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棒球的运作机制,美国职业棒球比赛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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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职业棒球的运作机制黄海燕;黄嬛【摘要】在对美国职业棒球的发展历史、联盟体系、赛制以及商业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后,得出一些启示:职业体育的发展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艰巨的演变过程,它的运行机制与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息息相关.【期刊名称】《体育科研》【年(卷),期】2010(031)003【总页数】7页(P38-44)【关键词】美国;职业;棒球;俱乐部;机制【作者】黄海燕;黄嬛【作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体育赛事研究中心,上海,200438;上海体育学院体育赛事研究中心,上海,20043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80-05所谓的职业棒球,与其他职业运动一样,是一个行使商业运作的棒球队,以给薪的方式招募优秀的棒球选手,通常以门票、球场商品、球队衍生商品、广告、电视转播权出让金做为主要收入。而赛程与其他职业运动不同的是,按一个职业棒球联盟的编制不同,每一支队伍至少都会有数十场至上百场不等的比赛,由于比赛较多且密集,因此职棒队伍旗下拥有数十名至数百名选手的农场系统来储备与培养,以利替换状况较差或受伤的主力。一个国家的职业棒球至少拥有一个以上的联盟,决定总冠军的方式不一而足,但总冠军永远都是一位职棒球员终身所追求的。目前已知的有美国、日本、韩国、台湾、墨西哥、尼加拉瓜、多米尼加共和国、委内瑞拉、巴拿马、波多黎各、加拿大等拥有职业棒球的队伍,另外荷兰、意大利、澳大利亚、中国等地亦有半职业的棒球联赛举行着,而古巴虽以业余棒球著称,但其国内的棒球联赛已达职棒的规模。棒球是美国最古老的职业体育项目,排在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联赛之首,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运作机制,下面本文将对美国职业棒球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职业体育的发展提供借鉴。据有关史料记载,最早有正规运动规则的棒球比赛在1846年,随着逐渐发展成职业联赛。在棒球职业联赛发展的初期,推动该项职业运动发展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参加联赛的运动员,而并不是球队的老板。1858年,纽约地区的22家棒球俱乐部组建了美国职业棒球球员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BaseBallPlayers,简称NABBP),它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禁止运动员收取金钱补贴或赌球,从而组织各个球队正常的打好比赛。这一组织由球员来具体运作,但是它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劳工联盟,其职能是管理成员俱乐部和运动员。为了确保球员的经济利益,美国职业棒球球员协会坚持要求球员可以在转会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在那一段时期,俱乐部之间相互以高薪引诱对方的球员转会到本俱乐部,球员为了提高合同价格而从一个球队自由转会到另一个球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一阶段的美国棒球运动还不是完全的职业性质,具有一定的业余性。