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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品牌模特大赛,体育品牌logo图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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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品牌模特大赛


('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策划方案(初稿)一、赛事概况1、大赛宗旨为加强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及产品广告的文化交流,弘扬传统民族体育文化,挖掘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体育品牌模特人才,使体育模特与企业品牌形象形成完美结合,树立体育品牌模特在广告行业中的健康形象,提高体育用品企业产品广告宣传的综合水平,制定并规范中国体育品牌模特行业标准,建立我国体育品牌模特行业的人才信息库,加快中国体育品牌模特走向世界的步伐,使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向健康、专一、智慧的方向发展。中国体育模品牌特大赛自2009年起每一年举办一届,力求办成全国性的体育产业盛会。2、大赛特色两项原则权威性全国性整合性独特性不搞单纯选美;比赛内容全面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体育用品企业以及国内体育、文化专家支持参与全国范围6个分赛区体育用品企业与广告形象代言人选拔对接;我国体育用品企业与广告文化交流活动对接,首次引入体育行业权威资格认证体系二、组织机构支持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文化部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北京体育大学主办单位:中国体育产业协会承办单位:世界杰出华商体育产业协会上海市体育局北京爱浪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体育用品报北京世创前沿体育科技交流中心泉州市奥林传媒资讯有限公司协办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电影基金会北京电影学院香港国际投资总商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合作单位:北京九洲亚华演艺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美涛佳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0多家中外媒体1100多家企业、院校、广告文化公司媒体特别协办:中央电视台上海卫视广东卫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经济日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羊城晚报香港文汇报新浪网《时尚》杂志社媒体协办:中国新闻社中国体育报工人日报体育时报报中国消费者报《体育博览》杂志社中国经济时报国际商报华夏时报名牌时报北京娱乐信报《钱经》杂志社精品购物指南《名仕》杂志社电影双周刊三、大会组织委员会主席:张发强(中国体育产业协会会长、世界杰出华商体育产业协会会长)副主席:陈赢(世界杰出华商体育产业协会执行副会长)李日恩(世界杰出华商体育产业协会副会长)庞晓忠(世界杰出华商体育产业协会副会长)王霞光(人民日报体育部主任、世界杰出华商体育产业协会副会长)宋澎(工人日报体育部主任、世界杰出华商体育产业协会副会长)胡金虹(泉州市奥林传媒资讯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长:周昆(世界杰出华商体育产业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陈巧弹(《中国体育用品》报执行主编)法律顾问:鲍海珠(北京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刘英松(北京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柴泽民中国首任驻美国、泰国大使中国文化研究会理事长李梦华原国家体委主任、中国奥委会主席何振梁原国家体委副主任、中国奥委会副主席张彩珍原国家体委副主任、中国奥委会副主席田鹤年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赵维臣中国联通首任董事长孙广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董事长、原外经贸部副部长刘吉国务院稽察特派员、中国国情调查研究中心主任郑砚农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会长邓湛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张业生文化部侨联主席、原中央歌舞团团长田伟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专家顾问钟秉枢北京体育大学副校长池建北京体育大学副校长葛春林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尚迎秋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2孟欣《同一首歌》总导演张纪中著名导演翟俊杰著名导演孙树培著名导演李培森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主任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