内,交通走廊与生态走廊相结合,建设临平城与下沙城、主城之间的森林公园,面积为10平方千米。3、湘湖南体育休闲公园在湘湖风景区南,钱塘江以东,绕城公路以内的范围内,建成集体育运动、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体育休闲公园,面积为14平方千米。(详见附表1)第十七条绿色廊道1、滨水绿廊在钱塘江两岸各设置宽100—1000米的绿带,苕溪、京杭大运河、上塘河、余杭塘河、浦阳江、西小江、凰桐江、萧绍运河、北塘河等沟通城区与郊区的主要河道两侧各设置宽30米以上绿带,形成城区各类绿地与城郊自然山水基质之间的生物廊道。2、交通绿廊高速公路(绕城公路以外)两侧各控制宽100~250米绿带;铁路两侧各控制宽50~100米绿带;国道、省道、主城、副城及组团之间的主要联系通道两侧各控制宽30~50米绿带;乡道与乡道、村道之间两侧各控制宽20米绿带,形成联系自然与人工环境的绿色通道。(详见附表2)第十八条生态农业区改善都市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积极发展生态型农业、都市型农业。在萧山钱江农场、红山农场、转塘浮山等建立生态农业旅游区。第四章西湖风景名胜区绿地规划第十九条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绿地是杭州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的基地,同时也承担着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第二十条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绿地建设应严格按《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进行。第二十一条公园与风景点规划1、充实、完善西湖风景名胜区现有公园和景点,加快环西湖绿地建设。2、改善嵌入城区的北山、吴山景区的整体环境,建成宝石山、吴山公园,形成城市多条道路的对景。3、增加公园和景点,满足居民和游客的游憩需求(1)结合西湖综合保护工程,新建茅乡水情、三台泽韵、花山霞鹃、法巷探梅等景点。(2)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重点建设西湖南线的公园和景点,增加西湖南线的环境容量,减轻北线游览压力。新建莲花峰公园、南宋皇城遗址公园、白塔公园、八卦田公园、石景公园等。第二十二条风景林建设以西湖山坡及主要风景点、线为重点,以保护好现有植被为前提,以观赏树种为主,增加绿化覆盖率,恢复和开辟植物观赏区,逐步形成以常绿树为基调树种的常绿、落叶混交林,反映亚热带北缘植物景观的风景林。重点营造十片重点风景山林、恢复和培育历史植物名胜、逐步实施林相改造,提高西湖风景林的观赏价值。第五章城区绿地规划第二十三条以创建具有杭州特色的国际花园城市和国际风景旅游城市为目标,高度重视城区,特别是旧区的绿化建设,积极开辟沿江、沿河、沿路绿带,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建设好居住区、工厂、单位内附属绿地,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提高城市道路绿化水平,重视城市林木种植,实现“乔、灌、草”的合理配置,以绿篱代替围墙,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效果,形成融山、水、林、园、城为一体,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重点建设中心城区的块状绿地。第二十四条规划布局1、主城:重点建设城北体育公园、城西公园、西塘河公园、城东都市生态公园、城市新中心公园、运河公园、凯旋公园、太庙遗址公园八个市级公园,每区建设两个以上面积3~5万平方米的区级公园;加快实施沿路、沿河绿色廊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城市主要道路按每千米不少于1000平方米绿地的要求,设置块状绿地;完善居住区配套绿地的建设,适当改造现有公园和广场,提高整体绿化水平;结合历史文化遗存建设海潮寺公园、高家花园、江城古树公园、香积寺公园等,结合旧城更新增加绿地,逐步达到半径500米范围能见到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绿地。2、江南城:萧山城区以扩大北干山、西山公园两个市级公园为重点,道路、滨水绿地为构架,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建设江寺公园、祗园寺公园等;临江地区以沿江开放式绿地、广场为重点,建设钱塘江滨江公园、西兴大桥桥头公园两个大型市级公园,在远景城市商务中心设置江南中心公园、世纪公园等市级公园;滨江科技城区以沿江100米绿化带及城市主干路两侧绿带为主要绿色构架,建设滨江中心公园等市级公园,结合区行政中心的建设,辟建绿化广场,建设区级中心公园,结合居住区规划建设,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3、临平城:以临平山公园、临平城北公园和运河带状公园三个市级公园为重点,沿路、沿河绿带为构架,结合城市中心广场、居住区、临平工业区的建设,均衡配置各级公园绿地。