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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基金认购合同范本:全面理解基金认购的含义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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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认购合同范本


('1基金认购合同范本1.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私募方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其次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根据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照公平自愿、诚恳信誉、公正准绳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依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商定不托管的,应当依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平安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处理机制。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2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状况商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本指引某些详细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殊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其次章基金合同注释第一节前言第八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准绳。其次节释义第九条应对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第三节声明与承诺第十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力量、持续合规状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平安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力量和承受力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恪尽职守、诚恳信誉、谨慎勤勉的准绳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私募基金托管人承诺根据恪尽职守、诚恳信誉、谨慎勤勉的准绳平安保管基金财产,并履行合同商定的其他义务。私募基金投资者3声明其为符合《私募方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情愿担当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供应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状况和风险承受力量等基本状况真实、完整、精确、合法,不存在任何严重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材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准时告知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私募基金投资者知晓,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对基金财产的收益情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第四节私募基金的基本状况第十一条订明私募基金的基本状况:(一)私募基金的名称;(二)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详细载明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三)私募基金的方案募集总额(如有);(四)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五)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六)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七)私募基金的结构化支配(如有);(八)私募基金的托管事项(如有);(九)私募基金的外包事项,订明外包机构的名称和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外包业务登记编码(如有);(十)其他需要订明的内容。第五节私募基金的募集第十二条订明私募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私募基金的募集机构、募集对象、募集方式、募集期限;(二)私募基金的认购事项,包括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4人数上限、认购费用、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初始认购资金的管理及利息处理方式等;(三)私募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付款期限等;(四)《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方法》规定的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内容。第十三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将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客户的资金存放于私募基金募集结算公用账户,订明账户开户行、账户名称、账户号码、监督机构等。第六节私募基金的成立与备案第十四条私募基金成立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订明私募基金合同签署的方式;(二)私募基金成立的条件;(三)私募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第十五条私募基金应当根据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中应约。2.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私募方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其次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根据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5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照公平自愿、诚恳信誉、公正准绳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依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商定不托管的,应当依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平安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处理机制。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状况商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本指引某些详细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殊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其次章基金合同注释第一节前言第八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准绳。其次节释义第九条应对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第三节声明与承诺第十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6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力量、持续合规状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平安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力量和承受力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恪尽职守、诚恳信誉、谨慎勤勉的准绳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私募基金托管人承诺根据恪尽职守、诚恳信誉、谨慎勤勉的准绳平安保管基金财产,并履行合同商定的其他义务。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方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情愿担当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供应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状况和风险承受力量等基本状况真实、完整、精确、合法,不存在任何严重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材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准时告知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私募基金投资者知晓,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对基金财产的收益情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7保。第四节私募基金的基本状况第十一条订明私募基金的基本状况:(一)私募基金的名称;(二)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详细载明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三)私募基金的方案募集总额(如有);(四)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五)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六)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七)私募基金的结构化支配(如有);(八)私募基金的托管事项(如有);(九)私募基金的外包事项,订明外包机构的名称和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外包业务登记编码(如有);(十)其他需要订明的内容。