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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定向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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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内容为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为 doc ,大小 26624 KB ,页数为 2页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甲方(培养单位):乙方(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丙方(定向生本人):根据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为乙方录取丙方为2007年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甲方向丙方发放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可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和人事档案等一并直接寄送乙方。三、丙方户口、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州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乙方负责丙方的就业指导。四、丙方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若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甲方通知乙方。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协议执行全部条款。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 编号:1700534974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2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26624 KB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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