4、下沙城:利用绕城公路两侧总宽300米绿化带设置城市绿地,作为二、三类工业的隔离带或城市公园。开辟沿江100米绿带,建设下沙桥头公园、九堡中心公园两个市级公园,结合工业区建设,设置中心广场,结合居住区、大学城的建设,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5、外围组团:每个组团建设一个5—1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各组团根据不同的环境特色,合理组织绿地系统。其中塘栖以京杭大运河两岸的绿带为重点;良渚以良渚国家遗址公园为重点;余杭充分利用自然山体及历史文化遗存;瓜沥以航坞山为中心建设公园;临浦以浦阳江及自然山体为重点;义蓬以钱塘江绿带为重点,道路绿地为构架,建设中心公园和广场。第二十五条绿地规划指标规划绿地总面积为111.25平方千米(68.61平方千米计入城市建设用地,42.84平方千米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其中公园绿地(通公共绿地,下同)为66.75平方千米。中心城区规划绿地面积为92.5平方千米(59.82平方千米计入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公园绿地为55.50平方千米。人均绿地25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园绿地15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为38%;市区绿化覆盖率为40.7%。第二十六条公园绿地1、根据杭州的实际情况,规划公园绿地类型分为:城市公园、带状绿地、街旁绿地等。2、至2020年规划期末,杭州市区的公园绿地不少于66.75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使杭州市区形成一个完整的公园系统。第二十七条城市公园中心城区内的公园分为三类:市级公园、区级公园、社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城市组团内的公园分为二类:片区级公园、社区级(居住区级)公园。确定合理的公园建设规模及服务半径。市级公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3000米;片区级公园面积5~10万平方米,服务城市组团;区级公园面积2~20万平方米,服务半径1500米;居住区级公园面积2~5万平方米,服务半径1000米;居住小区级公园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服务半径500米。市区主要新建20个市级公园、32个区级公园、组团片区级公园12个,居住区级及小区级公园按规范配置。(详见城市公园一览表)。第二十八条带状绿地1、滨水绿地(1)钱塘江沿江绿带:钱塘江两岸各设置宽100—500米沿江开放式游览绿带,形成钱塘江两岸景观绿带。(2)河道绿带:京杭大运河两岸各设置宽30~50米开放式游览绿带,上塘河两岸各设置宽20~30米绿带,北塘河、永久河两岸各设置宽30~60米的绿带,其它宽10米以上的河道两侧各设置宽15~30米绿带,10米以下的河道两侧各设置宽10米绿带。(详见滨水绿地控制一览表)2、沿路绿带在城市景观道路如之江路、望江路、艮山路、庆春东路、市心路、中兴路、滨江路等道路两侧建设连续的不少于宽20米的绿带。3、环城绿带在环城路(环城西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与环城河(贴沙河、京杭大运河、桃花河)之间建成环城公园,与古城门保护相结合,形成杭州古城的特色。第二十九条街旁绿地充分挖掘旧城区绿地的潜力,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增加绿地,逐步达到每千米能见到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块状绿地;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建设街头绿地。第三十条生产绿地按占城市建设用地2%的要求,专业育苗和群众办圃相结合,增加城市生产绿地。保留老东岳苗圃用地,规划在萧山新街大型苗木基地、余杭运河景观森林公园、丁桥北集中设置。结合绕城公路绿化带、公园、风景区分散设置中小型生产绿地。保留和发展花园岗等现有的苗木、花木基地。规划生产绿地面积为9.06平方千米。