剧本中心主任卢奇著名演员陆文虎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院长贾作光中国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徐沛东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杨澜阳光媒体投资集团董事长、著名节目主持人曾子墨凤凰卫视著名节目主持人李小双世界冠军李春阳世界冠军丁俊杰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黄升民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郑加强中央电视台原广告部主任、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梁中国国际品牌联盟(IBF)中国区首席品牌官刘元风北京服装学院副院长汪桂花中国职业模特委员会委员、新丝路模特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徐小平中国十大时装设计师马艳丽国际名模、著名服装设计师李东田著名化妆师媒体顾问周锋中国新闻社副社长孙延祜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企业报社社长李学寅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余斌中国经济时报社社长、党委书记李世恒北京青年报社副书记、常务副社长王小伟名牌时报总编辑王霞光人民日报体育部主任宋澎工人日报体育部主任四、支持媒体(1)、电视媒体(2)、报纸媒体(3)、杂志媒体(4)、网络媒体(5)、广告媒体3五、大赛获益分析传播效果:本次大赛预计有效受众将高达6.28亿人次。1)、电视媒体10家以上,预计受众人群将高达3.5亿人次;●各省卫星电视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2亿人次●地方电视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5亿人次2)、平面媒体100家以上,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4800万人次;●报纸媒体70家,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4000万人次●杂志媒体30家,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800万人次3)、电台媒体20家以上,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2亿人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5亿人次●地方广播电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5000万人次4)、网络媒体10家,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8000万人次。六、大赛价值分析商业活动价值:超过2400万元人民币。1)、媒体广告宣传价值2200万元人民币;●电视:1600万元人民币●报纸:300万元人民币●杂志:100万元人民币●广播:100万元人民币●网络:100万元人民币2)、大赛决赛现场广告:100万元人民币;3)、模特商业活动价值预计200~300万元人民币;4)、大赛前三甲模特活动出场费(6次活动)50—100万元人民币;七、大赛活动影响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时尚体育盛会,具有极高的公众及媒体关注度,几百家媒体的高强度、全方位的立体参与,为企业体育品牌提供了一个极大的公关活动的舞台。与这一时尚体育盛会合作必将对企业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提升,加强“时尚”的关联性,巩固其时尚地位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八、倾力打造五大亮点:亮点一:大众参与更广泛。本次大赛分6个赛区进行海选,不搞纯选美,比赛内容要求选手全面发展,力求发掘更多能准确表达体育产品诉求的广告形象代言人。亮点二:形象代言一年公益。所有获奖选手一年免费为企业做形象代言。亮点三:权威赛事重维权。众多国家部委、行业权威机构和国内外专家支持参与一项体育文化大赛在国内绝无仅有。大赛组委会将实施一项新的举措,让所有参赛选手现场宣誓:“不参与虚假广告的拍摄,不为虚假广告代言”,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亮点四:行业认证作配套。参加大赛的最后获奖选手,可获得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级《中国体育模特资格证书》的专业行业认证。树立体育模特在社会行业中的健康形象,为体育广告业务做出应有的贡献。亮点五:整合资源新创意。在本次大赛期间,将举办中国体育品牌模特推广论坛、著名企业体育广告展播和企业与选手见面会等一系列活动,以求整合多方资源,让大赛资源得到更好的发挥,使大赛过程更富成效和实际意义。九、参赛形式:●)大赛赛制分为四个阶段:赛区海选、赛区复赛、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这样可以使优秀选手的选拔更从容,同时增加赞助单位的传播次数。各阶段均需精心组织,周到服务,计划周全,万无一失。●)按报名要求接受选手报名,凡符合报名要求的选手即可参加赛区海选,具体规定详见《比赛规则》。●)将参加赛区决赛的选手人员名单张榜和网上公布,以杜绝“暗箱操作”。4●)注意收齐整理好选手参赛登记档案及评委会评选的原始档案,建立资料库并以备有疑问的选手查验。●)比赛组织过程要充分注意各环节中的安全措施,注意吸取大型活动组织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经验教训。