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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普通高中录取基本结束-本市学校间不得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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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普通高中录取基本结束-本市学校间不得借读


('西安普通高中录取基本结束本市学校间不得借读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西安市城六区2012年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基本结束,高中学校收费标准也已公布。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学生可申请借读;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今年高中收费标准(元/学期)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学费为800元,借读费1000元;城市普通高中学费350元,借读费800元;农村普通高中学费200元,借读费400元。职业高中学费文科700元,理科900元。省级标准化高中择校费三年不超过1.5万元,市级标准化高中择校费三年不超过1.2万元,普通高中择校费三年不超过9000元。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八十三中、西安交大附中等8所学校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最多不超过2万元。择校费可在开学入校时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和借读费。择校生要求退、转学的,经学校同意,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学期退还择校费。事业办及其他单位办学校面向社会招收的计划内学生,除收取学费外,还可以收取借读费,招收的择校生收取规定的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借读费。民办高中收费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学校收费标准和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在校园公示。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生录取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才能取得入学资格。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生。学生(含外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因父母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服现役等特殊情况,须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地以外学校临时学习的,可申请借读,但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报市、区县教育局审批。西安本市学校之间不能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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