第五节私募基金的募集第十二条订明私募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私募基金的募集机构、募集对象、募集方式、募集期限;(二)私募基金的认购事项,包括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上限、认购费用、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初始认购资金的管理及利息处理方式等;(三)私募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付款期限等;(四)《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方法》规定的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内容。第十三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将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客户的资金存放于私募基金募集结算公用账户,订明账户开户行、账户名称、账户号码、监督机构等。第六节私募基金的成立与备案第十四条私募基金成立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订明私募基金合同签署的方式;(二)私募基金成立的条件;(三)私募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8第十五条私募基金应当根据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中应商定私募基。3.基金投资协议基金管理人:_________基金托管人:_________一、托管协议当事人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准绳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四、基金财产保管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六、买卖支配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十、基金收益安排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十七、禁止行为十八、违约责任十九、争议处理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二十一、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二十二、其他事项。4.认购协议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分买房的认购协议,只是意向性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供应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9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第22条也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因而,签订房屋认购协议行为显属违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认购协议只是简洁的说明下你买房的总价,面积,楼层之类的。正式合同需要到网上房地产备案,是以后你办理产权证的材料之一。5.基金的募集与认购基金合同生效有哪些同学你好,很兴奋为您解答!(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1.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投资人认购开放式基金,一般通过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托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认购开放式基金通常分开户、认购和确认三个步骤。(1)开户。拟进行基金投资的投资人,必需先开立基金账户和资金账户。基金账户是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状况的账户;资金账户是投资人在基金代销银行、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基金业务的资金结算账户。盼望我的回答能关心您处理问题,如您满足,请接受为最佳答案哟。10再次感激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晓得。高顿祝您生活开心。6.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需要签定哪些协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一、基金的架构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次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引见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依据国际胜利的阅历和国内基金的进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一)架构1、架构一:公司制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加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权担当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加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托付进行投资管理。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纳一般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纳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加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一般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权担当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权担当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一般合伙人,而是11接受一般合伙人的托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当一般合伙人。3、架构三:信托制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托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本人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担当相应的受托人责任。(二)不同架构的比较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担当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方案仅简要引见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1、投资者权利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涉基金的详细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加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一般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加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信托制下,投资人基本上难以干涉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2、税收地位从税收地位来看,公司制基金存在双重纳税的缺点:基金作为公司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享有肯定的税收优待;在收益以红利形式派发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须缴纳收入所得税。合伙制和信托制的基金则不存在双重纳税问题,基金本身不是纳税主体,投资者在获得投资收益后才自行缴纳收入所得税;该12等投资者能否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待有待询问当地税务部门。(一)建议从国际行业实践和国内进展趋势来看,有限合伙制是基金组织形式较为合适的选择。有限合伙制基金可以进行敏捷有效的资产配置和运营管理,可以自动实现较为合理的利润安排模式,降低投资人的税赋,从而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因而,建议设立基金时优先考虑有限合伙制。一、基金设立构想从建立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设想动身,基金的设立可以根据以下步骤和结构进行:(一)组建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应由次要发起人或其下属企业、当地较为知名的企业和将来基金的管理团队(两到三名资深专业人士构成)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最好有人民币3000万元,以符合国家发改委备案和享受税收优待要求。管理公司设立后应报省级发改委备案。投资管理公司将作为将来基金的一般合伙人(管理人)和作为将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二)设立基金1、基金规模:人民币【】亿元左右,向特定投资人募集。可从小规模做起,做出成果和声誉,以有利于以后募资、设立新基金,构成长期滚动进展。2、出资方式:建议一次性出资。基金可实行承诺制和一次性出资。承诺制下,投资人一般先领取20%的认购资金,其他资金则依据一般合伙人的项目投资或缴纳管理费通知按比例缴付。一次性出资13的,投资人则须在基金设立时一次性全额缴付认缴资金。一次性缴付的优点是保证基金资金马上到位,将来投资有资金保障;缺点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投资人可能短缺资金。也可考虑实行折中方式:企业、机构投资者实行承诺制出资,个人投资者则一次性出资。3、投资人:(1)投资管理公司:可出资1-10%,并担当一般合伙人(基金管理人);(2)次要发起人或其下属企业:出资3000万元或以上,以带动其他投资人投资;(3)当地知名企业、机构或个人投资人;(4)其他地区的投资人。4、最低出资额:企业、机构:[500]万元;个人:[100]万元。5、基金注册地:【北京】。6、投资方向:【生态、休闲、高尚型】社区及房地产开发项目。7、投资限制:面对全国,也可限定:省内的投资金额占基金规模不少过【50】%、但应低于【60】%;基金一般实行与其它投资人联合投资的方式,不谋求控股地位;单一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0%;单一行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30%。8、基金存续时间:【6】年,经合伙人同意最多延长【3】年。9、退出方式:股权转让、上市、公。',)


  • 编号:1700535052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13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23361 KB
  • 标签: 认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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