注意公共卫生和防疫工作。●)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十、组织原则:●)高规格: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是一项全国性赛事活动,高标准、严要求是比赛重要特点,各赛区的工作要坚持高规格、高品味的要求,组委会有专职工作人员。人力资源的知识结构要合理,数量要足够,个人素质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维护全国赛事的整体利益,执行全国大赛组委会的指令,规范操作,杜绝短期行为,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权威性:组成专业的评委,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四个统一(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步调、统一形象、统一效果)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赛前对评委名单实行保密,赛后才对评委进行宣传介绍。各阶段的比赛评审程序,向选手公开,接受监督。比赛各阶段的入围选手名单、获奖选手名单,要张榜公布和网上公布,注意收齐整理好选手参赛登记档案及评委会评选的原始档案,建立资料库并以备有疑问的选手查。设立投诉热线电话,将投诉热线电话的号码向选手公开,组委会指派一位副秘书长分管接受投诉和回应工作,力争回复每一项投诉,使投诉中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真正评选出有代表性高质量的选手参加全国决赛。保证选手符合《中国体育模特资格证书》条件。●)广泛性:广泛动用媒体资源,力争各赛区的信息推广最大化,从而动员符合参赛条件的人群积极参与,使参与者和影响面都具有广泛性,真正达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出人才的目的。●)安全性:比赛组织过程要充分注意各环节中的安全措施,注意吸取大型活动组织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经验教训。注意公共卫生和防疫工作。各阶段均需精心组织,周到服务,计划周全,万无一失。十一、参赛对象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的统一规定,本次参选对象不受性别、身高、外貌、民族、文化的限制,按年龄段划分2个参选组别:少年组12周岁—17周岁青年组18周岁—30周岁凡符合上列要求的我国合法公民,均可报名参选。参赛选手也可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在网上报名,企业、文艺团体、学校、艺术院校、模特公司可团体报名。十二、参赛选手守则:参赛选手须遵纪守法和大赛的组织原则,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参赛选手必须造册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交纳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6寸艺术照、(生活照、艺术照、半身照、全身照各1张)。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参赛报名表。认真填写个人的各项情况,必须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工作(学校)单位地址和联络方式,未如实填写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活动。选手必须遵守活动纪律,尊重评委和工作人员,公平竞争。禁止与评委和活动工作人员拉关系,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馈赠行为。选手不得私自议论和传播有关活动的不实消息,有任何意见、建议应向组委会反映。以上守则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十三、参赛内容:1、赛区海选:形象展示(自选运动服装)、亮相自我介绍:(如姓名、年龄、个人爱好等,选手通过自我介绍,增加各位评委的了解和认识)、徒手模仿3个运动项目。2、赛区复赛、赛区决赛、总决赛:5运动内衣展示、运动外衣展示、泳装展示、知识问答。十四、评审内容:1、外观条件(身体健康,比例协调,良好的神态和运动气质)2、知识水平(具有基本的文化知识,体育知识、广告知识,广告法律知识)3、运动广告表演能力(具备基本的表演能力,对拍摄环境、灯光、音乐有较强的适应能力)。4、运动广告感悟能力(拥有良好的运动广告触觉和理解能力,准确表现运动广告内涵,热爱运动广告行业)十五、评分原则:大赛以现场打分、综合评定为原则,综合现场打分、短信、网络、媒体的评定,综合累计出选手实际得分(详见《评分标准》。互动评选:网络投票在指定专栏中进行;短信投票在组委会开设的SP(短信)平台和专设号码中开展;媒体公选由合作或协办媒体开设专版进行展示,投票数量由媒体统计后交组委会汇总统一评分,其他媒体自行组织的投票数不作为组委会的记分依据。决赛在公证处全程监督评选并确认评选结果。十六、奖项设置:1、各赛区和总决赛各组均设冠、亚、季军奖2、总决赛各组设十佳体育品牌模特大奖3、总决赛各组设最佳上镜奖、最具活力奖、最具潜质奖、最具魅力奖、最具人气奖、最具亲和力奖十七、商业合作类别(招商方案)1、总冠名赞助●基本回报赞助总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基本回报(1)、享有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总冠名权,在所有需要完整指称本赛事的场合使用统一名称“×××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2)、享有全程协办单位称号。