第三十一条防护绿地铁路两侧各设置宽30~100米的防护林带;220千伏以上的高压走廊设置宽30~50米的防护绿带;在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设置宽50米以上的卫生隔离林带;在钱塘江下游绕城公路以东各设置宽500—1000米以上的防护林;在绕城公路两侧设置总宽500米的绿化带,高速公路两侧各设置宽100~200米绿化带,国道、省道、快速路等两侧各设置宽30~100米绿化带。创造动态、连续的景观。建立稳定的绿化带,构成内外联系,具有改善城市气候,起到卫生、安全作用的防护绿地系统。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35.44平方千米。第三十二条附属绿地1、居住绿地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区不低于30%。其中:一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40%;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5%;三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2、加强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等城市窗口单位的环境绿化和美化;学校、休疗养院、医院、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交通设施的绿地率不低于30%;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5%;积极推行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提高单位面积的绿化效益。3、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同类性质的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提高15个百分点,外围保护地带提高5个百分点。4、道路绿地:城市主干路绿地率不低于20%,次干路不低于15%,一般道路两侧绿带宽度不少于3米;旧区道路绿地率不低于10%;广场绿地率不低于50%;新区快速路两侧各设置不少于宽30米的绿带,绿地率不低于30%。主要立交桥周围设置不少于宽20米的绿带。第六章树种规划第三十三条树种规划原则1、因地制宜,适地适树。2、以杭州地带性植被为主,外来树种为辅,培育杭州的地方植物特色景观。3、重视植物种类的多样性,遵循地带性植被的特点。4、长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相结合,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乔木树种与灌木、草花相结合,满足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景观需求。5、城市绿化配置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及藤本相结合。第三十四条基调树种樟树、银杏、苦槠、枫香、珊瑚朴、朴树、青冈栎、榔榆、桂花、柳杉、无患子、悬铃木、水杉、女贞、乐昌含笑、三角槭。第三十五条行道树种推荐树种:樟树、枫杨、秃瓣杜英、灰毛含笑、普陀樟、川含笑、乐昌含笑、湿地松、银杏、玉兰(山玉兰)、珊瑚朴、红果榆、杭州榆、榉树、全缘叶栾树、合欢、枫香、无患子、浙江柿、臭椿、紫花泡桐、鹅掌楸。试用树种:大叶桂樱、光皮梾木、梓树、小果冬青、三角槭、金钱松。改良树种:悬铃木。第三十六条庭荫树种推荐树种:乳源木莲、荷花玉兰、乐东拟单性木兰、二乔木兰、檫木、连香树、杜仲、榔榆、朴树、梧桐、柿树、桤木、紫荆、巨紫荆。试用树种:红楠、薄叶润楠、紫楠、交让木、薄壳山核桃、麻栎、青冈、肥皂荚、红豆树、花榈木、香橼、。第三十七条防护林树种1、抗风树种:珊瑚朴、对节白蜡、朴树、青冈、紫楠等。2、防火树种:青冈栎、木荷、紫楠、厚皮香、珊瑚树等。3、抗污染树种:榧树、樟树、紫楠、二球悬铃木、构树、无花果、枫杨、杨梅、海桐、槐、大叶黄杨、冬青、构骨、全缘叶栾树、黄连木、臭椿、香椿、夹竹桃、女贞、兰考泡桐、梓树、棕榈、凤尾兰、厚皮香。第三十八条观叶树种常色叶树种:金叶千头柏、紫叶小檗、红花檵木、紫叶李、斑叶灯台树、银边灯台树、洒金珊瑚、金边大叶黄杨、金心大叶黄杨、银边大叶黄杨、红细叶鸡爪槭、金叶女贞、菲白竹、黄叶银杏、紫叶桃、斑叶杏;变色叶树种:银杏、金钱松、落羽杉、池杉、水杉、枫香、榉树、南天竹、楸树、石楠、红瑞木、灯台树、山麻杆、铜钱树、无患子、全缘叶栾树、七叶树、色木槭、三角槭、秀丽槭、鸡爪槭、南酸枣、臭椿、香椿、雪柳、金枝千头柏、金叶桧、银木、檫木、连香树、麻栎、秃瓣杜英、肥皂荚、马鞍树、槐、蓝果树、秀丽四照花、毛梾、卫矛、丝棉木、肉花卫矛、枳椇、阔叶槭、毛黄栌、黄连木、火炬树、野漆、刺楸。