1869年,美国第一家完全的职业棒球俱乐部辛辛那提红袜队(CincinnatiRedStockings)成立。红袜队的成功引发了其他职业棒球俱乐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最终导致了业余性质的NABBP的解体。直到1876年,以芝加哥为首的8个球队正式宣告成立“国家联盟”之后,俱乐部的老板们就从球员的手中夺取了联赛的控制权,并且为联赛设计了一个正规的赛程。1880年,国家联盟规定:在球员的合同中引入保留条款,这一条款允许俱乐部在球员合同到期后,单方面的保留该球员为球队继续效力一年。后来,这一保留条款又允许俱乐部在球员合同未到期时进行球员的交易。这样一来,不仅球员为了提高合同价格而经常转会的现象消失了,而且球员在签订合同和转会方面的自由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正是由于这一保留条款使得早期的棒球联盟逐渐成形。1885年,琼斯·蒙哥马利·沃德(纽约巨人队知名的投手和内场手,哥伦比亚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来入选“名人纪念堂”)发起成立了职业棒球球员兄弟会,这一组织在国家联盟所有棒球俱乐部所在城市都有下属分会,它们对球员合同中的保留条款提出了挑战,并且希望通过与各个俱乐部进行协商,使有合同在身的球员成为自由球员。当沃德的这一努力失败后,1890年爆发了所谓的“兄弟会起义”,联盟的200多名球员参与了这次起义活动,而这一次起义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球员联盟”的产生,这一联盟拥有着许多顶级的棒球球员,与国家联盟形成了明显的竞争态势。然而,由于受到棒球国家联盟俱乐部老板阿尔伯特G·斯波尔丁(体育用品生产商,前棒球著名球员,后来入选“名人纪念堂”)多方面的冲击,球员联盟只坚持了一个赛季便土崩瓦解。1900年,“国家联盟”作出削减联赛球队的决定,致使60名球员失业,这时球员们又第二次走在了一起,并成立了球员保护协会(PPA)。球员保护协会是由退役的球员发起,其中包括两位后来入选名人纪念堂的知名人物,投手克拉克·格里菲思以及内场手休伊·詹宁斯。格里菲思以及本·琼斯、查尔斯·科米斯基为另一个棒球联盟—“美国联盟”的成立作出了巨大贡献,在这一联盟成立之初(1901年),格里菲思就是这一联盟的主要球员。詹宁斯在康奈尔大学获得了法律学位,后来先后执教于康奈尔棒球队和底特律老虎队。此外,还有一个由球员转为律师的重要人物——哈瑞·泰勒成为PPA的首席战略家。在与国家联盟俱乐部老板的谈判中,他极力主张修改球员合同中的保留条款,改革球员的交易方式,并将多余的球员出租给小联盟。1903年,由于未能阻止国家联盟的球员投奔美国联盟,使得PPA的公信力大大下降,最终导致这一组织的瓦解。在球员保护协会瓦解之后,一个新的组织——棒球球员联谊会(BPF)又诞生了。这一组织成立的导火索是1912年发生在底特律传奇球星泰.柯布身上的事件。在与纽约队的比赛中,柯布跳上看台殴打了一名捣乱比赛的观众。由于这一事件,美国联盟主席本·琼斯宣布泰.柯布禁赛10天,于是,底特律棒球队所有球员进行了职业棒球历史上的第一次罢工行动。这一事件煽起了球员的怜悯之情,几个月后,大卫·富尔茨(曾经是棒球球员,后成为纽约的一个律师)便发起成立了棒球球员联谊会(BPF)。BPF将自己定位于一个专业的协会,而并非一个球员工会,它不主张利用球员罢工这一武器,也不主张成立另外一个竞争联盟。在为联盟的所有球员,甚至包括加入联谊会的棒球小联盟的部分球员,提高工资水平努力的过程中,BPF在联盟俱乐部老板中的影响力也逐渐加大。与此同时,1914年美国第三个棒球大联盟——联邦联盟正式成立,而这3个联盟之间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促进了BPF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联邦联盟只存在了两个赛季就消亡了。联邦联盟的消亡,再加之BPF难以给球员带来实质性的利益,这一组织的成员越来越少,并最终于1917年正式解散。1946年,由于球员们对较低的收入水平不满,部分球员为了提高收入转战墨西哥联赛,在这一背景下,代表球员利益的组织“美国棒球指南”(ABG)成立了。这一组织其中的一名成员,纽约巨人队的丹尼·加德拉,在5年前由于违反预留条款已经被棒球大联盟禁赛5年。