(3)、总冠名企业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授予并颁发的“×××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协办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4)、总冠名企业负责人一人担任组委会副主席,参与大赛议程内容的选题和策划。(5)、总冠名企业负责人一人可以享受以下特殊顶级礼遇:1)、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有国内政要、体育界名人、文艺界名人、经济界名人等出席的VIP宴会、大赛总决赛高层酒会及其他相关高层社交活动;2)、以特邀嘉宾身份,获得与国内政要、体育界名人、文艺界名人合影留念的机会;3)、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大赛的各新闻发布会、并发表致辞,接受记者的访问;4)、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担任开奖及颁奖嘉宾,并发表致辞。(6)、若条件允许,组委会将在大赛期间邀请国内政要、体育界名人、文化界名人、娱乐界名人等嘉宾和媒体记者前往总冠名企业访问交流;(7)、总冠名企业可与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在总决赛前,使用“×××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统一名称举行一次服务社会、贡献社会为主题的大型社会公益慈善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跟踪报道;(8)、大赛结束一周内由拍卖行举办“×××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公益拍卖会,将大赛相关纪念品(包括形象代言人、冠亚季军比赛所用服装道具、签名照片等)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捐赠给公益慈善组织。拍卖会现场,设置大型背景板等对总冠名企业指定广告标识进行展示;(9)、大赛总决赛期间,可安排提供总冠名企业(6人)的食宿;大赛向总冠名企业赠送总决赛门票200张(含嘉宾券50张),大赛总决赛现场,为总冠名企业开辟专区,组成企业方阵;6(10)、总冠名企业可和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将赞助单位指定产品融入比赛中,由模特进行充分展示,更好地展示企业/产品风采,增加传播效果;(11)、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大赛及总冠名企业在相关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总冠名企业存档收藏;(12)、总冠名企业享有挑选本届大赛冠、亚、季军或“十佳体育品牌模特”作为品牌形象人或广告代言人的首席优先权;(13)、大赛门户网站将适当介绍总冠名企业产品及相关信息,包括图片及软文。●无形资产回报(1)、商标使用权:享有“×××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商标使用权一年;(2)、冠军肖像使用权:享有“×××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冠军肖像的使用权一年;(3)、影像资料使用权:有权收集并使用与“×××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4)、授权产品推广权:总冠名企业指定产品作为大赛授权产品,以“×××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总冠名企业”的名义,进行推广;●宣传实物回报●现场广告位及广告背景基本设置:比赛现场和新闻发布会会场设置大型背景板、场地条幅等宣传物,在显著位置设置总冠名企业广告标识。●特殊回报(1)、比赛现场的广告位及广告背景,可由总冠名企业与组委会协商定制(例:实物产品展示、评委桌广告位等);(2)、新闻发布会会前、会间及总决赛现场开场前,滚动播放总冠名企业广告宣传片(广告片由总冠名企业提供,内容须经组委会审核通过)。●现场产品(1)、总冠名企业可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按承办方的安排派发自己的产品、宣传资料或其它宣传品;(2)、比赛现场可将产品与比赛设置相结合,更好地展示产品,传达产品信息。●其他宣传实物(1)、大赛印制的所有会刊、记者手册、证照、门票、海报、节目单、纪念T恤、DVD等均标注总冠名企业指定广告标识;(2)、大赛结束后,将以总冠名企业为主体,精心编排内容,制作成精美DVD光盘赠送给总冠名企业;(3)、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可由总冠名企业优先挑选及使用广告宣传页(不超过4个全版版面);(4)、大赛特别为总冠名企业制作纪念性荧光胸徽和广告T恤衫,上面印有大赛标志和总冠名企业指定广告标识,在大赛现场分发;●媒体回报总冠名企业可搭便车享受获得本次大赛相关协办媒体按刊例价格计算总值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投放的广告辐射好处。(1)、大赛颁奖晚会由中央电视台联合地方电视台制作成90分钟电视节目,在中央电视台(CCTV5、CCTV4)等媒体协办电视台播出,并将送100多家地方城市电视台播出(带广告);(2)、晚会主持人多次口头传播企业冠名信息并公开致谢;(3)、赛事的宣传片、花絮、特辑在各频道播出时带有总冠名企业5秒赞助标版;2、特别合作伙伴赞助总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基本回报7(1)、成为“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的“特别合作伙伴”单位。