第三十九条观花树种推荐树种:桂花、木莲、乳源木莲、荷花玉兰、玉兰、二乔玉兰、紫玉兰、凹叶厚朴、含笑、深山含笑、金叶含笑、乐昌含笑、鹅掌楸、夏蜡梅、蜡梅、浙江蜡梅、转子莲、杂种铁线莲、铁线莲、牡丹、黄牡丹、红山茶、茶梅、金丝桃、海滨木槿、木芙蓉、木槿、绣球、溲疏、粉花绣线菊、笑靥花、珍珠梅、白鹃梅、楸树、贴梗海棠、海棠花、西府海棠、垂丝海棠、棣棠花、野蔷薇、玫瑰、月季、香水月季、黄刺玫、缫丝花、木香、毛樱桃、桃、杏、梅、日本樱花、日本晚樱、合欢、山合欢、紫荆、云实、刺槐、毛刺槐、网络崖豆藤、紫藤、白花紫藤、多花紫藤、常春油麻藤、石榴、重瓣红石榴、四照花、秀丽四照花、七叶树、楝树、川楝、大叶醉鱼草、醉鱼草、夹竹桃、马缨丹、金钟花、紫丁香、白丁香、迎春、云南黄馨、探春、泡桐、兰考泡桐、美国凌霄、栀子、大花栀子、六月雪、绣球荚蒾、琼花、粉团荚蒾、凤尾兰、丝兰。试用树种:木荷、云锦杜鹃、满山红、羊踯躅、马银花、南烛、郁香安息香、白檀、山梅花、太平花、沙梨、锦鸡儿、美丽胡枝子、瑞香、芜花、结香、火炬树、流苏树、忍冬、金银忍冬、郁香忍冬、盘叶忍冬。第四十条林中伴生树种竹柏、红豆杉、乳源木莲、紫楠、黑壳楠、披针叶茴香、十大功劳、阔叶十大功劳、连香树、红山茶、厚皮香、倒卵叶石楠、瑞香、秀丽四照花、东瀛珊瑚、青荚叶、八角金盘、中华长春藤、树参、珊瑚树。第四十一条观果树种推荐树种:银杏(雌)、南方红豆杉、南天竹、无花果、杨梅、柿树、乌柿、朱砂根、海桐、火棘、枇杷、石楠、海棠花、樱桃、花榈木、槐、胡颓子、石榴、四照花、秀丽四照花、红瑞木、卫矛、铁冬青、冬青、枸骨、黄果枸骨、小果冬青、铜钱树、全缘叶栾树、楝树、川楝、枳、香橼、柚、朱桔、枸杞、海州常山、白棠子树、梓树、珊瑚树等。试用树种:红楠、薄叶润楠、豹皮樟、薜荔、红豆树、赤楠、青荚叶、猫乳、金银忍冬、郁香忍冬。第四十二条湿地树种以耐水湿树种为主,包括湿生和水生植物。1、耐水湿树种:落羽杉、池杉、水杉、枫杨、南川柳、海滨木槿、木槿、柽柳、垂柳、紫穗槐、乌桕、夹竹桃、白棠子树、金钟花、迎春、云南黄馨、探春、凤尾兰、圆头蚊母数、湿地松、杭州榆等推荐树种及浙江柳、银叶柳、粤柳、日本三蕊柳、长柄柳、簸箕柳、江南桤木、红果钓樟、山、毛山鸡椒、中国绣球、圆锥绣球、湖北海棠、垂丝石楠、伞花石楠、硕苞蔷薇、山莓、马棘、庭藤、美丽胡枝子、刺槐、交让木、盐肤木、纯齿冬青、野鸭椿、牯岭勾儿茶、长叶鼠李、华东葡萄、海滨木槿、梵天花、木槿、闪光红山茶、翅柃、金丝梅、蔓胡颓子、薄叶山矾、华山矾、野茉莉、醉鱼草、白棠子树、牡荆、水杨梅、水团花、宜昌荚蒾、饭汤子、构杞、绒毛皂柳、华西枫杨、青钱柳、桤木、水竹、早竹、枪刀竹、黄姑竹、淡竹、木竹、红竹、红竹、安吉水胖竹、美竹、芽竹、浙江淡竹、篌竹、石竹、浙江金竹、乌哺鸡竹等试用树种。2、水生植物:荷花、睡莲、王莲、黑藻、软骨草、尖叶眼子菜、菹草、光叶眼子菜、茨藻、小茨藻、金鱼藻、东方香蒲、水烛、菖蒲、水葱、铁线兰、尖叶眼子菜、卵叶丁香蓼、石龙尾、异叶石龙尾、水筛、缠结鸟巢藻、布氏轮藻、水苦荬、水蕨、水蕹、水车前、水衰衣等第四十三条耐盐碱树种刺槐、槐树、白榆、女贞、樟树、楝树、水杉、池杉、柽柳、柏树、哺鸡竹等。第四十四条地被植物狗牙草、结缕草、假俭草、黑麦草、草地早熟禾、高羊茅、剪股颖、大叶吴风草、荷兰菊、假龙头、黄菊、白花蓍草、黄花蓍草、地被石竹、八宝景天、德景天、费菜、赤颈散、钓钟柳、匍匐毛莨、玉带草、丽蚌草、美女樱、日本矮小菊、大花福录考、金鸡菊、大花金鸡菊、松果菊、花菖蒲、德国鸢尾、燕子花、黄菖蒲、马蔺、蝴蝶花、香蒲、葱兰、韭兰、大花萱草、夹套萱草、紫鸭舌、吉祥草、美国马蹄金、红花酢浆草、白三叶、书带草、剪夏罗、二月兰、紫茉莉、天人菊、醉蝶花、波斯菊、金光菊、葡萄风信子、石蒜、邹叶狗尾巴、野菊花、偃柏、铺地柏、小檗、紫叶小檗、金丝桃、朱砂根、绣球、火棘、锦鸡儿、紫穂槐、胡枝子、美丽胡枝子、芫花、东瀛珊瑚、青荚叶、龟甲冬青、黄栌、八角金盘、马缨丹、菲白竹、凤尾兰、丝兰等。第四十五条藤本植物转子莲、杂种铁线莲、铁线莲、霹荔、野蔷薇、香水月季、木香、云实、网络崖豆藤、紫藤、多花紫藤、长春油麻藤、扶芳藤、雀梅藤、爬山虎、中华常春藤、络石、迎春、云南黄馨、探春、凌霄、美国凌霄、忍冬。第七章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第四十六条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的目标近期(2001—2005年),试引种300种,引种成功率达80%,植物种类达到1500种左右;中期(2006—2010年),试引种600种,引种成功率达80%,植物种类达到2000种左右;远期(2011—2020年),试引种300种,引种成功率达80%,植物种类达到2200种左右。第四十七条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1、加强野生植物的保护(1)建立多层次的保护体系建立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实行就地保护。通过11个风景区、6个湿地保护区、2个水源保护区、4个森林公园的保护和建立,使保护区面积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有效保护植物多样性。