加德拉控告职业棒球大联盟以及其总干事阿尔伯特·钱德勒共谋,剥夺他的谋生之道。这一诉讼最终在ABG的协助下得到了解决。为了防止球员转战墨西哥联赛的现象再发生,从事律师工作的前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成员罗伯特·墨菲,以ABG为名,呼吁对棒球进行改革,其中包括实行最低工资标准、薪资仲裁、修改预留条款以及退休金计划。最终俱乐部老板们达成共识,即实行5000美金的最低月工资,并且从全国性的电视和广播转播权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推行退休金计划。但与之前的球员组织BPF一样,由于ABG受到了俱乐部老板们的控制,这一组织在保护球员利益方面并没有做很多工作。与其他运动相比,在提高球员待遇、保护球员利益方面,棒球运动走在了最前面,它对橄榄球、篮球和冰球运动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但是,目前与球员利益相比,联盟更多的则是代表着俱乐部老板的利益。一言以蔽之,美国职业棒球除了球场上各支球队为了冠军而拼争外,它的历史充斥着各种棒球联盟间的竞争、合并与解体的反复无常,以及联盟内部业主们与球员工会之间的谈判、罢工与复工的拉锯战。美国职业棒球主要由美国职棒大联盟、美国职棒小联盟和美国职棒独立联盟三大联盟体系构成。每个联盟体系中均包括若干个子联盟,各个子联盟则包括多支球队。美国职业大联盟现有30支球队,分为国家联盟和美国联盟,其中国家联盟(NationalLeague,NL)有16支球队,美国联盟(AmericanLeague,AL)14支,而两个联盟下又各分为东部赛区,中部赛区和西部赛区3个赛区(见表1)。美国职棒小联盟,简称小联盟,是指数批在参与城市,球队经费,比赛水平比美国职棒大联盟较小规模的职业棒球联盟。小联盟球队均以长期合约形式与大联盟球队保持关系,每一个大联盟球队都有一批小联盟球队为其青年球员、受伤或暂时弃用的大联盟球员提供培养、训练、康复、和比赛机会。这批附属大联盟母队的一批小联盟球队统称农场球队;而在母队而言,则统称为某某母队的农场系统。小联盟依实力分为6级,由高至低依序为:3A(ClassAAA)、2A(ClassAA)、高阶1A£¨ClassAAdvanced)、1A(ClassA)、短期1A(ClassAShortSeason,SS)和新人联盟(ClassRookie)(见表2)。美国职棒独立联盟是指在大联盟与小联盟体系之外的美国职业棒球组织。而事实上,独立联盟这个说法,仅仅只是一个统称,独立联盟球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机制;联盟与联盟之间,也几乎没有互动的机会。不过,也有少数的独立联盟球队,游走于各联盟之间,增加比赛的机会。与大联盟和小联盟相比,美国职棒独立联盟稳定性相对较差,因此经常有联盟突然消失。本文所指的美国职业棒球的赛制是美国职棒大联盟的赛制。与其他职业体育赛制一样,美国职棒大联盟的赛制也经过了一个长时间的演进过程(见表3),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赛制,美国职棒大联盟的赛制分为春训及热身赛、常规赛和季后赛。每年春训于二月中开始,春训地点位于佛罗里达州或亚历桑那州。依春训地点不同,30支球队分为二个联盟(柑橘联盟和葡萄柚联盟)进行热身赛至三月底。常规赛和季后赛的时间通常为每年4月到10月。一般情况下,30支球队每队每个赛季要进行162场常规赛。1997年前,国家联盟和美国联盟的球队互相不进行交锋,1997年后,这一状况得到改善,联盟之间开始了“跨联盟比赛”,每队每个常规赛季均有15场跨联盟比赛。美国职棒大联盟的季后赛分为赛区系列赛、联盟冠军系列赛和世界系列赛。赛区系列赛是季后赛的第一轮,两个联盟各产生4支球队,其方式是:根据162场常规赛的战绩,联盟下的3个赛区的冠军直接进入赛区系列赛,第4支球队持“外卡”参赛,而此支球队是联盟成绩最好的赛区第2名。4支球队两两逐队厮杀,联盟中战绩最佳的球队对阵第四名球队,第二名应战第三名,采取五战三胜制,产生两支胜队。联盟冠军系列赛是在赛区系列赛的两支胜队进行七战四胜的联盟冠军争夺战,胜方是联盟的冠军。世界系列赛是美国联盟和国家联盟的联盟冠军进行七场四胜的总决战,冠军便加冕为美国职棒大联盟的最终冠军。