(2)、排名列在特别协办媒体之前;(3)、特别合作企业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授予并颁发的“×××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合作伙伴”荣誉证书和奖牌;(4)、特别合作企业负责人一人担任组委会副主席,参与大赛议程内容的选题和策划;(5)特别合作企业负责人一人可以享受以下特殊顶级礼遇:1)、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有国内政要、体育界名人、文艺界名人、经济界名人等出席的VIP宴会、大赛总决赛高层酒会及其他相关高层社交活动;2)、以特邀嘉宾身份,获得与国内外政要、体育界名人、文艺界名人合影留念的机会;3)、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大赛的各新闻发布会、并发表致辞,接受记者的访问;4)、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担任开奖及颁奖嘉宾,并发表致辞。(6)、若条件允许,组委会将在大赛期间邀请国内政要、体育界名人、文化界名人、娱乐界名人等嘉宾和媒体记者前往特别合作企业访问交流;(7)、特别合作企业可与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在总决赛前,使用“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特别合作伙伴”统一名称举行一次服务社会、贡献社会为主题的大型社会公益慈善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跟踪报道;(8)、大赛总决赛期间,可安排提供特别合作企业(3人)的食宿;大赛向特别合作企业赠送总决赛门票100张(含嘉宾券10张),大赛总决赛现场,为特别合作企业开辟专区,组成企业方阵;(9)、特别合作企业可和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将赞助单位指定产品融入比赛中,由模特进行充分展示,更好地展示企业/产品风采,增加传播效果;(10)、特别合作企业可邀请获奖模特、设计师、摄影师等出席由其举行的各类公关、公益、促销活动,并获得由“十佳体育品牌模特”拍摄、出演其各类平面、影视广告的机会(方案另定);(11)、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大赛及特别合作企业在相关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特别合作企业存档收藏;(12)、特别合作企业享有挑选本届大赛获奖选手作为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人的第二优先权;(13)、大赛门户网站将刊载赞助企业产品及相关信息,包括图片和软文。●无形资产回报(1)、商标使用权:享有“×××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特别合作企业”称号使用权一年;(2)、获奖选手肖像使用权:享有“×××第一届中国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亚军肖像的使用权一年;(3)、影像资料使用权:有权收集并使用与“×××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4)、授权产品推广权:特别合作企业指定产品作为大赛授权产品,以“×××第一届中国体育品牌模特大赛特别合作企业”的名义,进行推广;●宣传实物回报●现场广告位及广告背景基本设置:比赛现场和新闻发布会会场设置大型背景板、场地条幅等宣传物,在显著位置设置特别合作企业广告标识;●特殊回报(1)、比赛现场的广告位及广告背景,可由特别合作企业与组委会协商定制(例:实物产品展示、评委桌广告位等);(2)、新闻发布会会前、会间及总决赛现场开场前,滚动播放特别合作企业广告宣传片(广告片由特别合作企业提供,内容须经组委会审核通过)。●现场产品(1)、特别合作企业可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按承办方的安排派发自己的产品、宣传资料或其它宣传8品;(2)、比赛现场可将产品与比赛设置相结合,更好地展示产品,传达产品信息。●其他宣传实物(1)、大赛印制的所有会刊、记者手册、证照、门票、海报、节目单、纪念T恤、DVD等均标注特别合作企业指定广告标识;(2)、大赛结束后,将以特别合作企业为主体,精心编排内容,制作成精美DVD光盘赠送给特别合作企业;(3)、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为特别合作企业在会刊中辟出“特别合作伙伴”专栏进行企业简介(1个版面),并可由特别合作企业挑选及使用广告宣传页进行广告宣传(不超过2个广告版面)。可赠送50本会刊给特别合作企业;(4)、大赛特别为特别合作企业制作纪念性荧光胸徽和广告T恤衫,上面印有大赛标志和特别合作企业指定广告标识,在大赛现场分发。●媒体回报特别合作企业可获得本次大赛相关协办媒体按刊例价格计算总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投放(方式、内容、投放时间以及投放媒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制订)。(1)、大赛颁奖晚会由电视台制作成90分钟电视节目,在协办媒体电视台播出。(2)、晚会主持人口头传播特别合作企业信息并公开致谢;(3)、赛事的宣传片、花絮、特辑在各频道播出时带有特别合作企业10秒赞助标版;(4)、赛事播出结束时片尾出现特别合作企业鸣谢字幕;(5)、赛事的宣传片在各选拔赛赛区地区频道播出时带有赞助商5秒赞助标版(具体可根据企业需要按广告投放计划制订);(6)、在各大媒体均根据特别合作企业的需求,按约定投放企业硬性广告及做广告专题、宣传报道;(7)、有关媒体对大赛的软性报道均出现特别合作企业名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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