(2)重视野生植物的迁地保护充实和完善现有植物园,积极鼓励对杭州地区特有物种的迁地保护;结合湿地保护,在余杭闲林建立杭州湿地物种保护中心;在萧山大型苗木园中,建立以经济类植物区和花卉区为主的植物园等。2、加强植物的引种、试种等工作(1)利用我国丰富的物种资源,开展广泛的引种、收集工作,在通过驯化、试种等,把适宜于杭州市生长的植物品种加以推广,丰富本地区的物种。(2)引进国外优良的物种资源,在对本地区生态系统没有影响的前提下,加以推广,丰富植物资源。第四十八条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1、科学准确地制定物种优先保护方案,有效地开展物种资源的保护在有限的资金下,优先保护最需要保护的区域与物种。2、加强珍稀濒危植物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建立保护区的基础上,增加保护小区、保护点,为珍稀濒危植物提供一个适宜的生境,并通过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采取人工促进次生阔叶林恢复等措施,促进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生存、繁衍环境的巩固和恢复。3、建立健全珍稀濒危植物的监测体系建立由省、市、区三级监测站组成,重点检测与一般检测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定期提供包括分布范围、生境、繁殖方式、种群结构、资源消长、保护现状等多项内容的野生植物资源现状与动态信息,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第四十九条古树名木保护范围1、成林地带,外缘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所围合的范围。2、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外的范围。第五十条古树名木保护要求1、健全古树名木档案全面调查,建立健全每株古树名木的档案,实行“一树、一牌(碑)、一卡”制度。2、依法保护,严禁砍伐或迁移严格按《杭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及《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3、落实管护措施及经费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管护经费,保证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第五十一条保护措施1、整治古树周边的环境,改善立地条件拆除古树周边的违章建筑,扩大绿地面积,并采取调整土壤物理结构、改善地下环境等方式改善生长环境。2、加强维护保护设置保护围栏;对年老根衰的采取设支撑、或拉索等辅助设施;及时填补树干空洞;及时做好排水、填土、修剪枯枝等工作;安装避雷针;设立观察井和观察树。3、加强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进行调查,及时防治病虫害危害;对目前生长不良的古树名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诊断,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防止死亡现象发生。4、采取切实有效的复壮古树名木措施从生理生态、营养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提出综合复壮措施。第九章绿地景观规划第五十二条重要景观面(带)1、外围山体背景景观杭州城市的南部、西部、西北部及北部地区是连绵的山峦,是城市天然的生态屏障,也是城市的背景。规划通过风景区的保护和建设及山林绿地的改造,强化和美化山体景观,形成城市优美的背景景观。2、钱塘江生态景观带规划通过钱塘江上游的水源保护区、下游的滨海湿地、500~1000米宽的防护林及江滨休闲公园的建设,形成杭州城市具有重要生态、游憩、景观功能的景观带。3、京杭大运河生态景观带改造与整治京杭大运河两岸,通过运河景观森林公园、两岸30~50米绿带的建设及充分利用京杭大运河沿线丰富的人文资源建设运河沿线公园,形成运河沿线的重要景观节点,美化景观,形成运河风光带。4、西湖景观面保持“三面云山一面城”、“城景交融,城湖合璧”的景观特色,禁止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城市化和城市面湖地区过多的高层建筑对景观的破坏。通过西湖风景名胜区林相的改造、宝石山、吴山等山体与城区过渡地带的绿地建设,增强其自然生态功能。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第五十三条近期绿地建设目标和指标加强滨水绿廊与交通绿廊的建设,初步形成杭州城市的绿色网架;重点建设中心城区的公园绿地,增加主要街道的街头绿地,在合理的服务半径之内,增加各级公园绿地,改善城区缺少绿地的状况。