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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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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商业银行现金整点业务管理,提高现金清分质量,有效防范现金差错,根据《人行办公室关于加强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清分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现金管理工作指引》中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是指将本行业务库人民币现金清分整点工作委托给清分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第三条外包人员是指清分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现金清分整点业务而派出的具有反假能力的专业人员。第四条本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范围遵循法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经过风险评估后,将现金清分、整点业务予以外包。第五条实施原则:(一)质量效率原则。实施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要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二)风险可控原则。实施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风险可控。(三)规范实施原则。结合本行经营管理实际,认真1/9梳理现金清分整点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流程实施业务外包。(四)统筹管理原则。从人员编制、用工结构、财务费用及风险控制的角度,统筹考虑业务外包实施效果,将业务外包纳入本行工作统一规划管理。第六条运营管理部是本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的主管部门,负责选择外包服务供应商,制定业务外包实施办法或细则,实施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合同执行、对外包人员的日常监督指导、定期检查、评估外包工作质量等。第二章外包服务供应商选择第七条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选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等适当方式,择优选定。第八条对外包服务供应商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质、规模、业绩、信誉、管理规范性等。(一)外包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或经济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二)外包服务供应商的专业资质、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能够满足本行外包工作要求,具有提供2/9类似性质和规模金融机构的服务经验,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声誉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三)外包服务供应商内部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健全,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四)外包服务供应商的用工管理制度及其与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规定。第三章外包合同管理第九条本行人力资源部、运营管理部负责根据本行实际情况拟定清分整点服务合同,本行实施外包前必须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须包含外包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管理与保密要求、计价方式、争端解决机制、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情形、违约责任等内容。(一)外包合同订立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有损本行的利益和形象。(二)外包合同订立前,应充分考虑业务外包重要风险因素,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风险。(三)外包合同约定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外包服务供应商应确保外包人员和涉及此项业务的其他人员遵守本行相关规章制度,对接触到的本行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本行可以根据业务外包项目实施情况和外界环3/9境的变化,更新、修订保密条款,必要时可与外包服务供应商另签保密协议。2.外包服务供应商不得将外包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外包服务供应商应定期向本行报送外包人员的基本情况报表,包含外包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4.外包费用或单价的确定依据。5.违约责任及本行免责条款。6.合同终止及解除情形。第四章外包人员管理第十条外包单位的管理职责(一)应与外包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建立外包工作人员档案,了解外包人员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二)挑选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派驻本行,负责对外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三)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派驻外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整点清分服务;(四)及时对不适合的外包工作人员进行调换,新聘4/9用的外包工作人员正式上岗前,外包单位应面试审核,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并应有不少于两周的跟班实习、熟悉情况(五)负责安排机动人员对请假、休假外包人员的岗位进行顶替;(六)加强沟通联系,积极配合本行处理好外包工作人员的各类问题。第十一条运营管理部的管理职责(一)制定外包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二)协助外包单位和本行对外包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在岗培训;(三)对外包单位和本行的外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四)负责外包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及违规处理等相关事宜;(五)定期评估外包公司工作质量。第十二条本行现场管理人员工作职责本行派驻现金清分整点业务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外包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外包合同的执行,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业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负责对交存人民银行的已清分现金,按每人清分5/9总额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检;(二)负责按照现金外包清分管理要求,现场监督外包人员清分整点工作按流程规范操作;(三)负责管理外包清分人员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或风险隐患及时上报运营管理部;(四)负责登记外包工作考核表,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三条管库员工作职责负责发放登记、清点回收当天外包人员清分的现金,确保账实相符。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四条外包人员日常管理由外包服务供应商负责,本行的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外包合同和业务管理要求,对外包人员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一)外包人员一律着无口袋工作服并佩戴证件,必须在有效监控范围内开展现金清分整点工作,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将个人物品带入工作场地;(二)外包人员利用现金清分机、点钞机或手工清点方式对现金复点张数、复验真伪、挑残、版别分类、扎把打捆、盖章、贴封签,按人民银行“五好钱捆”标准整点钱捆;(三)现金清分应不少于两人在场,严格执行A、B岗6/9共同责任制,坚持一把一清、一捆一清、一人一清,按人出仓核对。现金整点结束,坚持集体退场;(四)外包管理人员应逐个审查各清分员已清分款项核对一致后,按券别分完整券、损伤券分别进行装包汇总再与领入现金总额核对一致后与管库员办理交接手续;(五)外包人员不定期参加外包服务供应商和本行组织的反假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第十五条本行认为外包人员的业务能力出现下列情形时,应要求外包服务供应商更换人员。情节严重的,按合同规定暂停支付服务费或终止合同。(一)未严格执行现金清分基本规定,不按现金清分操作流程规范操作,未严格执行清分质量要求以及清分差错鉴定处理流程,不服从本行业务指导和制度管理的;(二)现金清分整点出现的差错等问题,被人民银行通报并对本行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的;(三)对本行提出的服务工作质量的整改要求迟迟不能整改,导致工作效率及质量持续下降的;(四)其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形。第六章外包服务质量考核第十六条运营管理部应定期检查、评估外包工作质量(一)若上缴人民银行现金中发现有差错或假币的,7/9其责任由本行管理人员与外包公司共同承担,并严肃处理;(二)若对外支付现金时发现有差错或假币的,除个人赔偿外,对外包相关责任人发生的差错或假币金额予以双倍处罚;(三)发生重大现金清分差错,导致被人民银行停库的,须立即与该公司解除合同,更换合作单位;(四)对全年上缴人民银行款项无差错、被评为现金上缴免检单位、受到人民银行通报表彰或被当地人民银行评为现金整点一等奖先进单位的,对本行管理人员和外包人员实行奖励机制。第十七条对未履行工作职责或者违反本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外包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性质严重者应立即报外包单位调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罚则第十八条在清分整点外包工作管理过程中,本行员工发生各类差错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本行《员工违规记分(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8/9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本行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条本行应将本办法作为和外包单位商务洽谈的重要内容。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9/9',)


  • 编号:1700806641
  • 分类:述职汇报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9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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