就职业体育而言,其产品是竞赛本身,属于娱乐和休闲类的产品,它是由球员通过比赛来提供的。消费者通过现场观看,或者通过电视、广播、平面媒体等途径来获取这种娱乐和休闲的体验。而职业俱乐部和球员的收入就直接或间接的来自于这些消费者,如赛事的门票收入、电视转播收入等等。长期以来,棒球一直在美国被公认为第一大运动。尽管根据1993年哈里斯调查的结果,只有18%的受调查对象将棒球作为自己最喜爱的运动,这比1985年的23%小5个点,也小于本次调查中的橄榄球运动的24%。再加之1994-1995年的球员大罢工使棒球观众受到很大影响,球迷人数大大减少。但棒球运动仍然是美国休闲的主要方式。1995年,有35%的美国人声称是棒球联赛的粉丝,观看职业棒球大联盟的观众人数要远远大于观看其他运动的观众人数。棒球小联盟的观众人数在近几年也逐年增加。就棒球特许商品而言,也比其他运动要卖的好,1993年,其销售额达到24亿美元。根据两个联盟的相关规定:美国联盟中,门票收入的80%归主队,20%归客队;而在国家联盟中,主队则获得95%的门票收入,客队获得5%。另外,电视转播权方面,全国性电视转播权收入,联盟中的各支队伍平均分配;地方性的电视转播权收入,则归各个俱乐部所有。通常而言,俱乐部每年的收入在5000~6000万美元之间,但也有一些球队收入很高,还有一些球队出现了亏损。由于自由转会和薪资仲裁制度,球员的工资迅速提升,俱乐部的人力成本也迅速扩大,一些小地方的球队要实现盈利越来越困难。球员工资占联盟所有俱乐部总收入的58%,这比一般服务业要高。而且,与橄榄球和篮球联盟不同的是,这些项目联盟的年轻球员是由高校培养的,而职业棒球大联盟的年轻球员是由棒球小联盟培养的,为此,俱乐部还要向棒球小联盟付一部分钱。与实行自由转会制度之前相比,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就是,实行自由转会制度之后,职业棒球俱乐部的盈利能力下降了,但是关于棒球经济处于悲惨状况的报道也确实夸大其词。针对俱乐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球员的折旧等,就可以使这些看似亏损的球队实现盈利,此外,一些关于球员工资的报道也是存在怀疑的,因为球员的工资并不是一次付清的,俱乐部并不要为此掏所有的钱。总而言之,由于职业棒球俱乐部都是私人公司,其财务数据一般都不对外公开,《财政世界》和《福布斯》杂志每年报告各个联盟俱乐部收入和开支的估计值,见表4。棒球联盟是一个卡特尔组织,或是一个自治的垄断组织,这种垄断控制是职业棒球发展的基石,对其经济收入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尽管职业棒球联盟也受到政府的一些控制,但是,与其它垄断行业相比,对棒球联盟的管制要松的多。美国职业棒球所享受的这独一无二的地位称为“棒球豁免”,它是通过联邦最高法院在1922-1972年间的3次重要判决,也就是现在通称的“三部曲”(trilogy)而得以确立和延续的,即“职业棒球俱乐部国家联盟诉联邦棒球俱乐部案”、“图尔森诉纽约扬基队案”和“弗拉德诉库恩案”。这3个诉讼案使得棒球运动免受反垄断的制约。1998年,尽管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科特弗勒德法(TheCurthoodAct),给予了MLB球员反垄断诉讼的权利,但其应用范围却得到了严格的限定。总之,该法案对棒球反垄断豁免的影响很小。职业棒球联盟内部的控制则来自于球员工会,内部经济利益的竞争主要来自俱乐部老板和球员双方。但是球员工会在与俱乐部老板们就牵涉双方利益的相关事宜,如赛程安排、广告、赛事宣传、赛事规则、联盟增加球队、签署球员等进行谈判时,所能起到的作用很小,俱乐部老板们在这方面拥有者绝对的管理权,这与职业体育以外的其他行业是一样的。但与其他行业最重要的区别在于,由于棒球享有反垄断豁免,球队老板们就可以实行一些非竞争的安排去实施共谋、固定价格或者限制交易。当在一个自由市场中进行一些人为的限制后,市场将失去其自身的力量。而美国职棒联盟的运作对自由市场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例如,假设球员可以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交易,那么球员的工资势必会水涨船高,球队就很难保持稳定,这会直接影响球迷对球队的忠诚度;但是,如果通过卡特尔的组织形式限制球员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那么就有可能迫使观众在门票上花费更多的钱。