规划每年增加城市绿地(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之和)500万平方米以上。至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第五十四条近期绿地建设重点1、结合风景区建设,改造山林绿地。2、启动水源绿地保护区,在钱塘江两岸建设宽100米以上水源涵养林。3、建立绿色交通体系,改善城市对外交通形象。基本建成绕城公路两侧宽50—100米的绿带,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机场路两侧宽30米以上的绿带;主城、副城、组团间的联系道路两侧宽30米以上的绿带;完成城市主要入城口的环境整治。4、完善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建设。(1)完成环西湖绿地建设,改造完成环湖南线、曲院风荷、渔乐园、雷峰夕照等公园和景点;(2)结合西湖综合保护工程工程,新建茅乡水情公园、三台泽韵园、花山霞鹃等公园,充实西湖西线的景观;(3)加紧西湖北山景区的改造,建成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大公园;(4)建成石景公园、白塔公园、吴山公园、灵隐景区等公园和风景点。5、加快市级公园的建设。完成市级公园城北体育公园、城西公园、城东生态公园、西塘河公园一期;改造和扩大临平山公园、西山公园、北干山公园,增加山脚绿地面积;启动城市新中心公园、钱塘江滨江公园。6、增加城区的各级公园和广场。完成凤凰公园、东新园公园、杭氧公园、三里亭公园、江滨公园、三墩三河公园、霞湾公园、运河西公园、江寺公园、祗园寺公园、滨江少儿公园、滨江高教公园、星桥公园等。7、完成新开河、贴沙河、中河两侧绿带,基本形成城区内京杭大运河、上塘河、东新河、红建河、西塘河、余杭塘河、紫金港、莲花港、冯家桥河、沿山河、古荡湾河、邋遢港、永久河、北塘河、萧绍运河、南门江两侧绿带。8、增加延安路、解放路、庆春东路、市心路、320国道(临平城)等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块状绿地,有效改善城市街景。第十一章规划实施对策及措施第五十五条加强绿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意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新闻媒体和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对城市绿化的宣传力度,开展全民绿化教育,了解绿化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并养成爱绿、护绿的好习惯;提高全民的绿化意识,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意识,把绿化建设提高到改善投资环境、促使土地增值、改善城市形象的高度来加以重视。第五十六条完善法规,依法治绿逐步完善现有的法规,组织制定与法规相配套的一系列文件,使城市绿地的建设、管理有法可依,保证依法行政的可操作性。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园林尽快会同城市规划等部门制订《杭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尽早制定颁布《杭州市绿化养护招投标管理办法》、《杭州市借地绿化管理办法》、《杭州市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第五十七条加强对绿地规划的监督实施,确保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向社会公布,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维护规划的绿化用地。加强人大的监督力度,除对每年实施的绿地进行检查外,对城市主要绿地的变更情况加以监督检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切实保障城市绿化用地,加强绿线管理,划定绿化控制线,严禁改变规划绿地性质或削减规划绿地面积;建设项目从规划、审批、实施到竣工验收必须严格管理,对未达到绿化标准的项目,按规定给予处罚,绿化严重不足且没有有效补偿措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加大拆违还绿的力度,对侵绿、占绿等违章行为须严格处理,并广泛发动群众的监督作用,抵制侵绿、占绿行为的发生。第五十八条完善融资渠道,建立多渠道、多方位、稳定的资金来源1、政府投资为主渠道。将绿地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加大绿地建设资金的投入,绿地建设费用应占城市建设费用的3~5%,由市政府投资市级大型绿地的建设,区政府投资区级公园、街道绿地的建设。2、新建单位的附属绿地及居住区绿地建设费用,应列入建设总投资,由各建设单位及开发公司负责实施,保证绿化建设的顺利实施。3、道路绿地及道路红线以外的绿地建设费用,应列入道路建设总投资,由市政建设部门按规划与道路同步实施。4、建立绿化基金。鼓励社会参与,使绿地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用于绿地的建设、养护、古树名木及野生植物的保护等。第五十九条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作用,保证中心城区的绿地实施规划建议积极发挥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调控作用,每年推出的出让地块中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绿地建设,保障城市绿地的逐步实施。1、政府通过土地收购,置换出旧城区待改造地块,实施绿地。2、结合老城区工厂单位的搬迁、旧城改造、调整城市中心的中、小学用地,对于办学条件差、场地紧张的学校适当合并、迁建,改善办学条件,置换出部分用地实施绿地;3、预征规划绿地,避免重复建设、拆迁,降低绿地实施成本。第六十条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建设城市的集中绿地改变建设次序,先建公园等集中绿地,后开发周边的土地,通过周边地块地价的增值,收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城市绿地实施的经费,使城市绿地建设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第六十一条研究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保证城市生态绿地的实施。总结近几年借地绿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借地绿化的配套措施;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转移、户籍制度的改革等手段,加快生态绿地的建设。第六十二条提高园林绿化的科技水平,为园林绿化提供技术支撑科技是园林绿化进一步发展的支撑,上海在这方面已作出了榜样。充分发挥绿化科研部门的积极性,并借助于大专院校科技力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新优品种引进、栽培技术的提高、植物配置、建群结构的稳定、病虫害防治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使有限的绿地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第六十三条增加有效绿化面积1、大力推广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虽然不计入城市绿地面积,但可弥补城区绿地的不足,对城市的景观及生态环境起着积极的作用。大力提倡与鼓励各单位创造条件进行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特别是近西湖地区,要加强建筑立面的绿化与美化。2、搞好主要道路两侧的形象工程。对主要道路两侧现有的单位提出绿化与美化的整改要求,积极推进拆墙透绿工作,以增加城市的通透感,改善视觉效果,增加城市绿地;对重建及新建项目,要求在临道路一侧留出绿色空间,使更多的单位绿地,转换成街头绿地,为城市景观作出贡献,并根据有关规划在绿地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各单位负责日常的养护与管理,并与年终考核挂钩。第六十四条深化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改革彻底改变目前城市绿化行业“政企不分,管养不分”、“以费养人”的状况,深化行业改革,积极培育绿化市场运作机制,逐步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养护管理的市场化用作,达到降低养护成本,提高绿地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目的。第十二章附则第六十五条本规划自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解释权。第六十六条本规划的法定有效组成文件是规划文本、图纸,附件包括说明、基础资料汇编。第六十七条本规划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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