但庆幸地是,由于每年的比赛场次较多,再加之球场容纳观众数较多,球票的价格并没有出现明显上涨。表5显示了2008年每个球队主场的球迷消费指数(FCI),从表中我们可以算出,美国职棒大联盟的平均球迷消费指数为191.92美元,即使是球迷消费指数最高的波士顿红袜队,这一数值也仅为320.71美元,与其他项目相比,人们还是可以承受的,而且还有很多场比赛是免费转播的。因此,由于人们在观看棒球比赛中的消费也并不算高,垄断所带来的后果并不算明显,政府也就没有再去对职业棒球产业垄断行为的进行干预。从美国职业体育产业运作的实践来看,政府对职业体育的税收往往采取很多优惠的政策,这也是职业体育能够吸引很多老板投资的一个主要原因。通常国内税收法规允许一个企业对资产进行折旧,比如企业购买了一栋房产或者一台计算机,那么这些资产都可以被折旧或在企业收入中扣除,这就减少了企业的税赋。在美国,只有职业体育允许对其人力资本进行折旧。投资职业体育的老板购买球队的行为与购买球员的行为是独立的,球员的合同金额是可以在3~7年内折旧的。而球队本身的资产则是不允许折旧的,因此,在现实情况下,人们为了避税,往往会提高球员合同的价值,减小球队本身的价值。尽管近年来对职业球队球员折旧的规定有所限制,只允许将收购球队总额50%以下的资产算为球员交易金额用来折旧,但球队在税收方面仍然享受了极其优厚的待遇。很对职棒球队的另一个税收政策优惠就是,球队可以免费或低成本的使用政府所建的球场,见表8。一个城市为了吸引或保留职棒联赛的主场,很多居民通过多支付税收的形式而给予球队一定的政策优惠。其实这种纳税人的资助是不公平的,因为球队已经从场馆的停车场、餐饮服务和纪念品销售中已经获取了可观的收入。当然,球队比赛还会吸引很多外来游客前来观赛,这使城市商业也获得了一定的额外收入,此外,城市形象也会由于球队的存在而大大提升。除了观众的收入以外,职棒球队的另一块主要收入则来自国家和地方的电视转播权转让。长期以来,一直是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垄断着棒球联赛的全国转播,刚一开始是广播,1947年则开始了电视转播。美国职棒大联盟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和美国广播公司(ABC)签订的1984-1989年长达6年的电视转播权合同总金额达到了创纪录的11.25亿美元。这一收入,在联盟所有球队中平均分配,每个球队获得的收入是以前的近4倍。虽然在接下来的电视转播权转让合同的金额也有所增加,但增加的幅度较以前相比要小的多。当然,也有很多人认为,由于体育节目逐渐增多,职棒收视率的下降,未来电视转播合同收入将会呈下降趋势。但1988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为了提升自己的形象竟然与美国职棒大联盟签订了一个为期4年的合同(1990-1993年),合同总金额达到了11亿美金,这份合同包括世界系列赛、联盟冠军系列赛,全明星赛以及12场常规赛的全国电视转播权。在与CBS签完合同不久,联盟又与ESPN签定了一个为期4年的有线电视转播合同(1990-1993年),每年转播175场比赛,合同金额为4亿美金。对于CBS和ESPN这两家公司来说,与职棒大联盟的合同是不合算的。一方面是由于CBS的这份合同中,只包含了12场联盟常规比赛,这远远小于上一份合同中的40场(NBC32场,ABC8场)。虽然ESPN向有线电视观众转播了更多场次的比赛,但由于美国一半以上的家庭收不到ESPN电台,因此只能依靠收看CBS电台。尽管后来CBS将转播的场次由12场增加到了16场,但球迷还是因为转播场次太少而倍感失望。更重要的是,CBS和ESPN都因为这份合同而给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CBS损失了近5亿美金,ESPN损失了1.5亿美金,这也是电视台第一次在转播体育节目中出现如此巨大的亏损。由于职棒的低收视率以及媒体公司的损失,1993年,棒球全国电视转播权的合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媒体公司将联盟绑在了一起共同承担风险。尽管表面上联盟与NBC和ABC签定了一个为期6年的合同,但职棒联盟并没有从媒体公司获得现金流入,获得的只是在棒球比赛转播期间的广告时间段,为此,职棒联盟和媒体公司合股成立了一家公司,专门负责棒球比赛转播期间广告的制作与销售。双方合同还规定:在广告时间段交易的前1.4亿美元中,联盟获取收入的85%,剩下的15%归媒体公司;超过1.4亿美元的交易收入,联盟则获取其中的80%。与此同时,职棒联盟在与ESPN的合同金额也大大减小,6年共计2.55亿美金,比原先合同金额的一半还少,每个星期转播棒球的场次也由原先的6场减少到3场。由于电视转播权的新合同使联盟的收入大大减少,致使1994-1995年赛季球队老板在与球员的工资谈判中态度强硬,从而导致了球员的大罢工。讽刺的是,正是这一罢工以及电视转播收入的锐减使得棒球联盟与NBC和ABC之间的合同终止。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如果合同前两年全国电视转播收入每年达不到3.3亿美元,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合同。由于球员罢工以及1994年职棒大联盟季前赛取消而支付广告商的退款,使得职棒联赛全国电视转播的收入大大减少,再加之联盟一意孤行,拒绝对合同进行适当调整,这一行为使媒体公司非常生气,于是在1995赛季末提出终止了合同。在1995赛季之后,职棒联盟又与ESPN、FOX以及NBC等媒体公司签订了一揽子为期5年的合同,合同总金额超过15亿美金,其中和ESPN的电视转播合同价值4.35亿美元,和FOX的电视转播合同价值5.75亿美元,和NBC的合同价值4亿美元,和FOXCable的电视转播合同价值1.62亿美元。随后职棒联盟又与ESPN和FOX签订了2001-2006年的电视转播合同,其中和ESPN的电视转播合同价值8.51亿美元,和FOX的电视转播合同价值25亿美元。当前,联盟每年获得的电视转播收入非常可观,总额达到了7亿美元,其中从ESPN获得电视转播收入为2.96亿美元,从TBS获得1.45亿美元,从FOX获得2.56亿美元。除了全国性的电视转播权之外,还有一块地方性的电视转播权收入,但这一部分收入归俱乐部所有,由俱乐部自行谈判,自行运作。当然,这一块收入直接取决于球队市场的大小,对于市场规模较大的球队,获得的地方电视转播权收入就多;相反,对于市场规模较小的球队,获取的地方电视转播权收入就少,这也是造成球队收入差距的一个主要原因。美国职业棒球是美国最古老的职业体育项目,它是美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融入美国人的生活。它的独特的运作体系以及独一无二的反垄断豁免为职业棒球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深深的感受到,职业体育的发展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艰巨的演变过程,它的运行机制与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息息相关。这也许就是本文对于我国职业体育发展的一点小小启示。【相关文献】[1]PaulD.Staudohar.PlayingforDollars:LaborRelationsandtheSportsBusiness[M].ILRPress,1996:14-50.[2]钟秉枢等著.职业体育——理论与实证[M].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6:133-145.[3]迈克尔·利兹,彼得·冯·阿尔门著.体育经济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125-128.[4]裴洋著.反垄断法视野下的体育产业[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47-50.[5]王健等.综合性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设施研究[D].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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